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北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对于一些大城市而言,许多家庭购买二套房都是为自己的子女而做准备的,北京对于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又有哪些规定是我们必须所要了解的呢?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发〔2013〕10号
各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精神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17号)要求,更好解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决议,现就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差别化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借款申请人资格审核
在继续按照规定调查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基础上,进一步审核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情况。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及其他尽责调查,查询借款申请人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的,为首套自住住房。
二、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
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的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1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购房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仍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三、合理确定借款申请人的贷款额度
(一)根据借款申请人的月收入确定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可不受月收入限制。
(二)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个人信用等级为a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个人信用等级为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5%。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非政策性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不再上浮。
四、限定借款申请人的月还款额
(一)借款申请人月还款额在不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的基础上,原则上应不低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二)借款申请人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
(三)借款申请人在借款期间出现收入降低、生活困难等情况,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可以下调月还款额,但不得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
五、调整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要求
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六、加大住房公积金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缴存职工有违规提取、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行为,不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等差别化优惠政策。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存在严重违约记录的,视情节轻重下调其贷款最高额度或拒绝受理其贷款申请。
对于单位或职工采取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贷款,或贷款后无故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贷款存续期间发生违约,经多次催收仍处于违约状态且无正当理由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采取取消贷款资格、提前收回贷款等处罚措施,并将不良行为记入相关信用记录中。
七、执行时间
自2013年4月8日起,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交易系统完成网上签约的,其贷款业务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4-06-1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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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北京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能贷多少
部委的政策是允许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如果您的公积金是在北京缴存,则:
(1)现阶段在北京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仅限北京地区使用,不能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但是您可以异地购房后申请提取公积金。
(2)在北京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地购房后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如果办理了联名卡,还能按月、按季度、按年提取。
(3)在北京工作并每月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外地职工,可以在外地购买了房产后通过自己的单位申请办理公积金按月提取业务,与购买本地住房的市民享受同样的待遇。
此外,异地购房市民即使全部提走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只要符合相关规定,仍可在北京购房后申请公积金贷款。
由于目前各地公积金中心相对独立,并没有互联办公,北京公积金中心目前不能为这类异地购房的市民办理公积金贷款。
因各省市地区正在逐步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建议您给房屋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打电话进行详细的咨询。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您可点击“微信公众号:公积金达人”底部菜单“微指南-往期精品回顾”,查看第二十三期及二十四期相关文章,获取相应信息。
关于异地公积金贷款额度,您可详细咨询贷款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
您也可点击“微信公众号:公积金达人”底部菜单“微指南-提取条件”,查看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提供的材料。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您以实际业务操作为准。
您也可拨打客服热线12329进行详细咨询。
通常情况下,您需要到贷款城市的公积金中心咨询,了解需要准备哪些审计材料,然后向缴存城市(如:上海)的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获取《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通常情况下,“证明”可在单位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获取,小编建议您先电话详细咨询办理过程,以避免浪费您的宝贵时间。
关于贷款额度,各省市地区均存在一定的差异,建议您向当地公积金贷款中心咨询。
截止2014年底,已有济南、石家庄、杭州、呼伦贝尔、成都、泸州等6城市支持跨省公积金贷款。安微、湖北、湖南、宁夏、太原、长春、沈阳、兰州、南宁、焦作等11省市也发布细则,支持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珠三角八市延续执行区域内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截止2015年底,全国所有省会省市中除拉萨外,南京、郑州、厦门、呼和浩特还没有实现公积金异地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地区对户籍提出特别要求,如广州、长春、青岛、洛阳、昆明、哈尔滨、成都、石家庄、海南省、贵阳均要求本市户籍,银川还特别规定是宁夏区的非农户籍。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您以实际业务操作为准。
❸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一、贷款用户先向对应的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咨询,提交所需资料。
二、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初步的评审。评审的时候,需要两方面的,一方面是信用评估,一方面是抵押物评估。对担保中心的担保资格进行审核。
三、双方当面签定合同。
四、把所有的资料,转到经办的银行。
五、具备贷款条件的,发放贷款。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❹ 个人申请北京国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截止2015年6月2日,北京国管住房公积金放宽了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部分条件,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不再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那么目前北京国管公积金贷款条件还有什么呢?搜房网北京二手房小编做了一下梳理。
