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武汉公积金贷款上限
如下:
1.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
2.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50万元。
3.转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得高于上述一手房、二手房贷款最高限额,同时不得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B. 第二套房公积金最多可以贷多少
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不超过50%,也就是最多可以贷总房款的一半。公积金每月还贷额度是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不高于总房款,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应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要求。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购房合同价与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中较低者为准。
不能高于最高额度,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例如在某个单独申请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房屋减去首付的价格是80万,最多能贷50万。
【拓展资料】
一、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首付多少?
1.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2.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二、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对于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只需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另外,购房政策性住房的借款人可以不受上述缴存时间的限制,只要建立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条件就可能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借款人是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需结清上一次贷款后方可再次使用。
C. 武汉夫妻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武汉地区,目前首套房,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较高额度为80万,二套房,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较高额度为60万。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公积金贷款额度每个地区都不一样的。
【拓展资料】
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一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较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较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夫妻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夫妻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历史缴存公积金额+贷款申请之日起至退休之日止的缴存的公积金)×2。举例:假设夫妻两人一人还有25年退休,一人还有15年退休,双方每月各自共能缴存500元公积金,已经连续缴纳一年,那么可以获得的额度是(500元×2人×12月+500元×12月×25年+500元×12月×15年)×2=504000元。
夫妻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夫妻双方必须都缴纳了公积金而且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有一定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夫妻双方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期限是1年以上;到目前为止夫妻双方都没有需要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没有贷款过住房公积金或者是已经还清之前贷款的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屋房产证上面必须都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明。
个人住房贷款,是一种消费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条件是城镇居民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且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有还本付息的能力,信用良好,有购房所需资金30%的购房首付款,有银行认可的贷款担保等。个人住房贷款限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和城市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得用于购买豪华住房。
D. 武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第二套住房贷款发放对象
(1)职工及配偶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的(2)职工及配偶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该笔贷款已结清,且现住房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1、武汉首套自住住房贷款发放对象
职工及配偶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且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无住房登记信息(依据市房产信息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结果通知单》核实),认定为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
2、贷款最高限额。
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
法律依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支持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E. 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
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下调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下调为5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二、贷款额度与比例
1、一套房贷款额度与比例
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现住房面积及贷款情况所购住房面积最低首付比例最高贷款比例最高贷款额度利率
首套无房无公积金贷款面积≤144_20%80%50万基准
面积>144_30%70%50万基准
二套面积_144_,未曾使用公积金贷款面积≤144_20%40%50万上浮10%
面积>144_30%40%50万上浮10%
面积_144_,曾使用公积金贷款但已结清面积≤144_20%40%50万扣减首次公积金贷款金额后的差额上浮10%
面积>144_30%40%50万扣减首次公积金贷款金额后的差额上浮10%
面积_144_,曾使用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不能贷款
面积≥144_不能贷款
2、二套房贷款额度与比例
购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现住房面积及贷款情况所购住房建成年限所购住房面积最低首付比例最高贷款比例最高贷款额度利率
首套无房无公积金贷款10年(含)以内面积≤144_20%80%50万基准
面积>144_30%70%50万基准
11—20年/30%60%50万基准
21-30年/30%50%50万基准
二套面积_144_,未曾使用公积金贷款10年(含)以内面积≤144_20%40%50万上浮10%
面积>144_30%40%50万上浮10%
11—20年/30%40%50万上浮10%
21-30年/30%40%50万上浮10%
面积_144_,曾使用公积金贷款但已结清10年(含)以内面积≤144_20%40%50万扣减首次公积金贷款金额后的差额上浮10%
面积>144_30%40%50万扣减首次公积金贷款金额后的差额上浮10%
11—20年/30%40%50万扣减首次公积金贷款金额后的差额上浮10%
21-30年/30%40%50万扣减首次公积金贷款金额后的差额上浮10%
面积_144_,曾使用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不能贷款
面积≥144_不能贷款
F. 武汉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1、一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购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可放宽至80%);购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购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比例按房屋建成年限分为三个等级,房屋建成年限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可放宽至80%);房屋建成年限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房屋建成年限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其中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和交易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购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剩余的商贷金额,同时不得超过上述关于一、二手房贷款额度与比例的规定。
拓展资料
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G. 武汉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是什么
武汉公积金新政策规定,武汉实行首套房与二套房差别化的基准贷款额度,武汉住房公积金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但该执行基准并非一成不变,会随着购房者在公积金“总池”的系数进行调整。如:当个贷率低于80%时,调节系数为1.2;即:首套房基准70万元×1.2,首套房可贷款额度为84万元;二套房基准50万元×1.2,二套房可贷款额度为60万元。当个贷率高于100%(含)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8。即:首套房基准70万元×0.8,首套房可贷款额度56万元;二套房基准50万元×0.8,二套房可贷款额度为40万元。
H. 武汉公积金最高贷款多少
1、武汉住房公积金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2、取消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扣减”规定,即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扣减首次已使用过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3、此前已经受理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仍然按原政策执行,2018年5月1日起受理的公积金个人贷款(以录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为准)按新政策执行。
按照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则,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按以下4项限额标准计算后取最小值:
1.不高于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
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2.不高于规定的贷款最高比例。
(1)购买首套住房且为一手房(含商品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总价的8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总价的70%。
购买二手房,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内,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2)购买第二套住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40%。
3.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具体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期限;
4.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其中,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按1万计算(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如果出现公积金中心与银行不同的情况,建议您联系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
公积金中心联系方式:
1.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027-12329
2.湖北省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027-87231623
I. 武汉2021年单身人士购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摘要 1、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