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助学贷款担保人必须是父母吗
法律分析: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不一定必须是父母。共同借款人从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但如有特殊情况也有例外,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2. 助学贷款必须父母去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
生源地贷款需要贷款人与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一起去现场办理贷款业务,没有共同借款人前往,贷款是无法办下来的。因此,办理生源地贷款时,贷款学生要与自己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约好时间,双方都同时到场,这样生源地贷款才可以办下来。
另外,贷款人本人无法前往现场,可以委托他人帮忙办理助学贷款,但是共同借款人是一定要去的。
法律依据:《贷款通则》 第九条 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信用贷款,系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担保贷款,系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抵押贷款,指法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质押贷款,系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票据贴现,系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