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武汉市二手房贷款新政策
贷款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⑵ 武汉市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贷款对象:
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连续正常缴存达6个月(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公积金账户申请贷款前六个月连续正常汇缴不能断缴;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月汇缴额的6倍)及以上的职工,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二)贷款条件:
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购买、建造、翻修、大修具有完全产权的自住住房;
3、提供符合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认可的担保;
4、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
5、借款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还贷债务且无尚未还清并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归还的其他债务;
6、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良好,无还贷方面的不良信用记录,符合中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7、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龄下限为年满18岁,年龄上限为男职工未满60岁,女职工未满55岁。
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按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余额之和据实计算,且近6个月内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借款人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在武汉地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适用本办法。
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的相关规定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⑶ 武汉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程序
住房公积金贷款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2〉贷款条件:
a、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所购、建房屋,属国有土地上具有完全产权的房屋;
c、以所购、建房屋作抵押;
d、售房单位同意提供阶段性担保;
e、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f、无不良信用记录、个人信用良好;
g、同意办理抵押房屋财产保险。
〈3〉贷款流程:
武汉市民自办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有五个步骤:
(a) 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银行领取《公积金(或组合)贷款申请表》。
(b)提交《公积金(或组合)贷款申请表》、《公积金缴存及收入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如未婚需出具民政部门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及首付款收据、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c)签订《公积金(或组合)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贷款银行要求签订的其他协议文书。
(d)由贷款银行或借款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e)公积金中心审批贷款、发放资金,贷款银行以转账方式划转到开发商账户,且通知借款人。
〈4〉住房公积金按月冲抵政策
2009年3月16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委托扣划:办理委托协议后,公积金可每月自动扣划到还贷账户。例如,夫妻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他们月缴公积金总额为1800元,月还公积金贷款1500元,那么,贷款人就不需要往贷款账户上存款;如果夫妻俩月缴公积金总额为1800元,月还公积金贷款为3000元,每个月只需要存1200元即可。这样一来,之前一年才能申请一次变为每月一次,而且是自动冲抵贷款,大大方便了购房者。新规适用范围规定如下:
(一)新规只针对在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交纳公积金的购房者。武汉地区市民可以交纳公积金的单位有4家: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只有在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交纳公积金的购房者才可以享受此新政策,而在其它3家交纳公积金的购房者不能享受新规。
(二)向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交纳公积金的购房者,可以选择逐月扣划还贷和逐年扣划还贷两种方式之一。逐月扣划还贷,公积金存款用于归还的是公积金贷款每月的月供,包括本金和利息;而逐年扣划还贷,所扣划的公积金存款用于提前归还的只能是公积金贷款本金。因此,逐月扣划要优于逐年扣划。
(三)公积金存款帐户约定留存金额不同。逐月扣划还贷,要求委托人在签订《委托书》时,公积金账户应保留公积金月缴存额6倍的金额;而逐年扣划还贷,要求委托人公积金存款账户中应保留不少于100元的金额。当公积金存款账户不满足此条件时系统自动停止扣划,待条件满足后系统才能再执行扣划。
(四)扣划还贷时间不同。逐月扣划还贷于每月20日扣划一次;逐年扣划还贷于每年委托人指定日扣划一次,但第一次扣划时间必须为贷款发放并还款6个月后(不含6个月)。
(五)只要是在武汉地区缴纳公积金的在职职工,连续缴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要求武汉市户口;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
(六)首付也可以用公积金。不仅每月的贷款也用公积金来冲抵,如果购房者账户里有足够的多钱,可以首付用公积金。
对于以上几点,购房者要注意两种扣划还贷方式的差别,选择一种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还贷方式,还要留意扣划的时间和公积金存款帐户约定留存金额,以最大限度的减少还贷压力和利息支出。
办理委托扣划还贷方式的手续办理分为四个步骤:
1、咨询领表(到贷款行);
2、提出申请(到贷款行);
3、单位审核盖章;
4、签订授权书(到缴存行)。
⑷ 武汉首套房利率
3月26日起,武汉房贷利率下调48BP,首套房贷款利率5.2%,二套房贷款利率5.4%。其实武汉下调房贷利率也在意料之中。之前的利率在全国范围内比较高。利率下调后每个月能存多少钱?
