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太原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100万左右
㈡ 太原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太原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60万。
(1)按贷款范围:
①购房类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80%。
二、公积金贷款年限
最长贷款年限不能超过30年,原则上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
三、公积金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目前实际执行利率为: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4.00%,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含1年),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法,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方式。
㈢ 启动四级响应!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收紧,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原先0.8倍
7月28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启动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的通知”,提出近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持续超过95%以上,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已严重不足,决定实施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措施,自7月31日起执行。
具体措施包括: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不超过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并公积金(2017)15号)计算的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的0.8倍。
二、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40%。
三、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的,若因购买该套住房有过提取公积金记录的,在其根据本通知核定的最高可贷额度中扣除相应的提取金额。
四、本通知自7月31日起执行。职工属以下情形,可按原政策执行: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于7月31日(含)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完成签署的购房合同的签约时间为准),并在9月30日(含)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
(二)购买存量房,户于7月31日(含)前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在9月30日(含)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
五、本通知由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铁路分中心参照本通知执行。
㈣ 入职两年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山西太原
根据当地政策。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
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㈤ 太原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否会调整官方回应来了!
近日,有太原市民咨询2022年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政策,其中(最高额度*0.8=贷款额度)的政策今年会取消吗?
对此,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根据《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的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不超过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计算的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的0.8倍。目前尚无调整计划。对于市民的诉求,也将积极进行汇报反映相关情况。
㈥ 太原住房公积金交1000可以贷多少
50万。
用公积金贷款的条件:1.连续交满6个月以上,2.以个人为单位最高可贷50万,以家庭为单位最高可贷90万,3.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4.月供金额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50%。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㈦ 2016年太原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是多少了
如您在山西省太原市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由当地公积金贷款中心确定,同时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80%,且不受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的限制。(贷款限额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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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官方回应!太原住房公积新政热点问题解答,最高贷款额度将扣除已提取金额
近年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持续超过95%以上,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已严重不足,所以太原市决定自7月31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措施,太原住房公积金政策收紧,最高贷款额度、二套房首付比例等均有调整。许多缴存职工对具体调整措施不甚了解,为此,8月17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近期群众咨询较多的问题进行解答。
一、
问:最近公积金中心出了关于启动四级响应的通知,那我要是过了9月去办理贷款,是不是要核减购房提取的金额?
答:根据《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的通知》规定,缴存职工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的,在9月30日(含)之后去我中心承贷部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若因购买该套住房有过提取公积金记录,在其根据本通知核定的最高可贷额度中应扣除相应的提取金额。
二、
问:我们今年7月底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打算最近去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是不是办的时候贷款额度就不能按80万办理?
答:根据《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的通知》规定,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于7月31日(含)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完成签署的购房合同的签约时间为准),并在9月30日(含)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按原政策执行。
三、
问:我想问一下,按公积金中心四级响应的新政策,《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署时间是怎么确定的?
答:根据《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的通知》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时间按照纸质合同标明的签署时间确定。
四、
问:我公积金交了一年多,要是10月份以后去办理贷款,我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还是30万吗?
答:根据《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启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的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不超过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并公积金〔2017〕15号)计算的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的0.8倍。因此您在今年10月份之后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0.8,即24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