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用房屋抵押贷款银行为什么没有给我合同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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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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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全款房没有房产证可以抵押贷款吗
全款买房没有房产证,当然是不可以做抵押贷款的。因认为做抵押贷款必须要有房产证才可以。贷款等。如果没有房产证,当然是不可以做抵押贷款的。
Ⅲ 房贷盖章盖不下来怎么办
可以寻找
担保人进行担保即可。
房贷款盖公章的解决办法:
1、有公司的话直接盖公司公章;
2、没有公司可以寻找担保人进行担保即可。
需要担保人的情况:
1、提供不了银行需要的相关资料;
2、无法提供相应的资产证明;
3、银行为了降低贷款风险。
Ⅳ 还清贷款后,不动产权证上没有解抵押盖章,也没有解押盖章,正常吗
我也遇到一样的情况,贷款还清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办理解压手续,也没有盖章,但是,我当场就打了个产调,显示那个抵押没有了
Ⅳ 房子解押后房产证上要盖章吗
房子解押后房产证上不用盖章。个人债权的抵押要携带当事人的证件和债权人的收据或者证明给债权人的账单,数额一定要准确,还要带上债务权人的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等资料去交易中心办理注销的手续。银行的信贷的抵押需要还完贷款,携带银行提供的证明资料,一般有所贷银行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法人的复印件、委托人的复印件以及房产证等到交易中心进行注销手续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九十二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Ⅵ 按揭的房子房产证上是否有抵押章
没有了,现在都是电子化办公,办理抵押登记没有在房产证上盖章。
Ⅶ 卖房子中介要贷款合同!银行只给贷款合同复印件 没盖银行的章 只盖了说明于原件相符的印章,能用吗
卖房子需要贷款合同,但是银行只给了一个复印件,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使用,只要买卖双方对贷款合同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可以签订买卖合同。
买卖房屋。
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卖二手房注意事项是很多人都会意识到的问题,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还是会错过很多细节,如果错过了就是一大把钞票。二手房交易时,卖方有哪些注意事项?
买方注意事项
购买二手房和买新房完全不一样,新房主要和开发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东……中间各种环节都需要我们注意,最怕的就是吃亏,但偏偏买二手房注意事项多,一不小心就会掉坑里。总的来说,买方有8点注意事项。
1、查明真实情况
(1)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30元的费用。
(2) 可以交给中介全权负责,合同注明:如果房产证并非真实,中介付全部责任。
(3)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2、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1)房产证、土地证是否齐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是否在租,贷款额多少;我国包括大部分地区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 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对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数额做具体数据的约定。最好的办法是一方先在银行存入现金,双方在银行实现交付,一方取出现金,直接存入对方的账户。
(2)如果买卖的房子有贷款,那么在付款时更要特别留意, -般应由卖方提前还款解除贷款。
6、确定交房时间、付款方式、时间,缺一不可
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之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比如到了约定时间,卖房因为租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将房屋交付给买房,而买房又因没有在合同中做相关的说明,买方只能吃“哑巴亏”。
因此,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一般情况下 ,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照交房。
7、户口问题
买方在核实房产情况的同时,别忘记了房屋连带的户口关系,卖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后将家人的户口同时迁出。之前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诸如卖方在售出房屋之后没有将家人的户口同时签出,而导致买方无法将户口迁入。该约定可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注明。同交房时间的约定一样,一般情况下,卖家可以预留一笔钱,在交房时确认了户口情况之后再支付给卖家,这笔钱的数额-般是房屋总价的1%左右。
8、当心维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费者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买方,而中介在对付买方时则称卖方没有将维修基金“送”给你,买方要自己重新办理维修基金,这样以来维修基金就进了中介的口袋。
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 ,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维修基金的帐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
Ⅷ 银行贷款以房产作抵押房产证上面一定要盖章吗
要订立抵押合同,需要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8)房子抵押贷款没盖章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相关法条:
第四十六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Ⅸ 有贷款的房子房产证上是否一定会有银行的盖章如果没有,会怎样啊
有贷款的房产证上也没有银行的盖章,房产在抵押时,房产交易中心出具他项权利证给银行,这样这笔房产抵押贷款一旦发生风险,银行就有权利对房产进行拍卖处理,不需要银行在房产证上盖章的。房产证上没有银行盖章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