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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先本后息 2024-11-28 06:23:35

基金会成立小额贷款公司

发布时间: 2023-10-30 03:53:17

Ⅰ 中和农信贷款条件

1、身份要求:中和农信贷款的申请人需要具有合法的身份,并且还需要是农村信用合作社辖区以下的农户;

2、个体要求:中和农信贷款的申请人需要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能力要求:贷款的申请人以及其家庭需要具备还款的能力,并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

4、信用要求:贷款申请人的信用需要保持良好,并满足农村信用合作社所提出的其他条件。

以上就是中和农信贷所需要具备的条件。

中和农信贷款简介

中和农信贷款属于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信用贷款,该公司是在2008年底由中国扶贫基金会帮助成立的。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的经营业务为小额信贷扶贫项目,此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户信贷的问题。同样,由于中和农信项目的实施,也使得从正规贷款机构无法获得贷款的农村贫困人口得以获得一定的资金,走向致富的道路。

Ⅱ 中国扶贫慈善金融管理机构是什么

中国扶贫基金会(英文名:China F foundation for Poverty Alleviation,缩写:CFPA)中国扶贫公益领域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公益组织之一。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截至2016年底,累计筹措扶贫资金和物资248.67亿元,受益贫困人口和灾民众2908.72万人次。28年来,中国扶贫基金会通过良好的内部治理、项目管理和社会绩效得到了公众的广泛认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2007年、2013年在民政部组织的全国基金会等级评审中、均被评为最高等级5A级基金会。2016年9月,《慈善法》颁布后,被民政部首批认定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针对贫困的主要成因,中国扶贫基金会致力于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生计扶贫、救灾扶贫四大业务领域、建立了完整、系统、科学的项目管理体系。2016年,3070家机构、14.35亿次公众向中国扶贫基金会捐赠爱心款物总额4.71亿元,另有6..1万名志愿者,提供130.9万小时志愿服务。2016年,中国扶贫基金会支出捐赠款物4.56亿元。发放小额贷款66.5亿元,项目覆盖全国31省(直辖市、自治区)、868县、238所大学以及埃塞俄比亚、加纳、柬埔寨、缅甸、尼泊尔、苏丹、厄瓜多尔、海地在内的8个国家,共计4293989名贫困人口和灾区民众受益Z

Ⅲ 金融业、邮政业、电信业的相关税收政策

金融领域税收优惠政策一:银行业、非银行金融机构

2012-6-27

1、增值税

外国银行分行改制过程中发生的向其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转让企业产权和股权的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45号)

2、营业税

◎对1998年及以后年度专项国债转贷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20号)

◎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94号)

◎外国银行分行改制过程中发生的向其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转让企业产权和股权的行为,不征收营梁薯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银行分行改雀岁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45号)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承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免征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2号,已废止)

◎自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所属分行、支行代办金融业务取得的代理金融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于本通知到达之日前已缴纳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允许从纳税人以后应缴的营业税税款中抵减或予以退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代办金融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9]7号,到期停止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邮政企业代办金融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1]66号)

◎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

◎自2009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此款到期停止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101号)

◎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扶贫基金会举办的农户自立服务社(中心)从事农户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试点项目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35号)

◎人民银行的贷款业务,不征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

对人民银行的贷款业务不征营业税,是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银行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的具体范围的通知》(国税发[1994]88号)

◎对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可由地方政府确定,对其从事担保业务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9号)

◎“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是指经国家经贸委审核批准,纳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并按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收取担保业务收入的单位。

“从事担保业务收入”是指本条第一敖所称单位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取得的担保业务收入,不包括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发[2001]37号)

3、企业所得税

◎下列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1)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2)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橡岁者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上述所称国际金融组织,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农业发展基金、欧洲投资银行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国际金融组织;所称优惠贷款,是指低于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水平的贷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

◎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94号)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承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专项债券利息收入免征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2号)

◎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和城乡信用社等国家允许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金融租赁公司)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资产范围包括:

(1)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

(2)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等各项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

(3)由金融企业转贷并承担对外还款责任的国外贷款,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买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不附条件贷款和外国政府混合贷款等资产。

金融企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计算公式如下:

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

金融企业按上述公式计算的数额如为负数,应当相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5号)

◎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50%的比例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关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规定的,应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担保赔偿准备,不足冲减部分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5号)

