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票质押怎么操作
1、 借款人申请股票质押贷款
2、 机构对借款人和质押物的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审批
3、 核定授信额度
4、 借款人和机构签订合同
5、 机构通过证交所办理质押股票的管理和处分
6、 机构发放贷款
❷ 股票质押贷款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股票质押贷款的相关规定有《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证券法》、《担保法》等。
【法律依据】
根据《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第九条,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资产具有充足的流动性,且具备还本付息能力;
(二)其自营业务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有关风险戚兄烂控制比率;
(三)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提取足额的交易风险准备金;
(四)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定期披露资产负债表、净资本计算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等信息;
(五)最近一尘昌年经营中未出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或特别风险事项,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高漏员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重大不良记录;
(六)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已实现有效独立存管,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七)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❸ 股票质押贷款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证券公司股票 质押贷款 管理办法》 1、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对上一年度亏损的,或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过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或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均不能成为 质押 物; 这一条意味着:证券公司如果想最大限度利用其质押贷款的额度,那么它会首选已经得到市场认同的、稳健的“绩优股”,而非未来的“绩优股”。原因是因为股票的风险衡量由银行来确定,从稳妥的角度出发,股价稳定、业绩好、财务健康的 上市公司 无疑会成为银行的首选。(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从“华尔街”的经验看,蓝筹股的质押率是70%,普通股的质押率是50%。这说明国外银行用以衡量质押股票的风险指标也是看其“质地是否优良”。 2、一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证券公司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并且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被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 这一条决定了证券公司的分散投资,避免了只有少数个股受到追捧。 3、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是贷款本金与质押股票市值之间的比值。 这一规定和第2 条规定的共同作用意味着:流通市值大的股票将比流通市值小的更容易受到券商的青睐。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了 股票质押 的条件,首先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应为已经得到市场认同的绩优股,因为股票质押风险较大,为了减少风险,贷款机构会更趋向于认同业绩较好的股票,如果前一年该支股票为亏损状态,一般情况下,贷款机构不会接受它成为质押物。
❹ 股票质押贷款的相关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删去了借款人必须是上一年度公司经营正常,未发生经营性亏损的规定
○贷款最长期限延长至1年
○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可作为质押物
○取消一家券商只能在一家商业银行办理股票质押贷款的规定
○贷款利率按照央行利率管理规定执行
○警戒线比例的最低值由130%提高到135%
已名存实亡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业务,有望重新步入正轨。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根据新办法,可进行股票质押贷款的证券公司条件有所放宽,同时,借款人的条件进一步细化,质押物的种类以及质押期限也得以增加和延长。
根据新办法,可进行该业务的证券公司将不限于综合类,放宽到依法设立并获准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券商。另外,新办法还删去了旧办法中要求借款人必须是上一年度公司经营正常,未发生经营性亏损的规定,使得亏损券商也可以参与股票质押贷款,通过贷款支持渡过暂时的难关。
新办法共8章44条,包括总则,贷款人、借款人,贷款的期限、利率、质押率,贷款程序,贷款风险控制,质物的保管和处分以及罚则等内容。根据新办法,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将与旧办法所规定的股票和基金一道,成为合法的质押物。新办法同时明确规定,借款人通过股票质押贷款所得资金的用途,必须符合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用于弥补流动资金的不足。
关于借款人的条件,新办法较旧办法的规定更细。除已有的资产具有充足流动性、自营业务符合有关风险控制比率、已提取足额交易风险准备金外,还新增了具备还本付息能力,已按规定定期披露资产负债表、净资本表、利润表以及利润分配表,以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经认定已实现有效独立存管等内容。
新办法还对旧办法中贷款的期限、利率等规定作了较大修改。对于贷款期限,新办法将旧办法规定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修改为1年。对于贷款利率,新办法取消了旧办法可适当浮动,最高上浮幅度为30%,最低下浮幅度为10%的规定,只需执行央行的利率管理规定即可。
新办法在取消旧办法一家证券公司只能在一家商业银行办理股票质押贷款规定的同时,强化了贷款风险控制的动态性,将旧办法规定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金15%的规定,修改为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新办法还规定,借款人出现预计到期难以偿付贷款利息或本金,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股权变更等情形,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另外,新办法还将警戒线比例的最低值由130%提高到135%。
❺ 股票可以质押吗,个人股票质押贷款怎么办理
质押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如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4)银行认可的质押物,以第三人所有质物作质押的,还需提供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
(5)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2、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3、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股票质押贷款,是指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股票质押率由贷款人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
(一)质押贷款申请人条件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质押贷款。
1、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物担保;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4、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质押贷款金额
用储蓄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每笔贷款额不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8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现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
用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起点为5000元,每笔贷款额不超过质押国债面额的90%。
(三)质押贷款期限
个人质押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且不得超过质押品的到期日;
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张存单或凭证式国债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
(四)质押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按合同利率计算,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计息。
❻ 股票质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1、贷款人 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内控机制健全,制定和实施了统一授信制度; 制定了与办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和业务操作流程; 有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经营和管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五)有专门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能同步了解股票市场行情以及上市公司有关重要信息,具备对分类股票分析、研究和确定质押率的能力;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借款人 资产具有充足的流动性,且具备还本付息能力; 其自营业务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有关风险控制比率; 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提取足额的交易风险准备金; 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定期披露资产负债表、净资本计算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等信息; 最近一年经营中未出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或特别风险事项,任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重大不良记录;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已实现有效独立存管,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股票质押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为一年。借款合同到期后,不得展期,新发生的质押贷款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审查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须经贷款人同意。
股票质押贷款利率水平及计结息方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执行。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
3、贷款人不得接受以下几种股票作为质物: 上一年度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 前六个月内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最高价/最低价)超过200%的股票; 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股票; 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 证券公司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的,该证券公司不得以该种股票质押;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不受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