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04报表G1405如何填报
· 一悉含、综述 近日,银保监会已经 下发 2022年银行业非现场监管报表(1104)填报工作的锋磨通知。 2022年1104报表修改涉及面比较大: 一是新增四大类全新报表,G05个人存贷款情况统计表、G27主要负债项目明细表银陆斗、G53VI县域存贷款情况统计表、S68绿色融资情况表;
2. 银监局季报1批里的G12贷款质量迁徙情况表怎么做呀求助做1104报表的大神。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填报你本期发放又收回的贷款。
本期增加-正常类 填报你本期增加的正常类贷款。
正常类贷款-本期减少 填报年初为正常类的贷款,截至报表数据截止日减少的贷款,包括正常类变为其他类或者收回,或者变为不良处置的贷款。
正常类贷款-正常类贷款 填报方法和上面类似。
3. 1104报表背景知识
网络 - 对1104工程
中国银行业金融监督管理信息技术的概述
1104报表是监管部门向非监管机构收取的完整、系统的报表。
从本质上讲非现场监管报表体系就是一种工具和手段,通过这种手段可以帮助监管人员更加准确地识别银行机构的风险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以帮助监管人员更加全面地对风险进行评价和预警。
非现场监管表表体系主要有如下五个部分组成:
基础报表主要包括基本财务、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资本充足模缺率和其他这六个部分,一共是24个报表。
特色报表是针对部分机构的特点和监管的法规进行设计的,目的是满足特殊的监管要求,特色报表设计了25张。
特色报表的特点是:适用范围有特色、业务品种有特色、设计思路也很特别、适用法规的特色、数据来源有特色。总的来说,基础报表是普通性的报表,特色报表是根据不同的金融机构的特殊需要而制订的报表。
监管指标是非现场监管工作中经常使用的能够统领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水平和风险程度的一系列代表性的指标。
监管指标主要分为四大类:主要指标、合度指标、特色指标和核对指标。这些指标一共有114个。要说明的是主要指标和浮动指标是按照风险为准的理念设计的,其数据来源主要是信息报表,来自于基础报表。特色指标主要是一类或几类机构的情况,其特色可能是该类机构特殊的业务风险形式所决定的。
核心指标一共有三个大类,又可以分为9小类一共23个指标。
风险水平指标里包括了流动性、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等;
在风险低谷指标中包括了盈利能力、准备金等几个小类。我们对每一个核心指标都给出了指标值和参照值。这些参照值一个是法规要求,一个是结合实际的情况。只要我们看到这些核心指标就可以看到实际的指标,可以一目了然地有重点地观察和分析我们银行业存在的主要风险。
生成报表。我们说的基础报表都是我们被监管机构收集的原始的报表,根据这些报表,我们可以分析,进行进一步的加工整理,形成的报表就是生成报表。有了这个生成报表更适合于我们监管人员决策,使用更加方便,更有针对性,也能够更好地满足风险监管的要求。我们把生成报表分为A、B、C、D几类。大家在日常工作中可以根据不同的要求和分析需要可以随时生成有针对性的指标。
填报说明就是对整个的体系进行整个、全面的报送,最重要的是数据的准确性。一个准确地、完成的填报说明是必不可少的。
1104工程的数据体系分为以下部分:
基础报表,共六大类24张报表;
特色报表,按机构类别设计,共25张报表羡顷;
监管指标,四类共114项;
分析报表,四类120多张。
其中要由金融机构提供的是基础报表和特色报表部分。各金融兄码陆机构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行、农村信用社以及其它金融机构必须按银监会要求上报。
1.基础报表
(1)基本财务
G01 资产负债项目统计表 附注
G02 表外业务统计表
G03 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表
G04 利润表
G05 利润分配表
(2)信用风险
G11 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情况表
G12 贷款质量迁徙变化情况表
G13 最大十家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贷款情况表
G14 授信集中情况表
G15 最大二十家关联方关联交易情况表
G16 抵债资产账龄情况表
(3)流动性风险
G21 流动性期限缺口统计表
G22 流动性比例监测表
G23 最大十家存款客户情况表
G24 最大十家金融机构同业拆入情况表
(4)市场风险
G31 有价证券及投资情况表
G32 外汇风险敞口情况表
G33 利率风险情况表
(5)资本充足
G41 资本充足率汇总表
G42 表内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表
G43 表外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表
(6)其他
G51 客户大额授信统计表
G52 房地产汽车零售贷款违约客户情况统计表
G53 分地区情况表
2.特色报表
(1)国有商业银行
S01 其他风险资产损失情况统计表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S02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情况表
S11 银行信用卡业务情况表
(3)股份、城商、城信
S12 城市信用社信贷资产量情况表
(4)政策性银行
S21 国家开发银行专项贷款情况表
(5)邮政储蓄
S22 邮政储蓄代理业务情况表
S23 邮政储蓄资金运用情况表
(6)农村信用社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S41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业务状况表
S42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补充数据报表
S43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情况表
S44 法人机构单户贷款余额前十大户情况统计表
S45 农户贷款情况表
S46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利润分配表
参考:
https://www.cnblogs.com/xiaojianblogs/p/7510639.html
http://www.itgov.org.cn/Item/88.aspx
https://blog.csdn.net/iteye_15821/article/details/82232992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853&itemId=915&generaltype=0
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90&itemId=915&generaltype=0
https://ke..com/item/1104%E5%B7%A5%E7%A8%8B/6437623
4. 贷款减值准备金余额在1104报表里哪里有
