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买二手房商贷一年以后可不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理论上可以转,只要你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同意,但是实际商转公很多地方停办了,
② 深圳商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商转公贷款目前有两种办理方式,一种是先还后贷方式,另一种是以贷冲贷方式。先还后贷方式是指已办理商贷的职工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中心同意后,职工以自筹资金还清商贷并办理担保手续后,中心再发放商转公贷款。1、贷款人在申请前向受托银行所属的各经办支行咨询转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及办理程序,并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同时准备相关证件。2、受托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并审贷款人提交的贷款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填写的规范性,确保各类文件上的签名真实有效。3、贷款人初审通过的,由银行工作人员通知其持相关资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4、贷款人凭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将转公积金贷款的差额资金补齐至原商业贷款约定的银行储蓄还款账户。5、贷款银行工作人员在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贷款人抵押物、担保、预存差额资金等信息。6、受托银行复审人员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对贷款人提交的贷款资料进行复审。7、终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依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放款通知单,进行贷款的发放,并将转公积金贷款资金和预存差额资金划转至原商贷账户中,结清原商贷。8、贷款银行在贷款发放后7个工作日内,配合担保公司办理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原商业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并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③ 二手房商业贷款如何转公积金贷款
二手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首先要在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地工作,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缴存的时间需满一年或以上,申请人应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且没有任何尚未还清的贷款或者是其他债务。这是一种债权转让行为,具体建议咨询当地银行。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④ 二手房商业贷款如何转公积金贷款
二手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程序:
申请人要在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地工作,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缴存的时间需满一年或以上,申请人应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且没有任何尚未还清的贷款或者是其他债务。这是一种债权转让行为,具体建议咨询当地银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 贷款申请: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⑤ 深圳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1、到商业银行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并且获准同意;
2、将抵押的房产进行评估;
3、其它程序与公积金个人借款程序相同;
4、担保公司将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借款人的贷款账户。
拓展资料
1.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了公积金的职工均可以按照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3.贷款的条件是:单位的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及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但是没有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⑥ 商业贷款如何转公积金贷款
一、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
按照解决欠款途径的不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分为二种,流程图如下:
1.自筹资金
2.垫资公司或担保公司
二、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信息证明原件,有效期1个月)。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5.原商业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还清商业贷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
7.商业贷款购买的房源为二手房的,须提供原房屋评估报告原件。
8.商业贷款购买的房源为商品房的,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经查档后的复印件。
9.房产有土地证的需提供国有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土地证未下发持土地局出具的土地证办理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三、还款方式一般情况下还款方式为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
⑦ 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在满足规定的情形下不得超过商贷剩余年限,同时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规定年限(男职工不超过65岁,女职工不超过60岁)。如果商业贷款已经完成,银行已经放款,那无法改成公积金贷款,如果现在还没有办理完成商业贷款,则需要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签署合同变更通知单,同时需要重新签订网签合同。
1. 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2. 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 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意,就能办理接下来的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4. 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并无逾期行为;
5. 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 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而商转公的贷款利率则是按住房公积金的现行贷款利率来执行的。
拓展资料: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 转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办理原商贷所购房屋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4. 原商贷银行出具的转贷人原商业贷款的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
5. 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房屋估价报告书》;
6. 房屋产权共有权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 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原商贷所购房屋抵押权证(期房抵押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的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公章;
8. 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要求出具的其他资料。
⑧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深圳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深圳公积金缴存职员申请办理商转公积金贷款需满足如下条件:
1、在深圳已办理自住住房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不含公积金贷款);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贷款当月之前连续缴存深圳公积金满6个月且继续正常缴存;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提前偿还部分/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已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且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并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同意提供符合《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担保;
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备注】:自2014年4月28日起,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放款时间为2012年12月(含12月)之前的职工,可预约办理商转公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