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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额度与贷款有区别吗 2025-02-06 15:50:15

建设银行公积金如何提取公积金贷款额度

发布时间: 2022-06-20 20:33:18

A. 买房后如何提取公积金

您好,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具体为您解答如下:

1)办理条件:

①购买本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②购买外省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房屋所在地为职工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血亲户籍地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2)需要的材料:

①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②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③其他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④其他相关材料:市公积金中心在提取审核过程中对职工提取行为真实性存疑的,可要求职工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职工:

①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②购买其他房屋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职工:

①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②购买其他房屋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自愿缴存职工:

①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②购买其他房屋的:**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B. 建行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一、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建设银行负责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
2.签订合同。借款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建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选用委托扣款方式的借款人须在建设银行开立龙卡或储蓄账户。
3.抵押登记和保险。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建设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合同公证及住房保险等手续。
4.支用款项。建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并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人售房款专用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内。
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委托建设银行分期扣款或到建设银行柜面,按期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6.合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借款人可向建设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变更借款期限、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7.贷款结清。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记证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等手续。
二、办理条件。
借款人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借款条件。
拓展资料
相关知识补充:
1.贷款额度
最高额度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贷款期限。
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内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确定贷款期限。
3.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4.还款方式。
借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采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法,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和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还款方式。

C. 建行的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建行的公积金提取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的,应该提供婚姻的证明,配偶的身份证的原件;代他人来提取公积金的,应该提供委托人以及被委托的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并根据实际情形来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

6、在本市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7、农民工或户籍在本市辖区以外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9、本市城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的;

10、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12、职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的(仅限一套住房)。

职工符合本通知规定提取条件但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冲抵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符合一项或几项提取条件可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两次提取时间应当间隔1年以上,但下列情况除外:一是销户提取的;二是提前还清住房贷款的;三是职工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购买其他自住住房或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根据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购买住宅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应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支付凭证;在其他城市购买住宅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应提供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发票;

购买二手住宅商品房的,应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和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购买拆迁还建房的,应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拆迁还建协议、《回迁证》和缴款凭证;

2、农民工在农村新型社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农村户籍证明、购房合同和缴款凭证;农民工依法依规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农村户籍证明、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造的文件、施工合同和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

3、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翻建的文件、施工合同和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

4、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房鉴定证明、施工合同和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

5、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社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6、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7、出境定居的,应提供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8、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1年内的还款明细、贷款余额证明,首次提取的还应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9、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

10、农民工或户籍在本市辖区以外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农村户籍证明或非本市的户籍证明;

11、职工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应提供民政、工会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12、本市城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13、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案、病人的医保卡、医保费用结算单和1年内的治疗费用发票;

1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继承人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等)、继承权公证书或受遗赠公证书。不能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或受遗赠公证书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对继承权进行核实,将其住房公积金划入单位账户并转交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15、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提供职工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16、职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应提供职工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单身的需提供单身声明)和物业公司出具的1年内缴费单据或证明。

D. 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离开工作地:如果你在一个城市缴纳公积金,来年离职前往其他城市工作,甚至未来也不会在回来,这种情况就可以拿着证明去提取公积金。
2、去其他地区定居:如果进行移民,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不会回到中国居住,这种情况公积金也是可以提取的。
3、丧失劳动能力/低保生活保障:是比较特殊的情况,生活能力困难,没有经济来源,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士,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
4、当事人死亡、继承人提取: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一旦任职的员工死亡,之前缴纳的公积金是可以提取出来的,提取人应该由继承人继承。
5、支付房租:每个地区的情况不同,对于支付房租这种提取公积金的方式,额度也有不同限制,不过前提都是需要本人或者家庭在当地无住房。
6、支付直系亲属大病医疗费用:并非得了重病都可以提取公积金,不仅需要符合当地政策,还有身份和时间限制,前者是固定,需要时支付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后者根据地区来决定。
7、为子女购房:这种情况需要出具相关购房合同和缴存公积金的相关证明,也是具有一定额度限制的,各地区情况不同,需要向有关部分了解。

E. 建设银行公积金提取可以取多少

建设银行公积金提取可以取多少,取决于你的个人账户有多少余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1、符合离退休、出境出国定居、工作调离本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异地就业、死亡等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账户应由单位先行向承办银行办理“封存”手续,职工提取后该账户注销。

