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连公积金第二次贷款额度
最多贷45万。截止2022年11月15日根据查询,大连公积金第二次贷款额度最多贷45万。大连公积金个人最多贷45万,之前贷过15万,第二次最多能贷30万。以官方为准。公积金,专业术语,拼音为gōng jī jīn,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 公司公积金。
⑵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额度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额度根据还款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决定,这四个数值中最小的值就是你的最高可贷数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次贷款额度是申贷人公积金缴纳余额的10倍。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⑶ 个人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多少钱
一个人能享受到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固定的,和你第几次没有必然关系。住房公积金属于福利性质的低利息贷款,目前大多地方公积金上限都是60-70万元,打比方你第一次用了50的话,第二次就只能使用,剩余的额度了
⑷ 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多少呢
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利率上浮1.1倍,家庭至多贷50万,个人至多贷30万,可贷额度是账户余额之和*6倍。
⑸ 想要购置第二套房时,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多少钱
二套房公积金借款能够贷多少?
危害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因素很多,例如:房子价格、可贷占比、最高额度要求、地域限购政策、借款人月还贷额度、可贷信用额度计算方法这些,以湖南省直公积金借款为例子,主要表明如下所示:
若借款人家中月薪资收入为5000元,且第一套房的贷款还在按揭贷款还款中,那样第一套房的月还款额度再加上第二套房的月还款额度,较多不能超过2500元。
5、可贷信用额度计算方法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余额+配偶公积金余额)×N倍率,在其中N倍率是固定不动永恒不变的,由公积金中心公布出来,对于公积金余额就跟员工的存缴时长、缴费基数及其公积金比例有关了。
若N的赋值为15,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帐户为2万余元,那样公积金最大可贷信用额度便是30万余元了。
因此,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需综合性每个限制因素之后才能得到结论,具体看资询本地公积金中心为标准。
申请材料需带全
申请办理二手房公积金,申请办理需要的资料有以下几种:
1、借款借款人(配偶)的薪资及住宅公积金存缴证实;
2、买卖前《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3、买卖房子(质押物)的分析报告;
4、房屋出售人和借款人签署的《房地产转让合同》;
5、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申请办理;
6、借款人(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单身证明、离婚判决书、裁决书等);
7、借款人(配偶)的居住证明;
8、卖家(资产共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单身证明、离婚判决书、裁决书等);
9、卖家(资产共有人)的居住证明。
⑹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政策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政策具体如下:
1、提高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职工购买自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2、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首套房已转让注销无其他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3、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20平方及以下住房(包括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2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20平方及以下),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尚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
4、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精装修住房,执行普通自住房政策;
5、单身缴存职工(含未婚或离异未再婚)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测算月还款额高于家庭收入50%时,可按广州铁路公司在湘铁路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数计算其月还款额;
6、职工家庭现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已有3次及以上住房注销记录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具体如下:
1、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
2、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同一套普通自住房已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之日起1年以内;
4、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5、借款人的工资收入根据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确定;
6、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