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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开始于哪一年

发布时间: 2022-06-15 12:44:07

㈠ 我国哪年开始实行助学贷款政策

99年开始从大城市试点,由当时的四大国有商银行承担

㈡ 大学生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办理

国家规定的助学贷款时间是开学初,一般都是在九月份,但是具体操作起来不是这样的,因为学校开学事情很多,而且办理比较麻烦,只需要准备好需要的证件就可以了,签合同的时候日期填写的都是九月份。

申请助学贷款准备资料:需申请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生,请提前准备好贷款资料,具体包括:
(1)特困证明(村、乡镇、县市至少两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盖章,证明必须详细写明家庭贫困情况。去村委会开证明,再去盖章就可以了。
(2)父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3)父母亲户籍证明复印件;
(4)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5)成绩单(要求所在学院综合办出具并盖章,有的学校可能对成绩没有要求,大一新生 不要;
( 6 )班主任身份证复印件;(到学校你就有辅导员了)
(7)有效银行卡(一般需要需在学校所在地开户。学校发的银行学费缴费卡就可以,自己保存);
(8)父母亲同意申请助学贷款的书面知情书,要求父母亲笔签名(部分学校要求有,有的没有要求这个)

上面的主要证件有了就可以每个学校的具体操作时间不一样,有的可能在每学年的第一个学期办理好,有的可能推迟到学年结束,不一定的,不管什么时候办好,合同上都是写的九月份。

㈢ 国家助学贷款开始于几几年

国家助学贷款最开始于1999年在北京、天津、上海、西安等地高校开始试点。
各地区开始的时间都有区别。。。不是全国同步铺开

㈣ 陕西生源地助学贷款哪一年开始的

2007年开始的,我当时办的时候人家说2007年只是在陕西的几个地方试行,一年可以申请四年的学费,然后08年就又作了调整,一年只能贷一年的了。

㈤ 国家助学贷款

1、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2、申请贷款的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1. 我校全日制已入学注册的经济困难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行为;
5.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 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3、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多少国家助学贷款?
每个学生每学年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个学生具体贷款金额经学生申请,所在二级学院根据学费、住宿费、生活费标准和每个学生具体困难程度以及受资助情况进行审定。
4、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的学校向当地的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学年一次申请、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5、申请贷款的学生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经办银行规定,申请贷款的学生须提供十三份申贷材料,以下5份材料必须由学生本人提供,除此材料由学生与所在学院共同提供。
①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等内容的借款申请书;
②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③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④借款人家长对借款的意见及有关督促其子女准时还款等承诺的意见书;
⑤学生家庭所在地乡以上民政部门或镇以上民政部门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谁来审查和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7、借款学生如何与经办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学生贷款申请通过学校审查和银行审批同意后,学校将根据经办银行通知组织学生填写、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据等文本。贷款到位后,学校将学生申请或借款信息及时通知借款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
8、如何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经办银行应在借款合同签字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划入学校指定的账户,学校负责将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给借款学生。
9、谁来责监督学生的贷款使用情况?
学校负责监督学生的贷款使用情况,经办行可向学校了解贷款发放和使用情况。
10、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为多长?
一般讲,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11、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现行贷款年利率为:一至三年为5.76%;三至五年为5.85%;五年以上为6.12%。
12、国家财政如何对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进行补贴?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部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13、借款学生在毕业时,就国家助学贷款事项需要与银行办理哪些手续?
1. 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应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上述手续后,学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2. 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向原所在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原所在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原经办银行为其办理展期手续。
14、借款学生在何时开始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自己需全额支付贷款利息。经办银行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在毕业离校前与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办银行进行审批。
15、借款学生可采取何种方式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经办银行原则上规定借款人还款方式实行按合同规定准时按季还本付息的方式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银行通常为借款学生设计了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期偿还本息金额相等,还款压力平均分布;等额本金还款法初始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多,以后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少,还款压力呈前紧后松分布。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支付本息总额略高于等额本金还款法。
16、违约的借款学生应承担什么后果?
1. 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2. 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学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17、借款学生中途不需要贷款了怎么办?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如因经济状况发生了好转等原因,中途不需要贷款时,学生可在当年放款10日前,通过所在学校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终止贷款发放。经银行同意后,学生与银行办理借款合同变更等手续。
18、转学的借款学生如何处理国家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转学时,必须先还清在原经办银行的贷款本息,所在学校方可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19、借款学生可否提前还款?
借款学生在借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提前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对提前还款的本金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天数计收利息。

