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0年温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1、市区(鹿城、龙湾、瓯海)、乐清、永嘉、瑞安公积金贷款上限:80万元;2、苍南公积金贷款上限:50万元;
3、洞头、平阳、泰顺、苍南公积金贷款上限:50万元;
4、文成公积金贷款上限:60万元。
温州市职工(以下称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以贷款时向前推移计算);
(二)、在温州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其房屋座落的具体位置已明确,有关手续合法、有效,且申请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时间在3个月以内;
(三)、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总价款30%以上(含30%)的自有资金且已落实并投入使用;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信用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以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普通住房作为抵押;
(六)、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普通住房未办理抵押登记前,能提供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其他阶段性担保;
(七)、管理机构和受托银行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温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温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按以下四项的最低值计算:
1.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各行政区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2.以借款人以及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收入的50%的还贷比例计算的月还款额,从而按不同还款方式计算的贷款额度。本项规定中的还贷比例指的是每月归还贷款本息额占工资收入的比例。
3.以所购买自住住房的房款总额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费用总额乘以规定贷款比例计算的贷款最高限额。其中,“二手房”的房款总额以房款申报金额和契税计税金额两者的低值计算。
4.以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的评估价值乘以规定贷款比例计算的最高抵押价值。当所购买自住住房的单位价格超过公布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合理区间时,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单位建造成本超过建筑工程费用定额时,须按照本项规定提供评估报告,并依据评估价值计算出最高抵押价值。
以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低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可不受以上第2项的限制。
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手续
1.管理中心审查申请资料,符合贷款条件的,出据贷款审批表签订贷款合同。
2.与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签订抵押合同。
3.与委托银行签订银行借据和委托扣款协议。
4.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5.担保公司为贷款人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温州公积金贷款额度2022
法律分析:温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地区而定的。
1、三区(瓯海、龙湾、鹿城)乐清、瑞安、洞头单职工20-50万,双职工25-70万;
2、泰顺、苍南、平阳:单职工15-30万,双职工20-50万;
3、文成、永嘉:单职工15-40万,双职工20-60万。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具有两个特征:
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4. 温州3月份住房公积金最高能贷80。
是的,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80万元。
温州对贷款职工家庭不论是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还是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均施行按职工缴存余额倍数和贷款还款能力等多项指标综合计算贷款额度,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80万元,这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是最高的额度。
各行政区域保底贷款额度不同,在25到35万元之间。
5. 温州2万公积金能贷款多少钱
温州2万公积金最高可以贷款的额度是40万元。
通常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公积金账户存款金额的10-20倍左右。具体需要根据借款人的还贷能力、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贷款限额和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等多个指标来具体进行确定。
6. 温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8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80万元。
依据《温州市住所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请求公积金贷款应该满足在的条件:
(1)请求借款前,个人及其地点单位均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有资格请求住所公积金贷款。职工地点单位欠缴公积金,但单位现已按照规则补缴并从头连续足额缴存一年以上的,视同连续缴存。
(2)具有本市的常住城镇户口或其他合法居留身份证件。
(3)具有安稳的工作和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有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
(4)请求时效:购买新建住所的,从签定购房合同预付购房款之日起到付清房款后一年以内;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收据或房屋产权证核发之日起半年以内。
(6)公积金贷款额度温州扩展阅读:
请求温州公积金贷款需求预备以下材料:
(1)借款人及爱人身份证、户口本;
(2)借款人及爱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借款人婚姻状况的合法证明(夫妻户口在同一户口簿,可不提交结婚证;借款人未婚的由户口地点辖区的民政部分出具证明;离婚的提交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4)购买商品住所、经济适用住所的,提交房管部分联机备案购房合同和已支付占购房款总额30%以上首付款收据;
(5)购买二手房的,提交合法的生意契约合同和房产生意契税收据及生意房产的产权证;
7. 温州“公转商”贴息贷款将推行 公积金额度紧望缓解
在广州、杭州等地相继审核通过公积金贴息 贷款 方案后,日前,温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将推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政策,目前该政策已获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与相关部门商议确定具体细则后,将择时正式推出。
公积金贷款由于额度时常紧张,导致放款慢的问题饱受诟病,这一政策的推出,将有望缓解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紧缺问题,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职工购房的支持。
什么是"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
"公转商"贴息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阶段性资金紧张,由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受托银行按照公积金中心审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先行向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作为可置换贷款,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给予利差补贴,待公积金中心资金宽裕时,再将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转回的公积金贷款业务。
什么情况下会启动贴息贷款业务?
温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当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比率连续2个月月均达90%及以上时,启动公转商贴息贷款;当贷款比率处在85%~90%区间时,暂停实施公转商贴息贷款;当贷款比率低于85%,分批实施公转商贴息贷款置换转回,直至全部置换转回完毕。
申请贴息贷款业务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公转商"贴息贷款,需同时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商业贷款条件方可申请。
贴息贷款额度是多少?
"公转商"贴息贷款的贷款额度,按照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温公积金〔2015〕83号)规定的计算办法确定。目前,市区最高贷款额度仍为80万元,最低贷款额度35万元。
贴息贷款还款方式是怎样的?
"公转商"贴息贷款还款方式,借鉴杭州、厦门等城市做法,采用"按月 等额本金 还款法"。
职工在偿还"公转商"贴息贷款期间,因商业性住房贷款 利率 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而产生的利息差额,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给予贴息。贴息的金额,以公积金贷款金额按商业性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与按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间的的差额为准。
8. 2020年温州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贷款比例计算公式说明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那么温州地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少呢?本文我带你一起了解关于2018年温州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贷款比例计算公式说明,希望对你有帮助。
- 明确贷款限额
-
据了解,我区现行的贷款最高额度和最低(保底)额度,按借款人职工家庭都是同一最高控制额度和最低保证额度,不管是夫妻双人缴存还是一人缴存,都是最高可贷款60万、最低30万。
-
新政策调整后,按职工家庭借款人及配偶双人缴存、单人缴存两种情形分别确定贷款最高额度、最低额度。调整后,我区双人缴存最高贷款60万、最低20万,单人缴存最高贷款40万、最低15万。
-
住房公积金业务科科长苏坤:
-
“这次调整主要涉及贷款最高额度和最低额度,分别是双职工、个人缴税公积金的最高额度和最低额度、购房首套房和第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二手房的资金划转的多样化规定及控制调整公积金还款的月还款额度。”
-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办法也有变化。原“以缴存余额乘以倍数计算贷款额度”,调整为“以近一年住房公积金月平均余额乘以缴存时限确定的倍数计算贷款额度”。
-
此外,根据新政,缴存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首付款比例由原来不得低于20%,调整为不得低于30%。第2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由原来不得低于30%,调整为不得低于50%。
调整贷款额计算公式
实行贷款额与缴存时间挂钩
实施二套房贷款差别化
9. 2022温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温州公积金各地区贷款额度如下:四区乐清、瑞安:单职工20-50万,双职工25-70万;泰顺、苍南、平阳:单职工15-30万,双职工20-50万;文成、永嘉:单职工15-40万,双职工20-60万。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初审与评估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10. 温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贷款额度=借款人近一年的住房公积金月平均余额×按缴存时限确定的倍数+配偶近一年的住房公积金月平均余额×按缴存时限确定的倍数(贷款额度计算至千元,取千元整数)。其中,月平均余额是指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的月均余额(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缴存时限倍数的确定,以缴存时限小于等于12个月为4倍作为基准,缴存时限每增加12个月倍数增加1倍,最高增至10倍。借款人贷款时确定的每月归还贷款本息额最高不得超过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收入的60%。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