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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贷款额度

发布时间: 2022-09-04 13:32:03

1. 南宁公积金贷款额度

南宁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法律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 又有多地楼市松绑!这个城市下调首付,发放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最高补贴100万

继佛山、中山、东莞后,广东又一城市放松限购。4月30日,惠州市出台6项稳地产措施,其中,对惠阳区和大亚湾区取消限购。


当日晚间,江西上饶市出台稳楼市八条措施,其中规定,将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降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30%。此外,将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在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中心城区范围新建商品房,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属首次购买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同时,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购房优惠政策。人才经认定后,可享受20万-100万元购房补贴。上述措施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另外,4月29日,湖南株洲市出台19项稳地产措施,其中包括给予契税额50%购房补贴、最高5万元人才购房补贴、1万元首次购房补贴;放松限贷,对有1套房并已结清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等。


同日,广西南宁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


业内人士认为,4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定调,有利于各省市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出台政策,未来出台政策的城市或将增多,出台的政策力度预计将有所加强。


上饶市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


4月30日,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不利影响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其中涉及8大措施。


《措施》明确,下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上调贷款最高额度。在该市中心城区范围内,采用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的,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30%,并合理下行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


在该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自住商品房,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70万元;购买改善型自住商品房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40%,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60万元。


上饶市将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凡在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属首次购买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上饶市常住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至2022年4月30日),购房时凭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补贴。


《措施》还明确,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购房分类补贴政策。人才经认定后,可享受20万元至100万元的购房补贴。


惠州取消惠阳区和大亚湾区限购


4月30日,惠州市住建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从满足合理购房信贷需求、优化预售资金监管、优化土地出让、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完善住房销售政策、提升居民购房便利度和居住品质等六个方面提出要求。


其中,在完善住房销售政策方面,提出“满足惠阳区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合理住房需求,不再纳入限购重点片区”。


这意味着惠州限购放松,对惠阳区和大亚湾区取消限购了。


另外,《通知》还提出合理确定本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对具备购房能力的购房人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允许先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买新房的首付款;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等。


此外,在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方面,《通知》要求,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造价、施工合同金额以及项目交付使用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要确保监管额度内的资金专款专用,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按时交付使用。


对于惠州出台新政的原因,《通知》称,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


据了解,去年8月,惠州为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对大亚湾区和惠阳区实施限购政策。


对此,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时表示,惠州此次政策中最核心的是大亚湾和惠阳不再限购了。但是惠州楼市本质上取决于深圳,惠州楼市下滑力度较大,本质上是由深圳楼市下滑导致的,政策效果还是取决于深圳楼市什么时候回升,来带动居民的购房需求,大家在深圳买不到、买不起的时候,就会转向惠州。


李宇嘉认为,惠州政策更多的是一个信号意义,对实质住房需求的提振可能并不是有很大效果,只是中央政治局开会以后,对各地方因城施策、满足首套房和改善性居住需求给予肯定和认可之后,各地都要出类似政策,特别是大湾区的城市,包括东莞、佛山、中山、惠州都已出政策。


“现在银行对于惠州楼市的风险还是比较担忧,惠州首套房的首付和利率并不低,下一步还要看首套房的首付能否下降,另外就是看深圳楼市什么时候回升。”李宇嘉说。


株洲首次购房落户给1万购房补贴


4月29日,株洲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从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实行购房补贴、支持大学毕业生安居落户、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等十九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其中,在实行购房补贴方面提出,在市区购买新房(含住宅和非住宅)和二手房,签订网签合同,且缴纳契税的,由财政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


在支持大学毕业生安居落户方面提出,对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才落户后首次在市区购买新房,可获人才购房补贴;对博士、硕士和高级技师、本科和大专技师,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


在支持住房刚性需求方面提出,对在市区首次购买新房和二手房,签订网签合同且缴纳契税并落户株洲的,财政给予1万元的购房补贴,以满足首次购房群体的住房刚性需求。


在减轻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方面提出,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住房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在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提出,全面放开异地贷款业务,支持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到株洲购房,不受缴存地、户籍地限制。提高贷款额度,单缴存职工最高可贷款额度由40 万元调整至60万元;株洲市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80万元;按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80万元。降低贷款首付比例,第2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购买家庭名下第⒉套有效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低至30%。


未来政策宽松力度或加大


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今年截至4月29日,全国已有近100城出台房地产政策百余条,主要涉及优化限购政策、降低首付比例、发放购房补贴、降低限售年限、为房企提供资金支持等方面。