国机房资〔2013〕117号《关于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贷款申请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含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可以申请贷款:
(一)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二)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贴息贷款)。
(三)符合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起,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按规定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职工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就在6月1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新规,决定即日起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贷款结清后,不再受“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按规定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限制。
也就是说,购买非政策性住房还是受此限制的。
此外,国机房资〔2014〕223号《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中规定:
对于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北京缴存不满规定缴存时间的,职工可以提供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经审核确认属实的,缴存时间可以根据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对于中央国家机关因公派驻外地,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贷款。
2015年5月11日起,国管公积金还要求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新单位不满一年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新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没有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不予办理提取。
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暂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的职工,仍按原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待统一交纳基本养老保险后再按本规定执行。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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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公积金第三次贷款条件
目前政策尚未限制贷款次数,只限制住房套数,即:一套住房只能用于一次公积金贷款,结清贷款新购住房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对住房套数来说,第一套和第二套住房都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第三套及第三套以上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更多精彩内容来源哈尔找滨律师 http://china.findlaw.cn/haerbin
❻ 2014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有哪些变化
1、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到80万元。2、修改《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八、九条:
解读:《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八、九条修改前后的对比:
第七条
修改前: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修改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第八条
修改前: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修改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第九条
修改前: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修改后:“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❼ 住房公积金的地方政策
2014年12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就调整贷款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在保证缴存职工提取的前提下,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仍为80万元。
二、贷款额度不再依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
三、对于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北京缴存不满规定缴存时间的职工,缴存时间可以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四、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五、取消新建商品房评估。
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2015年6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简化因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手续。通知规定,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只提供无房产证明的,每人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500元。
该通知指出,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如果职工除提供无房产证明外,同时还提供租房合同及实际房租支出发票,可按照“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房租实际支出”的流程办理。
2015年9月1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建金〔2015〕128号)的规定,现就调整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二、本通知自2015年9月14日起实施。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9月11日 2015年4月9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和二手房贷款年限的通知,通知规定:
1、购买首套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5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保持不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100万元基础上增加20万元保持不变。
2、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
3、购买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调整至4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8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4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保持不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80万元基础上增加20万元保持不变。
通知自发布起立即执行。 广州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而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广州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深圳住房公积金中心宣布,自2015年4月7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20%;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30%。
公积金利率跌至历史最低 超百城住房公积金政策松绑
“2015年以来,全国已经有超过100个城市发布了不同力度的住房公积金松绑政策,包括北京、上海等超过30个城市还提及了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向记者表示,从全国整体市场来看,住房公积金的刺激性政策对市场的影响正逐渐增加。
有多位房企营销负责人也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2015年,多数城市房价将有小幅上行,但不至于大幅涨价,因为多数开发商将重点消化2014年未消化的存货或者原本计划在2014年入市,最终却并未入市的项目,等这批库存消化到一定幅度,房价将进入上行通道。
而房价能够进入上行通道的判断依据则来自于四轮救市政策的落地,其中包括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这也将对购房者入市产生很大吸引力。
多城5月集中松绑公积金政策
