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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公积金提高贷款额度

发布时间: 2023-03-03 06:10:47

① 怎样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1、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公积金同商贷一样,十分看重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如果信用卡或贷款有逾期将严重影响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轻则降低额度,重则贷款申请被拒。一般来说,如果借款人有连续3次累计6次的逾期记录,贷款申请将被拒绝。
2、收入高更容易申请到高额度:公积金缴存是按比例从月收入里逐月划拨的,月收入越高,缴存时间越长,则账户余额越多,也就越能申到大额贷款。
3、如有贷款计划不要提取余额:在贷款额度与账户余额挂钩的情况下,如果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有过公积金提取记录,那么将减少账户余额,从而影响贷款额度的提高
4、有债务则难获高额:公积金中心在审批贷款的时候会考虑申请人的还款能力,所以如果申请人有债务在身,公积金中心将认为其还款能力值得怀疑,那么高额度自然是不可能得到的。
5、还款期不退休:公积金管理中心通产会考虑到申请人的年龄,如果在还贷期面临退休,养老金通常低于工资,那么能申到的额度也会大受影响。如果夫妻两人年龄相差较大,就让更年轻的一方申贷。

② 贷款额度低怎么办教你几个提高额度的小技巧!

买房贷款的时候,不少人会因为种种原因导致实际房贷额度低于自己预期的额度,要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话即使获得了最高贷款额度,仍然还差点不够交剩余房款,这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为大家总结了几个解决方案。

买房贷款 的时候,不少人会因为种种原因导致实际房贷额度低于自己预期的额度,要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话即使获得了贷款额度,仍然还差点不够交剩余房款,这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为大家总结了几个解决方案。

一、 公积金贷款额度 不够怎么办?

公积金贷款利率 较低,成为不少 购房 者的,但是在北上广深这种 一线城市 ,要想买一套差不多点的房子也要几百万,公积金的额度是远远不够的,这该怎么办呢?

1、申请组合贷款

以某个城市为例(比如北京),假如购买一套200万的房子,公积金能申请到的额度为120万,除去 首付款 60万,还剩20万的差额,这20万可以向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银行都接受组合贷款,并且组合贷款涉及到公积金中心和银行等多个机构,审批 周期 在3个月以上,着急付房款的购房者要考虑到时间的问题。

2、申请 商业贷款 ,用公积金余额冲抵房贷

既然公积金贷款额度不给力,何不放弃公积金贷款,直接申请商业贷款?商业贷款的话,借款人提交完贷款申请,通常2周左右就可以放款,只要符合银行相关条件,一般都是可以贷到期望的额度。

而且,再申请商业贷款成功后,可以申请 提取公积金 用于偿还商贷 月供 ,不过这样的话 利息 就比单纯的公积金贷款更高,如果贷款的年限较长,购房者需要承担更多的经济压力,这一点需要注意。

二、因为 征信 等因素,贷款额度被降低,怎么办?

可以咨询其他银行,在房贷政策较为宽松的银行申请,是有可能获得期望额度的。若是购买 新房 ,可以向与 楼盘 合作的银行申请贷款,还可以获得 优惠利率 。

三、收入没有达到银行要求,不能获得足额贷款,怎么办?

可以考虑申请接力贷款。假如小王月收入较低,但是他的父亲还没有退休,且收入较高,小王可以作为所购 房屋 的所有权人,与父亲做为共同借款人申请房贷,银行会根据父子两人收入之和作为基础计算月还款额,从而增加贷款额度,下面为月收入与月还款额之间的比例关系:

小王月收入+父亲月收入>=每月还款额X2

四、咨询了多家银行,都不能满足额度,怎么办?

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消费贷款支付房款,主要适用于 小额贷款 公司,一般银行特别是国有银行对消费贷款资金流向有着严格的监管,要想通过消费贷款支付房款难度较大。小贷公司的贷款申请条件相对宽松,审批流程简化,更易“借道”消费贷款支付房款。

五、所有贷款渠道都试过了,还是不够,怎么办?

