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产抵押贷款风险大不大
房地产抵押贷款风险大吗?房地产抵押贷款是生活中常见的大额贷款,贷款有一定的风险,房地产抵押贷款有什么风险?房地产抵押贷款的风险不大吗?
房地产抵押贷款有以下两大风险:
1、违约风险
违约风险包括违约和合理违约.
强制执行违约是指借款人的被动行为,支付能力理论认为强制执行违约是因为支付能正核力不足.这表明借款人有偿还的意愿,但没有偿还的能力.
合理违约是指借款人自愿违约,权益理论认为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上借款人只能比较其住宅特有的权益和抵押贷款债务的大小,决定是否违约.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时,借款人可以转让房屋偿还贷款,收回成本,赚取一定利润;房地产市场价格下降时,借款人为了饥大转嫁损失,即使有偿还能力,也自愿违约拒绝偿还.
2、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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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风险是指资金短期存款难以变化的风险,流动性是银行保证资产质烂清竖量的重要原则.目前流动性风险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目前我国房贷主要来源于公积金和储蓄存款,银行吸收的储蓄存款属于短期存款,一般只有三五年,而房贷属于长期贷款.这种短期存款长期贷款行为使银行流动性非常低,带来流动性风险.
二是银行持有的资产债权不易变化,容易引起流动性风险.银行可能在金融市场失去更有利的投资机会,增加机会成本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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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商业银行抵押贷款中存在哪些风险
作抵押贷款的风险就是借款人还不上钱的话,银行会把你的抵押物进行拍卖,倒是吃亏的是借款人,银行没什么损失,也就麻烦一点去拍卖而已!
❸ 抵押车贷款有什么风险
汽车抵押贷款的风险主要有三种:
1、 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借款人、汽车经销商和多头信用的信用风险;
2、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六大市场风险:一车多贷、假车价、总成本、贷A贷B、冒名顶替、假车店;
3、操作风险:在贷款审核过程中,盲目与经销商合作,贷前调查不到位,无法获得客户准确信息,贷后跟踪检查未落实。
拓展资料:
车贷是指贷款人向申请买车的借款人发放的贷款。车贷实际利率由经办行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参照央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确定。汽车贷款有三种类型:直接客户贷款、客户间贷款和信贷卡车贷款。车贷期限一般为1-3年,最长为5年。
借款人必须是贷款人所在地的永久居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车贷实际利率由经办行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参照央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确定。一般条件优秀的客户可以享受基准利率或上浮10%左右,普通客户则需要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左右。个人贷款购车业务分为直接客户、客户间和信用货车贷款。直接客户类型一般是客户直接见面贷款的银行车贷,中间客户类型一般是汽车金融公司转让客户的汽车金融公司的车贷。
对于直接客户银行车贷,收取的费用项目有定金、本息、3%担保费等。银行的优质客户费会优惠,但各家银行的优惠政策不一样。客户间汽车金融公司除支付上述费用外,还需承担监管费、车队管理费和保修续保保证金。还有一个信贷卡车贷款。信用卡分期购车贷款只为银行信用卡用户提供分期付款,不提供任何条件。还有一个审核程序,对于信用记录不好的信用卡用户来说是很难的。
❹ 浙商银行房屋贷款有风险吗
会有一定的风险。
1.只要是正规银行的房产抵押贷款,在你正常还款的情况下是不会有任何风险的。
2.如果是抵押个人,或金融公司的话,风险很高,通常说的套路贷其实说的就是,个人放款或几个人成立所谓的金融公司,这些公司会用各种方式方法让你逾期最后导致你买房还钱过收你的房产。
❺ 抵押房产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有哪些
房产抵押贷款 担保公司存在的风险 (一) 抵押 登记权的风险 1、“一物多押”的风险。《 担保法 》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借款人将 房产抵押 给多个出借人后,一旦破产倒闭,抵押房产将很难处置变现。 2、 土地使用权 的风险。担保公,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时,如果只是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而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抵押的房产将无法处置变现。另外,我国法律规定: 集体土地 不可以用来抵押。因此,农村的集体土地如果用来办理 抵押贷款 ,必须转化为国有土地。 3、登记期限的风险。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如果将贷款的期限与抵押物登记的期限设为一致,一旦贷款到期无法收回,抵押登记也将到期,担保公司将无法处置抵押房产。 (二)租赁权对抗 抵押权 的风险 1、抵押物难以处置。按照“ 买卖不破租赁 ”的原则,如果“先租后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还贷,由于租赁仍然有效,担保公司也很难处理抵押房产。 2、租金收入难以获得。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 借款合同 前,如果与抵押房产承租人签订时间较长的 租赁协议 ,并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赁费;或者借款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将 房屋出租 给关系人,担保公司将很难获得租金收入用于还贷。 