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12万买车车贷首付和月供各是多少
贷款购车除了首付款外,还有其他一些收费项目:保险、购置税、上牌费、手续费等,当然如果选择银行贷款是不存在手续费的,一般支付完首付后贷款10万元左右的手续费在三四千。
12万的车在4s店购买保险费用在6000元左右,购置税8500元左右,上牌费350元。如果消费者征信良好、能按时还款等,一般的年利率为5%,不过大部分在4%-7%之间浮动。
购车费用清单
总利息=96000x5%x3=14400元
车贷=96000元
手续费=3000元
保险费=6000元
购置税=8500元
上牌费=350元
月供=(14400+96000+3000+6000+8500+350)/36=3562.5元
⑵ 小额贷款工作好不好干
小额贷款公司?
小心被哪些贷款还不起怪利息高的人暴打
满意请采纳回答!
⑶ 借款1000到手800.7天还款算不算高利货
借款1000下款800,七天还款是高利贷了。
借款1000元,实际下款800元,七天利息200元,换算成月利率为:
200÷1000÷7x30天=85.7%。
远远超过最高法院关于规定的合法利率,算是高利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上可见,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
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
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天天旺贷款是什么公司的扩展阅读:
相关报道:
近年来,现金贷因其灵活便捷、低门槛的借款方式,迎合了不少年轻“剁手族”的消费需求,从而在互联网金融中异军突起。然而,看似简单、快速又低息,不过是诱人上钩的幌子。合同里暗藏的手续费、服务费或其他巧立名目的费用,让到手的借款先打了折扣,变相抬高了利率。许多平台年化利率逾100%,更有甚者高达几倍,堪称“网络高利贷”。
尽管监管部门多次下文要求清理整顿,不少违规机构纷纷退场,但仍有不少既不持牌、也没备案的“助贷机构”,通过与银行、信托、持牌系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等合作的方式提供现金贷服务。
专家呼吁,监管部门对类似中介性质的“助贷机构”实行登记备案,强化平台方对关键信息披露的义务,并制定“负面清单”,强化事前事中监管,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连环套”套住年轻“剁手族”
“只需一张身份证,20分钟即可到款”。无抵押、无担保的现金贷APP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迅速蹿红,成为不少年轻人“手机上的银行”。在云南某高校读书的张兵(化名)为了买名牌鞋子和手表,从2016年2月开始在现金贷APP上借钱。第一笔只借了1000多元,因为日常开销比较大,借款还不上,又不敢跟家人张口要钱,只好从其他现金贷APP上借更多的钱,补上一笔借款的“窟窿”,结果债务链条越拉越长。
“开始觉得现金贷来钱很快,有的平台一天之内到账,有的平台2小时到账。”据张兵回忆,他手机上下载了七八十个现金贷APP,仅仅一年半时间,差不多借遍了其中的三分之一,为了“拆东墙补西墙”,反而背上7万多元的债务。
“这对一个农村家庭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张兵的叔叔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不认得他穿的用的是名牌,直到他还不上账,主动向家里坦白,才得知他卷入了现金贷。父母虽然替他把债都还了,但觉得很伤心,竟被孩子瞒了那么久。”
大三学生李娜(化名)原本是富家女,家里破产后,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却没改过来。在朋友介绍下她开始从现金贷APP上借钱,于是,噩梦开始了。
“以前家人给我的生活费有两三千,破产之后每月生活费只有几百块,我不想让周围人看笑话,以前用什么高级化妆品,现在还用什么,衣服一买一大堆。”李娜告诉记者,“现金贷APP借钱很容易,借钱的笔数多到自己数不清,最后都记不清自己欠了多少,现在想来真是蒙蔽了双眼,悔不当初。”
李娜在三四十个现金贷APP上借钱,债务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终于扛不住了,各平台的催债电话纷纷打给她的家人朋友,声称要打爆她的通讯录。家人想方设法,陆陆续续帮她还了近30万元,到现在还没有悉数还完。
还有的平台故意引导学生去其他平台借款还债。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明告诉记者,曾有一名女大学生欠下13万多元债务寻求法律咨询,其中14笔是现金贷,一个平台引导她去另一个平台借款还债,导致欠款越积越多。
旺盛的借贷需求促使现金贷市场迅猛生长。据第三方机构网贷之家研究院统计,目前安卓市场上有超1000家做现金贷业务的APP。2017年4月17日安卓市场排名前100的现金贷平台累计下载量总共约为8亿次,而11月10日统计数据则约为18.49亿次,仅半年多,下载量翻了2.3倍。
巧立名目以费代息抬高利率
一些大学生和“打工族”涉世未深,欠缺金融、法律知识,易被“看起来很美”的广告所蒙蔽。深圳律师协会互联网金融专委会主任陈科军介绍,一些现金贷平台的借款门槛低,很难控制不良率,有的平台不良率高达百分之五六十。为了覆盖不良率,只有抬高利率、手续费,年轻人容易被“零门槛”吸引,忽略了合同里的这些陷阱。