㈥ 助学贷款。

1、申请助学贷款的条件?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①.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且与学籍姓名一致);
②.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在校三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旷课现象;
④.学习刻苦,表现良好,在校三年内课程正考不及格科目累计不超过3科,每学期百分制量化考核及格以上;
⑤.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拥有个人电脑,不论档次和来源,均视为家庭不困难);
⑥.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
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通常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①.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②.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③.家长承诺书;
④.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⑤.学校要求的其它资料。
3、国家助学贷款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哪些方面?
内容包括:本人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在校表现及学习情况,家庭详细情况,导致贫困原因,申请贷款的金额,将来的还款计划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
4、申请贷款时,对借款学生的姓名信息的基本要求?
必须做到身份证、学生证和学籍姓名保持一致.
5、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需要盖哪个等级、哪个部门的签章?
乡镇或者街道民政部门的签章
6、借款学生家长承诺书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内容包括:同意孩子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元;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按规定向学校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保证督促和协助借款人按学院规定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如借款人违约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及连带经济担保责任。
7、借款学生家长承诺书为什么必须由家长本人签字?
借款学生家长承诺书必须由借款学生家长本人签字。其意义在于证明借款学生家长同意学生贷款;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8、什么是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先予以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9、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由哪些部门来审查和审批?
学校有关部门(辅导员、各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10、农业银行在我省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中的角色是什么?
受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委托,代理国家助学贷款相关业务,包括:发放贷款,计算利息和罚息,代收利息和借款本金等。
11、对专科学生来说,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为多长时间?
从贷款发放之日算起,每笔贷款的期限为5年零10个月(70个月);也可表述为:从贷款发放之日算起,每笔贷款必须在70个月之内还清。
12、国家助学贷款中,三年制学生(专科生)的贷款期限多少?
5年零10个月(70个月)
13、正常毕业的贷款学生,从什么时间开始自付利息?
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自付利息
14、国家助学贷款每年固定的结息日是哪一天?
每年12月20日,届时银行将自动扣收。所以,自付利息期间,必须提前存入自己的贷款账号,我院约定为12月10日前必须存入。
15、借款学生毕业当年应支付的利息是一整年的利息吗?具体是从哪一天到哪一天?
不是一整年的利息;是从毕业当年的7月1日至12月20日(不含20日当天)。
16、按日计算利息的计算方法?
按日计算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利息=贷款总额×日利率×实际使用天数,其中:日利率=月利率÷30=年利率÷360。
17、什么是提前还款?
借款学生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之前将贷款本息一次性还清,称为提前还款。提前还款也是国家助学贷款的常见的偿还方式之一。
18、提前还款的时间要求是什么(每年哪个时段不允许提前还款)?
除每年11月1日到12月31日之间国家开发银行和代理行要进行年度结息不受理借款学生提前还款外的其余时间,借款学生均可进行提前还款。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一)成绩要求:
1、老生:上一学期的每门必修课必须在及格以上,若有不及格课程,待补考及格后再申请贷款;选修课有两门以上不及格者,亦待补考及格后再申请。
2、新生:可以暂时以新生高考录取成绩单作为贷款申请成绩材料。贷款发放后,如申请本学期出现必修课一门或选修课两门以上不及格者,待补考合格后再继续发放。
(二)家庭经济情况要求
严格按照学校的贫困生、特困生标准执行,家庭人均月收入120元以下的为贫困生,家庭人均月收入80元以下的为特困生,非贫困生、特困生不允许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严禁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用贷款指标。以加盖有乡、镇、街道一级民政部门以上公章的《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为证明,并在表里对贷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说明和证明(注:对当地乡、镇、街道一级民政部门没有专门公章或当地不单独设立民政部门的,可由当地民政管理部门或有履行民政事务职能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当地人民政府公章,其他部门公章证明无效)。
(三)申请程序要求
银行给各高校划分时间段接收贷款申请材料,并严格按规定时间审核学校提出的贷款申请材料,如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不合格或没有按规定时间提交,银行将拒绝审核、发放贷款。因此,学校对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有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时间表,所有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应按贷款申请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合格的申请材料。如未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贷款申请材料,造成无法获得贷款的责任由申请者本人自行承担 。

㈦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

从1999年至今,我国助学贷款政策逐步完善,文章通过对我国助学贷款制度的历史沿革进行回顾和评析,分析我国现行学生贷款制度的内在缺陷,并为我国学生贷款制度发展和完善的方向作出了理论探讨。

