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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省公积金贷款额度

发布时间: 2022-12-20 19:18:28

『壹』 四川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

四川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如下:
1、放宽公积金贷款年龄限制,对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偿还能力的贷款人,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至退休后5年;
2、提高公积金贷款限额,单职工贷款限额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双职工贷款限额由7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3、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人在广元市行政辖区内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为20%。
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贰』 四川自贡放宽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政策:只认贷不认房

1月18日,四川省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问题的通知》。
《通知》提到,放宽住房套数认定政策 ,实行只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又无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一笔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贷款记录以征信报告为准。除此以外为三套房,不予贷款。
此外,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须间隔12个月及以上的限制;对持有天府英才A、B、C卡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政策支持,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据悉,调整政策自2022年1月17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政策执行中,普通商品房贷款认定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再交易房贷款认定时间以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收件时间为准。原有政策如有与此相抵触的,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此次自贡取消了此前执行的认房又认贷政策,明确修改为只认贷不认房的标准。根据自贡过去的老政策,对于首套房的认定,必须符合“无房无贷”,即无住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无未偿清商贷。而根据目前新的政策,首套认定只需要符合“无贷”要求。换句话说,不管有没有住房,只要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没有未偿清商贷,都可以按首套房的方式进行。类似规定,显然降低了门槛,使得更多购房者可以按照首套房的比例认购住房。
按照自贡市当前的公积金贷款政策,首套房贷款比例80%,二套房贷款比例60%,不再按房龄进行差别贷款。再交易房最高贷款额度为单职工35万元、双职工40万元。
根据安居客平台的数据,1月份,自贡二手房均价5554元/平方米,环比下跌0.08%,同比上涨3.23%;在售新房均价5778元/平方米,环比涨0.05%。

『叁』 公积金贷款额度

6月7日,四川省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从《公告》了解到,政策表示将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职工家庭单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从42万元提高到50万元,职工家庭双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从48万元提高到60万元。




《公告》提到,支持无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家庭年度提取额不超过1.5万元。




《公告》表示,对受新冠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此外,南充市还将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可在贷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的金额和申请的贷款金额之和,不超过所购住房的总价款。




据悉,该政策实施截止时间暂定为2022年12月31日。



『肆』 四川乐山: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认贷不认房” 最高贷50万

(记者 计思敏)5月1日,澎湃新闻从四川省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明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部分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自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只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通知》显示,为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要求,按照中央关于“房住不炒”的定位,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稳增长的政策措施,经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将乐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部分政策进行调整。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只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方面,《通知》提到,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又无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的,按首套房政策执行;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有一笔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贷款记录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记载为准。
另外,《通知》指出,《乐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乐住公委〔2020〕1号)规定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倍数。
其中,“缴存时间系数”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及以下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7;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3个月及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倍数”为20倍。
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方面,未现调整。按照《通知》,申请人及配偶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最终贷款金额以提交的贷款资料审批通过后的金额为准。
在职工租房提取标准方面,以家庭为单位,单身缴存职工可提取标准为10000元/年;已婚缴存职工可提取标准为15000元/年。

『伍』 四川省首套房贷款政策,2019年四川首套房贷款利率及首付比例规定

省住建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于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推出多项新政,支持老百姓住房消费。

门槛更低——首套房首付比例从30%降至20%

根据《意见》,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此前我省首套房、二套房首付比例分别为30%、50%。“想买套100万元的改善性住房,原来要首付50万元才能用公积金贷款,现在只要30万元。”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支持力度更大——取消申请公积金涉及的中间费用

《意见》提出,各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但各地贷款额度具体增加多少,没有统一标准。”该负责人表示,各地将根据其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自主确定增幅。

同时,《意见》明确取消申请公积金涉及的中间费用。“中间费用”包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简单地说,老百姓申请公积金贷款,除正常还款外‘零收费’。”该负责人表示。申请更方便——实现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意见》提出,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相关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贷款申请办理程序也得以优化。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应在受理抵押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完成贷款发放。

用途更多——可用住房公积金租住商品房

不光购房,租房者也将从住房公积金新政中受益。《意见》规定,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租住商品住房的,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延伸阅读成都公积金一季度贷款业务增长

成都:贷款额度不受余额挂钩倍数限制

只要符合还贷收入比等条件,公积金缴存余额在1.5万元以下的贷款申请人,贷款额度不受余额挂钩倍数的限制,原则上均可贷30万元。这是从去年10月8日起,成都公积金中心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政策。4月13日,爱扬记者从成都公积金中心获悉,今年一季度,这一政策让1241户职工家庭受益,共计发放贷款3.72亿元,远超全年673户2亿元的规模。

『陆』 成都公积金最多可以贷多少

最高可以贷款70万。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20倍。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连续正常缴存时间较长的一方确定缴存时间系数。

贷款期限:应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即男性未满65周岁、女性未满60周岁(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未满65周岁)。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贷款期限。

申请再交易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加所购住房楼龄不超过30年。所购住房楼龄以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摘要或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确认的使用年代为依据。

首付款比例及利率:

(一)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三)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法定公积金贷款利率;

(四)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借款申请人偿还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不得高于月收入的50%。

以上内容参考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注意!3月15日起,成都公积金个人贷款执行

『柒』 四川绵阳公积金最高申请额度调升至70万元

5月13日,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促进绵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涉及到了公积金的使用政策调整。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具体调整涉及最高贷款额度、房屋套数认定方式、新购房屋可提可贷、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等方面。
具体来看,在调整最高贷款额度方面,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60万元调整至70万元。
在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方式方面,2022年12月31日前,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住房贷款记录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方式,无尚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的,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一笔尚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的,执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在新购房屋可提可贷方面,2022年12月31日前,凡在绵阳市新购自住住房(期房、现房、再交易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提取该套住房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改善性住房,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另外,绵阳市还将针对多孩家庭给予购房优惠政策。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自本措施执行之日起,在绵阳城区(含安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财政补贴,单户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据悉,补贴资金由市区(园区)两级财政按财政体制分级负担,市级承担30%,区(园区)承担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