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贵州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60万元
5月20日,贵州省发布《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解除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三级响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决定解除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三级响应措施,实施二级响应措施,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显示,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有过两次以上(含)住房贷款的,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级响应措施下,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月缴存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 贷款职工(夫妻)缴存余额×5,缴存余额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职工缴存家庭50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60万元。
据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21年8月发布的三级响应措施,当时的政策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月缴存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 贷款职工(夫妻)缴存余额×5。
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满12个月以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对比此前的政策,此次调整降低了部分购房者的首付比例。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21年8月发布的三级响应措施显示: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满12个月以上,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且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贰』 贵阳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提高额度的。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金额要具体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不同城市的公积金贷款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
二、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同时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追加首付。
三、对已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办理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家庭,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含),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5%,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职工可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月缴存工资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职工(夫妻)缴存余额×5倍。计算公式中“职工(夫妻)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叁』 省公积金转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运用公式计算。省公积金转市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乘12乘未来可缴存年限加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乘2。
『肆』 贵阳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1.计算公式: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12个月×30%(还款能力系数)×货款年限+借款人缴存余额×5倍。此处借款人为单职工缴存家庭时,按单人计算;双职工缴存家庭的,按夫妻双方共同计算。2.最高额度:借款人为单职工缴存家庭时,不得超过50万;双职工缴存家庭不得超过60万。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伍』 公积金贷款一般最多能贷多少
『陆』 贵阳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1、一般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2、具体建议到当地的公基金管理中心查询。3、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款总额的70%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柒』 贵阳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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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2020年贵阳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贷款比例计算公式说明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那么贵阳地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少呢?本文我带你一起了解关于2018年贵阳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贷款比例计算公式说明,希望对你有帮助。
1.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还款能力(按最高不超过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的30%测算)和借款年限、公积金缴存余额等予以确定。其计算公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月缴存工资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职工,加上(夫妻)缴存余额×5倍。计算公式中“职工(夫妻)缴存余额”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
2.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应付房款的剩余价款及规定比例,且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额50万元。
贵阳公积金提取额度
1 、职工本人及配偶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补交土地收益金或偿还住房贷款的,夫妻双方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或共贷人)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一年还款本息总和;提前偿还贷款的,提取本人及配偶(或共贷人)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剩余贷款本息总和。
3、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用于支付房租。支付商品房房租的提取上限标准为最高不得超过13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