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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获批贷款新闻

发布时间: 2022-06-21 21:16:43

㈠ 央行关于“经营贷”又放话:依法追回“作假骗贷”贷款

连日来,部分企业及个人违规将经营贷投向房地产的情况备受关注。
4月12日,央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在2021年第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上作出回应:“对于发现的因为作假骗取贷款的,需要依法依合同追回贷款。”
“近年来经营性贷款在满足小微企业的临时的周转性资金需求,提升企业持续运营能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持。”邹澜表示,“但在部分房价上涨预期较强、炒作氛围较浓的热点城市,也出现了骗取银行经营贷实际用于购房的现象,甚至有些还涉及有组织的违法活动。”
邹澜强调,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的情况如果不能及时得到遏制,不仅会影响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而且会挤占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资源。
至于实际整治“经营贷”的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其实,“现在并没有很好的办法完全杜绝经营贷流入楼市,只能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经营贷”已是公开秘密
“经营贷”是在2020年推行的,其初衷是为了便于资金相对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拿到利息优惠的贷款,挺过经营难关,但却被一些“有心人”利用而沦为炒房资金。
资料显示,经营用途贷款进入房地产市场比较典型的做法是:购房者找垫资方垫资,先全款购买房产;然后注册公司,以房产作为抵押,申请经营用途贷款;经营用途贷款放款后,将垫资部分归还垫资方。
在这个链条上,部分房产中介、贷款中介诱导、协助购房者包装材料、申请贷款,与银行从业者串通合谋,是背后的推动力量之一。
公开报道显示,全国多个城市,用经营贷炒房几乎成了公开的秘密。其实,经营贷业务的初衷本是好的,但有些人借机钻了空子,用经营贷的钱买房,享受更低的利率,更长的还款期限。
一般来说,经营贷的利率低于按揭贷款,经营贷利率为3%至4%,而按揭贷款利率为5%至6%。
比如,同样是贷款300万元,20年时间,经营贷的利息比按揭贷款的利息少了82万元。但是使用经营贷去违规购房,不仅会影响房地产调控政策效果,还会对实体经济造成不良的影响。
财经评论员侯宁告诉中国房地产报记者,目前,楼市小涨格局给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的治理带来压力。“房住不炒”的政策已实行多年,今年政府又加大了违规查处力度,但楼市依旧整体顽强。这是最大的难点,即存在盈利预期,但监管部门限制趋利资金买入,所以经营贷就会通过各种暗门操作流入楼市;此外,股市通过一年多结构性上涨也存在风险,所以资金没有去处。
无锡市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张斌认为,涉及经营贷的问题,信贷员是第一责任人,因为他们普遍认为贷款只要还得起利息和本金即可。对贷后资金的使用途径,往往“睁一只眼睛,闭一只眼”。
“对于经过必要的、正常的核查程序,确实是因为违法违规活动和银行工作人员无法立即识别的问题,应该也是在银行基层员工和基层行的尽职免责范围之内”,4月12日,邹澜在发布会上表示,“对于发现的这些因为作假骗取贷款的,需要依法依合同追回贷款。涉及购房人由于是受不法机构和人员的蛊惑、欺骗,通过作假的行为获得了贷款被银行追回造成损失的,是可以向相关部门、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
数亿元违规资金被查处
“前一段时间在深圳、广州、上海、北京等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已经要求银行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自查,个别城市还在一定范围组织了监管检查,初步已经摸清了典型案例的典型做法和关键的违法环节。”邹澜在发布会上称。
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和住建部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从贷前、贷中、贷后管理三个环节着手,强化审慎合规经营,严防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通知还特别提出各地要畅通违规问题投诉举报路径,联合排查违规线索。
邹澜表示,“我们认为这种调查是非常有必要的,我们也会持续地跟踪和关注相关调查的进展和最后的处理情况。”
资料显示,目前,多个一线城市已经开始对“经营贷”做出稽核调查行动。
从3月1日开始,上海银保监局选取辖内16家商业银行开展了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楼市专项稽核调查,近日银行自查和监管稽核调查情况公布。
截至目前,该次监管稽核调查已发现123笔3.39亿元经营贷和消费贷涉嫌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同时还发现部分银行首套房认定不准确、数据填报不规范以及外部“助贷”机构违规问题突出等情况。
与此同时,3月中旬以来,一场针对银行贷款端的缉查风暴迅速席卷广东楼市。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广东(不含深圳)已排查出2.77亿元贷款违规流入楼市,而深圳也发现21笔、5180万元贷款涉嫌违规。两者相加,超过3亿元违规贷款被发现。
严查、反复查、彻底查,肯定是杜绝经营贷的办法,但严惩有代表性的违规入市更有震撼力。“中国目前对楼市的防范心理主要判断在于楼市泡沫尚未消化完毕,但全球利率宽松放水的大环境下,美国楼市也涨了许多,所以,单有防范还不够,还得因城施策,多管齐下,因势利导。”侯宁表示。
盘和林续称,因为资金天然有逐利性,它们会找利润最高的领域进行投资。当前楼市火爆,所以经营贷就自然而然向楼市流动。不过,经营贷的查处可以通过多部门协同,通过金融系统的资金跟踪来监控。同时对经营贷,银行可以实施专款专用的用途监管。

