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疫情期间房子贷款预期会影响征信吗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因特殊情况才发生贷款逾期的话是不会影响到个人征信的,但是,当事人在收到银行的通知短信以后,必须要向银行证明自己不是恶意拖欠贷款的,类似于是因为参加疫情防控工作而忘记还款的,只要有相关的证明,逾期记录是不会向上报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❷ 疫情期间欠款逾期上征信吗
法律分析:不会,疫情期间逾期后,在合理的申请延期后是不会上征信的。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同样在合理申请后不上征信。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第一条 明确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
❸ 疫情期间信用卡逾期上征信吗
法律分析:四类情况不会上征信。
第一类: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第二类: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第三类: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第四类: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