有些是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有些是根据明细科目余额填列;还有些是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后填列;
5. 风险管理部工作总结
风险管理部工作总结
时间乘着年轮循序往前,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过去这段时间的工作,收获颇丰,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工作总结吧!但是却发现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风险管理部工作总结,欢迎大家分享。
风险管理部工作总结1
为全面了解银行的风险管理情况,切实提高本行的风险水平,增强识别,计量,检测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为本行实行全面风险管理务实基础,银行成立以来,我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现将风险管理部近段工作做一个简要的总结:
一、建章立制,搭建架构
首先,根据银监部门的监管要求,结合XX银行发展的需要,我部门通过学习借鉴、摸索,现已草拟不良贷款管理、责任追究、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等十六项基本制度,正在进一步完善,部分文件正在审阅下发中。其次,全行已经初步明确了各级的风险管理架构和职责,并且在本行成立之初就设置了风险管理部,专司从事风险管理工作,现有人员3人。
二、摸清家底,务实基础
银行成立之后,我部门在领导的安排下,通过一系列的自查、检查对我行的资产质量和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的检查,为以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了一句。一是重视基础工作,造具清册。对全行到、逾期贷款及新增不良贷款、大额贷款、不良资产及抵贷资产进行了摸底造册,将表内外不良贷款台帐整合,明细造册。二是加强检查监督,摸清底子。根据省联社文件要求不熟完成了胜诉未执行涉政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和信贷违规十条的自查工作;组织开展全行信贷风险排查,对全行新放贷款、不良贷款、抵质押、保证担保情况、假冒名贷款、贷款新规及支付落实情况、关联贷款进行了全面风险排查;完成省联社风险管理工作专项督查的准备工作;下发抵押品清理的通知。三是创新动态管理,风险提示。每月初对各支行到逾期贷款和新增不良贷款进行了风险提示,并督促管理和清收工作。
三、当好助手,筹备改革
为了本行改革的顺利进行,我部门承接了改革的很多基础性工作,主要是招牌喷绘布、网点铜牌,屋顶发光字的制作安装,现已基本完工。
下一步,我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部门制度。
下发不良贷款责任追究、风险经理等方面的文件,以便有章可循。
二、加强对不良贷款的管理。
一是不良贷款台帐管理系统数据规范到各支行统一上报,加强管理。二是将全行不良贷款建立台帐,明确包收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指定清收计划。三是借抵押品清理的机会,督促各支行澄清不良贷款抵押品情况,特别是不良和股金购买不良贷款的抵押品,要求建立台帐、制定处置计划,加大处置力度。同时对已经出现的可能出现风险的隐形不良贷款的抵押品要及早处置或采取保全措施,防范风险。四是各支行要对每月到逾期贷款及新增不良贷款书面说明情况,分析形成原因,落实处置措施。
三、加强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
通过全面的业务检查发现风险,对风险进行提示,促进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
四、组织开展风险管理知识培训。
提高全员风险意识,为建立全面风险管理长效机制打下良好基础。
五、建议
建议总行召集财务、信贷、风险管理等相关部门就因网点整合造成不良贷款账务与资料分离,不良贷款管理与催收较为混乱现象进行统一规范。
风险管理部工作总结2
刚刚走出大学校园的我们是幸运的,被领导选中来到xx公司,正好赶上公司开业筹备,我们三月份就步入了期待已久的职业生涯。时光如梭,转眼间一年就要结束,历数这一年做的工作、得到的肯定、犯过的错误,我看到了自己由稚嫩的学生渐渐变成职业人。在这个过程感谢领导和同事给予的信任、包容!
1、 总结
报表方面
1、 协助经理梳理人行、银监会(局)报表,与其他xx公司、监管机构反复沟通、核对,重点关注表样是否完整、报送时间是否准确,确保及时、全面的报送报表,最后按方便取数的原则将报表按部门分配,发予各部门。
2、 协助经理汇总上报银监会1104报表及其他银监报表,包括计财资金部、信贷管理部及本部门填制的报表,汇总后进行检查,保证报表可以通过银监报表系统的表内、表间校验。报表上报后针对已经或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与监管部门沟通。
3、 协助经理填报人行、银监局其他经常性或临时性报表,主要是风险方面以及跨部门的报表。按季度汇总上报财协报表。
风险防范方面
1、 协助经理对信贷业务进行贷前调查,分析风险点。为深入了解可能的风险,在开展或将要开展新业务前,对其业务特点、操作流程、以及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分析,并形成初步成果,如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买方信贷、消费信贷、商业汇票业务、房地产贷款等。
2、 协助经理对贷款资料是否真实、合法、完整进行审查,组织贷审会,完成会议的记录工作,完成相关文件的签批工作。
放款时,协助经理对放款各要素进行检查,包括线上和线下的合同文本、协议及各方面材料是否完整、准确。
协助经理对资产五级分类结果进行复核。对相关材料进行分类和保管。
合规方面
1、 在领导的指导下,收集、整理、学习与财务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明确财务公司合规环境。为方便各部门查阅,制作电子书同时整理后打印装订成册。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关注、更新。
2、 在开展各项业务,特别是信贷业务前,协助经理进行合规性分析,寻找解决合规问题的方案,规避监管风险。
3、 协助经理开展监管评级自评估工作,协同其他部门及本部门进行自评估、改进,完善规章制度,并按制度要求开展业务。以期完善公司管理状况、经营状况,顺利通过银监局现场监管考核,为未来更好地发展夯实基础。
除此之外,积极参与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 开业初期,由于综合部人员紧张,参与完成了部分公司物品的采购工作,主要是餐具、茶壶、暖壶及部分文具。按领导要求,整理小会议室,为方便取物按大类对物品进行分类,并贴标签。
2、 按领导要求,参与分析了xx银行金融服务方案,并形成初步成果《xx金融方案总结分析》;
3、 参与搜集了注册地在xx、集团旗下有上市公司、集团没有整体上市的财务公司,汇总了包括组织架构、人员结构、经营情况特别是资金归集率的信息,形成报告;
4、 按领导要求,参与研究了财务公司归集上市公司资金的法律、政策限制,需要履行的手续,需要签订的文件等方面问题,并形成报告。后期参与设计与上市公司签订的三个文件的模板,负责《风险评估报告》模板的设计;