如果批准下来的房贷额度比预期额度少不了多少,又不想申请其他贷款的话,可以考虑向亲戚朋友借钱补齐差额。建议各位在买房的时候务必结合自身经济情况申请贷款,不要因为还房贷而影响了生活质量,毕竟当 房奴 生活不易。

③ 异地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法律主观:

为进一步加大 住房公积金 支持住房消费力度, 南宁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重新修订了《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异地 贷款 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昨日,从管理中心获悉,《实施细则》已于日前正式出台实施。 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可申请 什么人可以申请异地贷款?这是细则出台后不少购房者最为关注的问题。办理异地贷款业务的“门槛”较低,在全国范围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缴存地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 以外地人张先生为例,他来南宁购买新建 商品房 或者二手房,具体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根据《实施细则》,首先,张先生得是这套房子的产权人或共有人,必须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其次,张先生和他的爱人不能有“历史欠账”,即不能有未结清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 ,且张先生和他的爱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合计不到两次。 异地缴存额可合并计算 外省市民来南宁购房,如果借款人的缴存额度不够高,又想申请最高贷款额度该怎么办?根据《实施细则》,借款人及其配偶在全国范围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缴交额,异地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目前,南宁市 公积金贷款 最高额度为60万元,但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或者申请人夫妻双方月缴存额合计达到1500元以上(含1500元),贷款最高额度可提高到60万元。根据以前的政策,只有在北部湾经济区内南宁、 北海 、 钦州 、 防城港 四市缴存的职工家庭,其月缴存额才可以合并计算。《实施细则》出台后,扩大了缴存额合并计算的实施范围。 如果管理中心资金运用率超过85%,出现贷款资金不足的情况时,管理中心将暂时停止受理异地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可向其他同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含铁路分中心)申请贷款。异地贷款额度和期限按管理中心规定的标准执行。 连续三个月 贷款逾期 暂停办理 借款人应按 借款合同 约定的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如发生贷款逾期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含)的,管理中心可要求缴存地中心协助,暂停办理借款人及其配偶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 业务,并根据《协助划扣异地贷款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通知书》,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划相应款项用于偿还异地贷款。 发生贷款逾期的借款人在还清逾期贷款本息并恢复正常还款后,管理中心可向缴存地管理中心递交《解除异地贷款借款人暂停提取住房公积金通知书》,解除对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暂停办理状态。 借款人在还款期间,如非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办理异地贷款需提供以下个人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在缴存地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借款人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 收入证明 及相配套的工资流水清单。 借款人签字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借款人授权书》。 借款人及配偶 身份证 、 户口 本,审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借款人及配偶的 结婚证 ,未婚者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情况 承诺书 》。 异地贷款需提供的购房材料与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提交的购房材料一致。 异地贷款业务受理流程: 借款人持个人材料、购房材料等向管理中心各营业部、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管理中心各营业部、管理部的业务受理前台对借款人申请资料进行收件,管理中心按照 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中心信贷科负责向缴存地中心核实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由信贷科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异地贷款明细台账,完善内部操作规范,做好信息核、反馈、报告等工作。 异地贷款审批通过后,按照管理中心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流程办理。

法律客观: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④ 个人公积金贷额度提高至50万元

据荆州市住建局消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20]6号)精神,支持我市房地产企业积极应对疫情成的困难,确保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荆州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意见》。

《意见》明确: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提高至50万元。

实行购房契税优惠。自文件印发之日至2020年6月30日前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缴纳购房契税后,由财政部门全额奖励返还。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护人员在我市购房,购房契税优惠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一、 新冠疫情纳入不可抗力因素

(一)新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0]5号)意见,当前我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公共卫生事件,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凡在我市从事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活动中,涉及与政府及政府投资企业合同法律关系处理时,均可以“不可抗力”因素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24日至省人民政府解除疫情防控公告日期的次日。

二、优化供地计划和程序,容缺办理规划许可证

(二)控制土地投放规模和节奏。针对疫情影响,把控土地投放规模和节奏,促进房地产市场供应和房价运行在合理区间。

(三)降低土地竞买保证金,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新出让土地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总价款的50%,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分期缴纳部分须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第一次价款缴纳时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对在疫情发生前成交且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土地出让合同》的地块,由于疫情防控导致土地出让金缴纳逾期的,逾期期间不收取违约金。经受让人申请,土地出让金顺延至疫情结束后1个月内缴纳,延长期间不缴纳利息。《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间相应顺延。

(四)容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签订土地出让价款分期缴纳合同的建设单位,可凭已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价款票据并出具承诺书后,容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推行“带方案”出让土地。在土地出让前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住建、人防等部门组织编制确定规划设计方案,并作为出让条件。申请人申请规划许可时,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当场核发规划许可证,提高建设项目落地效率。

