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贷lpr是什么意思
房贷LPR即房贷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来确定,是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LPR由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行报价计算形成,以18家银行共同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再取平均值得出,每月20号更新。房贷LPR利率的计算方法为:房贷LPR利率=最近一个月LPR+各省级人行加点数+各商业银行加点数。
拓展资料:
1.批量转换范围包括2020年1月1日前银行已发放或已签订合同未发放,且截至2020年8月24日(含),尚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含个人商用房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贴息贷款)。8月12日,工、农、中、建、邮储五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都发布了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的公告。
2.据悉,批量转换范围包括2020年1月1日前银行已发放或已签订合同未发放,且截至2020年8月24日(含),尚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含个人商用房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贴息贷款)。8月12日,工、农、中、建、邮储五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都发布了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的公告。据央视财经报道,对此,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你如果不主动提出,选择默认是用LPR浮动利率。
3.LPR今年以来还是下行趋势,已经下降了15个基点,对于贷款利率成本比较高,剩余期限不长的人来讲,选择LPR利率很快就可以享受到LPR利率下降,月供减少。过去贷款利率比较低,折扣比较大的话,你的贷款剩余还款期限比较长,这种情况你选择固定利率,反而可以锁定月供成本。所以,房贷客户选择固定利率还是LPR,需要根据自己的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进行综合考虑。
B. 明年3月存量房贷重新定价 你换不换“锚”如何换
12月28日,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央行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发布了公告。
公告称,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尽可能以简便易行的方式变更原合同条款。
业内称,该政策表明,推动LPR应用的时间表明显提前,利率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但不会给市场预期造成刺激影响。
明年8月底前完成定价基准转换
2019年8月17日,人民银行发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公告。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接近90%的新发放贷款已经参考LPR定价,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仍基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 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银行发布了〔2019〕第30号公告,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换。
其中,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指的是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
公告表示,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
记者注意到,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同时,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具体来看,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 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之和。 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此外,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基准转换条款时,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如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业内称调整后利于推进全面利率市场化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分析称,央行宣布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其目的在于更好地以市场化方式反映利率变化,由于按原有规定存量房贷利率依然按基准利率浮动的方式定期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之后将更有利于推进全面的利率市场化。