5、 积极参与了公司开业庆典的准备与实施,参与礼品的采购与分装、制作大堂的大屏幕欢迎画面、制作与安置楼梯引导标识,活动过程中充当引领员;
6、 积极参与内刊的投稿,前期参与各模块设计的讨论,日常关注热点、特别是与集团产业有关的新闻,积极投稿。
7、 参与xx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期间参与调研了xx公司、xx公司、xx公司、xx公司及xx协会,最终形成报告。
8、 协助审计稽核部经理制作《资金管理电子系统客户服务协议》、《资金管理电子系统业务申请表》、《资金管理电子系统客户证书领取单》,打印全部成员单位的申请表、领取单、密码信封,检查各要素的准确性后盖章交给综合管理部及结算业务部。
9、 协助审计稽核部经理开展对结算业务部的审计工作。
2、 感触
1、收获、提升
经过一年的工作,感谢领导的指导、同事的帮助,我主要在以下方面得到提升:
风险与收益成正比,银行既是经营风险的机构,财务公司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势必不能规避这个问题。xx经理有20余年银行从业经验,在她的悉心指导下,我对银行业的各业务模块有了较为直观的认识,特别是信贷业务方面,掌握更为深刻、直观。
在xx经理的指导下,学习了“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贷款通则》以及信贷业务有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初步了解了信贷业务的合规问题。通过参与了公司自营贷款业务和委托贷款业务,了解了信贷业务的操作流程、信贷合同文本内容、放款所需材料等方方面面。
通过报送报表及文字性材料,对金融业所面临的监管环境有了一定的感受,对监管部门的监管重点有了一些认识。通过填写本部门报表及检查汇总报表,对金融行业经常涉及的财务指标有了一定的了解。
通过对其他财务公司经营情况的搜集分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了解、小贷公司可行性分析,对本行业及相关行业有了一定的了解。
通过对本部门制度的学习和梳理,对现代企业的管理模式、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等方面有了一定的认识。 更为重要的是,在公司上上下下勤恳、务实这一风气的感染下,我培养了敬业、务实、虚心的`工作作风,开创了比较好的职业发展起点。
2、遇到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近一年的工作,我同样看到了自身存在的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专业能力有待提高,虽然对公司各项业务都有一定的了解,但是了解的程度都不够深,对于很多问题还存在似是非是的看法,在下一年的工作当中要着力培养专业能力,提升专业水平。
工作细致程度不够,在报表的上报时出现过差错,万幸问题不大并且在xx经理与监管部门的及时沟通下得以解决,为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在未来要加强工作内容的梳理,特别是报表的梳理,防范于未然。
3、 下一年度工作规划
1、 继续协助经理完成监管评级自评估工作,深入学习监管文件,全面了解公司规章制度,熟悉各部门工作流程及形成的书面文件。协助其它部门自评估与改进工作,完成本部门的改进工作。顺利通过一年后的监管验收。在此过程中,也是对公司各业务单元的梳理,使得公司发展更加规范、稳健。
2、 继续参与完成审计工作,储备审计所需的财务知识、掌握被审部门各项业务,更好地协助xx经理完成审计工作。
3、 更好的协助经理完成日常性的风险管理工作,规避公司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等各项风险。不断的学习风险管理知识,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工作。
4、 更好的协助经理完成报表报送工作,全面、细致的理解报表的每一项内容,做到心中有数,防止报表报错导致的监管风险。同时努力做到基于监管报表发现公司的经营问题,及时提出建议。
4、 结语
作为一名职场新人,我对本年度工作表现基本满意,表现在态度比较积极、工作比较勤恳、认真、对新事物求知欲较强,有较好责任意识。但是,我同样意识到自身还有诸多地方有待提高,在新的一年,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保持良好习惯的同时,改进缺点,更好地工作。“聚如一团火,散若满天星”,我相信,公司在新的一年会红红火火,我也会凭借努力成为其中一颗闪亮的星!
;6. 银行1104报表中G12贷款质量迁徙表谁会做
神仙会做,这是个神表。俺家5.6万多户,看到都头疼
7. 企业逾期未还的贷款,当月报表短期借款科目是否还要体现该笔贷款,别人说要做到其他应付款科目,是否有错
应放在短期借款科目,没有规定逾期贷款要调整到其他应付款科目。
8. 逾期贷款和资产五级分类全解读 让你更了解逾期贷款
大家应该都知道贷款逾期也是有等级的,毕竟逾期程度不同,有的贷款是可以再“抢救一下”的。银行根据内在风险程度将商业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学术上称为贷款五级分类制。首先,顾名思义,正常类指的是借款人一直一切正常,贷款未到期且能准时支付利息,也就是说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这不属于逾期贷款,而后四类属于逾期贷款,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下面一起来看一下逾期贷款和资产五级分类全解读:1、关注类
贷款逾期(含展期后)不超过90天(含),本笔贷款欠息不超过90天(含)。
2、次级类
贷款逾期(含展期后)90天以上至180天(含),本笔贷款欠息90天以上至180天(含)。
3、可疑类
贷款逾期(含展期后)180天以上,本笔贷款欠息180天以上且银行已诉讼,执行程序尚未终结,贷款不能足额清偿且损失较大。
4、损失类
损失类贷款指的是已经给银行带来损失,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贷款,并且银行对依法取得的抵贷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账后,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全部的贷款。
逾期贷款和资产五级分类全解读重要的内容就是这些,下面举个例子:
2016年8月12日,银行向企业发放一笔1000万元的贷款,合同约定2017年8月11日偿还贷款本金,每月20号是付息日。
1、2016年12月20日,企业没能足额偿还利息,那么2016年12月31日报表将该笔贷款本金1000万元计入逾期贷款。企业欠息天数为31-20=11(天),逾期贷款类别为关注类;
2、直到2017年3月20日,企业一直未归还逾期利息,逾期贷款就被划为次级类;若是2017年6月20日还是如此就已经是可疑类了,银行此时就会上诉法院,对依法取得的抵押资产抵押入账后还不足以抵消借款人的全部本息的话就是损失类贷款了。
综上所述,银行的五级分类建立通过动态监测,对借款人的财务实力、现金流量、抵押品价值等因素进行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银行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有效减少了银行的贷款风险。对于贷款人来说一定要尽量避免逾期,否则进了银行的“黑名单“就不了。
