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别人拿了我的征信报告能贷款吗
别人拿你征信是不能贷款的,贷款材料中要求提供本人征信记录,不得有逾期以及不良记录,除此之外还要求:
1、贷款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截止年纪要看贷款银行或者机构的要求;
2、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3、具有稳定的工作以及偿还贷款的能力;
4、银行或贷款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⑵ 别人拿了我征信报告能贷款吗
别人拿了你的征信是不能办理贷款的。无论是在银行还是其它的贷款机构办理贷款,都必须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和相关证件。
所以即使征信报告被别人拿走,但是不能提供你的身份证件和你本人的授权书,也是不能办理贷款的。
所以征信报告被别人拿走了也不要太担心,保护好其它的个人信息更重要。
拓展资料:
征信报告分为个人信用报告以及企业信用报告,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记载个人信用信息的记录,用于查询个人或企业的社会信用。
征信报告分为三类,分别是个人基本信息、信用交易信息、其他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信用交易信息,包括信用卡信息、贷款信息、其他信用信息;其他信息,如个人公积金、养老金信息等
2019年5月个人新版征信正式面世,征信信息的时长及精细程度将进一步提升。
在个人信用报告中,通常有以下表述符号:
/---表示未开立账户;
*---表示本月没有还款历史,还款周期大于月的数据用此符号标注,还款频率为不定期,当月没有发生还款行为的用*表示;开户当月不需要还款的也用此符号表示。
N---正常(表示借款人已按时足额归还当月款项);
1---表示逾期1~30天;
2---表示逾期31~60天;
3---表示逾期61~90天;
4---表示逾期91~120天;
5---表示逾期121~150天;
6---表示逾期151~180天;
7---表示逾期180天以上;
D---担保人代还(表示借款人的该笔贷款已由担保人代还,包括担保人按期代还与担保人代还部分贷款);
Z---以资抵债(表示借款人的该笔贷款已通过以资抵债的方式进行还款。仅指以资抵债部分);
C---结清(借款人的该笔贷款全部还清,贷款余额为0。包括正常结清、提前结清、以资抵债结清、担保人代还结清等情况);
G---结束(除结清外的,其他任何形态的终止账户)。
哪些行为容易酿成个人信用的污点呢? 除了最常见的信用卡透支、个人按揭贷款逾期还款外,一些生活缴费未按时和担保等行为都将可能被收录进入个人信用报告。
报告显示,如本人有过欠税、民事判决、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或电信欠费等情况,报告中或将有所陈列。这意味着,以后水电煤气或固话费欠费,以及为第三方提供了担保,而第三方没有按时偿还贷款,也会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⑶ 个人征信报告打出来20多天遗失了,上面有我的身份证号码及姓名等等。要是被别人拿走,会不会利用我的身
摘要 您好,不会的,征信报告泄露更大的风险是你会接到更多的骚扰电话,个人征信报告是不可能被别人拿去办理贷款的,因为那必须要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还需要本人去办理该业务,还要对你进行录像
⑷ 贷款公司收取我征信报告合法吗
大部分贷款机构和所有的银行,只要经过你的授权后都能查询你的征信报告
⑸ 征信给别人后果是什么别人把我征信报告拿走了他能办贷款吗
征信给别人后果是什么别人把我征信报告拿走了他能办贷款吗?征信报告和身份证复印件给别人怎么办
答:贷款是需要审核身份证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不匹配带不了款
⑹ 我的征信报告让别人拿去了有什么用,如果使坏的话对我有影响吗
征信报告让别人拿去了其实没有什么用的。
使坏的话对当事人有影响。
征信报告体现了一个人的基本信息及金融信息,如果给到别人,就会泄露这些信息。
征信报告分为个人信用报告以及企业信用报告,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记载个人信用信息的记录,用于查询个人或企业的社会信用。 征信报告分为三类,分别是个人基本信息,信用交易信息,其他信息。网贷还不上的后果,信用会受损,被列入(黑名单)体系影响个人征信,罚利息以及违约金,法定的利息及违约金,承受平台花式催收,如果逾期很长时间,平台有还可能提起诉讼。征信能够从制度上约束企业和个人行为,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信贷征信主要服务对象是金融机构,为信贷决策提供支持,商业征信主要服务对象是批发商或零售商,为赊销决策提供支持,雇用征信主要服务对象是雇主,为雇主用人决策提供支持。
酿成个人信用的污点除了最常见的信用卡透支、个人按揭贷款逾期还款外,一些生活缴费未按时和担保等行为都将可能被收录进入个人信用报告。报告显示,如本人有过欠税、民事判决、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或电信欠费等情况,报告中或将有所陈列。这意味着,以后水电煤气或固话费欠费,以及为第三方提供了担保,而第三方没有按时偿还贷款,也会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