㈡ 东方云影新闻关于西乡通汇小额贷款公司的新闻在哪里看到

西乡县通汇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西乡县城北街道办事处汉白路西段。

法定代表人:贾兴元,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晶,女,该公司员工。

被告:冀世国,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西乡县。

被告:杨永彩(冀世国之妻),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西乡县。

冀世国、杨永彩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魏廷清,西乡县高川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徐安发,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西乡县。

被告:冀世芬(徐安发之妻),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西乡县。

徐安发、冀世芬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冯力(徐安发、冀世芬义子),住西乡县茶镇老渔坝社区*组。
审理经过
原告西乡县通汇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汇小额贷款公司)与被告冀世国、杨永彩、徐安发、冀世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5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西乡县通汇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晶、被告冀世国、杨永彩委托诉讼代理人魏廷清及徐安发、冀世芬委托诉讼代理人冯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通汇小额贷款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冀世国、杨永彩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80000元(月利率20‰,从2014年12月28日起至2018年4月28日),之后利息利随本清;2、由被告徐安发、冀世芬对以上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事实和理由:2012年11月28日,被告冀世国、杨永彩夫妇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申请贷款100000元。经审查后,原告同意给其发放贷款并于同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借款金额100000元,期限6个月,自2012年11月28日起至2013年5月27日,借款月利率30‰。被告徐安发、冀世芬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与原告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如借款展期则为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借款到期后,被告无力偿还,经原告多次督促,原、被告分别于2013年5月25日、2013年11月26日、2014年5月27日、2014年11月10日、2015年5月26日签订了展期协议,将还款期限延长至2016年5月27日。展期届满后,原告多次督促被告还款未果。到目前为止,被告将利息付至2014年12月27日,本金未付。原告为支持其诉讼请求,提交以下证据:1、借款申请表、贷款借据、个人借款合同;2、清息明细清单;3、贷款发放凭证及转账汇款回单复印件;4、冀世国、杨永彩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5、徐安发、冀世芬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6、保证担保声明及保证担保合同;7、借款展期协议书五份。

被告辩称
被告冀世国、杨永彩辩称,向原告借款100000元是事实,但借款到期后,借贷双方五次签订展期协议,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此,造成了借款人对使用期限的误解,导致借款至今未还,原告负有一定责任。原告属于金融机构,但在计算借款利息时,按照民间借贷计息,利率高出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数倍,两年内共收回利息77000元,涉嫌高利贷行为。原告在贷款当日即收回利息9000元,贷款后向被告冀世国收取五次账户费共计1000元没有依据。目前冀世国在外投资生意,资金无法抽回、债权无法实现,经济困难,暂时无力偿还借款。冀世国、杨永彩将在两年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合法利息。