中指研究院指出,4月以来,各地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整体呈现三大特点:一是政策的落地节奏加快;二是政策从放松公积金、发放购房补贴、降利率等向放松限购、限贷、限售等方向延伸,优化调整力度加大;三是放松城市由三四线扩围至热点一二线。


4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未来房地产调控政策进行了定调。


亿翰智库认为,中央政治局会议的作用在于为地产政策的宽松进行定调。此前尽管有部分城市对地产政策进行了调整,但由于中央立场未明,真正进行实质性宽松的城市数量少,出台的政策力度弱。此次定调,有利于各省市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出台政策,未来出台政策的城市或将增多,出台的政策力度预计将有所加强。


中指研究院也认为,短期来看,房地产调控政策进入密集优化期,早期市场上行阶段出台的部分过严限制性政策已不再适应当前市场阶段,预计各地将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首付、降房贷利率,同时适度优化调整限购、限售、限价等政策,促进销售回暖。


责编:林根

3. 南宁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南宁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最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4. 南宁: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降为30%,最高额度为60万元

2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个人贷款实施细则》明确,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0万元,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
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20%,即可贷额度不高于住房价值的8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30%,即可贷额度不高于住房价值的70%。
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
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的在职职工,且户籍地在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范围内的,购买南宁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可向南宁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个人贷款实施细则》明确,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风险防控系数
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在上述公式中分别独立计算其贷款额度后再合并加总。
公积金缴存余额指借款申请人在南宁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时的个人账户余额,借款申请人配偶在本市或异地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关联计算贷款额度。缴存余额倍数为10倍。
缴存时间系数按借款申请人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时间确定: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介于6个月和23个月时,缴存时间系数为0.8;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介于24个月和35个月时,缴存时间系数为1;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介于36个月和59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2;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为60个月及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5。
风险防控系数根据申请贷款时南宁公积金中心的资金运用率(指南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余额占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确定:资金运用率不超过85%时,风险防控系数为1;资金运用率超过85%但不超过90%时,风险防控系数为0.9;资金运用率超过90%但不超过95%时,风险防控系数为0.8;资金运用率超过95%时,风险防控系数为0.7。资金使用率以南宁公积金中心向社会公布的上一年年度报告为准。
举例来说,职工账户余额在申请贷款的时候是有3万元,缴存余额倍数为10,缴存时长3年,也就是36个月,对应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2,目前南宁公积金中心的风险防控系数是1,那么这个职工可以申请到的最高贷款金额是36万元。如果这名职工已婚,配偶也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是2万元,缴存余额倍数为10,缴存时长60个月,对应的缴存时间系数是1.5,配偶可以申请到的最高贷款额度就是30万元。两人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可以进行加总,这个家庭最高可以申请到66万元的贷款额度。此外,每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按上述计算公式计算后还需根据住房价值、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规定综合评估借款申请人实际情况,取最低值确定(向下取整为1000元的整数倍)。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短1年,最长为30年,以整年计算,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借款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以上的,贷款期限可以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1年至5年。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表示,《个人贷款实施细则》与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相比的主要变化在于:取消最低月还款额的限制要求,在以往实行的贷款政策下,每一笔贷款的最低月还款额有限制要求,借款申请人收入越高,需要承担的月还款额也就越大,相应的贷款年限就要缩减,还款压力较大。《贷款实施细则》中取消了最低月还款额的限制,有利于借款申请人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选择适合的贷款年限,降低了还款压力。
放宽再交易住房及商转公贷款对房龄的限制条件,申请再交易自住住房贷款或商转公贷款的,所购住房房龄不能超过30年。自住住房的房龄以工程竣工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竣工时间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原始档案显示的登记时间为依据。在符合其他贷款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家庭有两套住房同时使用商业贷款的,可以任意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不区分购买的先后顺序。
完善了部分贷后变更事项。在还款期间内,经借款人申请,南宁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可以对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约定的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和补充,主要内容包括还款账户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贷款期限变更、抵押人变更、担保人变更、联系信息变更和其他变更。
通过第三方机构提供担保,公积金贷款可实现(预)抵押办结即可放款。

