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还利息
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例。
学生如需提前还款,可以在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服务系统中申请提前还款。除11月外的每月1-10日,都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学生申请提前还款后,需同时将足额本息存入银行指定支付宝账户中,银行在学生申请提前还款当月20日会进行批扣。
学生应及时查询提前还款是否成功,如果没有成功,下个月需再次在系统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按流程进行还款,直到确认还款成功。
将到期的贷款本金或利息存入银行指定的支付宝还款账号。从学生毕业那年开始,每年都需要偿还利息,银行会在每年的12月20日进行统一批扣,在此日期前将足额利息存入指定支付宝账户,即可还款成功。
贷款本金到期的,在贷款合同到期日前将足额本息存入银行指定支付宝账户中,银行会在贷款合同到期日进行统一批扣。使用支付宝还款,可先对支付宝进行实名认证,绑定个人手机(以方便手机付款、手机找回密码等),及时对支付宝账户进行充值,并及时查询还款情况。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利息扩展阅读:
正常(按合同计划)还款情况下,每年只需支付1次自付本息,从11月初就应该关注学生在线平台查询本年度应自付本息总金额,11月下旬就应该积极主动充足贷款合同支付宝余额(不是余额宝),12月20日为充值最后截止时间,过了这一天没有按要求充足合同支付宝余额,则视为逾期。
按照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规定,此项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节假日不顺延。借款学生毕业后两年内,应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利息存进申请贷款时注册的支付宝账户中。按照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偿还本金及贷款利息,最后一次偿还本金时须利随本清。
借款学生若想进行提前还款,可以在每月1日-10日(11月除外)进行申请,还款日为当月20日,无需国家开发银行审批。不过为了保证银行顺利扣款,借款学生最好在当月15日前将贷款本息存入指定账户,若扣款不成功,则视借款学生放弃提前还款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湖南人文科技学员学生工作部-高校助学贷款还款流程
❷ 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利息怎么算
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利息分下列两种情况:
1、在校期间无息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利息在学生就读期间由国家承担,即在校期间不需要承担利息
2、离校后收息毕业后一次性还款免息,分期还款需还息。生源地贷款最长还款年限比国家助学贷款更长一些,说白了就是本息总额是生源地贷款更大,平时还款压力是国家助学贷款较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利息计算方法:
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 ,年利率(%) 5.10
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年利率(%) 5.10
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年利率(%) 年利率(%) 5.50
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年利率(%)年利率(%) 5.50
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年利率(%)5.65
(2)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利息扩展阅读:
还款方式:
⑴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⑵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⑶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⑷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⑸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❸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利息什么时候还
12月20号之前还
❹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利率是多少一年
生源地贷款利息是以实际天数按年计收年息,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是按基准利率计算,利率不上浮。
以现行基准利率5.15%计算,一年的利息=借款金额*5.15%
1、在毕业之前,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是由政府补贴的,借款学生不需要支付利息;
2、毕业后学生开始每年偿还贷款。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以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 人承担,政府不再补贴利息。同一般的中长期贷款每月还款不同,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年还款一次,每年还款时间是12月20日之前,到期最后一年结息日是9月 20日。
注意:逾期不还不仅会产生不良信用,还会产生罚息。生源地助学贷款罚息为基准利率的130%,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算罚息。不过,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不会产生复利,只按贷款金额计算利息。
❺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什么算高吗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在上学期间还清的不算利息,只需要还本金。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5)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利息扩展阅读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❻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什么时间开始产生利息
助学贷款利息是在贴息截止日开始算你个人利息的。其实贷款一发放就开始计算利息了,只不过原来一直由国家财政补贴利息给银行,你毕业后的利息就是你自己付了,一直到2014年10月20日是按年息6.14算,过了2014年10月20日算逾期,要上不良记录的,而且利息是按逾期利息算的。
❼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利息方式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还款流程:
1、去银行前,必须要携带办理助学贷款的各项资料,还有本人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最重要的银行卡密码一定要记得,否则将会给你的办理过程带来更多的麻烦;
2、进入银行后排队取号,然后到工作人员那里领取申请表,详细的填写各项内容;
3、去柜台办理归还贷款手续;
4、将《还款证明》送交到相关负责人手里。
(7)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利息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申请贷款的同学必须出示书面申请书,并要求附有县级以上民政局盖章和证明。申请书要求详细写明家庭情况,表明个人的还款意识,同时注明详细住址,父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
2、大一新生所申请的贷款要次年才能发放到学校财务室,因此,第一年的学费需要自己缴清,以后每年到学校财务室作结算。银行所赠农卡以个人身份证开户,学生平时可用于存款和取款,学生毕业后通过农卡归还欠款。
4、每位同学每年申请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不超过8年,学生在校期间所有贷款免收利息,学生毕业后银行会按银行利率收取利息。
❽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每年还的是本金加利息吗
1、在校就读期间,只需要还本金,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
2、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遇节假日不顺延。
3、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二、利率及利率调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时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8)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利息扩展阅读:
一、专升本、继续攻读研究生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1、当你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时,由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你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请。
2、老师现场审查、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将帮助你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单需你本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后生效。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需要按照原还款计划执行。
.如何更正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信息?
如果您或共同借款人更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请持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到县级资助中心申请变更。
二、如需更换共同借款人,请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后续合同要更换共同借款人的,请在下一年度申请办理续贷时,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申请表》原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2、对过往已经生效的《借款合同》变更共同借款人的,需要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
三、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有关规定
1、2009年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决定自2009年起,对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达到3年(含3年)的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2、请您结合自身情况,在毕业当年明确就业意向后及时与所在高校取得联系,按照文件要求向高校提供有关材料,便于获得国家给予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
❾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利息怎么算
助学贷款年利率(%)计算方法:
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5.60
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6.00
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 6.15
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6.40
五年以上贷款 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