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间借贷公司,有懂得吗
一、民间借贷公司简介
民间借贷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自发组织的借贷公司,它们通常由投资者、个人或企业自发组织经营,旨在为投资者及其他个人或企业提供资金服务。民间借贷公司一般收取一定的利息和服务费,以及相关的违约费等。
民间借贷公司按照规模可分为大型、中型和小型。大型民间借贷公司通常拥有大量的资金,为企业及个人提供长期的资金支持,投资规模也比较大。中型民间借贷公司则以投资中小型企业为主,投资规模较小,但也可以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而小型民间借贷公司则更多的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投资规模较小,服务对象也较少。
二、民间借贷公司的优势
民间借贷公司拥有许多优势,首先,民间借贷公司可以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灵活的资金支持,不受政策约束,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加灵活的资金支持。其次,民间借贷公司可以提供更加低廉的资金成本,与传统银行贷款相比,民间借贷公司提供的资金成本要低得多,可以为企业和个人节省更多的费用。此外,民间借贷公司的审批速度也比传统银行快得多,可以节省企业和个人的时间。
三、民间借贷公司的缺点
尽管民间借贷公司有许多优势,但它也存在一些缺点。首先,民间借贷公司的风险也比传统银行贷款要高得多,因为它们的审批标准比较宽松,而且没有政府监管,容易出现违约的情况。其次,民间借贷公司的资金成本也比传统银行贷款要高得多,投资者也要支付一定的利息和服务费。此外前凯森,由于民间借贷公司没有政府监管,存在许多不法行为,如欺诈、收取高额服务费等,因此投资者在选择民间借贷公司时要格外小心。
四、民间借贷公司的监管
随着民间借贷公司的发展,政府也开始加大对民间借贷公司的监管力度,以防止不法行为的发生。首先,政府对民间借贷公司的资金来源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其次,政府对民间借贷公司的审批流程也加以严格的要求,以确保借贷公司审批流程的合理性;此外,政府还对民间借贷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限制,以确保民间借贷公司的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民间借贷公司的发展
民间借贷公司的发展越来越迅速,主要原因是它们孙肢提供的灵活的资金支持及低廉的资金成本,受到了企业和个人的欢迎。随着政府对民间借贷公司的监管力度的加大,民间借贷公司的发展将更加规范,以确保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六、民间借贷公司的展望
随着民间借贷公司的发展,它将在未来发挥更大的作用,改善中小企业及个人获得资金的状况。同时,政府也将加强对民间借贷公司的监管,以确保民间借贷公司的合法合规运作,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未来,民间借贷公司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中小企业及个人提供更多慧亩的资金支持,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
2. 金融企业规模划分标准
法律分析:采用复合分类方法对金融业企业进行分类。首先,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将金融业企业分为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四大类。其次,将货币金融服务分为货币银行服务和非货币银行服务两类,将其他金融业分为金融信托与管理服务、控股公司服务和其他未包括的金融业三类。最后,按经济性质将货币银行服务类金融企业划为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将非货币银行服务类金融业企业分为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将资本市场服务类金融业企业划为证券业金融机构;将保险业金融企业划为保险业金融机构;将其他金融业企业分为信托公司孙纤耐,金融控股公司和除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
法律依据:《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第五条 指标标准值。依据指标标准值,将各类金融业企业划分为大、中、小、微四个规模类型,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及以上的为大型企业。
(一)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总额40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50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200亿元及则春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资产总额1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2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证券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1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1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1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保险竖轮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5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4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2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2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信托公司。信托资产1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信托资产4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信托资产2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信托资产2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金融控股公司。资产总额40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50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除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00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200亿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 什么是信贷规模
信贷规模,也称为“贷款规模”,是中央银行控制银行贷款的指标,它包含两个含义:一是指某个时间点的总贷款余额,即总存量;二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的贷款增量。这里提到的贷款规模主要是指为了在一定时期内实现货币政策目标而确定的新贷款的最大数额,也称为贷款总额限额。
从理论的角度来看,中央银行在信贷规模上作为监管目标存在很大的控制难度。作为货币发行人,中央银行可以考虑其可采取的监管措施(法定准备金率,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等)影响各级货币供应量,并从货币供应的尘历角度来看信贷和需求,而不是货币供应。
就可控性而言,尽管各级政府都对贷款进行了干预,但企业和地方政府对超额贷款的需求将构成“反向力量机制”。但是,只要中央政森兄唤府认为有必要,就可以采取措施控制贷款此凯规模。
4. 上海小贷公司拟立规:融资杠杆上限5倍,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
上海将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行为。
7月28日,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下称《意见》)。《意见》指出,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同业拆借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
实际上,这一杠杆比率与银保监会2020年9月16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中的要求相同。《通知》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杠杆倍数作出非标融资和标准化债券类融资的区分,将小贷公司融资杠杆上限统一为5倍,各地可根据需要降低杠杆倍数。
另根据《意见》,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当遵循小额、分散的原则,根据借款人收入水平、总体负债、资产状况、实际需求等因素评估还款能力,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净资产的10%;对同一借款人及其关联方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净资产的15%。这一数值也与《通知》相同。
不仅如此,在利率、发放贷款等方面,《意见》也同样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违规预先扣除的,应当按照扣除后的实际借款金额还款和计算利率。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按市场原则自主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但利率上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降低贷款利率,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贷款不得用于股票、金融衍生品等投资;房地产市场违规融资;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和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的其他用途。
而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分类监管上,在《通知》的基础上,上海市金融监督管理局结合监管实际,进一步细化监管细则。