逾期贷款是什么意思 全面解析逾期贷款
关于逾期贷款和资产五级分类全解读的介绍就是这些。贷款有多种方法,贷款超市不仅有各种各样的贷款产品,还有绝对让你信服的专业的信贷经理服务,感兴趣的点击即可办理。
9. 贷款展期算无还本续贷
编辑:最近“续贷不还本金”一词被广泛用于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压力。其实在银行信贷业务中,除了续贷不还本金,我们还会遇到一些相似但差异较大的词汇,比如贷款展期、贷款续贷、贷款偿还、贷款置换、循环贺隐伏贷款等等。
本文从基本概念入手,梳理了这些常见贷款品种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在正式介绍这些基本概念之前,我们先从大的框架来把握这些贷款类别。
首先,贷款展期、借新还旧、不还本续贷都属于广义贷款重组的范畴,其中贷款展期和借新还旧属于狭义贷款重组;如果贷款没有偿还,就不属于狭义的贷款重组。
狭义的贷款重组是指因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偿还贷款而由借款人对合同条款进行的调整,一般包括贷款展期、贷款偿还、利息减免、部分本金减免、还款方式调整(包括还款时间和利率调整)、担保条件变更等。比如金融质押的质物变房产禅携抵押,抵押变担保,担保变信用等。以上形式都是有优惠的贷款重组。
根据2007 《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号文(YJ[2007]54号),需要重组的贷款至少应归类为次级贷款。在至少6个月的观察期内,不得提高重组贷款的分类等级。观察期结束后,应严格按照本指引对贷款进行分类。
非优惠贷款重组不属于狭义的贷款重组,比如最近比较热的不偿还本金的贷款续贷。
偿还旧贷新贷(回收再贷)和循环贷款(授信)不属于贷款调整范畴。其中,收回上一笔贷款合同的结束和新贷款的开始;循环贷款是循环信贷的俗称,是指在规定的授信额度内多次使用,随贷随还的行为。
一、贷款展期
实际上,贷款展期在1996年颁布的《贷款通则》中已有明确规定。所谓贷款展期,是指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时,应在贷款到期日前向贷款人申请延长原贷款的还款期限,使借款人可以继续使用贷款。贷款展期实际上是贷款合同还款期限的变更,即贷款到期不能按时还款,融资方被批准延长还款时间。如下图所示:
例如,企业A于2017年12月27日向银行B借入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到2018年10月15日,企业A发现今年12月26日可能因资金周转问题无法还款。此时,企业A立即向银行B申请贷款展期,银行批准后,这笔贷款的期限延长半年至2019年6月26日。
需要注意的是,贷款展期要以银行同意为前提。银行会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对借款人不能按合同还款的情况进行调查,重新评估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再决定是携埋否同意展期。对于经营状况恶化,无法通过经营性现金流偿还的借款人,应及时采取资产保全措施,不得通过延长贷款期限来掩盖贷款质量。
银行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的,应及时与借款人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103010既能表达银行允许展期的意思,又能明确规定展期期限。
如果银行不同意贷款展期,即使借款人申请展期,不按时还款仍构成违约,按逾期贷款处理。
一般贷款展期次数没有限制,但展期期限会有限制。实际上,展期只是融资方在一定期限内应对流动性的需要,因此展期法律法规中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接下来,我们来看看不同法律法规对贷款展期的规定。
这些都是
在现实业务中,一般商业贷款银行都会一次放款,而且往往是基于企业的特殊情况。比如企业不能按时还款,以应对企业短期流动资金问题,企业向银行申请延长还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无论任何贷款,都有一个最长贷款期限,即原贷款期限加上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这个限度。比如《展期还款协议》,一年以上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能超过最长贷款期限。
以上可以展期的情况我们都举了例子,但并不是所有的贷款都可以展期。举个例子,
事实上,过渡性贷款是过渡性贷款,为后期长期融资提供短期资金安排。从本质上讲,延期不适合过渡性贷款。
对于跨行业务,业务到期时跨行重新签约,以减少展期限制的影响。
银行在签订展期协议时应根据贷款期限的长短,结合上述期限和展期限制,制定出合理的展期期限。
至于贷款展期后的利率,按照现行制度,展期后的基准利率是原贷款期限加上展期期限的利率。如果期限达到新的期限档次利率,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
延期协议签订后,除还款期限和贷款利率外,原合同其他条款仍然有效。也就是说,贷款展期是对原贷款合同的变更,而不是新的。这时候我们会发现贷款类型会根据期限发生变化。比如一年期的短期贷款延长一年,贷款就从短期贷款变成中期贷款。
最后,在贷款展期过程中,还需要注意有抵押或质押等担保条件的贷款展期。对于这种展期,贷款银行在与借款人签订《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时应取得担保人的同意,并重新落实贷款担保措施,确保抵押物连续有效,债权不能中止。
一般来说,从风
险角度,监管对展期的态度偏审慎;从风控角度,银行一定是要求审慎做展期,不能掩盖不良贷款。尽管从近期高层对扶持小微和民营的角度,要求不能抽贷,停贷,压贷;2016年文件《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直接要求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可通过必要的、风险可控的收回再贷、展期续贷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帮助企业实现解困。
对于展期后逾期的贷款,超过一定的期限,其应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至少归入次级类。
二、借新还旧
借新还旧是指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不能按时收回,又重新发放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的行为。借新还旧一般在流动资金贷款中运用较多。
借新还旧从其本质上讲,是对原借款合同中贷款期限、利率等条款的变更,其实质内容是对借款期限法律契约上的延长。其特殊之处在于该笔借款仅用于偿还前一笔到期借款,借款人只需继续向银行支付利息。这在效果上相当于给借款人的前一笔借款予以了延期,而且借款人不需要支付因借款逾期而产生的较高的利息。当然,借新还旧在效果看,类似贷款延期,但是两者其中一个区别是借新还旧有用一笔新现金流代替旧现金流的过程,属于重新签订一个贷款合同,而贷款展期仅是对原有合同的变更。
