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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公积金房贷贷款额度

发布时间: 2022-06-18 16:03:15

㈠ 交公积金多少才可以贷款 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才可以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1)宝鸡公积金房贷贷款额度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借款人及其家属亲属缴存的公积金总额至少达到新购建(大修)住房支出的30%;贷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的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

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㈡ 公积金里是一万块钱的话能贷多少钱

公积金账户余额1万能贷10-20万左右。一般来说,个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20倍。这要看你是哪里的,年纪多大等因素。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政策细则,同一样的条件,在不同的地方,最高贷款额度可以相差好多倍的。
拓展资料:
一、什么是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民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存放的长期住房储备。 - 在职员工。
2.2011年,住建部会同各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管理办法,放宽个人提取公积金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措施,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进行应急救援。 2014年,三部门下发文件,取消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从业人员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自2016年2月21日起,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利率为1.50%。
3.2018年9月17日,北京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每年可借款10万元,最高每12年可借款120万元。 2019年10月23日,住房公积金提取不需提交纸质提取申请。
二、住房公积金的性质
(1)保障性,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为职工更快更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建立和形成有住房职工救助无住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对无住房职工提供资金帮助,体现职工住房公积金互助;
(3)长期,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用于职工补贴。

㈢ 宝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多少

住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以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门为准。(各地执行标准不同,具体请与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确认)。

㈣ 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缴纳基数为2300夫妻双方公积金余额合计11000多在宝鸡市可贷多少

不去双方都有公积金缴纳经理2300元,夫妻双方公积金于金是2500元。

㈤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额度计算方式有四种如下:

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按使用配偶额度,计算公式为: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3,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4,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5)宝鸡公积金房贷贷款额度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贷款利率

利率水平

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并发布。自2015年8月26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下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是,五年期(含五年期)以下为2.75%,五年期以上为3.25%。

与商贷对比

同样贷款金额和还款年限,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能节省数万元利息。以一套40万的房屋为例,贷款28万。若商业贷款年限为25年,则月均还款1721元,25年付款总额516300元,支付利息总额高达236300元。而同样是年限25年的公积金贷款,月均还款1548元,25年总还款464400元,支付利息总额184400元,比起商业贷款而言,每月能少支付173元月供,25年共节省利息支出近51900元。

同样贷款金额,同样还款数额,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比,不仅还款时间短,还款利息更少了许多。同样的,28万元贷款,若同样以1721元/月的金额还款,商业贷款还款300个月,历时25年,支付总额达516300元,支付利息236300元。而公积金贷款在还款到第251个月,即在第21年时,全部本金及利息就已经还清,支付总额430715元,支付利息仅150715元,比商业贷款节省利息支出85585元。

参考资料:网络-公积金贷款额度

㈥ 我的住房公积金里有一万我能贷款多少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按使用配偶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并发布。自2015年8月26日起,中国人民银行下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是,五年期(含五年期)以下为2.75%,五年期以上为3.25%。

㈦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解析

近日,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颁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决定从2011年5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主要内容是严格掌握二套房贷,停止三套房贷。

《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先要严格审核贷款用途。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为目的,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住房。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同时,要积极支持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保持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应给予大力支持。此外,关键是要严格掌握首付款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限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规模。《通知》强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我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在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

《通知》要求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其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第二套、第三套住房的认定,《通知》规定从四个渠道认定。一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借款人夫妇的相关信息认定;二是通过房地产交易办证系统查询借款人夫妇的相关信息认定;三是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借款人夫妇的相关信息认定;四是通过调查核实认定。

《通知》重申,对有不良信息记录者,永久取消其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0-1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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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宝鸡市公积金贷款合作银行有哪些

宝鸡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宝鸡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改革后: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宝鸡市尚未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1、申请人本人及所在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两年以上;
2、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及有效身份证明;
3、在本市购买自住房,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已支付30%的购房款;
5、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能提供合法有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或有担保能力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担保;
7、对自有住房进行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
8、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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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宝鸡市公积金新政热点解读
宝鸡公积金新政策内容简介
贷款材料
1、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1份(须双方本人签字、指印);
2、购房人夫妇双方单位情况证明2份(须双方单位工资管理人员填写并签名);
3、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配偶2份(二代身份证须双面复印);
4、夫妇双方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如变更栏无内容,只复印本人所在页);
5、20%以上的购房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复印件2份(收据上姓名须和购房人相同);
6、结婚证复印件2份(含内容页及照片页,未婚的由单位出具未婚证明、离婚提供离婚证或判决书);
7、有效购房合同1份(按揭方式付款)
8、根据不同贷款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宝鸡房屋类公积金贷款材料
贷款流程
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未实施)
现行中: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改革后: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1、贷前咨询
申请人到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站咨询并领取相关表单。
2、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备齐相关材料,一起到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3、贷款审查与合同签订
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初审、复审、审批三级审查程序,通过贷款审批准予贷款的,通知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不准予贷款的,由管理中心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办理抵押担保
贷款抵押担保手续由房屋开发商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时间长短视开发商办理速度。
5、贷款发放
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管理中心自接到抵押件5个工作日内通知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至售房单位收款账户。
6、履约还款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按月归还当月应还款金额,直至结清全部贷款本息。
7、结清贷款
由受托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还清证明,借款人再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撤销抵押担保等手续,领回抵、质押物,借款合同终止。
贷款额度与利率
新政贷款额度变化(未实施)
现行中:宝鸡市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申请人的实际可贷款额度首套房为所购房屋总价款的80%以内,二套房为所购房屋总价款的40%以内;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改革后:宝鸡市暂未对公积金贷款额度作出调整,若有变化将第一时间更新。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间遇利率调整,贷款已经发放且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当年利率标准不变,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标准;贷款尚未发放的直接执行新利率标准。目前,贷款期限在5年以内(含5年)的,首套房贷款年利率为4.45%(月利率3.708‰),二套房年利率为4.895%(月利率4.079‰);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首套房年利率为4.90%(月利率4.083‰),二套房年利率5.39%(月利率4.4917)。
注: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
贷款额度:
宝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
宝鸡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贷款还款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方式归还贷款。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期间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借款人可提前部分还贷或一次性提前还清,部分提前还贷每次金额不得低于10000元,并且须在正常还款满12个月后方可办理。

㈨ 宝鸡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法律分析:(一)具有 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二)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个月(含)以上且仍 正常缴存的;(三)有 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离异办理公积金贷款的, 离异时间须满6个月(含)以上的;(五) 借款人及配偶信用情况符合公积金中心的规定;(六)具有 真实、合法有效的购买 自住住房的 购房合同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 首付款支付比例符合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八) 借款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有且仅有一次;(九) 异地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须具有 近一年以上的宝鸡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 非本市户籍的须具有 近两年以上宝鸡市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十)能以所购住房办理 抵押登记;(十一)所购住房的楼盘已在公积金中心 备案登记;(十二)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