张波指出,从政策来看,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针对存量贷款,贷款人可有选择权,即可以选择按LPR的方式或固定利率的方式进行转换,有利于更好保障贷款人的权益,并推进转换的有序进行; 二是提供充分的转换时间,自2020年3月1日到8月31日,转换过渡期较长,可以保证转换过程平稳进行。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分析称,此次央行发布的第30号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这表明,推动LPR应用的时间表明显提前,利率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实施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加快和扩大LPR在存量贷款中的应用,使LPR全面成为贷款定价的基准,有助于更好地发挥LPR在贷款定价中的关键作用,使贷款利率能更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提升货币政策传导效果,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董希淼指出,存量房贷定价转换有两种方式,无论是何种转换方式,转换后的房贷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原有的利率,除非LPR下降(第一种方式)。 这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在流动性合理充裕、市场利率有望下行的情况下,坚守“房住不炒”的定位,不向房地产市场发出错误信号,同时也有助于控制上升较快的居民部门杠杆率。
而关于其他存量贷款定价基准的转换,央行明确,借贷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具体转换条款。 “预计初次转换之后,存量贷款的利率执行水平将与转换之前保持基本不变,这有助于推进转换工作顺利进行,也有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利益。 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货币政策保持稳健基调,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未来一段时间LPR仍有一定的下行空间。 ” 董希淼称。
此外,董希淼指出,借款人与银行平等协商,采用LPR作为定价基准将可能是普遍的方式,这对借款人相对有利。 通过这种市场化方式,有助于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更好为稳增长、稳就业服务。 即便借款人与银行协商转换为固定利率,现有的同期限LPR仍可能是固定利率执行水平的重要参考。 同时,这也体现了利率市场化原则,即利率定价相关事项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克而瑞研究中心副总经理杨科伟指出,政策本身是中性的,考虑了存量房贷双方的利益,并规定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加点可为负值),不会因此导致购房者利率上涨,这将是房贷利率今后的常态。
从转换后的效果看,张波指出,在流动性放松的大背景下,目前利率下行的动力较强,因此,转换为LPR方式,大概率将在中短期内利于购房者,但从长远来看,LPR本身体现出更强的市场化,因此整体房贷利率会更贴近于市场水平。
两种方案可选择 业内称不会给预期造成刺激影响
记者注意到,此次调整后,有两种方案供购房者选择。 一种是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这种与当前的房贷利率方案相似; 一种是固定利率。 但需要注意的是,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而且只有一次选择机会,后续不能再次更改。
那么,对普通用户而言有何影响? 诸葛找房副总裁苑承建指出,对用户来说,固定利率长期确定,一方面,无法享受利率下行的红利,另一方面,在利率上行时也可避免成本上升。 第一种LPR为定价基准加点的方式,对用户来说是随行就市,可以享受利率下行带来的还款金额降低,但同样,在利率上行时,还款金额也要随之增加。 就当前的利率市场环境来说,LPR大概率还要下行,选择LPR为定价基准加点的方案,可能是更稳妥且主流的方案。
苑承建指出,如果转换为LPR为定价基准加点的方案,加点是由当前用户房贷实际利率与2019年12月份LPR(五年期以上为4.8%)差值确定的,且确定后不可更改。 也就是说,如果当前房贷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1%,则转换后的加点是0.59%,转换后的用户的房贷利率变更为当期LPR+0.59%,这个加点就是用户未来房贷合同有效期内实际执行的加点。
“如果是选择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商贷利率要与当前执行的利率水平一致。 转换时间是从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但实际的执行时间是从2021年开始。 也就是说,2020年用户实际执行的房贷还是按照2019年的房贷,按照当前的还款约定偿还。 即使LPR在2020年下降,用户也只能从2021年开始享受利率下行的红利。 ”苑承建称。
苑承建总结称,央行的这一方案,一次性解决了存量房贷利率定价转换的问题,也让存量房贷用户可以享受到利率下降的红利,同时保持了房贷利率的稳定,不会给市场预期造成刺激影响。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给记者举例道,假如购房者小张原先买房时,是执行“央行基准利率×(1+浮动比例)”,当时是上浮10%,计算为4.9%×(1+10%)=5.39%,那么,现在根据(LPR基础利率+基点)的计算公式,最终的利率为4.8%+0.59%=5.39%。 这意味着,改革前后,利率保持稳定不变,但定价公式出现变化。
不过,严跃进提醒有两点需要注意: 第一,LPR每个月会变动,但购房者实际面临的LPR是一年变一次,或30年变一次,这可以和银行谈,建议一年调一次; 第二,基点一旦约定好,是不变的,其实和以前银行的折扣概念差不多,过去折扣也是一旦谈好,30年合同保持不变。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表示,从长周期看,未来三到五年内,整个市场进入降息通道,但从短期看,现在只是LPR利率向下微调,这对普通老百姓房贷利率的影响不是太大。 不过,不同城市的情况有所不同,在一线城市或强二线城市,从结构比例看,无论是成交套数还是成交面积,改善性需求或置换型改善性需求都占主导。
