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积金如何计算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是:评估价-评估价*首付比例。借款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拓展资料:
类型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2.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
3.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 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4.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级别规定,A级最高能贷80万,AA级最高能贷92万,AAA级最高能贷104万。公积金贷款年限为最高30年,以夫妻双方年龄大的为准,年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70,且与楼龄也有关系,砖混结构的楼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47,钢混结构的楼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57。
⑵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是什么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
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根据以下要求计算(取最低值为公积金贷款额度):
1、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40%×贷款年限(月工资收入=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率)
2、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80%;
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自住住房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的70%;
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50%,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3、二手房的总价款取交易与评估价格的最低值。
4、还款能力系数暂定为0.4。
5、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之间仅限夫妻,未婚子女可以考虑选择父母中一方作为共同还款人。
6、申请第二次贷款时,须将前一次的贷款全部还请。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⑶ 怎么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是:评估价-评估价*首付比例。借款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⑷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拓展资料:公积金贷款是一种比较受人们欢迎的贷款模式,因为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要比商业贷款低,所以多数情况下人们都会偏向于选择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贷款流程为:
在楼盘办理(通过售房单位和银行代办)的流程及时限
第一步贷款申请及初审:承办银行受理借款人公积金个贷申请,核验申请资料并进行初步审查。
第二步签约及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由承办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签约及相关借款手续,签章后交售房单位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三步贷款发放:售房单位将已办妥抵押登记的相关贷款资料提交承办银行,经银行和中心审核无误的贷款,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在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立或委托的网点办理的流程及时限
第一步贷款申请及初审:公积金中心设立或委托的网点受理借款人公积金个贷申请,当场核验申请资料,出具受理回执。
第二步签约及办理相关手续:经过中心审批通过申请的公积金个贷借款人,按签约通知的时间及地点办理借款签约及相关手续。
第三步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自行或在售房单位的配合下,持经银行审批的借款手续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四步贷款发放:借款人将已办妥抵押登记的相关贷款资料提交公积金中心,经中心和银行审核无误的贷款,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最高个人可贷金额为40万,夫妻双职工可贷金额为60万,贷款金额不超过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5倍。
⑸ 公积金房贷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一、根据账户余额计算
1、如果购买的是限价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首套房,贷款的额度不能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20倍,账户余额低于2万元的,将按2万元计算。
2、若购买的是第二套住房或公有现住房,又或者用公积金贷款资金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二、根据房子的价格计算
1、贷款额度不高于房子总价的8成,这个额度主要针对的是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2、贷款额度不高于房子总价的7成,用于购置第二套或他符合购房条件的自有住房、公有现住房以及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注意:如果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贷款额度应不高于房子总价与房子补偿金的差价。
三、根据借款人的经济能力计算
1、借款人为单身状态,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额度=[(借款人全部月收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40%-借款人现有贷款月供]×贷款期限
2、借款人已婚,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额度=[(夫妻双方全部月收入+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40%-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供]×贷款期限
注:贷款期限按月计算
四、根据贷款高限额计算
关于贷款高限额各地的规定都有所差异,购房者可查询各地住房公积金官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⑹ 公积金可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至千位,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 职工及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元。 具体可贷额度同时根据职工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⑺ 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法律分析】: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有:(一)以其中的较小值为上限,并不得超过相应档次的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前一日晚12点的数据为准)的10倍,借款人配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并计算;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其配偶为现役军人的,贷款额度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20倍;借款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所缴存的新职工住房补贴可与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区分新职工住房补贴是否正常缴存的标准,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的规定执行。(二)房屋总价×(1-规定的贷款首付款比例)1、职工家庭办理首次公积金贷款,套型建筑面积(以下简称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30%2、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50%。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⑻ 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法律分析:1、计算您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 = 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您的家庭月收入(指夫妻双方月收入、离退休职工与其子女等其他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下同),每月至少扣除400元的生活费后所剩余额,再除以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即为最高可贷款额度。3、具体的贷款额度金额还要同时考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最低首付款和信用等级。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⑼ 公积金贷款额度额度计算
法律分析: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有很多种。按照还贷能力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按使用配偶额度,公式为【(双方月工资总额+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