被告徐安发、冀世芬辩称,冀世国、杨永彩向原告借款由徐安发、冀世芬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是事实。但被告冀世芬未在借款展期协议上签字,已于原借款到期满两年之日后免除保证责任。徐安发在每次借款到期时,都积极督促借款人还本清息,也尽到了担保人应尽的责任。
本院查明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原告经批准在西乡县境内经营小额人民币贷款业务。2012年11月28日,被告冀世国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提出借款申请。同日,原告与被告冀世国、杨永彩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借款金额1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2年11月28日起至2013年5月27日止。短期借款按固定利率执行,月利率30‰,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结息方式为按季结息。还款方式为到期后一次性归还。借款人要求展期的,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并签订展期协议后借款展期。展期利率按累计期限档次确定。借款到期不能按时归还的,自逾期次日起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该合同执行利率上浮50%。同时,被告徐安发、冀世芬与原告签订保证担保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如借款展期,则为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签订当日,被告冀世国、杨永彩向原告出具了借据,原告通过银行转账向被告冀世国、杨永彩发放贷款100000元。借款到期后,被告冀世国因资金不足,与原告分别于2013年5月25日、2013年11月26日、2014年5月27日、2014年11月10日、2015年5月26日签订了展期协议,将借款期限延长至2016年5月27日。被告徐安发在上述除2013年11月26日之外的四次展期协议上签字及捺印继续提供担保。被告冀世芬未在展期协议上签字。原告向被告发放贷款后,于2012年11月28日即贷款发放当日向被告冀世国收取利息9000元。此后,被告冀世国又分十次向原告清息68000元,共计支付原告利息77000元,按100000本金计算已将利息支付至2014年12月27日。贷款展期期限届满后,各被告未向原告还本付息。另外,从借款发放当日至2014年5月27日,原告分五次向被告冀世国收取账户费共计1000元。

㈢ 顺丰控股寻求40亿美元贷款,该公司为何不直接向银行贷款

你以为顺丰不想从银行贷款?问题是哪家银行愿意放贷给顺丰,这是个本质的问题。在其次顺丰找银行借贷是需要抵押,这对于顺丰这种直营快递公司来说,怕是难以接受的条件。

银行需要风险控制

根据蓬勃新闻的消息,顺丰正在寻求一笔40亿美元的贷款,用于并购。40亿美元相当于260亿人民币,对于银行来说这也是一笔巨额的资金。用于并购的目的是否能够得到银行的认可也是最难过的一关。加上前段时间顺丰高官在股市疯狂套现三百亿。高额的贷款额度以及高管高额套现的迹象使得银行不得不重新审视这笔大额贷款。这也是顺丰寻求资本市场贷款的原因之一。

再者这笔贷款极有可能形成债转股的模式,银行是否认可这种模式也是一个未知数。总体而言,无论是顺丰想不想找银行借,银行会不会借给顺丰,都会是一个很难处理的问题,因此寻求资本市场的贷款 是最为合适的方式。

㈣ {特大新闻}企业想要融资的朋友注意了!!!

这年头,骗子很多,在投资圈子里面也不少,据有关部门的初步估计,仅在北京就有1000多家以迎合或满足中国企业的这种融资需求的外国投资公司代表处,而专门设局赚取具有融资需求的企业的钱财,有的人称他们为“皮包公司”、“骗子公司”。

有报道这样说:“这些公司的惯用伎俩一般是:花几百美元,在国外注册一家听起来名头很大的公司,经常可以在他们的公司称谓中看到“国际”、“环球”等字眼,给人感觉他们是很有实力的大公司。且由于他们一般会选择在像国贸那样位于CBD的高级写字楼,有的再雇几个洋面孔夹杂其中,就俨然一家跨国投资集团了。他们利用国内诸多企业融资心切,又不熟悉国际投资惯例和程序的弱点,在全国各地行骗。”

其实骗子类型的公司有两类,一类是骗钱的,另一类是骗方案的。

骗钱的有这样的特点:公司名头很大,大多为“海外”公司。骗的方式很简单:他们要来实地考察,费用要你付.去他指定的几家评估公司做评估,评估费你付.他要帮你做包装,费用让你付,去他指定的几家律师所做意见书和尽职调查报告,等等.

