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关于个人名义贷款用于公司经营
个人名义贷款是你个人和银行之间的关系。贷款由你自己还的。
其贷款用于公司经营。是你和公司之间的关系。
这些没有关联的。除非公司是你自己的。法人和负责人是你。才会有关联。
『贰』 老板以个人名义贷款给公司用,公司能不能以收到的电子承兑代老板支付给贷款公司
老板个人名义贷款,给公司用,这表示的是公司欠老板个人的钱,是个人与公司之间的借贷关系。
公司收到的承兑汇票,做为一种可转让债券,可以通过转让方式给老板用于偿还债务,但是,承兑汇票不能直接背书给个人,只能是背书给贷款公司。所以在财务操作上,要通过老板个人的收款收据冲正前面的借款项。账面上这笔借款应该平帐。
『叁』 股东以个人名义贷款给公司,还要就利息收入缴税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急需资金,融资无望又无法顺利向银行取得贷款时,很多企业的老板或者股东通过个人形式向金融机构贷款,然后再用于企业经营,贷款利息企业来承担。
虽然说这样操作解了企业燃眉之急,股东看似也没有并没有损失也没有通过利息谋利。实际上,股东个人贷款用于企业经营,企业承担的利息支出能不能税前扣除?股东个人真的不需要交税吗?
我以一个案例给大家分别说明:
【案例】
A公司是某市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疫情导致公司资金链出现问题,急需大量流动资金缓解公司经营难题,A公司又无法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
2020年4月,公司股东李先生通过抵押方式,以个人名义按年利率6.5%,向银行取得贷款500万元,期限一年,取得贷款后,李先生全部交给A公司使用,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6.5%。
问题1
李先生支付给银行的利息支出,能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不能!
理由:李先生是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其利息支出不能作为公司的费用扣除。
问题2
A公司支付利息时,没有发票能入账吗?如果不能,需要股东代开发票吗?
没有发票是不能税前扣除的,需要股东去税局代开发票或者提供收款收据。
具体规定如下:
企业接受个人提供的服务:
如果对方为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可以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备注: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如果对方为非从事小额零星业务的个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取得发票(包括按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并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问题3
假设股东按银行贷款利率向A公司收取利息,一年利息应缴纳哪些税?
股东李先生应就收取的利息收入,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
李先生收取的一年不含税利息收入=500 6.5% (1 1%)=32.18(万元)
(1)增值税 500 6.5% (1 1%) 1% 0.32(万元)
【提醒】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疫情期间个人3%征收率可减按1%计征增值税。
(2)城建及附加 0.32 (7% 3% 2%)/10000 384(元)
(3)在个人所得税方面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以个人名义取得贷款,将款项用于企业经营,又由企业负担贷款利息,对企业代个人负担的贷款利息,应对个人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按照2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500 6.5% (1 1%)] 20% 6.44(万元)。
问题4
如果股东无偿借款给企业使用,相关涉税问题
(1)增值税
关于无偿提供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第十四条规定:(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 社会 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这里仅仅指“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无偿提供服务需要视同销售,不包含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
因此,个人无偿借款给企业不涉及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增加了反避税条款,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所以,如果个人股东无偿借款给其关联企业使用,税务机关一般是不认可的,会存在被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同期金融机构代开利息纳税调整,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相关政策
1、企业向股东或者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根据(国税函〔2009〕777号)的规定: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2、企业向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非投资关系也无关联关系)借款的利息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肆』 个人借款给公司合法吗
个人借款给公司是没有问题的,法律没有禁止,借款也是支持获得利息的,属于民间借贷范畴,但借贷利息有一定受保护范围,不得高于央行利率四倍,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伍』 公司让个人贷款公司用怎么办
法律分析:以你们个人名义去向银行借钱,钱是给公司用,自己没有使用,自己其实就成了一个借款的平台;如果公司未能按照银行规定的时间还款,那么银行就会找借款人,借款人就是你们,第一责任人就是借款人,是你借的钱,如果公司有相应给予你担保的东西和你借款东西等值,根据你个人的意愿来决定为不为公司做这件事情,主要是随你的个人意愿,风险上面已经说了,公司不还,银行就是找你还。如果银行能给你们开一张定期的存单,金额包含你借款的本息,时间也是和还款时间一致,风险不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六条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陆』 法人个人贷款用于公司经营,利息公司支付如何写说明
1. 法人个人贷款用于公司经营,利息公司支付需要写明说明。
2. 原因是因为法人个人贷款悉厅用于公司经营,属于公睁燃隐司的经营活动,利息支出段困也应该由公司来承担,并且需要在财务报表中体现,以便于税务部门的审核。
3. 在说明中,可以明确表明贷款用途为公司经营,利息支出由公司支付,并且在财务报表中体现。
同时,还可以附上相关的贷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明文件,以便于审核。
『柒』 公司让个人贷款公司用怎么办
可以拒绝,法律没有赋予用人单位有这样的权力,所以用人单位不得强制要求,即使单位的规章制度有这个规定,也是因为排除了劳动者的合法的自由选择权而属于无效,劳动者不用执行。如果自己不同意,企业是不得强迫员工做任何不属于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情。
法律分析
公司让个人贷款给公司用是不合理也不和法的,属于强买强卖,不符合自愿原则。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的,人民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公司应该将该项管理措施公之于众,并作为单位用人的条件之一。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限制自由的权利,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公司让个人贷款给公司用,是对于员工的行为有直接干涉的性质,并未直接干涉员工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该行为可能存在对员工行为的控制因素,但该控制因素也只能算是广义范围的控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