借新还旧包括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在本行借新还旧,例如融资人A在贷款到期时无法如期偿还银行B的贷款,融资人A与银行B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借款合同,确定新的时间、利率和金额,此时,融资人A和银行B形成新的借据,代替此前签订的借款凭证。在实际业务中,银行B通常会将这一贷款进行标识。
第二种情形是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偿还,融资人在贷款到期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时,新借另一家银行的贷款,用以偿还银行旧贷款的行为。例如,企业A向银行B借了一笔1年期的贷款,贷款到期后,由于企业A临时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不能及时变现偿还银行B的贷款,企业A通过向银行C贷款偿还银行B的贷款。
从“借新还旧”的本质,我们可以总结出它的基本特征:
1.前一笔借款已经到期;换句话说,如果借款合同履行期限未满,就不会产生“借新还旧”贷款。
3.借贷双方同意以发放新贷款的方式归还旧贷款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只有双方达成协议,合同才能依法成立。
关于借新还旧和贷款展期,主要对比如下:
贷款展期
借新还旧
资金融入方
对原有贷款期限的延展,性质为合同变更,而非形成新的债权
新的现金流去替代旧的现金流,形成新的债权。
融出方
不需要重新进行授信,也不重复占用银行授信额度和贷款额度。
如果授信已到期,需延长授信期限。
资金融出方在一个时点增加一个授信额度,完成后,当天还原授信额度至原状。
时间点
在贷款到期日之前
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
贷款的原始期限
1年期短期贷款如果展期1年,则贷款从短期贷款变为了中期贷款。
若银行向企业发放一笔1年期的流动性贷款,借新还旧从本质上是属于新发放贷款,按照贷款期限分类时,应将原贷款和新贷款都统计为短期贷款。
三、还旧借新(收回再贷)
还旧借新是指借款人用自有资金偿还原贷款后,因生产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重新办理借款的行为。从这一定义看出,还旧借新和借新还旧在时间点上存在重大不同:还旧借新是偿还旧贷在前,再借新贷在后;而借新还旧是指以借新贷偿还旧贷,因此借新贷在先,偿还旧贷在后。
虽然还旧借新和借新还旧仅仅位置颠倒,看起来比较相似,但实质大相径庭:借新还旧属于狭义贷款重组的行为;而还旧借新则属于银行正常新发放一笔贷款业务。
四、循环贷
循环贷(授信)是指由借款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符合银行规定的担保或信用条件,经银行授信审批,对借款人进行最高额度授信,借款人可在额度有效期内随借随还、循环使用的一种贷款方式。个人信用贷款包括信用卡,以及企业基于流动资金测算后,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多采用这一模式。
循环贷,或者说循环授信更多的是偏重银行授信。授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证的行为。注意,授信不等同于贷款,贷款是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向借款人所作的借款,须在一定期限内归还,并支付利息;授信是一种风险控制的概念。客户对银行的需求不仅包括贷款,还有票据、信用证等。授信的范围比贷款更广。
从上述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循环贷具有以下基本特点和优势:
1.余额控制,循环使用。即该贷款为余额控制,在额度和期限内,借款人可以自行搭配每次使用的金额,贷款归还后,可以继续循环使用额度,直至达到最高余额或期满;
2.随借随还、用款灵活:借款人可随时办理提款,方式灵活,还款亦然。
注意,循环贷款一般会设置一个总额度有效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超过这一期限,银行会重新授信以及设置相关条件;另外,有效期内,每一笔贷款均有期限,融资人可以提前偿还,一旦超过还款期限,也会形成逾期。
为更清楚循环贷的基本运作形式,接下来我们通过信用卡的例子进行说明。信用卡就是银行对持卡人一个总的授信额度,持卡人在当月可以借在授信额度以内的任何借款,在下个月某一期限或者提前偿还,同时下个月可以继续进行借款,下下个月进行偿还,以此往复。
在循环贷款中,借款人只要授信期限没到,不突破剩余授信额度,可以申请下一笔贷款。当然,循环贷中每笔借和还,银行都需要单独建账。
五、贷款置换
在银行的授信产品种类中,并没有“置换贷款”这个名词,置换贷款是从贷款用途的角度对贷款进行描述。
贷款置换主要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一家银行放贷给企业,企业再用这笔贷款资金偿还他行贷款。简单来说就是从一家银行借钱偿还另一家银行的贷款。第二种是一家银行放贷给企业,企业再用这笔贷款资金偿还股东借款。两种模式都可能会出现多层贷款置换情形(即原始贷款经历多次贷款置换)
注意,这两种情形下,用一笔贷款置换另一笔贷款,这两笔贷款的用途是须要保持一致的。在资金用途监测中,我们所谓”穿透原则”, 即一穿到底,一直穿透看到第一手贷款时候的资金用途,防止出现贷款资金被挪用的连坐问题。
为简化情形,我们仅仅分析一次贷款置换,此种情形下,第一手是银行贷款的,贷款置换银行可要求客户提供原始贷款授信合同和提款通知书,必要时,要求客户进一步提供贷款用途凭证(资金使用的有关合同和发票)予以交叉验证;如果属于第二种情形,第一手是股东借款的,贷款置换银行需要从严审核股东借款的资金用途证明,让企业提供资金使用的有关合同和发票予以证明前手和后手贷款用途真实性和一致性。
贷款置换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时也曾出现。举一个例子,客户A从银行B贷款买房,后来发现银行B的贷款利息比较高,而发现另一家银行C的利息比较低,此时,客户A的操作是先向银行C申请贷款,用所贷款的钱清偿银行B的剩余贷款。为了限制银行间恶性竞争,各地央行货币信贷部门早已三令五申严禁这一行为,并通过各地自律机制予以监督,若有同业举报,势必会影响到宏观审慎评估”竞争行为”这一项。
值得注意的是,一般贷款置换,如果不做二押,或者银行不接受二押,可能要找一个过桥方或第三方担保方,否则银行在没有任何风控的情况下很难给融资人放款(等到融资归还原银行的借款,抵押物才能释放出来押给新的放款行)。
由于贷款置换用途不太好监测,可能涉及资金空转问题。在2017年3、4月的三三四检查中的三套利,明确将违规贷款置换视为“资金空转”,具体规定如下:
(一)信贷“空转”
(2)是否存在以本行表内表外融资违规置换他行表内表外融资等方式,用于企业举新债还旧债,资金未被真正用于生产经营的现象;
(4)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搭桥贷款”,套取银行资金进行民间借贷及投向高利率行业的现象。
六、无还本续贷
2018年11月9日,在北京民企融资闭门会议上,北京银保监局筹备组组长李明肖提出,要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续贷政策落实,这个政策能及时解决优质企业贷款到期后过桥困难。但是我们的续贷业务,民营企业也要清楚,不能把续贷、借新还旧与展期之间混淆,这三者之间有本质不同。
