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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逾期计提利息收入吗

发布时间: 2024-12-14 12:56:35

1. 贷款应收利息与利息收入

应计利息、应收利息、利息收入和未计利息是贷款利息核算中常见的重要科目。我们来看看相应的概念。
一般说来,表内应收利息在超过90天没有收到时,需冲减表内应收利息和利息收入,计入表外利息,这不存在虚增利润的问题。表外利息在收到时,纳入表内利息,进利息收入科目。
对于应收利息,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无论是否实际收取,都应将相应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核算,即俗称的表内利息;
对于未计利息,相应的利息收入计入待转营业收入核算,实际收取时计入当期损益核算,也就是俗称的表外利息。
如果对应的当期利息没有被收取,在指定的利息单转账日,系统将根据贷款账户的状态分别计算应收利息或应计利息:
各银行对表内利息和表外利息的使用存在一定差异,需要具体分析。
上面的一些概念真的很难用简单的语言描述清楚。看完它们,你肯定会觉得很迷茫。这里举个例子让你区分一下。
例如:
假设1月1日发放的一笔贷款,分期还款(分期付息,一次还本),还款区间为每月。银行通常在每月20日结算利息。这里为了方便大家理解,假设每个月底还贷款。
1)1月15日,贷款未逾期。
应计利息=15天利息(这15天内未到期贷款本金的累计利息)
应收利息=0
每日记账分录为:(1月1日至1月15日重复以下记账)
借:一天的应计利息。
贷款:利息收入。一天的利息。
2).到2月1日这一天,客户还没还钱,逾期了,就把应计利息转为应收利息,计算复利。当月应计利息从零开始。
应计利息=0
应收利息=31天利息
1月31日末尚未收到本期利息,记账分录为:
a:应计利息的注销
借:利息收入31天的利息
贷款:31天的应计利息。
b:应收利息入账。
借:31天的应收利息。
贷款:利息收入。利息31天。
应计利息=一天的利息):应计日记账分录应在2月1日每日终了时计提。
借:一天的应计利息。
贷款:利息收入。一天的利息。
3).到2月12日,客户还没有还钱。
应计利息=12天利息,未到期贷款本金产生的累计利息(贷款余额-违约本金)
应收利息=1月份31天的利息
4)到90天后的4月1日,客户还没有还钱,贷款状态变为不计息,贷款本息将被转移。
贷款本金余额将转入非应计(表外账户)
利息转入非应计利息(表外利息)
条目如下所示:
在资产负债表上注销利息
借方:利息收入(表内账户)
贷款:应收利息(表内账户)
b:记录表外利息。
借:表外利息收入(表外科目)
贷款:表外应收利息(表外账户)
1.应收利息的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2.应收利息的核算范围包括:贷款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应收利息,按借款人(单位)设置明细账。
3.应收利息分表内应收利息和表外应收利息。
4.应收贷款利息按季(月)计算,每季度(月)末20日结清。
5.应收贷款利息由发放贷款的营业机构在结息日按照逐户实际执行利率计算。
6.除已破产清算的贷款外,所有呆滞、呆账贷款的应收利息均纳入表外核算,在实际收回利息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已经破产清算但尚未核销的贷款,利息的计算
9.存款、贷款贸易类账户应收利息逾期90天以上且无法收回的,或同业、贷款贸易类账户存款逾期90天以上的,停止表内应收利息,继续应收的利息统一计入表外应收利息账户专用账户,实际收回时计入当期损益。
10.对于已计入损益但超过90天仍未收回的应收利息(应收贷款利息及存款、应收贷款贸易利息),冲减当期利息收入,转入表外应收利息账户。当期利息收入不足的,应当将当期利息收入减为零。
12.90天以内(含90天)的正常和逾期贷款利息直接计入贷款利息收入,从借款人存款账户中扣除。
13.存款余额不足支付的部分,将转入资产负债表应收利息科目中借款人的账户。当利息实际收回时,应收利息账户中借款人的账户将被核销。
以上只是我自己对应收账款、应计项目、利息收入、非应计项目的理解。我想恢复你的更正和补充。
相关问答:

2. 金融企业逾期贷款利息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答:《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3号:一、金融企业按规定发放的贷款,属于未逾期贷款(含展期,下同),应根据先收利息后收本金的原则,按贷款合同确认的利率和结算利息的期限计算利息,并于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属于逾期贷款,其逾期后发生的应收利息,应于实际收到的日期,或者虽未实际收到,但会计上确认为利息收入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金融企业已确认为利息收入的应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会计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的,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三、金融企业已冲减了利息收入的应收未收利息,以后年度收回时,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责任编辑:编辑组]

3. 逾期贷款的会计分录

逾期贷款应入的会计分录为:

借:逾期贷款

贷: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的核算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取得借款的核算(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款项时,应签订借款合同,注明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还款时间等) ;

第二,借款利息的核算;

第三,归还借款的核算。短期借款一般期限不长,通常在取得借款日,按取得的金额入账。短期借款利息支出,是企业理账活动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耗费,应作为一项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由于利息支付的方式不同,其会计核算也不完全一样。

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月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但利息数额不大时,利息费用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季(或半年)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但利息数额较大时,则可采用预提的方式按月预提、确认和费用。

(3)贷款逾期计提利息收入吗扩展阅读:

具体的核算过程:

短期借款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一)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直接支付】

应付利息【月末计提】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三)归还借款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4. 金融会计学中,贷款逾期,在计算贷款利息时,到期日这一天是按正常利息收取,还是按逾期以后的罚息收取利

到期日这天按正常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取并确认利息收入。
如果到期日没有收到本金或利息,正常的利息收入还是要确认的,并开始计算逾期天数,并按逾期天数和逾期日利率(一般是正常利率的1.5倍)计算逾期罚息,但不确认罚息收入,直到收到罚息时才确认收入。

5. 不良贷款利息收入会计处理

贷款展期是指经银行信贷部门批准延长贷款期限的一种方法.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El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短期贷款必须在到期日的10天前、中长期贷款在到期日的一个月前,向银行提出贷款展期申请."借款展期申请书"一式三联,交给信贷部门审批后,*9联由信贷部门备查,第二、三联送交银行会计部门.经信贷部门审查同意后,在展期申请书上签注意见送会计部门.

会计部门收到后,不需要办理转账,只在贷款凭证上批注展期日期,其中第二联展期申请书附于借款凭证后面专夹保管.第三联加盖业务公章后交给借款单位,作为同意贷款展期的通知.每笔贷款展期只限一次.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的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的展期期限不得超过3年.

2、逾期贷款

逾期贷款指借款合同到期(含展期到期后)未归还的贷款.当贷款逾期,借款单位存款账户无力归还贷款时,银行会计部门应于贷款到期日营业终了,通过会计分录将贷款转入"逾期贷款"账户.核算时由会计部门填制两联特种转账借方传票.其会计分录为:

借:逾期贷款--××借款单位逾期贷款户

贷:贷款--××借款单位贷款户

办妥上述手续后,将逾期贷款借据另行保管,加强催收.

逾期贷款从逾期之El起,按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到清偿本息为止,发生罚息利率调整情况则分段计息.待借款单位的存款户有资金时,银行应按规定的扣款顺序,一次或分次扣收逾期贷款.扣收时,由银行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传票,办理转账.转账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借款单位存款户

贷:逾期贷款--××借款单位逾期贷款户

应收利息

3、非应计贷款

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应转入"非应计贷款"账户单独核算.会计部门根据经审核确认不良贷款的相关单证,填制特种转账凭证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非应计贷款--××借款单位非应计贷款户

贷:逾期贷款--××借款单位逾期贷款户

同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期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收入

贷:应收利息

(或借)贷款--利息调整

收入:应收未收利息

收回非应计贷款本息时,其会计分录为:

付出:应收未收利息

再转入表内(即已计提),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收入

贷:应收利息

(或借)贷款--利息调整

收回非应计贷款时: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借款单位存款户

贷:非应计贷款--××借款单位非应计贷款户

应收利息(按已计提利息)

利息收入(按其差额即利息调整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