《意见》指出,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经营范围为发放贷款及相关咨询活动、股权投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主要经营放贷业务。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价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经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同意,可以开展股权投资和发放贷款相结合的投贷联动。
《意见》进一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股权投资和发放贷款相结合的投贷联动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20%。
针对《通知》提出的“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价制度”,“根据评级结果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分类监督管理”,《意见》要求,上海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规模、管理水平、合规情况、风险状况等方面内容并综合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情况,建立监管评级制度并开展监管评级。监管评级对象为截至上年末获批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未满一年的除外)。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监管评级结果实施分类监管。
附《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促进行业持续 健康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和《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 社会 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小额贷款公司及其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本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部门包括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下称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区金融工作部门。以上统称地方金融管理部门。
第五条 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实行部门联动、市区联合监督管理机制。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及其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与国家金融管理部门联系。市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商务、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管理的相关工作。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和信息共享,强化监管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各区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小额贷款行业发展政策措施、建立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机制,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和维稳处突第一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区金融工作部门,并由其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的具体监管工作。区金融工作部门根据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及区政府的要求,对登记注册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小额贷款公司承担初步审查、信息统计等职责,组织开展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处置等有关工作,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除设立、退出试点等重大事项外,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委托区金融工作部门开展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部分监管工作。
第六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提高对小微企业、城镇低收入人群和“三农”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的服务水平,践行普惠金融理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第七条鼓励各区政府通过风险补偿、风险分担、专项补贴等方式,引导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等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贷款成本,改善金融服务。
第二章 设立、变更与退出
第八条 试点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由区金融工作部门提出意见,经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后,小额贷款公司方可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表述、组织形式组成。其中,行政区划系指“上海”;字号由公司自行确定;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小额贷款”字样;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一)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股权结构;(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发起人;(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五)有健全的组织架构,以及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六)有支撑业务经营必要的信息系统;(七)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八)有符合本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九)国家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十条 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不得以借贷资金和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第十一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具有合理的股权结构。主要发起人及其关联方合并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80%。单个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主要发起人股权三年内不得转让、质押,其他发起人一年内不得转让、质押(监管部门及司法部门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第十二条 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应当为企业法人,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实力雄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原则上连续三年盈利且利润总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企业发起人和自然人发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 社会 声誉和诚信记录。
第十三条 小额贷款公司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金融知识和从业经验,无刑事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第十四条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由主要发起人向拟设立公司住所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一)申请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住所、营业场所、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等事项;(二)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市场需求、同业状况、公司市场定位、经营模式、业务发展规划、风险控制能力、未来3年资产负债和盈利水平预测等;(三)章程草案;(四)组织架构图;(五)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六)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资格证明;(七)发起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出资意向和出资能力证明;(八)法律意见书;(九)营业场所证明材料;(十)发起人承诺书;(十一)国家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 小额贷款公司下列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公司住所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后,在30日内至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一)减少注册资本;(二)变更股权;(三)跨区变更住所;(四)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五)合并、分立、退出试点。
第十六条 小额贷款公司下列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事前向公司住所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备案,并在备案后30日内至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一)变更名称;(二)增加注册资本;(三)区内变更住所;(四)变更章程;(五)除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总经理以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区金融工作部门应当在完成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备相关事项。
