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用公积金买过房,卖掉后再买房算是二套房吗
用公积金贷款再买房的话算二套房。如果还清贷款房子已经出售了,那么再买房一次性的话可以算一套,但是要贷款的话要算二套。公积金贷款再买的话也可以但是算二套契税3个点利率不变但是首付六成!现在天津的政策是纯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是三成。
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顾名思义肯定就是用于房屋的储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不仅仅限于购房,在租房、装修房屋、修建房屋等等情况下,其实只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那都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来使用的。另外,在购房的时候,如果购房者的资金不足而需要按揭贷款的话,在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也是可以用自己的公积金来申请贷款,此时的房贷利率就要相对低一些。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计算方法:一般相同的贷款额度,相同的还款额度以及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比例,不仅偿还时间较短,而且偿还的利息也较少。同样,如果28万元贷款也按1721元/月偿还,商业贷款将被偿还300个月,这将持续25年。支付的总额为51.63万元,利息支出为23.63万元。在公积金贷款还款的前251个月内,即第21年,全部本息已全部还清。支付的总额为430,715元,支付的利息仅为150,715元,比商业贷款节余85,585元。同样的贷款额度,相同的还款期限,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以节省数万的利息。以一套40万套房子为例,贷款为28万。如果商业贷款期限为25年,平均每月还款额为1721元,25年总支付额为516,300元。支付的利息总额将高达23.63万元。公积金贷款期限为25年,平均每月还款1548元,25年共计还款46.44万元,利息总额为18.44万元,低于每月支付的商业贷款每月173元。25年内共节省利息支出51900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⑵ 有两套房,卖掉一套,还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你有两套房子,卖掉一套的话,如果还想要公积金贷款的话,这要看你第一套有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第一套你买的房子是用公积金的,第二套房子就不能再用了。要是第一套房子你没有贷款,第二套房子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
⑶ 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如果贷款还清了,然后我把它卖了,我下次再用公积金贷款,算首套还是二套房呢
应该被认定为二套。现在买房认贷又认房,因为你名下已有贷款记录,后期再申请买房,就会被认定为二套。
⑷ 第一套房用公积金贷款,现卖掉,是否可以再用公积金买第二套房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22
⑸ 名下有两套房,卖了一套,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再买房吗
你可以用公积金买房的,但是名下好几套房,首付不一样
⑹ 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卖了还可以再用公积金再买房么
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可按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再次购房时进行第二次公积金贷款,但贷款政策按执行二套房政策规定
⑺ 房子卖了再买回来能申请公积金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将名下住房卖掉之后,若缴存有住房公积金,那是可以提取公积金再去购房的。只是大家需要注意,去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对公积金的缴存时间一般会有一定的要求,比如要求住房公积金必须连续缴存满一年以上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而若是客户没能满足要求,就办不了住房公积金贷款。
还有,虽然公积金可以用来买房,但也不存在一直买的情况。一般客户在用公积金买了首套房之后,如果办理的公积金贷款还未还清,那去购买二套房时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商贷。哪怕自己并没有办理公积金贷款,是配偶名下办理的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另一方也不能在购买二套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还有,如果已经用公积金买了两套房了,那无论之前的房贷有没有还清,第三套房都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⑻ 首套房商贷房子卖出再用公积金贷款算首套房吗
首套房商贷房子卖出再用公积金贷款算首套房。如果还清贷款房子已经出售了,那么再买房一次性的话可以算首套。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