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弄丢了不是本人去补办可以嘛
可以。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不是本人也需要这些材料的。
1、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2、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3、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4、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5、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1)国家助学贷款银行审批凭证复印件扩展阅读
学生贷款性质与申请条件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享受国家财政风险补偿金和贴息政策的助学贷款。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优先支持: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的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 25 周岁(含)以上,60 周岁(含) 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②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续贷需要什么材料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为一年一贷,材料和第一次申请无区别。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助学贷款银行审批凭证复印件扩展阅读:
一、申请助学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的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2、具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申请教育助学贷款的学生除外),能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3、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户,并存入不少于消费总额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及预期要发生的抵押登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费用
4、能为个人消费贷款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的担保措施
5、贷款用途符合指定的范围
二、国家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1、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2、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3、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4、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5、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③ 助学贷款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一、助学贷款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填写好申请表并下载打印,携带本人以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件和复印件,去当地教育局办理。需要教育局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通过后签订贷款合同书,一个月后会收到贷款回执单,交给学校即可。高校助学贷款是一项非常不错的助学政策与途径,让很多对高校望而却步的学子圆了大学梦。款项来源均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入学当年起至毕业当年九月前,所有贷款利息均由国家承担。学生从毕业当年九月开始自助偿还利息,次年开始按期偿还本息,国家不再承担利息。1、办理助学贷款,先登录官方网站,选择生源地贷款,填写贷款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好之后下载打印。2、一般情况下,有的地方办理助学贷款,需要提供能够说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再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当地教育局。需要携带本人及共同贷款人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3、教育局会当下审核,审核通过的,签订与国家开发银行的书面合同书,教育局的贷款管理办公室只属于委托代理机构。4、审核通过的合同书需要妥善保存,在开学报到之际,出示贷款合同证明,之后将回执单交予学校,与银行确认贷款的发放情况。
二、办理助学贷款都需要什么条件和程序?
希望对你有点帮助~~一、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向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学习的学生的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发放的,只能用于学他与学习有关的费用的商业性贷款。基本规定1.贷款对象: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学习的学生的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2.贷款额度:最低额度为人民币2000元(含2000元),最高额度为人民币10万元;3.贷款期限:期限最短为半年,最长不超过5年(含5年),其中采用信用方式或保证方式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间的利率变动按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5取抵押、质押、保证、押的,抵押物必须经评估并办理抵押登记手办理以建设银行为优先受偿人的抵押物保险,保险期不短于贷款期限,投保金额不低于抵押物评估价值,投保期间抵押物不得转让、出租、变卖或再抵押;采取质押的,可以以自己或期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电子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认可的其它方式的保证人是自然人,且具备建设银行认可的相应资信证合同》;以信用方式申请的,必须经建设银行核定信用等级,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的额度。6.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一)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二)学生证明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等(三)借款人与受教育人之间的关系证明材料(四)建设银行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人收入证明办理渠道及办理流程1.办理渠道:借款人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开办个人助学贷款业务分支机构办理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2.办理流程:①受理。经办人员向客户介绍建设银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期限、利率、担保、还款方式、办理程序、违约处理及需要借款人承担的各项费用等情况并协助客户办理,对借款人的借款条件、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②贷前调查。贷款受理后,经办人员着手对借款人及受教育人身份、还款能力和信誉、借款人资信等级和贷款的担保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材料送交信贷经营部门主管复核,报信贷审批部门审批;③审批。审查人员对借款人资格和条件是否具备、借款人和经办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正确、完整、合规以及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查;④发放。经办人员根据贷款最终审批意见,与借款人协商贷款条件,经借款人同意后办理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落实担保手续。同会计部门核定指标后办理贷款发放;⑤贷后管理。合同的有效期内,贷款行应按照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及保证人的收入状况、贷款的使用情况、抵(质)押物价值变化及性能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要有书面记录,并归档保存。贷款发放后,贷款行应当与受教育人所在学校和毕业后的工作单位加强联系,掌握受教育人的动态,有效防范风险;⑥贷款回收。借款人可以与贷款行约定还款账户定期扣款或到贷款行营业网点、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异地转账等形式偿还贷款。对于提前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应按照建设银行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后贷款行应及时为客户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注销手续。二、国家助学贷款是指中国建设银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不含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用的人民币贷款。