第十七条 小额贷款公司自愿退出小额贷款业务试点的,应当向区金融工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债权债务处置方案等材料。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区金融工作部门意见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经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同意退出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自同意之日起3个月内至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等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小额贷款公司解散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注销,清算过程接受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监督。
第三章 经营规则
第十九条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范围为发放贷款及相关咨询活动、股权投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主要经营放贷业务。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价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经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同意,可以开展股权投资和发放贷款相结合的投贷联动。小额贷款公司股权投资和发放贷款相结合的投贷联动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20%。
第二十条 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当遵循小额、分散的原则,根据借款人收入水平、总体负债、资产状况、实际需求等因素评估还款能力,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净资产的10%;对同一借款人及其关联方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净资产的15%。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可以下调前述贷款余额最高限额。
第二十一条 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价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经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同意可依法开展发行债券、以本公司发放的贷款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业务;经向行业自律组织备案后,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通过股东借款、同业拆借方式融入资金。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同业拆借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5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可以下调前述对外融资余额与净资产比例的最高限额。
第二十二条 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贷款用途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与借款人明确约定贷款用途,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监控贷款用途。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不得用于以下事项:(一)股票、金融衍生品等投资;(二)房地产市场违规融资;(三)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和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三条 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违规预先扣除的,应当按照扣除后的实际借款金额还款和计算利率。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按市场原则自主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但利率上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降低贷款利率,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第二十四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强化资金管理,对放贷资金(含自有资金及外部融入资金)实施专户管理,所有资金必须进入放贷专户方可放贷。放贷专户需具备支撑小额贷款业务的出入金能力,应当向区金融工作部门报备,并按区金融工作部门要求定期提供放贷专户运营报告和开户银行出具的放贷专户资金流水明细。区金融工作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可以限定放贷专户数量。
第二十五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完善治理结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依据稳健经营原则制定符合本公司业务特点的贷款风险管理和分类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内部控制、资产质量、风险准备、信息披露、关联交易、营销宣传、投诉处理等业务规则和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规范债务催收程序和方式,加强对催收人员的业务培训。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催收机构,不得向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还款义务人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催收,不得采取以下方式催收债务:(一)使用或者威胁使用暴力;(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三)侵犯人身自由;(四)非法占有被催收人的财产;(五)以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六)违规散布他人隐私;(七)其他以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催收债务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告知借款人贷款金额、期限、年化利率、还款方式等内容,在合同中载明并由借款人确认。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在债务到期前的合理时间内,告知借款人应当偿还本金及利息的金额、时间、方式以及未到期偿还的责任。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设立审批文件、营业执照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妥善保管依法获取的客户信息,未经授权或者同意不得收集、存储、使用客户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者泄露客户信息。
第二十九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规范经营,严守风险底线,禁止从事下列活动:(一)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二)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本公司除不良信贷资产以外的其他信贷资产;(三)发行或者代理销售理财、信托计划等资产管理产品;(四)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和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制定小额贷款公司监督检查计划,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可以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方式。
第三十一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配合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有关情况和文件、资料,并就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如实作出说明。
第三十二条 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或外部专业人员参与监督检查,并将相应费用支出纳入年度预算安排。
第三十三条 现场检查分为年度现场检查和专项现场检查。年度现场检查,检查对象为截至上年末获批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未满一年的除外),检查期间为上一个年度,原则上在每年二季度进行。专项现场检查可以根据监管需要对有关小额贷款公司不定期开展。
第三十四条 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在开展现场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小额贷款公司及有关单位经营活动场所进行检查;(二)询问小额贷款公司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检查事项作出说明;7(三)检查相关业务数据管理系统等;(四)调取、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经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损毁的文件资料、电子设备等证据材料,以及相关经营活动场所、设施,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开展现场检查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检查通知书。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检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文件资料,不得妨害、拒绝和阻碍。