基于此,张宏伟指出,单从一线和强二线城市看,由于大多数个人住房贷款都是二套改善住房,从结构角度讲,单城市的住房平均贷款利率,或即时转化成LPR之后的平均利率,应该会呈现出上涨趋势。 不过,这一上涨更多是结构性因素导致,而不是利率本身上涨。
来源:新京报
C. 明年3月存量房贷重新定价 你换不换“锚”如何换
12月28日,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央行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发布了公告。
公告称,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尽可能以简便易行的方式变更原合同条款。
业内称,该政策表明,推动LPR应用的时间表明显提前,利率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但不会给市场预期造成刺激影响。
明年8月底前完成定价基准转换
2019年8月17日,人民银行发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公告。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接近90%的新发放贷款已经参考LPR定价,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仍基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银行发布了〔2019〕第30号公告,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换。
其中,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指的是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
公告表示,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
记者注意到,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同时,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具体来看,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之和。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此外,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基准转换条款时,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如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业内称调整后利于推进全面利率市场化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分析称,央行宣布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其目的在于更好地以市场化方式反映利率变化,由于按原有规定存量房贷利率依然按基准利率浮动的方式定期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之后将更有利于推进全面的利率市场化。
张波指出,从政策来看,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针对存量贷款,贷款人可有选择权,即可以选择按LPR的方式或固定利率的方式进行转换,有利于更好保障贷款人的权益,并推进转换的有序进行;二是提供充分的转换时间,自2020年3月1日到8月31日,转换过渡期较长,可以保证转换过程平稳进行。
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分析称,此次央行发布的第30号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这表明,推动LPR应用的时间表明显提前,利率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实施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加快和扩大LPR在存量贷款中的应用,使LPR全面成为贷款定价的基准,有助于更好地发挥LPR在贷款定价中的关键作用,使贷款利率能更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提升货币政策传导效果,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董希淼指出,存量房贷定价转换有两种方式,无论是何种转换方式,转换后的房贷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原有的利率,除非LPR下降(第一种方式)。这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在流动性合理充裕、市场利率有望下行的情况下,坚守“房住不炒”的定位,不向房地产市场发出错误信号,同时也有助于控制上升较快的居民部门杠杆率。
而关于其他存量贷款定价基准的转换,央行明确,借贷双方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具体转换条款。“预计初次转换之后,存量贷款的利率执行水平将与转换之前保持基本不变,这有助于推进转换工作顺利进行,也有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利益。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货币政策保持稳健基调,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未来一段时间LPR仍有一定的下行空间。” 董希淼称。