骗方案的公司就不同了,他们的确是真正的投资公司,牵涉比较复杂,改时间做详细介绍,这里先谈骗钱的公司。

先来看真假投资公司在操作上的不同特点:

真正的投资公司:

第一, 他们会来实地考察,但是费用都是他们自己出。

第二, 他们会做评估,但是都是他们自己去做,或者是他们自己委托去做。什么意见书和调查报告都是他们自己去做,因为这些东西都是给他们自己看的。

第三, 介入早中期的投资公司不会要求你去做包装,上市前期的公司会为了上市包装那是另外一回事。

第四, 对财务报告等需要你去做,但是那也是只要按照一定标准做出来就可以,比如财务报告只要是注册会计师出具就可以,公证书只要是律师或者公证处出具就可以,投资人不会指定任何所谓的“有水平”的机构。

假的投资公司:

第一, 他们会来考察,但是要你承担考察费用(比如路费、住宿费、招待费等)

第二, 他们会做评估,而是让项目方到他推荐的地方去做。其他地方做的要么不合格要么不合适需要重做。

第三, 介入早中期的投资公司也会要求你去做包装,

第四, 财务报告之类需要项目方到他指定的“有水平”地方去做。

评点:

第一, 投资方都是有钱的,而投资项目就是为了他们自己挣钱,难道为了挣钱连路费都出不起?

第二, 评估一个项目,本来就是投资人自己的事,因为作为项目方来说,肯定都会说好,而且项目方委托第三者评估,第三者也有被收买的可能,这样出具的评估报告难道不危险?

第三, 需要指出的是早中期的包装是做给投资人看的,中介公司帮项目方做给投资人看的,难道投资人自己做给自己看?是不是比较好笑。

第四, 财务报告等法律性质的文书,只要是具备相应资格的机构都可以出具。同等效率,而且他们格式也一样,不存在什么高低之分。

再来看真假投资中介公司:

真正的投资中介:

第一, 他们不是什么项目都会为你介绍,只有他们认定有介绍价值的项目才会去介绍。

第二, 他们与投资人一样,不会要你出具任何评估报告之类,因为他们知道真正的投资人不需要这些。

第三, 他们会协助你做融资包装,但是他们除了顾问服务费用外不会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所有的包装开销都是花在你自己项目上。

第四, 真正的融资中介都会预先收取一定的顾问费用,免费的大多是没有实力或者有诈骗倾向的(徽剑注:这点非常有意思),在成功后他们也会按照约定收取一定提成,但是他们不会在这两样之外再向你收取任何费用。

假的融资中介公司:

第一, 他们是什么项目都可“介绍”的,任何项目在他们眼里都是具有融资潜力的。

第二, 他们会要你做个各种各样的评估报告,而且需要是在他们推荐的评估机构那里。

第三, 他们一般不会真正来协助你做融资包装,因为这块需要有比较丰富的经验和技巧。。

第四, 他们通常是以免费开头的。

一般而言,融资中介建议的包装会有什么费用呢?

第一, 是办理各种合法的资格,比如说网站办理ICP经营许可证等,这些主要是让项目具有一个合法身份来运作。还有一些就是中国特色的资格,比如一些政府协会的费用等,这样在办很多事情比较方便。

第二, 必要的法律文书,比如财务审查报告和一些所有权的公证书等,这个出具方只要是具有相关法律之个就可以,不需要指定哪一家。

第三, 公关费用,这里主要包括公众媒体公关和主管部门公关两大块,公众媒体公关包括发一些新闻宣传稿与组织一些活动之类,主要是让大众了解项目。主管部门公关一般是那些上市公司要做的事。

第四, 企业自身形象包装费用:比如企业的CIS、企业管理章程、各种管理运作细则等,这种包装主要是让企业管理规范化,以及对外有一个规范化的好形象。

总之,在包装过程中,融资中介是不收包装费用的。

识别骗子公司的几个要素:

第一点,看名字:他们目前多冠以某国某某国际投资集团代表处的名义,也会在一个相对体面的办公地点设立自己的办事机构。要知道只有下一定本钱才能套到更多的钱。所以,项目方千万不能以此为判断其是否具备投资能力。