第三十五条 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小额贷款公司提出明确的整改和监管意见。区金融工作部门应当采取有效监管措施,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及时整改。
第三十六条 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非现场监管,在依法收集并处理小额贷款公司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分析和评估经营活动及风险状况,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在采集相关信息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或经营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询问、要求提供补充材料、约谈等方式予以确认和证实。
第三十七条 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规模、管理水平、合规情况、风险状况等方面内容并综合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情况,建立监管评级制度并开展监管评级。监管评级对象为截至上年末获批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未满一年的除外)。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监管评级结果实施分类监管。
第三十八条 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自律组织积极发挥作用。行业自律组织依照章程开展下列工作:(一)制定行业自律规则,督促、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行为,实施自律管理;(二)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行业建议和诉求,配合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开展行业监管工作;(三)督促会员开展金融消费者适当性教育,开展纠纷调解,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四)调查处理针对会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五)组织开展会员培训与交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第三十九条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要求向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报送下列材料:(一)业务经营情况报告、统计报表以及相关资料;(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四十条 有关政府部门、受委托参与监督检查活动的中介机构、行业自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中知悉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应当予以保密。
第五章 风险处置
第四十一条 小额贷款公司对经营活动中的风险事件承担主体责任,在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区金融工作部门报告。重大风险事件包括以下情形:(一)小额贷款公司发生流动性困难的;(二)小额贷款公司发生重大待决诉讼或者仲裁的;(三)小额贷款公司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的;(四)小额贷款公司主要负责人下落不明或者接受刑事调查的;(五)小额贷款公司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小额贷款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前款规定的重大风险事件,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向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十二条 区金融工作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小额贷款公司重大风险事件的性质、事态变化和风险程度,及时做出判断;对危及金融秩序、影响 社会 稳定、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重大事件,应当及时向区政府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并同时向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置风险,并向市政府报告。
第四十三条 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小额贷款公司存在风险隐患的,可以采取监管谈话、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定期报告、出示风险预警函、责令改正等措施。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可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以及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等,对业务活动以及风险状况等事项作出说明。
第四十四条 对“失联”或者“空壳”公司,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应当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劝导其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和业务范围、自愿注销,或以其他方式引导其退出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应当认定为“失联”公司:(一)无法取得联系;(二)在公司住所实地排查无法找到;(三)虽然可以联系到公司工作人员,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四)连续3个月未按监管要求报送数据信息。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应当认定为“空壳”公司:(一)近6个月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未开展发放贷款等业务);(二)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免税的除外);(三)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小额贷款公司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由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或者取消试点资格。
第四十六条 小额贷款公司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未按照要求报送经营材料的,由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小额贷款公司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报告重大风险事件的,或者在发生风险事件时未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的,由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小额贷款公司妨害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拒绝、阻碍监督检查或者毁灭、转移相关材料的,由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的,可以同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 小额贷款公司违法违规经营,有关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应当协调有关部门依照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法规未作处罚规定及未达到处罚标准的,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将其违法违规情况记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信息库并公布等监管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1年**月**日起施行。
校对:刘威
5. 如何开贷款公司
如何开小额贷款公司
首先,有试点意向的区(县) *** 向市金融办递交试点申请书,阐明试点工作方案并承诺承担风险防范与处置责任。
其次,区(县) *** ,对本区(县)符合相关条件及有申报意向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进行筛选。
最后,经筛选的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向所在区(县) *** 递交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申请材料,区(县) *** 完成预审后上报市金融办复审。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人凭市金融办批准批文,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银监局和人行分行报送相关资料。
申请成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2.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
3.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5.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7.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8.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9.省 *** 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我想开个小额贷款公司,怎么开?
小额贷款公司开立条件:
1、建立公司章程,依法去工商税务注册相关文件
2、寻找合适的股东,有相应的注册资本,在银行验资注册
3、有符合条件的任职人员和管理人员
4、建立相应的内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怎么开抵押贷款公司
非法的你随便开,合法的个人没有资格开设、符合资格的企业也是万分之一左右。
如何开一家贷款公司
开公司第一点要有钱,第二点要有人,第三点要持续有钱,第四点要有人才!
贷款公司怎么开?