◎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宁夏等6省(自治区、直辖市)汶川地震灾区农村信用社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上述汶川地震灾区是指《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地震局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害范围评估结果的通知》(民发[2008]105号)所规定的极重灾区10个县(市)、重灾区41个县(市、区)和一般灾区186个县(市、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农村信用社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3号)

◎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号)

◎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联)提取的符合条件的特别风险准备金,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按可能承担风险和损失的银行卡跨行交易清算总额(以下简称清算总额)计算提取。清算总额的具体范围包括:ATM取现交易清算额、POS消费交易清算额、网上交易清算额、跨行转账交易清算额和其他支付服务清算额。

(2)按照纳税年度末清算总额的0.1%计算提取。具体计算公式:

本年度提取的特别风险准备金=本年来清算总额×0.1‰-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特别风险准备金余额

中国银联接上述公式计算提取的特别风险准备金余额未超过注册资本20%的,可据实在税前扣除;超过注册资本的20%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特别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25号)

◎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中国扶贫基金会举办的农户自立服务社(中心)从事农户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试点项目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35号)

◎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独资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试点项目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35号)的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扶贫基金会所属小额贷款公司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3号)

◎自2009年1月1日起,省级农村信用联合社每年度为履行其职能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人员费用、办公费用、差旅费、利息支出、研究与开发费以及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等,应统一归集,作为其基层社共同发生的费用,按合理比例分摊后由基层社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省级联合社收取服务费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80号)

◎金融企业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会计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的,准予抵扣当期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患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3号)

4、个人所得税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

◎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所称教育储蓄是指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指定银行开户、存入规定数额资金、用于教育目的的专项储蓄。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1999年9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2号发布,2007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2号修订并公布,自2007年8月15日起施行

◎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2号)

◎储蓄机构内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

5、房产税

◎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国税函[2001]770号)

6、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国税函[2001]770号)

7、契税

◎外国银行分行改制前拥有的房产产权,转让至改制后设立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时,可免征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45号)

8、印花税

◎对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纳印花税。

对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财税字[1988]255号)

◎国家开发银行经财政贴息的项目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国家开发银行对记载资金的账簿,一次贴花数额较大,难以承担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准,可在三年内分次贴足印花。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缴纳印花税问题的复函》(财税字[1995]47号)

◎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后,其在外国银行分行已经贴花的资金账簿、应税合同,在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不再重新贴花。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45号)

Ⅳ 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我们的历史

我们的小额信贷经历了以下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96-1999年
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在世界银行贷款秦巴扶贫项目中开始小额信贷试点。该小额信贷项目是作为秦巴扶贫项目中的分项目之一,项目区包括陕西省的安康市和四川省的阆中市。
第二阶段:2000-2004年
中国扶贫基金会于2000年正式从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岁举桐理中心接管小额信贷项目,该项目的原班管理人员也随之转入中国扶贫基金会。此后,中国扶贫基金会先后在8个贫困县实施小额信贷项目,使基金会的小额信贷项目县达到了10个。受当时的政策条件所限,这个阶段的小额信贷都是以扶贫项目的形式存在并运行的,实际上是由中国扶贫基金会提供技术援助和监管,由当地政府成立的本地社团组织负责具体实施,导致项目产权和治理答帆机构不清,难以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最终中国扶贫基金会退出了部分项目县的实施管理工作。截止2004年底,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小额信贷项目点共计 4个:山西省左权县、贵州省六枝县、福建省霞浦县和福安市。
第三阶段:2005-2008年
通过对国内小额信贷行业发展历程的回顾与总结,并结合国际成功经验及国内农村金融改革趋势,中国扶贫基金会于2005年初明确提出要对小额信贷管理体制进行调整的重大决策,由项目型小额信贷向机构型小额信贷转变。
中国扶贫基金会在项目区成立基金会直属的小额信贷操作机构,从而清晰了产权,完善了治理机构,从根本上理顺了管理体制,同时强化了小额信贷总部管理队伍,采用国际先进的小额信贷管理信息系统,改善贷款产品和操作流程,大大提升小额信贷的管理能力。
在2005年开始改革以来,小额信贷项目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效果,并得到了资助机构和各地政府的关注和支持。使基金会的小额信贷项目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2005-2006年,小额信贷部项目分支机构增加到10个。
2006年12月,国家开发银行向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项目提供1亿元人民币的授信支持,中国扶贫基金会成为中国第一个从银行获得批发资金的小额信贷组织。
2007年年底,小额信贷部在辽宁和河北省新成立了4个农户自立服务社(中心),使分支机构数达到14个。
2008年1月,小额信贷项目获得渣打银行2000万的贷款。
第四阶段:2009年-至今
根据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和国家有关农村金融改革的最新动向,以及小额信贷项目的发展现状,中国扶贫基金会果断决策,将小额信贷项目及小额信贷项目部组建成为一个企业化运营的独立实体,实行全成本核算,自负盈亏。2008年底中国扶贫基金会全资成立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农信),公司专门负责小额信贷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目前,中和农信已经在辽宁、内蒙古、江西三省成功增开6个分支机构,在东北、华北和中南等部分地区形成规模效应,广泛服乎坦务当地大量贫困人口。

