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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住房公积金暂停贷款吗

发布时间: 2022-09-16 13:47:41

① 在重庆什么情况下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法律分析:1、 公积金贷款未结清。2、首套房面积超过140平;3、非住宅房产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4、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人属于限贷人群;5、年龄老旧的二手房;6、公积金账户不正常;7、信用记录不良;8、情况不真实或资料不全;

法律依据:《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 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② 2022年重庆住房公积金缴存认定标准_不予贷款情形有哪些

缴存认定标准

1.从缴存单位离职并设立自愿缴存账户的自愿缴存者,若其在原单位的缴存记录和自愿缴存的缴存记录是连续的,不存在断缴、补缴的情况,申请贷款时,其单位缴存记录计入连续缴存时间。

2.自愿缴存者/单位缴存职工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发放贷款期间,缴存账户状态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且按照有关逐月、连续缴存。

不予贷款情形:

1.所购住房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的;

2.所购房屋用途为别墅或非居住用房的;

3.所购住房为独立成栋住宅的;

4.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5.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6.申请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7.申请人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8.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①单笔贷款近5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②单张贷记卡近2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

③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

④贷款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类;

⑤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

限制贷款情形:

1.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自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得贷款;

2.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提取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骗取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其全额退款5年后方可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③ 重庆住房公积金不能贷款

你说的那个开发商肯定没有与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关系,他在忽悠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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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重庆什么情况不准用公积金贷款

法律分析:以下情况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1、 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未结清。

2、首套房面积超过140平。

3、非住宅房产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4、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人属于限贷人群。

5、年龄老旧的二手房。

6、公积金账户不正常。

7、信用记录不良。

8、情况不真实或资料不全。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⑤ 重庆什么情况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法律分析:1、 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第二套房是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2、首套房面积超过140平:对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限制的目的就是要抑制投机性购房,支持自主和改善型住房消费。不管首套房是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或一次性付款,只要家庭首套房面积超过140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⑥ 重庆公积金贷款政策

1、最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公积金个贷最高贷款成数为购房总价款的8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实际可贷款额度还需在贷款审核办理过程中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购房单价等综合因素确定。
2、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为3.1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45%;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90%。重庆公积金贷款还款正常方式及规定,1、公积金个贷本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2、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公积金个贷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实行合同利率,到期一次性按天计收贷款本息(利随本清)。

3、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以下条件:
(1)必须在重庆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
(2)重庆市户口的借款人必须连续缴存半年以上,外地户口的借款人需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3)所购房产楼龄不超过20年,所购房产的结构不能为混合、砖木结构。
(4)不接受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欠款的申请。
(5)借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女不能超过55岁,男60岁,单位出证明可适当延长五年。
(6)贷款成数不得超过房价的七成,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两个人以上共同购买同一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

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2018年9月17日,北京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12年可以贷到最高的120万元。2019年10月23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提交纸质提取申请书。

⑦ 重庆什么情况下不准使用公积金贷款

法律分析:以下情况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1、 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未结清。2、首套房面积超过140平。3、非住宅房产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4、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人属于限贷人群。5、年龄老旧的二手房。6、公积金账户不正常。7、信用记录不良。8、情况不真实或资料不全。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