一、我国学生贷款制度的历史沿革及特征分析
(一)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萌芽阶段(1986~1999)
我国高校学生贷款制度是在人民助学基金基础上建立起来的。1986年7国务院于月批转了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关于改革现行普通高等学校人民助学金制度的报告》,同意在全国85所高校中实行学生贷款的改革试点,然后总结经验,逐步推广。1987年7月,国家教委和财政部根据国务院的精神,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正式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贷款制度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文件的出台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助学贷款历史的开端。这一学生贷款制度,是建立在学生免交学费和住宿费的基础上,尽管当时的贷款额不能解决学生的各种消费之用,但毕竟可以解决全部或大部分生活费用,所以,对大部分学生来说,其作用是明显的。
(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形成与发展阶段(1999~2003)
199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批转了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和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决定从1999年9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沈阳、武汉、南京、西安等八个城市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的试点工作,并于2000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行,这标志着我国助学贷款制度的形成。
1.担保助学贷款(1999年9月)
按《管理规定》规定,高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除通过原有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学生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政策获得资助外,还可以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基本生活费。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其贷款利息的50%由国家财政予以补贴。虽然这一学生贷款制度已经突破前期的学生贷款制度的贷款金额和贷款比例方面的限制。但是,由于苛刻的担保制度制约了学生贷款,一方面,申请贷款的贫困学生很难找到符合条件的担保人;另一方面,学校不愿意承担风险,为学生提供保证担保的积极性不高。造成的结果是,越迫切需要助学贷款的贫困学生,越不能提供有效的担保,越难以申请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陷入了困境。
2.信用助学贷款(2000年2月)
面对国家助学贷款陷入困境,2000年2月和8月,国务院办公厅先后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和财政部《关于助学贷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关于助学贷款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补充意见》),立即终止执行不利助学贷款发展的相关条款,并规定"确实无法提供担保、家庭经济特别闲难的学生以及其他学生均可申请信用方式的国家助学贷款。"这就为广大贫困学生申请贷款提供了较为宽松的制度环境。特别是《补充意见》将8个试点城市扩大到全国范围,其经办由中国工商银行扩大到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并且取消《若干意见》中对逾期不还贷款学生,公布其介绍人、见证人姓名的规定。
3.实行"四定"、"三考核"措施阶段(2002年2月)
2002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推进国家中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助学贷款业务相关政策和操作管理办法。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四定"、"三考核"措施。"四定":定学校、定范围、定额度、定银行;"三考核":考核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人数和金额、考核已审批贷款人数和合同金额、考核实际发放贷款人数和金额。该政策措施的出台,对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到2002年6月末,金融机构统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8.6亿元,共有100.5万学生获得助学贷款。
(三)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完善阶段(2004~至今)
1.新机制助学贷款
2003年下半年起,国家助学贷款开始进入首批还贷高峰,但也由此步入了违约高峰,国家助学贷款平均违约率接近20%,银行大面积停贷,致使全国大范围内许多2003级的贫困生无法获得贷款。针对以上问题,2004年6月,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意见》对现有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作出了重大的调整和完善:
(1)财政贴息方式的改革。将原规定的整个合同期间国家给予50%贴息的规定改为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全部自付;(2)贷款经办银行确定方式的改革。由政府隶属关系委托全国和各省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中标银行须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贷款合作协议;(3)还贷政策的改革。从原有毕业之日起还贷、4年内还清的做法改为借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1至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的方式,借款学生毕业前须与经办银行签订还款协议;(4)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按照"风险分担"原则,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基金,给予经办银行适当补偿(按贷款当年发生额的一定比例,招标时确定,不超过15%),由财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担50%;(5)实行借款总额包干制。高校每年的借款总额按在校生总人数20%的比例来发放,每人每年6000元,同时,高校应当积极做好贷后跟踪管理。

㈧ 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时间

1、按照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规定,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

2、借款学生毕业后两年内,应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利息存进申请贷款时注册的支付宝账户中。自借款学生毕业后的第三年起,就要开始按照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偿还本金及贷款利息,最后一次偿还本金时须利随本清。

3、借款学生若想进行提前还款,可以在每月1日-10日(11月除外)进行申请,还款日为当月20日,无需国家开发银行审批。

提醒: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息是按照央行同期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来执行的,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如当年12月20日之前未及时还款视为贷款逾期,会产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8)国家助学贷款开始于哪一年扩展阅读: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㈨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是从哪一年开始的

2007年8月,国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政策,2007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行联合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共有5个: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海南省、天津市、河南省。其它省市也在积极试点,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就有了两种选择(只能选择一种):1,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

㈩ 大学助学贷款必须在录取的那一年贷款吗

摘要 你好同学,不是这样的。国家的助学贷款是从大一就可以开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