徽剑建议:在接触时要求对方提供国外总部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员,然后告诉对方,你在国外有认识朋友、同学,可以去他们总部拜访一下。(特别注意,现在网络电话转接满天飞,不要以为海外电话能够打通就是真的,因为有可能你的电话通过网络被转接到国内来了。)

第二点,看人员素质,真正的投资公司人员素质都很高,一般都具有较高的学历和良好的外语水平,而骗子公司的业务人员多素质不高(甚至有的骗子公司的主要人员连英语都不会说。)因为该类公司不会舍得花大价钱去请专业人士做业务,也不愿意培训这些素质不高的员工的基本能力,聘用的主要人员只是一些在不停地打电话开发客户的销售业务员,而正规公司的工作人员中具有良好教育背景的专业投资经理会居多。骗子公司经办人员大多对具体实质业务缺乏认识,这一点在谈判中对项目深入探讨时很容易看出来。这就决定了在谈判的过程中,骗子们不会和你深入探讨,只会与你谈如何贷款、必要的程序及花费。

对于标榜海外机构的,找个精通外语的人员一起去接触,如果对方的主要人员连起码的外语和业务知识都不熟悉,那可以肯定是骗子(再差的外企人员也对外语熟悉)。

第三点:看网站也是不错的方式,为体现公司的实力,骗子公司一般会设一个网站。一般都是静态的,且内容十分有限,而且页面风格都十分本土化,中式英文赫然展现在网站上。因为他们没有心思、也不会花费那个钱。徽剑就见到一标榜美国投资公司的网站,英文版居然是空的。

第四点:真正的投资公司都有不同的投资侧重点,比如不同行业的项目、项目的不同时期,不是见项目就考虑投入的,所以当你发现一家公司什么项目都在考虑的时候那就肯定有问题。在了解对方的背景信息前,不要轻易提交自己的商业计划书;要详细询问其投资策略、方向偏好、投资项目审查和决策的程序。真正的投资公司,这些都是非常清晰的。

第五点:可以采用试探的方式,有网友建议“那些假投资机构几乎对任何一家有融资需求的企业,都会回复一份公函,不论其是否有投资价值,或是否具备融资条件,都告诉企业说“贵司符合我司投资策略”、“请提供评估报告和符合我司要求的商业计划书”,云云。据此,为验真伪,企业可以给他们提交一家明显不具备投资价值的外地公司资料,并注明外地联系方式,若他们回复也是一样的,则属骗子公司无疑。”

第六点:骗子们会特别的着重提醒你“不成功不收费”以及“我们的利润在你融到资金以后”,让你感觉到非常的保险,一步步地让企业向指定的第三方公司支付律师考察费、分析报告费、担保费等,最后提出一些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要求,企业无法做到后,以此为由中断合作。比如双方共同负担律师费这一点,法律界人士就指出:“一般的做法是双方各自委聘律师,或者谁委派谁出钱。不可能我委派你出钱,或者共同出钱,因为律师永远只能代表一方的利益。” 有分析指出,国外财团多是委托些知名公司在这里做项目调查的, 他们是自费的,你不要以为只有你求他们,其实他们也在为资金找出路,很多项目方往往心态没有摆正,所以才误入骗子圈套。

错误的判断方式:

很多时候,很多人以为遇到了骗子,其实不是。

第一,投资人派头比较大,不认真看项目:这种多见于没有多少商业经验的人士,要知道,多于那些真正的投资者来说,每天可能见到大量的项目计划书,每天都要接触不少项目方人员,而这些项目大多是不被他们看好的,这样一来,如果是第一次接触就难免有一些怠慢之处,可能跟你谈话时有点心不在焉,这其实很正常,换做任何一个人,一天看几个项目,连看几个月的几百个项目,看看是不是也比较无聊了。

真正的投资人不会在一开始就对你很热情,就算他真的对你的项目感兴趣,他也不会在一开始就对你的项目给出很高的评价,而是尽量挑你的毛病,而骗子公司有很大的区别,他们往往很主动,经常主动联络你,同时对项目中明显的缺点视而不见。