据中原地产统计,5月份至今,已有多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5月11日起,广东省江门市公积金新政的细则正式实施,首套房和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分别降至两成和三成,同时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5月10日,江苏省苏州市称,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将于15日实施,今后家庭、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分别可达70万元和45万元。此次调整还涉及降低首付款比例,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四川省德阳市则连续出台松绑“新政”,调整了贷款额度、首付比例和异地贷款等政策,新政执行后,德阳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升至50万元;海南省将调整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海南海口、三亚、琼海、陵水等四市县买房,职工最高可申请公积金贷款70万元;河北省秦皇岛市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最高额度提高20万元;而北京、上海作为全国最重要的两大一线核心城市,均在最近对公积金政策做出较大幅度调整。
事实上,2014年下半年以来,就不断有城市加入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大军中。
对此,张大伟表示,目前已经有多地发布房地产刺激政策,明显可以分为四轮。这四轮依次为:各地松绑限购政策;央行降息;各地发布购房补贴及央行再次降准;“两会”前后,鼓励自住及改善需求政策,主要在公积金政策,回购库存商品房做保障房等方面做文章,而“330”政策则全面松绑二套房贷款。
目前来看,这些政策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5月上旬,全国54个城市合计住宅签约套数为71485套,环比上涨幅度达到了11.6%,整体市场的涨幅在明显加大。
公积金贷款利率跌至历史最低
据张大伟向记者表示,按照目前的基准利率,商业贷款购房利率为5.65%,住房公积金利率贷款利率为3.75%,从最近的20次房贷利率变化看,已经双双跌破2009年历史最宽松时期执行的5.94%与3.87%的最低历史记录。
据中原地产提供给《证券日报》的数据显示,自2007年7月份以来,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利率曾高达5.22%,而商业贷款购房最高利率最高曾高达7.83%。
值得一提的是,张大伟称,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大幅降低后,以首套房贷款100万元、贷款期限30年、采用等额均还方式(每月还款额相同)为例,此次公积金利率调整后,月供额将从之前的4774元减少到4631元,减少了143元。而如果将今年的两次降息累计,每月一共减少还款288元左右。
实际上,此次降息要求其它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做相应调整,进一步体现了中央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的目的。
易居研究院研究员朱光认为,从本次降息的幅度看,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从5.9%下降到5.65%,已经达到2001年以来的最低水平。此次降息之后,购房成本进一步降低,对于购房者而言,把握好市场节奏变化过程中的购房时机,将成为关键。
无疑,调整公积金政策能够刺激房地产市场的成交量提升,但因各地市场目前库存压力不同,而从人口流入看,刺激政策对一、二线相对影响较大,而三、四线整体降温的趋势依然难以改变。 1、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重庆市住房补贴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3、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网
4、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5、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6、在重庆缴的公积金 也可到外地贷款买房了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核心内容包括:连续缴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降低中间收费,取消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昨日,晨报记者从重庆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该中心已经将草案报给市公积金管委会,经审定后实施。市公积金中心办公室还称,估计一个星期后会有进一步的消息。
缴半年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新规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解读
当前,各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不平衡,部分城市对贷款条件要求过严,住房贷款发放率较低,影响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作用。
业内人士认为,缴存时间缩短为6个月,现行的是须连续缴存12个月,相当于减少了一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门槛将大大降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任兴洲说:“这项政策使得缴存职工能够尽快享受到低利率的公积金贷款,缩短等待时间。”
另外,新政策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在85%以上的城市,要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协调商业银行发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表示,这项政策出台旨在缓解部分城市贷款发放率较高,资金流动性紧张,职工贷款排队轮候等现象。
实现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新规
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解读
郑勇是北京一家民营企业的中层管理者,他的户籍所在地在重庆。他告诉记者,政策落实后,他就可以开这6年来在北京缴存的公积金证明,回重庆用公积金申请住房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任兴洲表示,当前,职工跨地区流动日益增强,在就业地缴存、回原籍购房需求增多。这一政策适应职工流动性需要。
业内人士认为,以北京为例,目前公积金只能用于在北京买房贷款,今后这部分公积金在异地购房贷款时也可以使用。这将对全国房地产市场的交易量起到促进作用。
贷款排队轮候等现象将缓解
新规
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
解读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表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影响制度互助作用发挥的重要因素。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基本住房消费、资金充分运用等原则。
张其光表示,这项政策出台旨在缓解部分城市贷款发放率较高,资金流动性紧张,职工贷款排队轮候等现象。
取消担保费涉及众多中介机构
新规
取消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解读
个人购房者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通常都要找代办公司代办相关手续,并缴纳一定金额的代办费用,此外还需要缴纳保险费、公证费、担保费及房屋评估费等多项费用。
据业内人士介绍,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最高可达千分之八。
假设缴存职工申请到10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取消4项收费,意味着最高可节省8000元。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说:“这些中间费用涉及不少中介机构和人员,现在一下子取消4项收费项目,可见政策力度很大。”
❽ 关于2014年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5、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6、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二、需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5、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
❾ 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
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分为首套房贷款利率和二套房贷款利率,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基准贷款利率不上浮,即5年(含5年)以下利率2.75%,5年以上利率3.25%。二套房利率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即5年(含5年)以下利率3.025%,5年以上利率3.575%。如果是第三套房,那么是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一;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3;2018年9月17日,北京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12年可以贷到最高的120万元。2019年10月23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提交纸质提取申请书。 二;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具体的贷款额度金额还要同时考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最低首付款和信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