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国家虽然对民间借贷规定了有关规定,但在各地法院尤其是各基层法庭执行过程中,都没有按此执行,只要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或欠条上写明了利息计算比例,不管该比例是否符合规定,他们也照判不误,同时由于多数民间借贷的借款方,法律意识谈薄,不懂的有关法律规定,更别说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了,我曾经听说过,本来是六万元借款,经过计算复利,利滚利后,法院判其支付二十六万,这是真事
B. 请问贷款有用途限制么有规定贷款不能用于哪些用途吗
贷款是由用途限制的,根据规定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
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2)国家规定禁止贷款扩展阅读: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借款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诚信承诺和贷款资金的用途、支付对象(范围)、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借款合同应设立相关条款,明确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于履行合同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贷款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对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诺提供真实、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支付贷款等行为追究违约责任。
C. 关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贷款的禁止性规定有哪些急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可以以自已的名义取得商业贷款..禁止性规定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二)滞留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三)截留、挪用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
D. 国家现在不允许小额贷款机构贷款了吗
允许。
小额贷款公司指的是由自然人或者企业法人发起设立,且只用资本金来发放小额贷款,而不能吸收存款的一种法人机构,是近年来中央针对农村地区金融需求,鼓励探索建立的一种新型贷款组织。贷款利率掌握在基准利率的4倍以内,一般为18%左右。
2005年、2006年两个中央一号文件是国家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规定之一,其都提出要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增加农村金融供给,解决微小企业和农民贷款难等问题。根据这一要求,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商业部等部门就开展小额贷款组织试点问题多次进行调研和政策研讨。
2005年10月,开始在山西、四川、贵州、内蒙古、陕西五省(区)各选择一个县进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由人民银行进行业务指导。同时提出,试点以外省政府搞试点的,可自行组织。
2008年5月4日,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对开展小额贷款组织工作提出了更加具体明确的指导意见。
对于该文件,国家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规定有以下内容:
(一)性质和设立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
(二)资金来源
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主要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但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三)资金运用
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要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0.9倍。
(四)监督管理
凡是省级政府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的,方可在本省(区、市)的县域范围内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经省主管部门批准后,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手续,并向公安机关、银监部门、人民银行报送相关材料,接受监督检测。
(五)发展方向
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可在股东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村镇银行组建审批指引》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改造为村镇银行。
E. 国家明令禁止的贷款用途有哪些
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得用贷款在有价证劵、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
除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以外,不得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
不得套取贷款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
F. 限制发放贷款的情形都有哪些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对其发放贷款
(一)不具备本通则第四章第十七条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的;
(二)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文禁止的产品、项目的;
(三)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
(四)建设项目按国家规定应当报有关部门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文件的;
(五)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
(六)在实行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作、分立、产权有偿转让、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过程中,未清偿原有贷款、落实原有贷款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七)有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
二、贷款的限制有哪些
1、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对自然人发放外币币种的贷款。
2、自营贷款和特定贷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利息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委托贷款,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手续费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不得给委托人垫付资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严格控制信用贷款,积极推广担保贷款。
个人申请银行贷款所需的资料
G. 国家法律规定贷款利息超过多少违反规定
超过年利率36%不受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7)国家规定禁止贷款扩展阅读: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H. 从2017年3月9日起国家对什么行业不允许贷款
这个是没有特别的规定的,以往是
不能贷款的行业: 1、服务类:如住宿业、餐饮业、娱乐业等
2、有重度污染的:如采矿业、煤炭开采、有色金属冶炼、黑金属冶炼、非金属矿物、焦炭铁石铁合金、小煤窑、水泥项目、石油石化业、小火电等
3、其他受限制行业:如建筑施工业、房地产业、地质勘查业、文化体育业(经销不行,生产文体用品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