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家助学贷款在哪里办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地点: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
(1)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扩展阅读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第六条贷款对象为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七条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三)学习成绩较好;(四)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五)诚实守信;(六)符合《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学校于每年九月十五日前,根据学生的贷款申请,将学校贷款申请报告(包括学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和所占在校生比例,计划贷款额度等内容)报送管理中心。
第九条管理中心将学校贷款申请报告审核汇总后,根据部际协调组确定的学校国家助学贷款指导性计划及财政部核定的年度贴息经费,按照各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的比例分配学校的贷款额度,于每年九月三十日前下达给各学校,同时抄送中国工商银行总行。
第十条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根据年度贷款控制总额和各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将贷款控制总额于十月十日前分解下达到相关分行。
第十一条各学校收到管理中心下达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通知后,于十月十日开始与经办银行办理具体贷款事宜。
第十二条学生贷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学生贷款金额=所在学校收取的学费+所在城市规定的基本生活费—个人可得收入(包括家庭提供的收入、社会等其他方面资助的收入)。
第十三条各学校根据管理中心下达的贷款额度控制学校贷款规模,核定每个学生的年度借款金额。
第十四条经办银行负责最后确定国家助学贷款对学生的实际发放金额,其中,用于学费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的学费收取标准,用于生活费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学校所在地区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Ⅱ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助学贷款的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符合以下条件:
1.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或违纪行为;
2. 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3. 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无法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和基本生活费;
4. 承诺向贷款经办行提供上学期间和就业以后的变动情况;
5. 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6.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Ⅲ 教育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负责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批转的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国办发〔1999〕58号)和中国工商银行制定的《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试行办法),制定本操作规程。第二条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顺利执行,教育部设立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为全国助学贷款部际协调小组(以下简称:部际协调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全面管理中央部委所属高校(以下简称: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的工作加以指导。学校指定专门机构管理本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第三条中国工商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制定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批、发放和回收等项工作。第四条国家助学贷款的目的是帮助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基本生活费,以完成学业。第五条本操作规程中所指借款人是指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贷款人是指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工商银行分支机构。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六条贷款对象为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第七条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学习成绩较好;
(四)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五)诚实守信;
(六)符合《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章贷款计划的确定第八条学校于每年九月十五日前,根据学生的贷款申请,将学校贷款申请报告(包括学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和所占在校生比例,计划贷款额度等内容)报送管理中心。第九条管理中心将学校贷款申请报告审核汇总后,根据部际协调组确定的学校国家助学贷款指导性计划及财政部核定的年度贴息经费,按照各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的比例分配学校的贷款额度,于每年九月三十日前下达给各学校,同时抄送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第十条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根据年度贷款控制总额和各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将贷款控制总额于十月十日前分解下达到相关分行。第十一条各学校收到管理中心下达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通知后,于十月十日开始与经办银行办理具体贷款事宜。第四章学生贷款金额的核定第十二条学生贷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学生贷款金额=所在学校收取的学费+所在城市规定的基本生活费-个人可得收入(包括家庭提供的收入、社会等其他方面资助的收入)。第十三条各学校根据管理中心下达的贷款额度控制学校贷款规模,核定每个学生的年度借款金额。第十四条经办银行负责最后确定国家助学贷款对学生的实际发放金额,其中,用于学费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的学费收取标准,用于生活费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学校所在地区的基本生活费标准。第五章贷款申请第十五条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并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第十六条借款学生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填写。第十七条借款学生须如实提供如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借款的证明)。
(二)提供家庭有关人员收入证明,或其他渠道取得收入的证明材料。
(三)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六章贷款的审批与发放第十八条学校负责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和年度贷款额度对借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初审。第十九条学校在收到借款学生的借款申请后,应按有关规定对申请书内容及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在初审合格的学生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并编制《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名册》(一式二份,一份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留存,一份交经办银行)。第二十条学校在收到管理中心下达的国家助学贷款分配额度通知后,应及时将下列有关材料汇总后交经办银行: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名册》。
(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三)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Ⅳ 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是多久
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在毕业后6年内还清贷款,其中可有1至2年的贷款宽限期,但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温馨提示:因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规定请您在办理前联系贷款行或学校确认。
Ⅳ 工商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是什么
国家助学贷款是我行向已签署合作协议的高等院校中的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学杂费和生活费的人民币贷款。您的学校是否已与我行签订该协议,您可与学校联系确认哦~
Ⅵ 办理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条件: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或违纪行为;
2、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3、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无法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和基本生活费;
4、承诺向贷款经办行提供上学期间和就业以后的变动情况;
5、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Ⅶ 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利率及期限是多少
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由个人承担全部贷款利息。需您毕业后6年内还清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您可通过工行门户网站(www.icbc.com.cn)“行情工具-存贷利率”栏目,查询利率,如需了解历史利率,选择对应时间查询。
(作答时间:2020年1月30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Ⅷ 大学生在工商银行办的助学贷款几月分到卡里
如果是大学生,在银行办理的助学贷款,基本在10月份就能到卡里了,具体的话以你们签订贷款合同为准。
关于助学贷款。
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后(具体时间各校有明确规定)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个人的贷款申请。经办银行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生源地助学贷款呢?
(1)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同上并附加一条:
(6)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 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证明);
3.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学校初审
学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此项工作完成后,学校机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
初审工作无误后,学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在审查合格的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学生,并编制《国家助学借款学生审核信息表》。
银行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学校机构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据后,5日内发还给借款学生本人保管。
签订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与经办理银行签订合同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
如何与经办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学生贷款申请通过学校审查和银行审批后,学校将织学生填写、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据等文本。学校应将学生申请或借款信息及时通知借款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
发放贷款
贷款的具体发放细则,将由银行为每名学生办理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一个学年内的生活费贷款,银行(或学校)按10个月逐月发放给学生。
Ⅸ 怎样办理工商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
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请向学校领取申请表并向校方提交:
1.学生证、身份证;
2.直系亲属书面同意申请贷款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民政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5.入学新生提供入学通知书。
温馨提示:因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规定请您在办理前联系贷款行或学校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