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小额贷款公司怎样做会计分录
你好,我做过小额贷款的业务,对小额贷款的财务业务比较熟悉,希望可以帮到你。QQ499804360
放款的时候:
借:贷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计息的时候: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
还款的时候
借: 银行账款或现金
贷:贷款\本金
应收利息\贷款
大概就是这样的,具体细的分录还要看单位的科目体系设置
B.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分录怎么做
除了银行可以贷款之外,小额贷公司也可以贷款。对于贷款数目少的项目,一般可以选择小额贷公司进行贷款。那么小额贷款公司如何写会计分录?
小额贷款公司的会计分录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分录
1.发放贷款时:
借:贷款
贷:银行存款
贷款收回时,则做与上面相反的会计分录处理。如果收回的款项含有预提的利息,则应同时给予冲销,属于本期的利息,计入本期的营业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贷款
应收利息
主营业务收入
2.贷款计息:
计息时:
借:应收利息
贷:主营业务收入
收回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3.贷款的期末计价
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
转回贷款损失准备,与上面分录相反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转销贷款: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
贷款属于负债类会计科目。负债类科目按负债的偿还期限分为反映流动负债的科目和反映长期负债的科目。
贷款损失准备是什么?
贷款损失准备是银行按照规定提取的贷款损失减值准备的。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包括贴现资产、拆出资金、客户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和垫款等。
企业(保险)的保户质押贷款计提的减值准备,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典当)的质押贷款、抵押贷款计提的减值准备,也在本科目核算。
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计提的减值准备,可将本科目改为“1304委托贷款损失准备”科目。
贷款损失准备是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贷款发生减值,按贷款损失的程度计提的用于弥补专项损失、尚未个别识别的可能性损失和针对某一国家、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所计提的准备。银行在期末分析各项贷款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贷款损失。
C. 贷款如何做会计分录
1.发放贷款:
借:贷款—本金 (本金+交易费)
*—利息调整(差额)
贷:吸收存款(实付额)
2.确认贷款利息:
借:应收利息 (本金×合同i)
贷:利息收入 (摊余×实利)
*贷款—利息调整
【注】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收到贷款利息:
借:吸收存款 (票利)
贷:应收利息
3.确认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
同时,贷款减值后,贷款下设所有的(本金、利息调整以及应收未收利息)明细账都需要转入“贷款—已减值”。
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本金
*—利息调整
应收利息(未收利息)
4.确认减值后,2笔分录:
(1)按实际利率法以每期初的摊余成本为基础确认利息收入: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利息收入(期初摊余×实利)
【注】此时应将“合同本金×合同i”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进行表外登记,不需要确认。
(2)减值后,实际收到利息:
借:吸收存款 (票利)
贷:贷款—已减值
实际利息收入=摊余×实利
贷款的摊余成本=摊-收现+实际利 息-减值损失
5.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予以转销: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
同时,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登记的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额。
6.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
借:贷款—已减值(原转销的余额)
贷:贷款损失准备
借:吸收存款 (实收额)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期末的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当期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现金的流入-已收回的本金-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贷款的减值:未来的现金流量低于计提减值准备前的摊余成本,差额要确认贷款损失准备。
7.抵债资产
(1)收到抵债资产:
借:抵债资产(公允价)
*营业外支出
贷款损失准备(损失-已冲)
贷:贷款—已减值(本金-减值)
应交税费
(2)抵债资产租金: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其他业务收入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原值-现价
借:资产减值损失(原价-现价)
贷: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3)确认发生的维修费用: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8)确认抵债资产处理: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实收)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营业外支出
贷:抵债资产(原价)
应交税费
D. 收到银行利息如何做会计分录(软件做账)
银行收到贷款利息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贷:应收利息
注:如果是手工做账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红字)
企业发生利息收入、汇兑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月终,将借方归集的财务费用全部由“财务费用”科目的贷方举胡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计入当期损益。结转当期财务费用后,“财务费用”科目期末无余额。
(4)贷款公司应收利息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利息的发生和收回情况,应设置"应收利息"科目,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应收的利息数,贷方登记收回的利息和转作坏账的利息,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巧答缺收回的利息数。该科目应按应收利息种类设置明细帐。其帐务处理如下:
1、公司购入债券,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己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公司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以及取得的分期付息的其他长期债权投资,已到付息期而应收未收的利息,应于确认投资收益时,按应获得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3、公司计提长期债券应收利息,借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孝辩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公司计提短期债券应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到应收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利息,冲销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已确认坏账并转销的应收利息,以后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E. 银行收到利息款如何做会计分录
银行收到贷款利息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贷:应收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购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确高吵认的利息收入,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确认的利息收入,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借款人或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5)贷款公司应收利息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应收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等皮皮,已到付息期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的利息。
借记本科目,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溢折价”科目。
(二)按期计提债券利息时,应按已到付息期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应收利息”科目。
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同时,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贷记“投资收戚握侍益”科目。
(三)未减值贷款计息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的金额。
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本期应摊销交易费用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贷款——交易费用”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溢折价”科目。
(四)发生的其他应收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取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的,应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五)实际收到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