其实,早在2014年7月,银监发36号文就对无还本续贷做出了规定。对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又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的小微企业,经其主动申请,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提前按新发放贷款的要求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符合5项条件的小微企业,经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核合格后可以办理续贷。
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意续贷的,应当在原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前与小微企业签订新的借款合同,需要担保的签订新的担保合同,落实借款条件,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等形式,允许小微企业继续使用贷款资金。所谓的无还本续贷,也就是贷款到期后,小微企业不用花费1分钱,直接办理续贷偿还本金。
在2017年7月25日,银监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银监发〔2017〕42号)中,继续提出:对于贷款到期仍有用款需求的贫困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前介入贷款调查和评审,脱贫攻坚期内,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无须偿还本金,办理续贷业务。
2018年业务制度更新时,已经正式将无还本续贷纳入1104报表体系,在S(F)63中增加了无还本续贷填报选项。
无还本续贷其实就是为了解决小微企业临时资金周转不过来,也就是缓解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转贷的压力。通过直接续贷,省去了还贷再申请贷款的审批时间,解决了这段时间内企业为了归还贷款而产生的资金成本问题。
例如,小微企业A向银行B借了一笔1年起的贷款,到期后,该企业并非无力偿还贷款,而是如期偿还贷款可能需要付出比较高的成本,而且企业还需继续申请贷款,企业A直接通过续贷,从银行B获得另外一笔贷款,用来偿还此前到期的贷款。
如果假设企业A在银行B中仅有100万的授信额度,为办理续贷业务,银行B临时增加企业A的授信额度至200万,企业A向银行借100万,用来偿还之前的100万,还款完成后,企业A在银行B的授信额度恢复至100万。
在实际业务中,银行办理续贷业务后,需要在在信贷系统中单独标识续贷贷款,建立对续贷业务的监测分析机制,提高对续贷贷款风险分类的检查评估频率,防止通过续贷人为操纵贷款风险分类,掩盖贷款的真实风险状况。
银行B续贷金额应与企业A上一笔未结清的贷款金额相同,并且贷款资金在银行信贷账户和企业结算账户中进行短暂过渡,企业A应授权银行在企业还款账户中适时划回续贷资金,避免企业违规占用续贷资金或与其产生法律纠纷。
此处我们再强调一下续贷的金额问题,一般来说,续贷金额不能超过上一笔未结清贷款余额,例如,北京银保监局筹备组组长李明肖在11月9日的民企融资闭门会议上也提到,“上次借三百万,续贷续出五百万,那不叫续贷,那叫扩大,扩贷不是续贷”。
那么,收回一部分资金,再发放比原来贷款本金少的借新还旧是否属于续贷?例如,企业贷款500万,提前还款100万,剩余400万到期前申请续贷,是否纳入无还本续贷的统计范围?如果在原合同项下企业自愿提前归还,剩余400万办理续贷符合无还本的基本精神,但是这里的难点在于如何判断是企业自愿还是银行压贷?若部分银行为了控制小微企业风险,在做续贷过程中,要求企业压缩一部分本金。此种行为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掉头资金成本高的烦恼,不符合无还本的基本要求。
无还本续贷真正做好,可以为企业真正降低融资成本,有效解决了掉头资金成本高的痛楚。但续贷政策同时存在另一个问题,就是容易被银行用于隐藏不良贷款,导致五级分类存在偏离,因此对于什么样的小微企业符合续贷条件,银监发36号文也做了明确规定。
办理无还本续贷,需要满足5点要求:
1、依法合规经营,这点大部分企业都能满足条件。
2、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换句话说,企业实际有现金流可以偿还贷款本息,但一时间筹措偿贷资金偿还会影响到企业的利润。
3、信用状况良好,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强,没有挪用贷款资金、欠贷欠息等不良行为。
原流动资金周转贷款为正常类,且符合新发放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条件和标准。意味着企业偿还完贷款后,符合银行授信准入条件,可以再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北京银保监局筹备组组长李明肖在11月9日的民企融资闭门会议中也提到,续贷业务是激励型的政策,不是救济型的政策,要满足五大特点:
首先,企业生产经营是正常的;
其次,企业还本付息信用记录良好;
第三,企业投向要服务国家环保政策;
第四,贷款不能发生挪用;
第五,续贷不能超过原来商业合同中贷款的期限和金额。
无还本续贷对象则主要针对小微企业。36号文只是给小微企业放开了续贷政策,小微企业本身就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的生产经营性贷款。因此除了给企业可以办理续贷外,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生产经营性贷款同样可以办理无还本续贷。
现实中更多的中型企业也有续贷的需求,部分银行同样给大中型企业办理了续贷业务,而且大中型企业单元格是放开的,担心填报后监管后是否会查合规性问题。笔者认为还是要从五级分类的核心原理来判断,无论借款人是谁,只要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依然可以归入正常类贷款。但如果是仅仅是通过续贷来掩盖不良贷款,则有可能违反了审慎性经营原则。
从本质来讲,无还本续贷其实就是借新还旧,但是相对于传统意义上的借新还旧而言,无还本续贷比较特殊,两者之间仍存在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办理条件上,无还本续贷更为严格。部分借新还旧案例中,企业因生产经营不善,到期无法正常偿还贷款,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重组贷款;而续贷业务虽然也是借新还旧,但其前提条件是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但收回再贷会增加企业的筹资成本。由此造成了借新还旧和无还本续贷风险分类的差异。
在贷款分类方面,关于银行对借新还旧的认定:
而银监发[2014]36号文则明确规定“科学准确进行贷款风险分类”,银行应当根据企业经营状况,严格按照贷款五级风险分类基本原则、分类标准,充分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正常营业收入、信用评级以及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续贷贷款的风险分类;符合正常类标准的,应当划为正常类。
在适用范围方面,借新还旧和无还本续贷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相对于无还本续贷而言,借新还旧的适用范围更广,适用于那些遇到临时性资金周转困难或企业经营体制变更等导致无法正常偿还银行贷款的企业或者个人。
而无还本续贷主要适用小微企业,旨在缓解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转贷的压力。
总结
本文我们主要从基本概念出发,介绍了贷款展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无还本续贷、贷款置换、循环贷之间的差别和联系,最后,关于本文,我们总结以下几点:
狭义重组贷款包括贷款展期;
狭义贷款重组贷款不包括无还本续贷;
循环贷和重组贷款之间并没有任何关系;
还旧借新和借新还旧虽然位置颠倒,实质则大相径庭;
贷款置换属于减让的贷款重组行为。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简称哈仲,英文简称HRBAC)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于1996年8月组建的哈尔滨地区唯一的常设民商事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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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普惠贷款去除贴现
上海证券报记者报道银保监会办公厅近期下发《2021年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信贷为抓手,确保稳定高效的增量金融供给。预计《通知》很快将会在银保监会官网挂出。
从2021年起,在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两增”监管考核口径中,剔除票据贴现和转贴现业务相关数据,即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户数,均不含票据贴现及转贴现业务数据。
其实这一要求早在2021年1104业务制度更新中已有体现,增加了“单户授信1000万元(含)以下不含票据融资合计”统计项目。
原因其实大家都清楚,部分银行为了完成普惠金融两增的目标,会采取票据融资的方式来增加贷款余额和户数,而票据贴现的利率也明显低于普通贷款利率,实际对单户授信1000万元(含)以下不含票据融资合计余额造成较大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S71报表本身并不含买断式转贴现,常规套利做法是将票据倒手给票据中介公司,票据中介公司会在考核节点将背书转让的票据以每家公司1000万元在银行贴现。一个票据中介假如控制了20家小微企业,则会多增20户,2亿元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因为不同银行之间并不去重,票据中介如果同时向20家银行贴现,则会增加400户,40亿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
继续将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作为投放重点,2021年努力实现此类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的“两增”目标。5家大型银行要努力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全年增长30%以上。
近年来,国有大行已是普惠小微贷款的“领头羊”。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20年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5.3万亿元,增速超过30%,其中5家大型银行增长54.8%。
在考核细则中,银保监会要求邮储银行、股份制银行努力完成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目标。
大型银行(除邮储银行)、股份制银行要加大对单户授信1000万至3000万元(含)的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邮储银行则要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通知》提出,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要努力实现2021年新增小微企业“首贷户”数量高于2020年,大型银行要将小型微型企业“首贷户”占比全部纳入内部绩效指标。
强调“首贷户”考核,是2020年银保监会推动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的新动向。但对于提高“首贷户”数量,银行有畏贷、慎贷现象。据记者了解,过去业内对“首贷户”定义没有统一标准,例如,有些银行将未在本行贷款的客户,也统计为“首贷户”。
此次,银保监会对“首贷户”有了明确定义。根据《通知》的补充文件,首贷户是指从银行业金融机构首次获得贷款的客户。银行向客户首次发放贷款前,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该客户没有从银行业金融机构体系贷款的征信记录。
“首贷户”这个词可以拆分成“首”(第一次)“贷”(获得贷款/贷款金额)“户”(客户)三个词的组合。那么维度至少可以分为四个维度:客户层面、借据层面、渠道层面、贷款层面。不同的维度统计的信息有所不同。
例如,1104报表中[6.1当年首次贷款的首贷户数]与人行金数的[3.3.2客户信息]皆为客户层面的信息统计;而[6.2当年首贷户首次贷款金额]与[3.2.2.1存量单位贷款信息]、[3.2.2.2单位贷款发生额信息]、[3.2.2.3存量个人贷款信息]、[3.2.2.4个人贷款发生额信息]则都属于借据层面的信息统计。
(一)客户层面
在1104的S64《大中小微型企业贷款分行业情况表》中仅统计企业客户,排除了个人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及小微企业主贷款;相对而言省去了很多麻烦。
S47《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情况统计表》统计的首次贷款户数则同时包含法人和自然人,口径虽有所扩大,但统计的金融机构局限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影响不大。
而人行金数在客户层面的统计口径与S47一致,不仅包括法人客户,也包括自然人客户。对于[3.3.2客户信息]中要求报送“首次建立信贷关系日期”,如金融机构对该客户发放过贷款或者做过担保、承诺等表外业务时,则本项必填。判断首次建立信贷关系日期时应以法人客户为单位。
在客户层面,普遍会面临一个问题,如果存在共同借款人,主借款人已有贷款自然不属于“首贷户”,如果附属借款人再次贷款是否属于“首贷户”?还有,农户贷款按户统计,假设丈夫已在A银行贷款,当妻子又在B银行贷款时,是否属于B银行的首贷户?