基本规定1.贷款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不含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2.贷款额度:按照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总额度按正常完成学业所需年度乘以学年所需金额确定,具体额度由借款人所在学校按本校的总贷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困难程度确定。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4.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5.担保方式:信用的方式6.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一、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二、借款人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三、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四、借款人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五、《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六、《督促还款承诺书》;七、建设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办理渠道及办理流程1.办理渠道:学生通过所在学校与签订业务合作关系的我行网点联系。2.办理流程:①申请。由借款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学校对借款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贷款行不直接受理借款人的申请。②受理及审批。贷款行收到学校送达的借款人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后,应对借款人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审查学校是否已签署初审意见、贷款总量是否未超过相应助学贷款管理部门核定给该学校的贷款控制总量。将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的学生名单及金额通知借款人所在学校,由学校通知学生。③发放。经审批同意贷款的,由学校组织学生签订《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借款合同》,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人一次申请、贷款行一次审批、单户核算、分次发放的方式。其中,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按学年(期)发放,直接划入借款人所在学校在建设银行开立的账户上;生活费贷款(每年的2月、8月不发放生活费贷款),根据合同约定定期划入借款人在建设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账户。④贷后管理。借款人因毕业、结业、肄业、退学、转学、出国、被取消学籍等原因离校,应在离校前与贷款行签订《国家助学借款还款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署后,学校方可为借款人办理离校手续。贷款行须取得借款人离校后的联系方式。借款人毕业、结业、肄业的,贷款行应取得其工作单位的相关信息。⑤贷款回收。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和《补充协议》的规定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可以与贷款行约定还款账户定期扣款或到贷款行营业网点偿还贷款。对于提前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应符合建设银行规定的条件并按照建设银行的规定的有关手续办理。
三、助学所都需要什么手续?
1.首先,需要去教育局申请助学贷款,申请成功之后,再要一份贷款证明,这个可以有助于你之后在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
2.从网上下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和打印;很多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中就有这张表格,直接填写就行。
3.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贫困证明,这个证明一般只要出示户口本和说明家里的情况工作人员都会给你开,并出示家庭情况调查表,和贫困证明一起加盖公章;
4.到县级以上民政局加盖公章(包括家庭情况调查表和贫困证明),若家里有低保证或者其他证明,就一并在民政局请工作人员开,记住材料越多越好。有低保证明的同学最好出示低保证复印件或者银行的存折交易记录;
二、国家助学金申请流程
1.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很多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里面会有助学金申请表,如果没有,到学校报到后可咨询辅导员。一般在开学不久之后,辅导员会向大家说明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时间,申请步骤,这个时候按要求认真填好这些这份申请表;
2.准备好家里的户口本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复印件和父母的身份复印件,有些学校会要求手写一份情况说明,500至1000字不等;
3.将准备好的材料和申请表一起交给学校,静候审定结果就行。
四、办理助学贷款都需要什么条件和程序?
一、办理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①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⑨其他贫困家庭。
贷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二、办理申报程序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3)国家助学贷款银行审批凭证复印件扩展阅读
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④ 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怎么开
法律分析:在校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适用于在校生)》(已加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公章);《高校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生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页、家庭索引页和学生个人页)2份;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⑤ 助学贷款贷款进度中打印放款凭证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学生受到国家助学贷款的一种凭证。
生源地助学贷款放款款凭证打印有两种途径:
1、网银打印:登录网上银行,点击转账汇款,选择转账记录,找到需要打印的记录,点击回单打印即可;
2、柜台打印:带着身份证和开通网银的银行卡到银行柜台也可以打印。
助学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助学贷款无任何费用,利息全额由国家财政补贴,学生毕业前一次性还清贷款只需归还贷款本金。
如毕业后没能还清贷款,按同期同档次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计息,三年内还息不还本,第四年按分期还款方式还款,共十三年还清。
贷款学生应具备的条件:
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民办高校正式录取,取得有效的录取通知书或高校在读的学生。
贷款额度:
本、专科生每年限额8000元,研究生每年限额12000元
申请时间:
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
申请及咨询地址:
户口所在地的市、县教育局资助中心
(5)国家助学贷款银行审批凭证复印件扩展阅读:
助学贷款所需资料:
借款人递交资料:
1、《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借款合同》三份
2、《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申请表》(粘贴一寸蓝底免冠照片)两份
3、《省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还款说明》两份
4、《个人征信授权书》一份
5、《省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回执单》按年度每年各一份
6、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两张身份证正反面均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出示的资料(教育局使用高拍仪拍照,留存影像资料)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借款学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
3、由就读高中在《黑龙江助学贷款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及助学贷款申请说明》材料上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或其它形式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
⑥ 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可不可以用复印件
可以使用复印件,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6)国家助学贷款银行审批凭证复印件扩展阅读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