武汉房贷利率最新消息
2022年3月中旬,武汉首套房主流商业贷款利率为5.63%(LPR+103BP),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为5.88%(LPR+128BP)。较3月初分别下调了0.43%和0.48%。
事实上,自2021年12月底以来,武汉已经三次下调房贷利率,但就全国而言,武汉的房贷利率仍处于高位。这次再次下调利率,推测政府应该是帮助武汉楼市回暖。
之前的三次下调
1.2021年12月,部分银行首套房贷利率由5.78%下调至5.73%(下调5个基点)。
2.2022年1月20日,央行宣布5年期以上LPR下调至4.6%,武汉首套房利率由5.73%下调至5.68%,二套房利率由5.98%下调至5.93%(下调5个基点)。
3.2022年2月,武汉首套房利率由5.68%降至5.63%,二套房利率由5.93%降至5.88%(下调5个基点)。
房贷能减多少?
这次再次下调房贷利率,对购房者还是有好处的。
以购买首套房140万元纯商业贷款,30年还本付息为例。按原房贷利率5.63%计算,购房者总还款额约290万元,总利息约150万元,月供8063.61元。现在房贷利率下调至5.2%,购房者总还款额下降至276万元左右,利息总额约136万元,月供下降至7687.55元,相当于利息总额减少约14万元,每月减少376元。对于想现在入手的买家来说是个好机会。
⑸ 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
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
1、按照公积金缴存余额和缴存时间来确定申请人能够贷款的额度,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加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乘20倍乘缴存时间系数,其中,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
2、申请贷款的公积金账户开户时间必须满180天,而且必须按月连续缴纳公积金半年以上,账户状态是正常的。而且不仅如此,申请人账户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也会纳入申请人申请贷款额度的计算当中,而那些为了获得更高贷款额度,补交公积金的将不会得到贷款资格;
3、对于异地调入武汉职工,要求应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至本地,才能按异地缴存时间及余额计算额度。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⑹ 武汉市购房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武汉买房条件: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限购范围购买首套住房的,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2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对补缴的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不予认定。二、武汉买房首付比例:(一)本市户籍:1、首套房,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 30%2、二套房,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无论贷款结清与否),则在限购区域买房,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 ,购买非普通住宅(144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 70%3、二套房及以上,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二)非本市户籍:1、买房条件,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含2年)在武汉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2、首套房,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 30%。3、二套房,在武汉市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⑺ 2022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
(1)已参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按实际汇缴(含按月补缴,不含一次性补缴)月数计算缴存时间,确定对应缴存时间系数及贷款额度。
(2)对于异地调入武汉市的职工,应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按其缴存时间系数(参数值统一设定为1)及缴存余额倍数参与贷款额度计算。否则,按武汉市新参缴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审核条件,核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3)对于六个月以内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发生调整变动的,按调整之前的缴存基数、比例计算贷款额度。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⑻ 武汉限购政策
1、武汉四大区域放开限购。武汉不限购区域:蔡甸区、汉南区、新洲区、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经开区全部不限购。
2、武汉外地户口买房,社保从2年改为1年,且三年累计缴纳1年社保即可。
3、武汉本地户口,多孩家庭,外地投靠可买第三套房。
4、武汉房贷利率再一次下降!首套房4.8%,二套房5.05%。
法律依据: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二、各单位在受理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合同备案和产权登记时应加强审核,对提供缴纳税收或社保证明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⑼ 武汉二套房首付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1)购买首套住房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首付比例不能低于30%(住房面积大于90平),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的首付比例不能低于20%(2)调高对第二套改善型购房的首付比例至普通商品房50%和非普通商品房70%、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高限额下调10万元,个人最高可贷40万。(3)停止向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再行发放贷款。停止向在上海有1套房,人均面积>37.3m_的家庭发放贷款(4)借款人以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确定贷款额度的倍数从40倍下降到30倍。(5)严格执行住建部还款能力的计算比例调减为每月还本额占工资基数不超过40%。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⑽ 武汉二手房贷款政策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贷款利率: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1-5年,年利率为2.75%,贷款期限6-30年,年利率为3.25%;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贷款期限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其利率当年内不作调整,具体调整时间为下年度的元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