5. 南宁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法律分析:南宁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1、首套/二套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首套房最高可贷70万元(比之前多了10万元);二套房最高可贷60万元(比之前多了10万元)。
2、调整贷款额度计算方式。新政策的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风险防控系数。
3、取消房屋面积限制。新政仍然是“认房又认贷”,但认房的标准,只看房屋套数,不看房屋面积。目前执行的政策是:
首套及首次:指名下无房无贷款,第一次买房,第一次用公积金,面积不限定。
二套首次,即此前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要求现个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且建筑面积120_(认房)。在购买第二套房且建筑面积144_时,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二次公积金贷款,即此前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公积金贷款需结清(认贷),目前无房或只有一套房,建筑面积120_,在购买第二套房且建筑面积144_时,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注意,这里是指全国范围使用公积金的次数。
新政取消了房屋面积限制,此前的房屋面积多少,购买第二套房的面积大小,都放松了限制。
4、取消房屋面积限制。新政仍然是“认房又认贷”,但认房的标准,只看房屋套数,不看房屋面积。目前执行的政策是:
首套及首次:指名下无房无贷款,第一次买房,第一次用公积金,面积不限定。
二套首次,即此前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要求现个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且建筑面积120_(认房)。在购买第二套房且建筑面积144_时,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二次公积金贷款,即此前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要求公积金贷款需结清(认贷),目前无房或只有一套房,建筑面积120_,在购买第二套房且建筑面积144_时,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注意,这里是指全国范围使用公积金的次数。
新政取消了房屋面积限制,此前的房屋面积多少,购买第二套房的面积大小,都放松了限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6. 在南宁这里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最多能贷多少万急!

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60W.而批贷额度的标准,要看您公积金缴存的比例和额度,还有房子的评估值和房龄.
如果您想多批些贷款,可以把评估值做的高一点.
您现在的余额是5.712左右。

7. 南宁公积金出台新政 A、B类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款240万

凤凰网房产讯 7月27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到,南宁市A类、B类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南宁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按照目前最高额度是60万计算,即最高贷款额度为240万。C类人才则为南宁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D、E类人才南宁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此外,高层次人才无需缴存满一年,即只要开户并有缴存记录,就可使用。

全文内容如下:

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集聚人才资源全面落实强首付战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办发〔2020〕10号),为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制定我市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经南宁市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

二、贷款额度

对我市A类、B类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南宁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C类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南宁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D、E类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南宁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

三、贷款次数、套数认定标准

关于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本次贷款为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或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关于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本套住房为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含五县)拥有的唯一自住住房。

四、其他条件

对我市高层次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需在南宁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贷款条件,无需缴存满一年。

五、

具体实施细则由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12日

政策解读: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期审议通过了《关于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室、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集聚人才资源全面落实强首付战略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办发〔2020〕10号)文件精神,加大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力度,促进我市聚集各类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吸引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二、《通知》使用的范围对象是什么?

政策的适用对象为经南宁市认定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具体认定标准参照南宁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办发〔2019〕10号)的文件内容进行认定。

三、《通知》关于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具体可贷款额度是多少?

“对我市A类、B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4倍。C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额度的2倍。D、E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1.5倍。”以目前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60万计算, A、B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240万;C类人才在南宁市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D、E类人才在南宁市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如后期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调整,那么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额度也随之调整。

四、《通知》关于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具体贷款次数及套数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高层次人才使用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认定与现行的认定标准略有区别,现行认定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标准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而《通知》关于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本次贷款为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或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关于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与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一致,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本套住房为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含五县)拥有的唯一自住住房。

五、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缴存时长方面有什么政策支持?其他贷款条件是否一致?

对我市高层次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需在南宁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贷款条件,无需缴存满一年。即只要开户并有缴存记录,缴存时间不需要按现行政策要求连续缴满12个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按现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办理程序是什么?

借款申请人凭南宁市出具的高层次人才有效证明及其他所需贷款材料在全市承办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网点办理。在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购房的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前往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服务部办理,在武鸣区、横县、马山县、上林县、隆安县、宾阳县购房的缴存职工则在对应县区管理部申请贷款,铁路分中心的缴存职工根据购房地前往南宁、柳州、桂林、玉林管理部选择办理。由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对借款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申请人为高层次人才的,按相关政策办理。

如需了解业务请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也可通过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nngjj.com/)、微信公众号、爱南宁APP等途径了解。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7月23日

8. 2022年南宁公积金贷款额度

南宁5月1日起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显示,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做出如下调整: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
一、公积金转移的好处:
1、更加方便职工在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近办理业务,避免职工在转入地和转出地往返奔波。
2、转移接续业务办理时间短,效率高。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申请后,通过平台与转出地公积金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和资金的转移,并尽快将转移的结果通知职工。
3、规范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异地转移过程中的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有利于连续计算职工公积金缴存年限,支持缴存职工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从而切实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二、住房公积金转移的条件:
1、申请人、申请人配偶个人信用良好,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无不良记录;
2、申请人原商业住房贷款必须是“个人住房贷款”,这点根据原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判定;
3、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转公积金贷款咨询记录单》,核实是否符合条件;
4、申请人在确定并完成上述事项后,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并于一个月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