需要注册之类的很麻烦的,还有手续什么的,
开一个小额贷款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每个省都会有自己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开立的条件不外乎以下这些:
1、有符合规定的章程;2、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须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至200名发起人;3、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欠发达县域2000万元),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00万元(欠发达县域3000万元),试点期间,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不超过2亿元(欠发达县域1亿元);4、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6、有必要的内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7、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个人怎么开民间借贷公司
根据现行的我国法律,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是不能贷款的,如果发生贷款,法律后果自然是合丁无效,本金返还,利息理论上国家是要没收追缴的。而企业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是允许形成借贷关系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利息的四倍。
《贷款通则》第61条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原告、被告私下借贷显属违法,其民事行为自始无效,借贷合同无效。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相互借贷的合同出借方尚未取得的约定利息人民法院如何裁决问题的解答》中明确规定:“对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出借方或者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出借方尚未取得的约定利息,人民法院应依法向借款方收缴。”
如何开一家信贷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建议咨询当地银行,银行可能会有这样的项目。
外面也会有很多小额贷款公司,但一定要注意选择。
安全第一。
自己去银行办或者找代办,中介
尽量不要在不熟悉的中介公司贷款,容易被复制取现。
祝你顺利!请采纳答案,支持我,有疑问请追问,谢谢支持O(∩_∩)O~
新开公司怎样贷款
公司和银行交往的目的是为了取得借款,但如果能选择适当的银行与
之交往,小公司所得利益要比借款大得多。所以,如何选择合适的银行进行
贷款,是小公司与银行建立交往关系的关键一步。
(1)根据成本高低不同选择
在贷款利率方面,目前的基准贷款年利率是6个月。但是,按照金融监
管部门的规定,各家银行发放商业贷款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上浮或下浮贷款
利率,比如许多地方银行的贷款利率可以上浮10%、20%、30%或者更多。
银行和小公司的贷款关系,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银行也存在开
拓业务,争抢优质客户的情况。因此银行为了吸引黄金贷款客户,一般会施
予优惠条件,包括优惠的贷款利率。
因此,小公司在申请贷款时完全可以“贷比三家”,尽量选择利率上浮
幅度小的金融机构去贷款。其实,到银行贷款和去市场买东西一样,挑挑拣
拣,货比三家才能选到物美价廉的商品。相对来说,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利
率普遍低于当地的信用社,但手续要求比较严格,更完备一些。
小公司除了选择利率基点外,还要考虑其他费用的成本因素,比如贷款
是否要支付手续费、抵押物是否要评估、抵押物是否要参加保险等一些导致
货币成本增加的因素。作为小公司老板在贷款的时候,可以对各银行的贷款
利率以及其他额外收费情况进行比较,从中选择一家成本较低的银行办理。
(2)根据业务特点不同选择
我们知道,现在国内无论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还是中国银行、农业银
行、发展银行等等,所涉及的贷款种类是各不相同的。不同银行必然各有不
同的业务特点。因为各个银行的创设目的不同,发展过程各异,所以各具自
己的业务特点。如有的银行在国外设有分行,开办外汇业务,也有的银行在
不动产信用方面表现良好,还有的银行在支持小公司方面成绩卓著。不同的
银行,所开展的业务项目、贷款种类都不一样,小公司在贷款的时候,选择
哪一家银行合作,要深入了解各银行的业务特点,然后再根据本公司实际需
要确定。
(3)根据品位对称原则选择
俗话说,郎才女貌,门当户对。小公司选择贷款银行也一样。小公司要
受到银行的青睐与重视,一个重要因素是想办法使自身品位与银行品位相当
,这样,才便于以后的合作。也就是说,规模大一些的公司要尽量找大银行
,找那些能够算得上一流的银行合作,小公司则要尽量找那些中小银行、分
行或信用社建立关系。这样,才算得上匹配。
我们这样说,是有一定科学根据的,如果一家小公司与一家一流大银行
交往,由于门不当,户不对,在众多客户中其地位必然微不足道,自身身微
言轻,合作的效果肯定不会理想。反过来说,如果小公司找那些中小银行合
作,与信用社打交道,便会在众多客户中尽显尊贵,受到银行的尊重与礼遇
,这样,合作必然愉快,办事效果也肯定好。古人说得好,宁当鸡头,不做
牛尾。小公司在选择银行贷款的时候,宁可做小银行的一流客户,也不要去
当大银行的三类客户。有时候,鸡头比牛尾更实惠。
(4)根据公司需要多头选择
小公司如果与一家银行交往,势单力薄,当这家银行因某种原因引起财
力不足时,公司势必陷入资金周转失灵的困境。但公司要是同时与几个银行
都有交往,当一家银行支持不力时,其他几家银行会提供支持,不致影响公
司资金需要,而且,这样还可以在贷款条件上与银行进行谈判,争取到更多
的优惠利益。
由此可见,小公司贷款的时候,绝对不能单凭贷款利率一项就确定哪家
银行的信贷产品价格低、哪家银行的信贷产品价格高,而要综合各种货币支
出因素、贷款期限、贷款金额来选择银行。有......>>
如何开一个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开立条件:
1、建立公司章程,依法去工商税务注册相关文件