3、抵押物拍卖价格不公正。如果借款人不按期还贷,担保公司有权处置抵押房产用来归还贷款。当担保公司拍卖抵押房产时,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将可能采取措施故意压低房产的拍卖价格。 (三)土地性质引发的风险 1、土地使用期限。我国目前的土地性质分为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土地性质不同处置难易程度也不同。划拨土地是国家在实行 土地出让 制度前实行的由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出让土地则是指开发商以有偿的方式取得土地,并向国土资源部门支付 土地出让金 ,这样的土地具有使用年限,属于住宅类土地的使用期限为70年,属于工业类土地的使用期限为50年。担保公司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如果不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将给处置土地上的房产埋下隐患。 2、处置费用。对于出让土地性质的房产交易,由于房地产开发商此前已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在办理 土地使用权转让 时不需要再交费;属于划拨用地性质的房屋土地,处置房产时需要向国土资源部门补交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担保公司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如果不注意土地的性质,将可能增加处置抵押房产的费用。 (四)土地用途变更的风险 出让土地根据用途不同有很多种,其价值是完全不同的,特别是工业、仓储等一类的出让地,由于其取得成本低廉,如果能够转变为住宅、商业、旅游、娱乐等用途的经营性用地,其价值是数倍的增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6条规定,建设单位确需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借款人在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后,如果私自变更土地的用途,如将仓库用地变更为娱乐中心用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担保公司将无法处置抵押房产。 (五)在建工程抵押的风险 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中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依照《 合同法 》第286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按照上述规定,在建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权,这不利于担保公司处置抵押房产用于归还贷款。 2、税收优先权。《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45条第1款规定:“税务机关征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规定表明,只要纳税人欠缴税款的行为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担保之前,即纳税人欠缴税款在先,以其财产设定担保在后,税收就优先于 担保物权 这种私权力。 (六)以单位房改房设定抵押。 有的单位已进行房改,职工交了集资款,或已售给职工,还未办理产权转移的房产作抵押。这种房产权表面反映是单位所有,但实际所有权已发生变化。有的以个人购买的房改公房抵押,根据我国房改的有关政策,个人购 买房 改公房要5年以后才允许进入市场交易,所售房价款,除去担保税费和原 购房 款,增值部分单位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共享。因此,这种房屋产权设定担保亦存在一定瑕疵。有的单位对房改的房产还作了内部规定:该房只能由本人和直系亲属居住,不得擅自出租、转让和出售给他人,如本人调离单位,该房产由单位收回,退回原购房款。这种特殊的房产,个人虽有产权证,但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处分权。 (七)共有财产抵押的风险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四条规定,共有财产进行抵押时,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借款人用共有财产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如果担保公司没有要求借款人和财产共有人共同签字,就会自动丧失抵押权,从而形成风险。 (八)抵押房产评估价格的风险 目前,评估机构管理不规范,在房产评估价格上有时不公正,往往根据评估的用途抬高或降低估价。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支付,评估机构可能故意抬高房产的评估价格,让借款能够申请更多的贷款;当担保公司拍卖用来抵押的房产时,评估机构又会故意降低房产的评估价格。 (九)房产处置执行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 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 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根据该规定,如果借款人用唯一的一套住房办理了抵押贷款,即使到期不还贷,法院、担保公司也无权处置抵押物。 动产或不动产的 抵押担保 是金融机构等 债权人 所选择的最重要的贷款方式之一。因此, 抵押房产 贷款担保 公司风险 也是担保公司要考虑的重要问题。因为不动产抵押贷款涉及到了很多环节,内容也比较复杂。存在的风险因此比其他担保方式要多。
❻ 我想找金融公司用房产抵押贷款,安全吗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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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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