(六)缓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手续时,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有困难的可申请缓缴,不迟于办理预售许可证之前缴清。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住建部门批准,可容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调整规划设计条件

(七)下调配建保障房比例。新出让土地中商品住宅项目配建保障房比例下调至3%,配建方式以缴纳易地建设费为主。

(八)幼儿园配建计入容积率。新出让土地中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配建幼儿园,应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和城区教育设施规划合理布局,且计入容积率。

(九)合理调整社区用房配建标准。规模小于1500户( 1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和规划商住项目聚集的区域,单个楼盘不单独配建社区用房,按照每100户20平方米的标准货币化补偿,易地集中配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

(十)环保节能注重实效。高层建筑不强制采用外墙保温,取消公共建筑地面保温。

(十一)完善住宅产品供应结构。充分发挥纪南文旅区自然资源和城市基础设施优势,在严守规划蓝线、绿线的前提下,适度发展低密度、低容积率、高品质、高标准住宅,按区域平衡的原则推进装配式建筑,丰富住宅产品结构,满足高端人群日益增长的改善性居住需求,推动纪南文旅区成为生态、宜居、高品位的新城区。

四、落实信贷优惠政策

(十二)企业贷款延期还款付息。受疫情影响到期的贷款、融资款不能如期偿付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款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2020年6月30日后,银企双方可自主协商、合理确定后续的还本付息计划。

(十三)加快个贷放款速度。因购买房产、车位已经提交审批的个贷,银行要加快放款速度,保障个人住房贷款有序投放。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五、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十四)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对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主体工程进度达到总层数的四分之一,开发企业即可申请办理公积金项目准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提高至50万元。

(十五)公积金贷款逾期不收取罚息。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6月30日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收取罚息。

(十六)缓期缴存公积金。因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2020年6月30日以前的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申请贷款。

六、降低税费负担

(十七)延期缴纳税款。受疫情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3个月。

(十八)依法减免税收。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2020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依法减免。疫情期间房地产企业自营出租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为承租方减免租金的,可申请减免对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十九)实行购房契税优惠。自文件印发之日至2020年6月30日前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缴纳购房契税后,由财政部门全额奖励返还。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护人员在我市购房,购房契税优惠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十)暂缓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房地产项目,2020年6月30日前,允许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记录良好的企业可免缴。

本《意见》适用于中心城区,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各县市可参照执行。《意见》执行期间,国家和省有关文件对具体政策措施有明确执行期限或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⑤ 南宁: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提至60万元

1月19日,澎湃新闻从广西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南宁现就制定《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30天。《实施细则》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社会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22年2月15日前进行反馈。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南宁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近五年内存在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承诺等情形,个人征信信息存在不良记录,信用卡近一年内连续逾期2 期(含)以上等多种情况不予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等。

1月15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21年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南宁新房环比下降0.2%,同比上涨1.7%;二手房环比下降0.4%,同比下降1.9%。南宁新房价格已经连续5个月下降;二手房价格已经连续6个月下降。另据克而瑞数据显示,南宁2021年12月份房价为12923元/平方米;2021年南宁商品住宅成交均价13093元/平方米。

广西北部湾六城可在南宁购房申请贷款

根据《实施细则》,在南宁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可向南宁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的在职职工,且户籍地在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范围内的,购买南宁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可向南宁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实施细则》明确,南宁每笔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由南宁公积金中心按照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住房价值、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规定进行测算,综合评估借款申请人实际情况后,取最低值确定(向下取整为1000元的整数倍)。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0万元,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在贷款还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风险防控系数

缴存时间系数按借款申请人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时间确定:1.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介于6个月和23个月时,缴存时间系数为0.8;2.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介于24个月和35个月时,缴存时间系数为1;3.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介于36个月和59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2;4.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为60个月及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5。

风险防控系数根据申请贷款时南宁公积金中心的资金运用率(指南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余额占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确定:1.资金运用率不超过85%时,风险防控系数为1;2.资金运用率超过85%但不超过90%时,风险防控系数为0.9;3.资金运用率超过90%但不超过95%时,风险防控系数为0.8;4.资金运用率超过95%时,风险防控系数为0.7。