其中,最常见的做法就是变相抬高利率的“砍头息”。张兵、李娜等人提供的手机交易记录截图显示,这些现金贷APP以收取管理费或服务费、审核费等名义,从借贷本金中扣除费用,使得借款人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低于借款合同上约定的金额,变相提高借款人利率。
例如,张兵在云速贷APP上借款2000元,看似月利率1.5%,实际扣除费用,到账只有1820元,期限3个月,应还款2478.39元,年化利率达147%。李娜在“现金白卡”APP上借款1900元,实际到账1615元,服务费285元,一期14天,应还款1976元,年化利率高达583%。
根据央行和最高法院对民间借贷的要求,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不得超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一些现金贷平台为了规避风险,只要借款一还完就不再显示服务费、逾期费的具体明细。
此外,大量现金贷平台审核不严,对借款人是否学生身份的审核形同虚设。
2017年4月,《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文规定,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但在实际操作中,学生们只需提供身份证,随便填些公司信息便能蒙混过关。
“虽然是学生,但填身份证基本就能通过。有些平台在借款的时候要求借款人填写公司名称、地址、公司联系方式。我随便搜索一个填上去,基本不会被拒,这些就是走形式。如果还不上钱逾期了,平台会说我骗贷,使用虚假信息。”张兵说。
一旦无法还款,现金贷平台就会采取“呼死你”的方式,打爆借款人通讯录。“真的很要命,有时半夜十一二点都会接到催债电话。”张兵说。
2017年4月,金融监管层首次提及对现金贷业务进行整顿;北京、广州等地也相继加紧整顿现金贷的步伐。据李娜、张兵反映,他们借款的平台有一些在还款后倒闭了,但其他现金贷平台仍然存在。
隐藏借款记录导致维权难
饱尝现金贷恶果的大学生、年轻“打工族”不在少数,极端事件屡屡见诸报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陷入现金贷骗局的学生相当一部分来自困难家庭,为了偿还现金贷“连环套”带来的债务,背负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心理压力。而维权难是许多被现金贷坑害的大学生共同面临的困境。
来自农村贫困家庭的小金欠下12600元网贷,不敢告诉父母,也害怕同学们耻笑,小金只能靠自己打工偿还债务,“天天被贷款公司骚扰催款。甚至是恐吓威胁,已经严重影响我的正常生活。我一度感觉自己出现了轻微的抑郁。”
根据多名学生提供的催款短信,这些金融公司已经把催款任务委托给了专门的催款公司。这些公司使用很多恐吓的话语威胁大学生。比如要上门找家人索要,公开个人不良征信记录,“马上进入司法程序”,“老赖称呼要跟随三代,后代上学都受影响”,网上通缉等,以致很多学生惶惶不可终日,精神压力巨大。
“开始以为自己借的数额小,只要假期去找份兼职,还是可以把钱还上的。后来逐渐发现,利息太夸张了。做兼职的时候,催款电话打个不停,根本没法安心上班。”张兵告诉记者,现在虽然家里帮忙把钱还清了,每天还是会接到各种贷款公司的电话,问需不需要贷款。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所长郭开元认为,首先,无良的网络现金贷平台,使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及其家庭雪上加霜,影响这些大学生的学习生活,甚至会妨碍大学生学业的顺利完成;部分大学生不敢告诉家人,独自承担债务,也会形成心理阴影,影响大学生对社会现实的判断,产生消极自责心理,甚至出现自杀自残等极端行为。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松林认为,近年来,“裸贷”、“培训贷”、现金贷瞄准学生、打工族,主要因为他们都属于弱势群体。一些无良的金融公司管理不规范,对贷款人审查不严,只要能赚到钱什么都敢干。
维权难是许多被现金贷坑害的大学生共同面临的困境。一些法律人士认为,现金贷的合同是精心设计的,一般法院不认可在贷款中扣服务费或者手续费,只以收到实际款项算本金,但很多贷款合同中服务费是第三方扣的,很难认定其违法。此外,违约金过重在法律条文中没有约定何为过重,一般是由法官自由裁量,只有在违约方主张违约金过重时,法官才会调整相关违约金的标准。
一些现金贷平台为了规避风险,只要借款一还完就不再显示服务费、逾期费的具体明细,让借款人难以举证维权。
张兵告诉记者,有些平台会明确标注月利息、日利息是多少,让人感觉很正规,利息也不高。但最后还款,细细算下来,却比标注的要高出很多。还有些平台还款记录也看起来很正规,借多少、还多少写得清清楚楚,利息也在央行规定范围之内。但实际上,“多出来的管理费或审核费,交易页面根本不会显示。”
有些APP也不会显示借款人缴纳了多少逾期费用。张兵出示了一张借款记录明细截图显示,他2017年11月9日申请一笔2000块的金额,借款30天,应还金额是2290元。他说他逾期了一天,实际还款接近2400元。但记录明细上并不显示他多付的那部分钱。
张兵的叔叔说:“我们也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是涉及的平台太多了,涉及的一笔笔借款也太多了。考虑到打官司的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很难一一去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