2、符合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解困房、二手房、拍卖房、拆迁安置房、公有住房或集资房、建造自住房、扩建、翻建、大修自住房及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等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自该项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职工及配偶可凭相关材料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消费支出。

3、符合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等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配偶应同时办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数额不得超过其家庭当期实际发生的住房消费支出。

4、符合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解困房、二手房、拍卖房、拆迁安置房、公有住房或集资房、建造自住房、扩建、翻建、大修自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等条件及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丧失劳动能力、患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等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一次性结清购房贷款本息外,再次提取时间须间隔12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保留百元以下金额。

5、符合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解困房、二手房、拍卖房、拆迁安置房、公有住房或集资房、建造自住房、扩建、翻建、大修自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异地购房或偿还异地购房贷款的,其异地所购房屋应位于职工或其配偶的户籍所在地,申请提取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或其配偶在购房地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6、除夫妻关系外,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他人代领的,需办理委托公证或委托双方到本中心面签委托书。产权人(或借款人)的配偶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或夫妻代领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7、提取川饥贬渴撞韭鳖血搏摩的住房公积金需转入存款人本人的银行储蓄卡,不得提取现金。使用非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或异地储蓄卡的,由此产生的手续费由存款人本人承担。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提取款项应存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银行储蓄卡,不得提取现金。

9、以上住房公积金有关提取政策和规定有变动的,以申请办理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F. 建行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建行的公积金提取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的,应该提供婚姻的证明,配偶的身份证的原件;代他人来提取公积金的,应该提供委托人以及被委托的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并根据实际情形来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

6、在本市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7、农民工或户籍在本市辖区以外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9、本市城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以上的;

10、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12、职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的(仅限一套住房)。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6)建设银行公积金如何提取公积金贷款额度扩展阅读: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和《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加强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各管理部对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个人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指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各管理部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将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个人结算账户的提取方式。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结算账户包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和经与管理中心签订协议可用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各类银行卡或存折。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原则上采取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特殊情况下,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须经职工本人同意。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的,提取申请人应预先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向所在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见附表1)并经提取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后,与提取所需材料一同交管理部。

第七条 已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个人结算账户无变化的情况下,无需再向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时,有关个人结算账户各栏可不填写。

第八条 管理部审核提取申请,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将提取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等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并确认个人结算账户。管理中心会计处汇总前一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委托银行将提取款项划入个人结算账户。

G. 有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余额,需要什么手续。

提取流程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相关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7)建设银行公积金如何提取公积金贷款额度扩展阅读:

相关规定

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公布并开始施行的修改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对住房公积金的适用范围、机构及其职责、缴存、提取、使用、监督、罚则等作出了相关规定。

2002年5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对管理条例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和补充,并要求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本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国务院报告。

2010年1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发放和领用作出了更多说明与规范。

2015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费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通知明确了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同时通知还就提取额度,租房提取的条件,提取审核效率等问题作出了更多规范与说明。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积金

H. 建行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及额度

1.办理条件:

借款人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借款条件。

2.贷款额度:

最高额度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比如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按使用配偶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8)建设银行公积金如何提取公积金贷款额度扩展阅读:

中国建设银行公积金的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建设银行负责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

2.签订合同。借款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建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选用委托扣款方式的借款人须在建设银行开立龙卡或储蓄账户。

3.抵押登记和保险。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建设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合同公证及住房保险等手续。

4.支用款项。建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并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人售房款专用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内。

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委托建设银行分期扣款或到建设银行柜面,按期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6.合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借款人可向建设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变更借款期限、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7.贷款结清。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记证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等手续。

网络-公积金贷款额度

I. 建行app提取公积金流程

建行app提取公积金流程如下:
1、打开“中国建设银行”APP;
2、点击“悦享生活”;
3、点击“公积金”;
4、点击“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特点如下: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J. 建行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1、首先需要用户凭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核实之后,就会出具一份《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然后用户凭借提取申请书及其他资料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用户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批,并出具《提取通知书》。

3、最后有用户持《提取通知书》、《提取申请书》前往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即可,一般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