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贷款,纯公积金,个人征信报告上没有显示,合理吗
一、公积金贷款记录是要登记入个人征信系统里的,如果是按期还款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是有逾期还款的情况,在个人征信里是有记录的。
二、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个人的不良信息记录将不是“一辈子”的污点,而是只有5年的“保质期”,不用担心污点影响自己一辈子。此前,2006年正式运行的旧的信用报告上个人不良信息是“一直展示”。
《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征信系统中记录的信息包括正面的、积极的信息,也包括一些负面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与银行发生借贷关系后,未按合同要求时间还本付息,拖欠和借款不还都会如实反映在信用记录中,对个人信用形成不良影响。
根据《条例》,只要在五年内保持良好的信用行为,这些不良信息将会5年后消失无踪。比如一笔贷款应当是在5月1日还款,但是一直逾期到10月1日才偿还,那么,从10月1日开始计算,5年后此记录将被删除。
三、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Ⅱ 我用公积金贷款了,为什么查不到贷款记录
有的时候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是不在征信上进行显示的你要查询的话只能去公积金中心去打一份详细版的出来。征信报告是不显示的只有商业的房贷。才会在征信报告有所显示。
Ⅲ 公积金贷款征信查不到怎么办
劳动者准备公积金贷款,劳动者的征信信息查不到,劳动者可以持身份证到当地的人民银行进行查询。劳动者的征信如果有不良信息通常会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Ⅳ 我用公积金贷款了,为什么查不到贷款记录
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方法:
大多数银行的月供卡开通网上银行后,就能在网银上查询到房贷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
通过电话银行955服务热线,通过银行人工客服查询;
去查询个人征信的机构,打印一份个人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上也会显示贷余额。持本人身份证,到银行放发贷款的个贷中心,找经办客户经理查询;
如果清楚知道利率调整的时间,也知道当期执行的利率,也可以自己下一个专业的贷款计算器,自己推算月供。
Ⅳ 公积金贷款的记录在个人征信记录中查不到吗
公积金贷款的记录在个人征信记录可以查询得到,个人征信记录中包含劳动者和银行发生的正在还款的事宜,如果已经正常还款结束的贷款是不会显示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Ⅵ 我用公积金贷款了,为什么查不到贷款记录
如果刚申请下来还未第一次扣款,可能扣款日期没到,系统也有可能更新延迟
Ⅶ 为什么正在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查不到任何贷款信息
正在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能还没有批准,所以才查不到信息
Ⅷ 纯公积金贷款不上征信记录
纯公积金贷款不上征信记录取决于当地的公积金贷款机构有没有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如果有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那么只要进行公积金贷款,就会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上显示出来。反之,如果没有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那么就不会在征信上显示。而且,如果有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会把个人信息上传,一般在办理之后的1到2个月时间里,征信报告就会显示这笔贷款记录。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Ⅸ 为什么公积金贷款在个人银行征信记录中查不
可以查到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Ⅹ 我想问一下央行征信查不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1、你说的这种情况属于没有上报征信中心的私人行为,不是说公积金贷款不会录入征信系统。一般来说,征信系统里查不到该笔贷款记录,说明客户该公积金贷款信息未正常上报人行征信中心。在人行征信系统里未查到客户的公积金贷款记录,当地房产交易所客户名下也无住房,客户声称无住房并申请首套房贷款,银行商贷一般按首套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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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不要相信那些人胡编的谣言,因为公积金基本上都会被征信记录收录的。公积金贷款一定会记录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因为征信中心的信息主要来源之一就包含了个人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它为专业化的授信机构提供了一个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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