2、寻找合适的股东,有相应的注册资本,在银行验资注册
3、有符合条件的任职人员和管理人员
4、建立相应的内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 万达公司贷款规模多大
万达公司贷款规模2000亿。山东万达集团股份有念渗限公司创建于1988年,现已发展成为拥有总资产100多亿元、仔扒脊占地460多万平方米、员工12000多名,涵盖轮胎、机电、化工、地产开此前发、资本运营五大产业,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注册免冠行政区划的国家大型企业集团。
7. 佳木斯贷款公司级别划分
佳木斯贷款公司级别划分包括:注册资本、经营规模、市场口碑、资质认证。
1、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衡量一个公司实力的重要指标。佳木斯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越烂慧瞎高,则其在市场中的信誉和实力也越高,级碧扰别也相应越高。
2、经营规模:经营规模是指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规模。企业的规模越大,则其在市场中的影响力饥空也越大,级别也相应越高。
3、市场口碑:市场口碑是指企业在市场中的声誉和形象。公司的口碑越好,则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也越强,级别也相应越高。
4、资质认证:资质认证是企业在行业内的认可。佳木斯贷款公司的资质认证越高,则其在行业中的地位也越高,级别也相应越高。
8. 招商银行贷款规模对比
招商银行全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1987年4月成立于深圳,2002年在A股上市,2006年9月在H股上市,是一家成立晚、发展快、上市早、规模大的股份制银行。
一、收入、结构、利润
2021年,招商银行总营业收入3312.53亿元,净利润1208.34亿元,分别达到工商银行的35.1%和34.5%;招商银行的利润率略低于工商银行。
净利息收入占比为61.6%,低于工商银行的73.3%;反映了招商银行对利息收入依赖程度相对有限,远远低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以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代表的新型业务拓展水平位居银行业前列。
二、贷款、存款指标及结构
从招商银行贷款规模来看,2021年信贷平均余额规模达到53641.95亿元,进步落后于工商银行的1/3,位居国内股份制银行前列。
从贷款结构来看:招商银行的公司类贷款占比为39.1%,略低于工商银行的53.4%,对公司贷款依赖程度略低;零售贷款占比高达53.5%,平均收益高达5.55%,是国内银行业零售业务学习的标杆企业之一。
从存款指标看,招商银行公司客户活期存款规模大、成本低;成本最低的零售客户活期存款也占有较大的规模,值得同行业学习。
三、地区性经营指标及结构
招商银行的总部在深圳,主要在国内经济发展的中东部地区,因此在总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及海西地区的贷款和垫款规模最大,竞争优势明显。招商银行在环渤海、中部和西部地区业务规模占比相对略低,其他地区占比比较有限。
整体上看,招商银行的区域营业收入贡献与传统经营地区竞争优势和国内区域经济发展规模正相关。
9. 贷款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为实收货币资本,由投资人一次足额缴纳;(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五)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设立贷款公司投资人应符合的条件
(一)投资人为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二)资产规模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三)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四)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五)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七、主要监管指标
(一)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当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提高贷款覆盖面,防止贷款过度集中。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二)贷款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资本补充、约束机制,准确划分资产质量,充分计提呆账准备,真实反映经营成果,确保资本充足率在任何时点不低于8%,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三)不良贷款率在5%以下
10. 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6054家,贷款余额9076亿元,数据说明了什么
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6054家,贷款余额9076亿元,数据说明了什么首先是说明了我们国内的人民群众对于资金的需求程度越来越大,其次就是部分的人群没有办法在银行获得贷款选择小额贷款来满足自身的发展需求,再者就是小额贷款公司刺激了经济市场的活跃度,另外就是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的运营能力正在提升所以用户群体越来越多,还有就是经济市场被充分的盘活起来并且规模越来越大,还有就是说明了我们国家对于小额贷款公司在市场上面的存在有着一定的政策支持,然后就是市场主体的数量不断增多。需要从以下六方面来阐述分析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6054家,贷款余额9076亿元,数据说明了什么。
一、说明了我们国内的人民群众对于资金的需求程度越来越大
首先就是说明了我们国内的人民群众对于资金的需求程度越来越大 ,对于我们国内的人民群众而言对资金的需求程度如果越大那么对于经济市场的作用也是越大的,可以用于专项性的投资。
小额贷款公司应该做到的注意事项:
应该规范自身的运营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