Ⅳ 中和农信贷款没有担保人能贷吗

中和农信贷款必须需要担保人。在中和农信贷款的话,2万元以内,可以线上申请,不需要担保人,但是超过5万元,一般是需要找担保人的,或者可以用小组联保的方式来贷款的,这得看你是在哪个地区了,不同地区的贷款产品是不一样的。你可以和你的合伙人分别单独申请,具体能贷款多少元,还得看最终的评估结果。
拓展资料
中和农信是由中国扶贫基金会成立的,专门为那些无法从正规商业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支持的农村或城市贫困人口提供无需抵押的小额信贷服务。那么,中和农信贷款利息是多少呢?
贷款的利息取决于贷款的金额、期限和利率。而不同资质的借款人,他们去中和农信申请贷款时的利率是不一样的。可以说资质越好的借款人,在中和农信贷款时的利率就会越低。
在中和农信首次申请贷款的话,年利率大概是13.5%。贷款一万元,一年的利息应该是1350元。
如果是老用户去申请的话,利率会下调,大致会在10%左右的样子。除了贷款利率会降低外,可借额度也会增高。
可以说中和农信贷款的利率是随着贷款年数的增加而每年递减的,并且贷款额度也会随着年数的增加而增加。这也是中和农信和其他贷款机构不同的地方。
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农信”),是一家专注服务农村小微客户的综合助农机构,宗旨是为县域客群提供方便快捷、经济实惠、安全可靠的贴心服务,通过小额信贷、小额保险、农资电商、农品直采、技术培训等内容,助力他们发展产业、增加收入,早日实现美好生活。
国际影响
2014年,荷兰王后马克西玛在以联合国秘书长普惠金融特别代表的身份访华期间,到河北省涞水县娄村满族乡安阳村,对两位中和农信小额信贷的客户进行考察 ;
据悉,2014年末,诺贝尔和平奖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到访中和农信,与员工座谈。
2016年8月22日,荷兰前首相维姆·科克先生专程到访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见证了亚洲开发银行与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笔价值五千万美元的贷款合同的签署

Ⅵ 中和农信贷款可靠吗

可靠。推荐农行的网捷贷,农业行衡蔽银行有开展网捷贷业务,目前年满18周岁可以通过个人网银和掌上银行申请(目前仅支持二代K宝客户),自动审批,快速到账。

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中国扶贫基金会于2008年底成立,专门负责管理和实施全资组建,专注于小额信贷扶贫项目的管理和拓展。公司致力于为那些从正规金融服拦中务于商业金融机构无法获得贷档州款支持的难以覆盖的农村(以及城市)的贫困人口(特别是贫困妇女)提供无需抵押的小额信贷。

(6)基金会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扩展阅读

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银行流水;

5、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6、征信报告;

7、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Ⅶ 中和农信是什么公司或者机构

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农信”),由中国扶贫基金会于2008年底成立,专门负责管理和实施全资组建,专注于小额信贷扶贫项目的管理和拓展。

公司致力于为那些从正规金融服务于商业金融机构无法获得贷款支持的难以覆盖的农村(以及城市)的贫困人口(特别是贫困妇女)提供无需抵押的小额信贷,并致力于帮助贫困弱势群体他们提升自立能力,稳定从而摆脱贫困。

(7)基金会成立小额贷款公司扩展阅读:

中和农信前身——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部,自1996年以来开始实施小额信贷扶贫项目。十几年来,我会累计向15万多农户发放小额贷款近6亿元,共有60多万贫困人口直接从中受益。其中2008年我会共发放小额贷款3.8万多笔,放款超过1.8亿元(户均贷款不足5000元)。

截至2014年底,中和农信累计放款93.8万笔,84.3亿元,覆盖16个省份,141个项目县,有效客户数为23.8万户,贷款余额18.8亿元。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和农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