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在上述公式中分别独立计算其贷款额度后再合并加总。

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

《实施细则》明确,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

借款申请人在南宁市行政区域(铁路分中心的借款申请人在购房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内,以下统称“本行政区域”)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南宁对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包括(一)借款申请人在本行政区域有一套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二)借款申请人在本行政区域有一套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还清的;(三)借款申请人在本行政区域无住房但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还清的;(四)借款申请人购买危旧房改造住房还建项目的,如在本行政区域有两套(含)以上住房或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受住房套数限制。

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情形,则不予贷款,包括(一)借款申请人在本行政区域内有两套或以上住房的;(二)借款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两次或以上公积金贷款的。

《实施细则》规定,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个人征信信息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的:1.当前贷款逾期的,或担保人代偿的;2.贷款或贷记卡近一年内连续逾期2 期(含)以上的;3.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的;4.贷款或贷记卡近五年内累计逾期12 期(含)以上的;5.存在呆账、核销、止付、被强制执行等的;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近五年内存在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承诺等情形的;

(三)因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被取消提取、贷款资格未达到规定年限的;

(四)所涉及的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情形正在查办阶段或不执行行政执法案件责令整改、处罚或处理决定的;

(五)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

⑥ 2022防城港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贷款比例多少公积金怎么提取

很多防城港的小伙伴想要知道防城港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如何计算,本文我帮大家整理了关于防城港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知识和提前方法。

一、防城港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留存不少于6个月的缴存余额(当前月缴存额的6倍),补缴、趸缴等形式不视为连续缴存。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常情况下,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月平均收入应当大于或等于月还款额的两倍。

3、有法规期限内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且房屋用途为住宅(别墅除外),按照《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确定。

4、申请人及其配偶两年内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央行征信系统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5、职工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的住房套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符合“认房认贷”的条件。“认房”即防城港市区域内的住房套数,“认贷”即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包括个人征信报告或缴存证明等载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6、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住房作为抵押。

7、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相关法规。

8、已支付不低于法规比例的首期付款,如职工需同时申请组合贷款的,根据公积金中心和银行的首付比例高者为准。

二、防城港公积金贷款材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

⑦ 南宁公积金放宽 夫妻月缴存1500元可贷60万

日前,曾传出南宁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升至60万的消息,如今公积金调整政策实施细则已于6月份出台。

夫妻月缴存额达1500元贷款额度为60万

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科负责人介绍,之前夫妻双方月缴800元以上的,可申请贷款50万元。按照新政,申请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达到1000元以上(含1000元),或申请职工夫妻双方月缴存额合计达到1500元(含1500元)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提高至60万元。

在北部湾经济区内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四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南宁购房的可参照此条件申请异地同城化贷款。

房屋套数和贷款次数不限制

根据新政,取消购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对房屋套数和贷款次数的限制,条件比以前放宽了。缴存职工可在全部付清购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办理购建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手续。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也将简化。根据新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缴存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办理租房提取。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不查询持有住房套数

“以前公积金贷款实行‘认房不认贷’,如果申请人名下有房,就会影响其申请公积金贷款。按新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时,不再对申请人查询家庭持有住房套数。”范文清还表示,职工家庭可以申请二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已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禁止发放第三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简单来说,一个家庭户不能同时存在2笔公积金贷款。”业内人士解释道。

纯公积金贷款方面,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已使用并结清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组合贷款方面,除满足纯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条件外,还必须同时符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政策要求。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组合贷款时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贷款四市同城化

为适应社会人口资源流动的趋势,积极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的异地同城化贷款合作。近期,南宁将与北海、防城港、钦州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签订异地同城化贷款业务协议,进一步完善和加快开办异地同城化贷款业务的步伐,年内或将实现4市购房公积金贷款“无缝”对接。

据了解,北部湾经济区内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四市视同一个城市,在四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执行同城化政策。业内人士介绍,按照该政策将取消户口和工作地限制,四市职工在四市范围内任意一城市购房,均可向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比如罗先生是北海某中直单位的职工,他可以选择在南宁、北海、防城港等任意一个城市购买住房,并向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果罗先生要来南宁购房,该如何申请住房贷款?业内人士称,按照新政,同城化贷款的发放以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为主,中、区直缴存职工在邕购房由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为主发放。

此外,该政策实行本地职工优先政策,当个贷率超过75%,可暂停发放经济区异地同城化贷款,改由职工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负责发放。比如罗先生在北海缴存公积金,他在南宁购房,当南宁公积金中心的个贷率超过75%时,他要回北海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7-2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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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公积金贷款一般最多能贷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