(二)借据层面
1104统计的是流量数据,其中S64统计的是当年首次贷款的首贷户数和当年首贷户首次贷款金额。
S47统计的是成立以来的贷款金额、贷款笔数和贷款户数。
而人行金数则对流量数据和存量数据都要求统计,即存量单位/个人贷款信息以及单位/个人贷款发生额信息。
在首贷是以授信合同还是借据为判断依据这个问题上,1104和金数是一致的,即应当以借据作为首贷户的判断依据。同一合同项下发生多笔借据,只认第一笔借据作为首贷,且只将第一笔借据金额计入首贷金额。
人行金数对[3.2.2.1存量单位贷款信息]、[3.2.2.2单位贷款发生额信息]、[3.2.2.3存量个人贷款信息]、[3.2.2.4个人贷款发生额信息]都要求统计“是否首次贷款”,若该笔贷款是借款人首次从报送机构获得贷款填报“1”,若该笔贷款不是借款人首次从报送机构获得贷款填报“0”。
(三)融资渠道层面
S64的填报说明中指出,首贷是指客户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贷款。S47与之一致:首次贷款是指未从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过贷款。
是否在其他金融机构有贷款以人行征信记录为准。不过,征信数据未查到的情况下,是否属于首贷户?从实际情况看,征信由各银行上报,人行采集信息后发布,尽管二代征信可以做到T+1,但发布还有时间间隔,不排除客户在本行从获取客户征信报告时,另一家银行抢了“首贷”。
人行金数采集规范中则明确,是否首次贷款的依据是借款人是否首次与报送机构(法人)发生信贷关系。换句话说是本行的新贷款客户。
需要注意是以法人为基准,如客户虽然是本行的首贷户,其中一家支行放过贷款,另一家支行再发放贷款就不能再次作为首贷户。
(四)贷款口径层面
1104与金数统计的贷款都排除了表外业务,这点是明确的。那么表内各项贷款是是否都纳入首贷户的统计呢?
银保监会2020年1104培训课件上提出“首贷户”中贷款口径同G01中的各项贷款,由于不可能设置表间校验关系,不能通过这一点确定;另一种观点认为仅纯贷款、贸易融资以及垫款纳入统计。
按照人行的口径,在判定首贷户的时候,信用卡业务和票据贴现业务不作为首贷的贷款,不过因银票、保函、信用证垫款形成的贷款算作“首贷”。
当贷款口径涵盖法人和自然人时较为复杂。例如,某企业客户持有已激活但未使用的信用卡,在无其他贷款的情况下,获得一笔新的贷款可否纳入首贷户?这其中涉及到两种可能。一是信用卡贷款是否纳入首贷户中对贷款的统计,目前看不算贷过款。二是假如信用卡透支也视为首贷的贷款,已激活但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属于表外信用风险资产,此时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可纳入首贷统计。
好在,S64《大中小微型企业贷款分行业情况表》的附注中[6.首贷户情况]其中项[6.1当年首次贷款的首贷户数]和[6.2当年首贷户首次贷款金额]只需要填报【A.大型企业】、【B.中型企业】、【C.小型企业】、【D.微型企业】4列,即仅针对企业客户,未包括个人、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主。因此,无需考虑是否要覆盖消费类贷款。
S64包括了贴现与买断式转贴现,对于首次贴现的客户是否视为"首贷”,填报说明并未明确(人行金数不算),如果算,理论上也可以,依然是查征信。但笔者认为买断式转贴现一定不可以算,因为在直贴行已经算过一次了。
此外,S47《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情况统计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指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亦有对首放贷款的统计,包括[8.6.成立以来累计首放贷款金额(万元)]、[8.7.成立以来累计首放贷款笔数(笔)]、[8.8.成立以来累计首放贷款户数(户)],该表中“首放贷款”都是指未从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过贷款(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从非金融机构买入返售资产、透支、各项垫款)。贷款口径的增加导致统计的难度增加,尤其是部分村镇银行成立已达十多年。
利率方面,《通知》提出,商业银行要疏通内部利率传导机制,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走势,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确保2021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2020年基础上保持平稳态势。
去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都在4.5%以下。工商银行2020年新发放普惠贷款平均利率4.13%,比上年下降39个基点。
对于普惠金融利率成本的监测,也以有地方监管部门通过特色数据统计表加以监测。比如设置了当年普惠贷款利润率指标,通过实际收入减去当年平均FTP支出、经济资本成本、运营成本、风险成本和税金成本得出当年平均普惠贷款利润率,即当年普惠贷款利润/当年普惠贷款日均余额。
在贷款资金用途方面,《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实贷款“三查”,强化内控合规管理,严禁虚构小微企业贷款用途“套利”,防止资金变相流入资本市场和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等调控领域。
不久前,三部委《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对企业成立时间或受让企业股权时间短于1年,以及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1年的借款人,要进一步加强借款主体资质审核;对工商注册、企业经营、纳税情况等各类信息进行交叉验证,不得以企业证明材料代替实质性审核。
此类生产经营性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注册企业时间较短,符合小微型企业划型,信贷资金不但被挪作他用,违规流入了房地产领域,而且因符合S71报表填报要求,满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两增要求。
《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不良容忍度和授信尽职免责规定,切实保护基层积极性。要将授信尽职免责与不良容忍度有机结合,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实际不良率在容忍度以内的分支机构,对分支机构负责人、小微业务部门和从业人员,无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范制度行为的,可免予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