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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于贷款的服务费有什么要求

发布时间: 2023-05-12 21:36:18

『壹』 贷款服务费收取标准

法律分析:贷款服务费,则是为一些有贷款需求的客户办理手续时产生的费用。办理二手房按揭时,客户还要跟银行、律师、评估机构的人员打交道,但如果中介公司代办,就避免了客户自己四处奔波。说穿了,贷款服务费就是“跑腿费”。贷款服务费是指办理贷款业务时收取的费用,一般由银行收取,收费标准视各地情况而定。举一个例子来说,比如房产这一块,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六条 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第七条 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 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第九条 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贰』 网贷担保费服务费收取规定

网贷担保费服务费收取规定为:
1、担保额度在500万元以下李手轮,担保年费率5%;
2、担保额度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担保年费率4%;
3、担保额度在1000万以上的部分,担保年费率为3%;
4、每宗担保收费按上述费率计算低于2000元时,应按不低于2000元收取;
5、担保费由借款企业在办妥全部手续后,银行放款前一次交付担保公司。
以上就是担保公司收费的具体情况,相关事项的处理上,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担保行为和有关责任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担保公司收费的具体范围,还需要根据担保事项和有关担保的方式来由双方协商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薯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哪信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叁』 贷款服务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没有具体标准,需要双方具体约定。如果是双方约定好的手续费,并且手续费加上利息不超过年利率24%,那就是合法的。建议去正规银行贷款
拓展资料:
贷款(电子借条信用贷款 ),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
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
例如发放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因此,"三性"之间要和谐,贷款才能不出问题。
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与还款年限是发生变化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
5、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并办理相应的解除手续。
6、随借随还:借款后利息是按天计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随时都可以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须违约金。

『肆』 委托贷款的手续费收取规定是什么

关于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的规定如下:
1、贷款金额在一亿元以下,按最低1.15%/年的手续费费率收取。
2、贷款金额在一亿元以上(含一亿)的,按不低于1%的年手续费费率收取。
3、如果委托方是企业单位的,如果核算委托贷款手续费低于1000元,则按1000元的标准收取等。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四条
贷款利息的计收: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

『伍』 贷款公司收取服务费合法吗

贷款收服务费只要是在合理的范围内不违法,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陆』 关于贷款手续费的法律规定

关于贷款手续费我国没有明确的文件,这主要决定于当事人的贷款金额以及贷款年限等众多因素。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柒』 办理贷款收取服务费合法吗

法律分析:贷款收服务费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1、正常贷款是不需要收服务费的,如果遇到了对方要求收取服务费的情况,应该要加以区分。对于贷款收服务费内容不了解时,维护自己权益可以找律师帮助自己维权。

2、如果是单纯的直接向银行贷款,不会有服务费。贷款中介费是合法的,只要不超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四十条 国家鼓励各类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投资融资、贷款担保、法律咨询等服务。中介费是合法的收费项目,只要不超标,法律就支持。

『捌』 关于贷款不收服务费的规定

法律分析:如果是单纯的直接向银行贷款,不会有服务费从法律角度讲,贷款中介费是合法的。中介费是合法的收费项目,只要不超标,法律就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的收入,也就是你贷款的成本主要体现在利率水平上,服务费之类的可以忽略不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鼓励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培训与辅导、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信用服务、市场营销、项目开发、投资融资、财会税务、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才引进、对外合作、展览展销、法律咨询等服务。

『玖』 贷款中介服务费的收取标准

对中介费,国家并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只是上海市工商局、物价局、房地局有相应的文件规定。中介费:一般现金按1%,贷款按2%计收中介费。贷款服务费:按成交额1%收取。担保费:个别中介公司额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务费,俗称“担保费”。代办贷款服务收费,最高不超过300元宗。
拓展资料:
基准利率是金融市场上具有普遍参照作用的利率,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资产价格均可根据这一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之一,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融资者衡量融资成本,投资者计算投资收益,以及管理层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客观上都要求有一个普遍公认的基准利率水平作参考。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机制形成的核心。说简单点,就是你平时往银行里存钱,他给你利息。基准利率越大,利息越多;基准利率越小,利息越小。
贷款风险的产生,往往在贷款审查阶段就开始了,综合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纠纷,可以看出,在贷款审查阶段出现的风险主要出现在以下环节。审查内容遗漏银行审贷人员挂一漏万,造成信贷风险。贷款审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要求调查人员就贷款主体的资格、资质、信用、财产状况进行系统的考察和调查。在实践中,有些商业银行没有尽职调查,而有关审贷人员,往往只重视文件的识别,而缺乏尽职的调查,这样,很难识别贷款中的欺诈,很容易造成信贷风险。许多错误的判断是因为银行没有对有关内容听取专家意见,或由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导致的。审贷过程中,不仅仅要查明事实,更应当就有关事实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在实践中,大多数的审贷过程并非十分严谨和到位。关于借款人的合法成立和持续有效的存在审查借款人的合法地位。如果是企业,应当审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有无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和资质,查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应当注意相关证照是否经过年检或相关审验。

『拾』 贷款服务费超过多少算违法

贷款服务费加上贷款利息,如果是金融贷款,那么不得超过36%,超过36%的部分是违法的:
1、正常贷款是不需要收服务费的,如果遇到了对方要求收取服务费的情况,应该要加以区分。对于贷款收服务费内容不了解时,维护自己权益可以找律师帮助自己维权;
2、如果是单纯的直接向银行贷款,不会有服务费。贷款中介费是合法的,只要不超标。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贷款服务费是什么
1、贷款服务费是指办理贷款业务时收取的费用,一般由银行收取,收费标准视各地情况而定;
2、贷款服务费一般由银行收取,也有由帮助办理贷款业务的第三方收取的;
3、贷款服务费,收费标准视各地情况而定;
4、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不用缴纳该项费用,仅需缴纳担保费(贷款额度千分之三,最低三百)、房屋评估费(评估价值千分之三,最低三百,最高一千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