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做担保人要查征信吗
B. 担保人需要查征信吗
做担保人是需要查征信的,担保人的征信中会显示担保审批查询。担保人如果征信较好,那么是可以通过贷款审核的。而担保人征信一般或较差,但是能提供有效的财力证明,一般也是可以通过银行审核的。担保人征信不良的话,基本上就无法通过贷款审核了。
由于做担保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是否要为他人做担保,请一定要考虑清楚。如果他还不上了,你就需要还款了。
一,征信的维护方法
1,贷款人或者是信用卡持卡人变更重要信息时,需要及时的更新银行信息。就拿信用卡来说好了,如果持卡人的账单住址和手机号码等发生变动,去银行修改地址和手机号码,才会可按时收到信用卡确认函和对账单,而且能及时收到银行提醒短信,确保账户安全。
2,如果信用卡持卡人的资金不足以归还全部账单金额,又不想影响到自己的信用记录,那么就可以及时联系银行选择归还最低还款额或者办理分期还款。
3,有一部分人认为只要消除信用卡就能消除个人不良记录。其实呢信用记录是伴随持卡人的个人身份信息的,单纯的销卡并不能消除不良记录。这个时候就应该继续保持卡片的长期良性使用,才能通过未来的良好信用交易还个人信用记录以“清白”。当然《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被限定为5年,超过5年将被删除,不过这是在还清贷款的前提下,千万不要以为不还钱也可以消除啊!
二,担保人
1,定义: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2,法律规定
1)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第三百九十一条
【未经担保人同意转移债务的法律后果】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3)第四百零九条
【抵押权及其顺位的处分】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4)第四百三十五条
【质权的放弃】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C. 担保人要查个人征信吗
担保人是需要查征信的,银行不仅会查贷款本人的征信,也会查其担保人的征信,若是担保人的征信不符合银行的要求,那么此次担保贷款是会被拒绝的。比如担保人的征信里面显示担保人代偿的字样,贷款基本不会批贷。
做了别人的担保人之后,若是对方逾期还款或者是故意不还款,担保人会被银行催款,而且担保人的个人征信上会显示详细的贷款信息,包含借款人姓名、放款银行、放款金额、贷款期限、到期时间、剩余金额等。
给别人做贷款的担保人对自己是有影响的,当贷款时银行会把担保金额算为负债,在此次贷款还清之前,那么你要是再申请贷款,获得的额度也就随之降低了。再者是贷款逾期,担保人的征信也会出现逾期的记录。
征信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征信好不好是能不能贷款成功的一个硬性条件,再者是工作单位、月收入、大数据评分、网贷等等,这些因素也是会影响贷款的通过率。
D. 买房贷款担保人需要查征信吗
买房贷款担保人需要查征信。如果担保人的征信不良,银行可能会拒绝用户成为担保人。还有就是担保人负债比较多时,银行也不会让其成为担保人。另外,银行除了查担保人的征信,还会让担保人提交其它方面的材料,比如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友弯行工作流水证明、担保承诺书等,这些材料提交以后银行会进行审核,通过之后才能成为担保人。
借款人和担保人有什么关系
当申请房屋贷款的时候,如果借款人收入足够或者信用纪录是良好的,那么贷款一般都比较容易获得审批。但是如果借款人的收入是不够的,或者是信用纪录不好的,首付不足,贷款机构就会要求借款人找一个担保人,对房屋的负债作个人承担。
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
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御告腔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房贷担保人要负全责,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
成为银行贷款担保人需镇衫要哪些手续?
1、担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提供的工资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自己收入的凭证。
3、担保人填写好的担保承诺书,表示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履行相应义务。
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权属关系证明书。
成为担保人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E. 银行贷款担保人查不查征信
贷款担保人需要查征信,如果担保人的征信不良,银行可能会拒绝用户成为担保人。还有就是担保人负债比较多时,银行也不会让其成为担保人。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征信不良无法更改,一般在征信不良的记录处理完毕后,需要等待5年的时间才会自动消失。
拓展资料
一、审查风险
贷款风险的产生,往往在贷款审查阶段就开始了,综合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纠纷,可以看出,在贷款审查阶段出现的风险主要出现在以下环节。
(一)审查内容遗漏银行审贷人员挂一漏万,造成信贷风险。贷款审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要求调查人员就贷款主体的资格、资质、信用、财产状况进行系统的考察和调查。
(二)在实践中,有些商业银行没有尽职调查,而有关审贷人员,往往只重视文件的识别,而缺乏尽职的调查,这样,很难识别贷款中的欺诈,很容易造成信贷风险。
(三)许多错误的判断是因为银行没有对有关内容听取专家意见,或由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导致的。审贷过程中,不仅仅要查明事实,更应当就有关事实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在实践中,大多数的审贷过程并非十分严谨和到位。
二、贷前调查的法律内容
(一)关于借款人的合法成立和持续有效的存在审查借款人的合法地位。如果是企业,应当审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有无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和资质,查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应当注意相关证照是否经过年检或相关审验。
(二)关于借款人的资信考察借款人的注册资本是否与借款相适应;审查是否有明显的抽逃注册资本情况;以往的借贷和还款情况;以及借款人的产品质量、环保、纳税等有无可能影响还款的违法情况。
(三)关于借款人的借款条件借款人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立基本账户和一般存款户;借款人(如果是公司)其对外投资是否超过其净资产的50%;借款人的负债比例是否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四)关于担保对于保证担保的,对担保人的资格、信誉、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