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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逾期90天转表外如何交增值税

发布时间: 2022-09-17 05:59:06

Ⅰ 贷款表内利息逾期90天(含)未收到转为表外利息时,已计提的利息收入不冲减是否可以

贷款表内利息逾期90天(含)未收到转为表外利息时,已计提的利息收入不冲减是不可以的,要一并冲减。
如果对转为表外的利息进行了免除(即不再收取客户这部分贷款利息),在贷款借据关闭的时候,再把对应的利息收入进行冲减,不符合规定,贷款逾期90以上的利息就要转到表外核算了,不能在表内核算的。

Ⅱ 银行表内欠息转表外增值税是否转出

银行表内欠息转表外,增值税不转出

表内欠息 是到银行系统来规定的自动结息日止应收的利息。

表外欠息 是到借款人还息日止(不含还息当日)的利息总和。如果发生表外源欠息,那说明贷款人已逾期还息的情况。

Ⅲ 逾期贷款利息 增值税

贷款利息以及与贷款直接相关的费用进项税都不能抵扣。逾期贷款利息同样不能抵扣。应将取得的利息增值税普通发票全额作为财务费用入账。

Ⅳ 贷款表内利息逾期90天(含)未收到转为表外利息时,已计提的利息收入不冲减是否可以

贷款表内利息逾期90天(含)未收到转为表外利息时,已计提的利息收入不冲减不可以的,必须冲减哈。

Ⅳ 求助:金融企业表外应收利息是否应该缴纳营业税

一、表外利息的核算规则
财政部关于缩短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期限的通知(财金[2002]5号):
1、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90天(含9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应继续计入当期损益;贷款利息逾期90天(不含90天)以上,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在表外核算,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
2、对已经纳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在其贷款本金或应收利息逾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以后,金融企业要相应作冲减利息收入处理。
3、贷款本金逾期超过90天(不含90天),作为呆滞贷款。五级分类办法实施后,贷款按新的办法进行分类。
二、营业税下表外利息税费成本的扣除
比如表外利息涉及的营业税及附加是1000万元,企业在缴纳之后,是列支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那这个利润表中扣除的1000万元能否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3号)规定:
1、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属于未逾期贷款(含展期,下同),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则,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属于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金融企业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会计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的,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3、金融企业已冲减了利息收入的应收未收利息,以后年度收回时,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那这里的规定是相当于这种自己处理的“坏账”,就认了,不需要银行提供什么专项申报了,但是不能说人家没有收入就不让扣除营业税及附加,因为人家是有收入,只是相当于坏账国家有特殊政策扣除了的概念理解,并不是简单的不确认收入不配比之类的因素影响所得税的扣除。

三、营改增之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用如何认定
虽然都是交流转税的概念,但是如果从增值税价外税的角度,这个问题就有点复杂了。如何呢?
如果表外利息是106万元(含增值税金额),增值税销项税额6万元(若6%税率),对应的附加税费0.72万元(附加税费并不是价外税的组成部分)。若进项少未形成留抵,附加税费部分入利润表并税前扣除没有问题,但是增值税却是应收借款人的概念,核算上也不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表内为了平账(对应销项税额),自然需要找到一个科目,比如形成应收款项6万元,这相当于6万元部分回到表内来了,不是很通顺的处理。
如果作为应收了,明显收不回来,那就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或者是还套用23号公告走冲减的处理?后者还是比较现实的方法,实际上表外利息没有相应增加此部分,仍是原来记录的那么多(含销项税额在内)。
四、第十二条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Ⅵ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金融企业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四、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上述所称金融企业,是指银行(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合资、外资银行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
六、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除已规定期限的项目和第五条政策外,其他均在营改增试点期间执行。如果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本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三、根据《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三、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
十八、本通知除第十七条规定的政策外,其他均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征的应予免征或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Ⅶ 银行表外利息怎么处理