越是挑货的才越有可能是买家。

第二,投资中介事先要收费,有很多人认为这不对,认为事情还没办就要掏钱,肯定是骗子。其实在国外,找律师要收谈话费,找财务顾问也要收谈话费,正规的中介都是先收取一定的顾问费用,在项目成功了之后再收取一定提成。真假中介收费的一个关键区别在于,真的中介不是给钱就收,真的中介不会为所有的项目介绍的,只会为那些他们认可的项目做中介的。而假的中介则不同,他们是所有的项目都说好,见钱就收的。

正常的一笔合同都是要先收定金的,产品的贸易如此,其他的服务也是如此,凡是不收定金的大多是买方市场,但是在融资这块,要钱的实在太多,这不是买方市场而是卖方市场。所以说不收费只有两种,一是刚成立不久的小中介,为了打开市场,二是想方设法在后期骗人的骗子。

有人说万一融不到资金难道也要收费?不妨想想,医院看病没看好是不是不给钱?找律师打官司是不是官司输了就不给钱?

第三,“骗”广告的。注意有一类蒙广告费的,以一些所谓的“专利网”、“项目网”“**报”为主,他们声称有大量的投资客户,可以帮项目方在中间前线,但是要项目方交多少会员费之类。这类其实不是融资骗子,他们只不过是为了拉点广告费,然后夸大宣传而已。一般也就几百几千元。他们承诺的比如刊登出来、收录入库等都会做到,只不过没什么效果而已。

第四,有人认为“大型投资集团往往投资过很多企业和项目,这些都是有据可查的,在自身的网站和新闻报道都可以查证这些信息,如果没有这方面纪录的投资公司基本上可以肯定是骗子公司。”其实这是不对的,万一人家公司新成立的怎么会有投资记录?徽剑还见到过一个成立了3年一直找不到他愿意投资的项目的公司。而且那些骗子公司也可以随便编造几个个海外的投资案例。

㈤ 深圳有多少家金融办核准的小额贷款公司又有多少家投资担保(民间融资)类公司

据相关新闻报道深圳有26家已经正式营业的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在金融办报批的还有19家~
我对深圳这边的小贷公司比较熟,目前我知道深圳地区的小贷公司有(已营业):
1. 深圳市证大速贷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 深圳市中安信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 深圳市信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4. 深圳市亚联财小额信贷公司(UA);
5. 深圳市世联小额信贷有限公司;
6. 深圳市华来利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7. 深圳市浩森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8. 深圳市华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9. 深圳市中恒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0. 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1. 深圳市西奇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2. 深圳市中航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3. 深圳市中科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4. 深圳市银盛小额信贷有限公司;
15. 深圳市鹏元小额信贷有限公司;
16. 深圳市鑫荣联小额信贷公司;
17. 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8. 深圳市麦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 深圳市泰安易贷小额贷款公司;
20. 深圳市中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1. 深圳市民信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2. 深圳市潮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3. 深圳市汇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都是深圳正规的小贷公司,贷款金额也有所差异,5000到千万的都有,不过贷款资料都差不多,你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

㈥ 新闻天天说要支持小微企业融资贷款都是假的吗

基本可以算是瞎扯淡 不过这点钱你可以尝试一些银行推的无抵押贷款 当然你要承受较高的利息 基本都在20%每年上下 我知道的有渣打 平安 星展 或者其他的金融机构因为钱少 你营业额也还可以 所以一般的金融机构还是愿意给你钱的 如果你还有问题再追问吧 再细说

