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两个人公积金最多贷款额度
两个人公积金最多贷款额度规定具体如下:
1、个人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
2、借款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40万元;
3、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具体如下:
1、购房者需要带着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贷款联络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领贷款申请表,并依据提示,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拿着或者辅助借款人的身份证,同时要准备上户口本带着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填写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去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该缴纳的各项费用;
3、申请人需要准备提交的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表;
(2)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及复印件4份;
(3)房地产买卖的审批书;
(4)维修基金收据的第六联,房款收据的复印件3份,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配偶身份证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1份,结婚证明或者单身证明两份,并交纳相关办理费用,后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
4、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银行回执。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⑵ 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多少
【法律分析】
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5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保持不变。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