银行表外利息的处理是需要列示其价值的,以让报表阅读者知晓这类或有损失。
1,这类贷款有时很可能连本金都无法全部收回,更不谈利息了,但作为维护资产的完整性考虑,超过三个月的表内应收息要转成表外应收息,即逾期90天的贷款将其表内收息转为表外收息。当贷款逾期,特别是定义为不良贷款的时候,再计提利息就会使得银行“虚增”销售收入,因此,将利息转为表外利息,仅仅纪录用。
2,万一将来贷款从不良再转为正常,利息也会转为表内,是连续的。在结息时,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银行还是有先列入收入,同时,将该利息计入表内应收未收利息。当贷款逾期90天以后,或欠息90天后,该部分利息就将计入表外利息,并充回原计入的收入。
拓展资料:
1,表内应收息简介:
正常贷款形成的欠息就形成表内应收息;表内利息是正常贷款科目中的应收利息;表内息:这是银行会计核算中对于贷款资产在贷款尚未到期前进行的表内计息,其计息的基数是其资产负债表内项目“贷款”户的金额--一般自动计算,属于银行“帐面价值”的含义,它们是被列示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报表之中的应收利息余额。所以称为“表内息”。
2,表外应收息简介:
非正常贷款形成的欠息就是表外应收息;表外利息是无法收回成明显坏账转入表外科目中的应收未收利息;表外息:银行对到期未能收回的贷款资产进行单独管理,将这些贷款先转入到“逾期贷款”账户反映,然后再按照基本计息率和含有违约成份的罚息计算的利息 率计算。 对于这类性质的贷款银行在会计核算中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附列事项中,即表外反映。若逾期较久,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资产也会受影响。再者,逾期很可能导致征信上出现污点,从而影响到办理信用卡或贷款的事宜,包括在办理房贷时难以享受银行房贷的优惠政策,。
3,贷款逾期没还的话对信用有什么影响?
是农业银行 首先是利息开支明显增加。因为逾期贷款利息将按罚息计算并加收复利。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贷款利率有 银行大额信用贷款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申请条件和要求?常常会有人对于信用贷款的问题还是不太明确,对于信用贷的额度问题还有些疑问,但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要买房买车。

银行贷款逾期后出现的表内欠息和表外欠息是什么意思

表内欠息 是到银行系统规定的自动结息日止应收的利息。

表外欠息 是到借款人还息日止(不含还息当日)的利息总和。如果发生表外欠息,那说明贷款人已逾期还息的情况。

(8)贷款逾期90天转表外如何交增值税扩展阅读:

一般说来,表内利息在90天内没有收到时需冲减利息收入,计入表外利息,这不存在虚增利润的问题。表外利息在收到时,纳入表内利息,进利息收入。各家银行在表内利息和表外利息科目的运用上有一些差别,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例如:某联社2002年度利息收入为3000万元,表内应收利息增加了200万元,表外应收利息增加了100万元,请计算该联社2002年度利息回收率。

解:利息回收率=(3000-200)÷(3000+100)×100%=90.23%。

表外业务:表外业务是不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但是在一定时期可以转化成资产负债表上的内容的或有负债业务。比如,担保业务、承诺业务。表外业务也称为中间业务。

应收利息:应收利息是用来核算当期(一般是季度)应计入损益的应收未收(没有收到或者没有收)的利息。

表外应收利息:表外应收利息一般是指逾期贷款当期结息时未收到的利息。

Ⅸ 银行表外利息收入是否征税

暂不征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金融服务下的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中明确,“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6)140号文第三条中,将逾期90天应收未收利息暂不征税政策,扩大到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所有金融机构。
综上所述,如该表外利息符合“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则不征税。

Ⅹ 银行收回部分逾期贷款,如何区分本金和利息申报纳税

本金的含义:如果是银行储蓄的话,本金就是您存入的金额,利息就是所存金额乘利率乘存款日期得到的数字,本息和=本金+利息。
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并确认收入。发放贷款到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后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期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冲减原已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