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贷款不还属于合同诈骗罪吗
贷款族敬不还不属于合同诈骗罪。贷款人在主观方面绝穗桐并不是属于直接故意的欺骗行为,合同诈骗罪属于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欺骗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⑵ 我在小贷公司贷了一笔款项,第一期没有还,我这属于诈骗吗
如果提供资料全部真实,不属于诈骗。应当及时还款。
拓展资料
一、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更为便捷、迅速,适合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与民间借贷相比,小额贷款更加规范、贷款利息可双方协商。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小额贷款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执行金融企业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依法接受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小额贷款公司在中国发展以来,阻碍其发展的往往还是融资难问题,但长期以来资金饥渴的小额贷款公司正陆续迎来甘露。据相关公开资料粗略统计,包括浙江、广东、重庆、厦门、海南等地区放宽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其中包括允许通过回购方式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三、很多资金需求者在银行贷款签订协议时显得非常的随意。其实这种潇洒行为说明了他们缺乏良好的融资理财意识,往往就会在贷款时多掏利息,造成人为的“高息”。因为有些银行的贷款形式会让资金需求者在无形中多掏利息。例如,留置存款余额贷款和预扣利息贷款。所谓留置存款余额贷款即资金需求者向银行取得贷款时,银行要求其从贷款本金中留置一部分存入该银行账户,以制约资金需求者在贷款本息到期时能如期偿还。但就资金需求者来讲,贷款本金被打了折扣就等于多支付了利息。
⑶ 欠小额贷款公司的钱算诈骗么
一般欠贷款公司不算是诈骗,只要你在贷款是抵押的物是你自己的,没有虚构材料这都不是诈骗,只要你有能力偿还给银行都不是诈骗,你欠了贷款不偿还这就叫诈骗。
⑷ 车贷未还清做抵押算诈骗吗
一、车贷未还清做抵押算诈骗吗
1、车贷未还清做抵押不算诈骗。但是有一定限制。分期付款车辆在售出时就已经存在了一个抵押权,银行或车贷公司因为对车辆享有抵押权,如果消费者不还贷款,就可以将车收回。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1、客体要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2、客观要件:诈骗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3、主体要件: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诈骗罪。
4、主观要件: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