㈦ 新成立的公司如何申请企业贷款需要什么手续跟条件

新公司在银行是无法申请信用贷款的,除非公司或者是公司法人名下有资产,这样就可以办理房产抵押经营贷,或者是公司法人以个人的名义申请信用贷款。新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和盈收能力都有待考究,只有经过时间的认证才能明白一家企业的实力到底如何,向新公司发放贷款的风险系数比较大,所以银行一般是不会轻易向新公司发放的。
企业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主要得看企业办的贷款业务类型是哪一种,以及经办银行或贷款机构的规定要求。企业办理的贷款业务类型不同,申请的银行或贷款机构不同,手续流程和相关条件也会有所差异。
比如说企业去申请信用贷款的话,那直接带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验资报告、缴税证明、财务报表等资料去银行(贷款机构)的营业网点找工作人员办理即可。
填写好申请表后,连同资料一并交给工作人员,之后等待审核结果就行。审核结果出来,银行或贷款机构就会通知客户,然后客户去网点和银行(贷款机构)签订贷款合同就行。签好合同后,银行(贷款机构)就会放款。
而银行(贷款机构)企业信用贷款的条件一般关注点在于企业的信誉等级是否达标,企业主(借款人)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经营时间是否足够,经营是否稳定,盈利收入是否良好等等。 而若是去办理抵押贷款,那除了去营业网点申请、签合同以外,还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且准备的资料里还得有抵押物的相关证件。在条件方面,除上述以外,还会要求抵押物的价值得足够。
拓展资料:
企业贷款流程
1.提出申请: 企业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近三年的经营流水账单、近两年的纳税记录等资料。
2.银行审核: 银行收到企业的申请资料后,工作人员认真审核各项资料,并对企业的资质进行评估。
3.签订贷款合同: 企业通过审核后,银行与企业签订贷款合同,并约定贷款用途、贷款利率、贷款金额等。
4.发放贷款: 银行按贷款合同中约定期限向企业对公账户中发放贷款,企业根据合约专款专用调配企业贷款,同时需要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㈧ 实体经济企业融资到底合不合法的最新报道

目前银行的流动性紧张问题,随着央行逐步开闸放水,已得到一定程度缓解。然而,问题并未得到彻底解决,因为银行其实并不缺流动性,之所以闹“钱荒”,原因在于它们把资金拿去从事套利交易了。而对中国经济来说,最要紧的是发展实业。但银行却对放贷给实体经济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兴趣不大。这才是问题所在。

目前,造成最有资金需求的中小企业得不到来自银行的授信贷款,可能出自以下几个因素:

首先,中小企业的资金回报率不高,银行对其放贷的积极性也就不高。

其次,目前银行的风险管理体制基本上还是计划经济时代那一套。中国的银行基本都属国有企业,五大商行不用讲,地方商行也多为国企。这使得银行不愿冒风险贷款给那些没有抵押物的成长型中小企业,而愿意贷给有政府背景的大项目,一来是因为风险小,二来也是因其经营活动受政府影响大。

再次,缺乏多层次的金融体系。目前的金融体系仍然是由大银行主导,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城乡信用社如今成了城商行或农商行,而基于成本问题,后者也不愿服务城市和农村的小微企业。近年来虽然成立了一些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但覆盖面有限。

因此,要让资金流入实体经济,其投资回报率须具备吸引力。理论上讲,由于有效益的企业手中的钱具有较高的生产力,只要中小企业的收益率提高,就能吸引资金流。当前,一个办法是,政府通过减税来引导资金流入实体经济,因为减免中小企业税收,能提高中小企业的收益率,银行的资金自然会分流一部分贷给中小企业。

不过,政府的减税幅度总是有限的,何况企业资金回报率的提高还受其他市场因素的影响。因此,根本上说还是要从改革金融体系上做文章。在现有金融机制下,大型企业和银行体系都没有太多问题,缺少的是能够合理保障资金提供者权益,又能使资金使用者便宜便捷拿到资金的金融创新。从这个角度看,当务之急是要放开对县市一级中小民营银行开办的管制,包括探索设立民间资金管理公司,在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开展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试点,以及推进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贷公司的开办。这些金融机构是最贴近中小企业的。这就需要适当放宽金融机构的准入制度,在政策上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多种形式的社会资本进入农村,搭建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

除此之外,也需要探索解决小微企业和农户缺乏贷款抵押物的问题。目前可以借鉴一些地方的“三权”抵押模式,在全国范围内探索林权、养殖权、渔权等多种贷款抵质押方式创新,有效满足实体企业信贷需求。

实体经济关系到中国经济的转型质量和就业数量。尽管实体经济融资难是一个老问题,但这一次的银行“钱荒”再次提醒我们,对此不能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