此外,董希淼指出,借款人与银行平等协商,采用LPR作为定价基准将可能是普遍的方式,这对借款人相对有利。通过这种市场化方式,有助于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更好为稳增长、稳就业服务。即便借款人与银行协商转换为固定利率,现有的同期限LPR仍可能是固定利率执行水平的重要参考。同时,这也体现了利率市场化原则,即利率定价相关事项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克而瑞研究中心副总经理杨科伟指出,政策本身是中性的,考虑了存量房贷双方的利益,并规定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加点可为负值),不会因此导致购房者利率上涨,这将是房贷利率今后的常态。
从转换后的效果看,张波指出,在流动性放松的大背景下,目前利率下行的动力较强,因此,转换为LPR方式,大概率将在中短期内利于购房者,但从长远来看,LPR本身体现出更强的市场化,因此整体房贷利率会更贴近于市场水平。
两种方案可选择 业内称不会给预期造成刺激影响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此次调整后,有两种方案供购房者选择。一种是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这种与当前的房贷利率方案相似;一种是固定利率。但需要注意的是,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而且只有一次选择机会,后续不能再次更改。
那么,对普通用户而言有何影响?诸葛找房副总裁苑承建指出,对用户来说,固定利率长期确定,一方面,无法享受利率下行的红利,另一方面,在利率上行时也可避免成本上升。第一种LPR为定价基准加点的方式,对用户来说是随行就市,可以享受利率下行带来的还款金额降低,但同样,在利率上行时,还款金额也要随之增加。就当前的利率市场环境来说,LPR大概率还要下行,选择LPR为定价基准加点的方案,可能是更稳妥且主流的方案。
苑承建指出,如果转换为LPR为定价基准加点的方案,加点是由当前用户房贷实际利率与2019年12月份LPR(五年期以上为4.8%)差值确定的,且确定后不可更改。也就是说,如果当前房贷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1.1%,则转换后的加点是0.59%,转换后的用户的房贷利率变更为当期LPR+0.59%,这个加点就是用户未来房贷合同有效期内实际执行的加点。
“如果是选择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商贷利率要与当前执行的利率水平一致。转换时间是从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但实际的执行时间是从2021年开始。也就是说,2020年用户实际执行的房贷还是按照2019年的房贷,按照当前的还款约定偿还。即使LPR在2020年下降,用户也只能从2021年开始享受利率下行的红利。”苑承建称。
苑承建总结称,央行的这一方案,一次性解决了存量房贷利率定价转换的问题,也让存量房贷用户可以享受到利率下降的红利,同时保持了房贷利率的稳定,不会给市场预期造成刺激影响。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给记者举例道,假如购房者小张原先买房时,是执行“央行基准利率×(1+浮动比例)”,当时是上浮10%,计算为4.9%×(1+10%)=5.39%,那么,现在根据(LPR基础利率+基点)的计算公式,最终的利率为4.8%+0.59%=5.39%。这意味着,改革前后,利率保持稳定不变,但定价公式出现变化。
不过,严跃进提醒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LPR每个月会变动,但购房者实际面临的LPR是一年变一次,或30年变一次,这可以和银行谈,建议一年调一次;第二,基点一旦约定好,是不变的,其实和以前银行的折扣概念差不多,过去折扣也是一旦谈好,30年合同保持不变。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表示,从长周期看,未来三到五年内,整个市场进入降息通道,但从短期看,现在只是LPR利率向下微调,这对普通老百姓房贷利率的影响不是太大。不过,不同城市的情况有所不同,在一线城市或强二线城市,从结构比例看,无论是成交套数还是成交面积,改善性需求或置换型改善性需求都占主导。
基于此,张宏伟指出,单从一线和强二线城市看,由于大多数个人住房贷款都是二套改善住房,从结构角度讲,单城市的住房平均贷款利率,或即时转化成LPR之后的平均利率,应该会呈现出上涨趋势。不过,这一上涨更多是结构性因素导致,而不是利率本身上涨。
D. 房贷利率二选一什么意思 2022房贷转lpr划算吗
2020房贷转lpr划算吗?其实还是考虑个人房贷剩余期限,期限短的可以考虑LPR,毕竟经济下行又碰上疫情,免不了释放流动性。但是如果房贷长达十年之外的,又不懂金融的还是选择固定的较好,专业投资者倒是可以考虑,如果发生风险还可以用衍生品避险。
房贷利率二选一什么意思
简而言之,央行给房贷族出了一道选择题——房贷是选固定利率还是“LPR+加点”浮动利率?
选择一,固定利率。选择固定利率后,你的房贷就是维持当前利率水平不变,不受LPR利率变化影响。
选择二,“LPR+加点”浮动利率。LPR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央行2022年新推出的机制,LPR每月公布一次,可升可降。加点数值=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2022年12月发布的LPR,加点数值确定后固定不变。
也就是说,选择“LPR+加点”浮动利率,你以后的房贷利率会随着LPR变化,会影响月供多少。
需要强调的是,借款人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2020房贷转lpr划算吗
我觉得lpr就是为了解绑房地产项限购政策的第一步,让利率回归市场调控。目前房地产政策一但解绑,还有一部分有购买能力人群冲进房地产推高利率,进而抑制楼价,不断循环,目的是为了平稳房地产市场。
二,lpr独立针对房贷,为日后央行降息盘活中小企业做准备。
三,中短期看,利率会涨,然而等lpr利率涨完再降,最终达到收益与固定利率持平需要时间长,这段时间你已经把房贷差不多还清了,剩下部分的lpr带来的优惠不多,反而前期lpr上涨带来还贷资金压力。
四,中国正在崛起,一但转型成功,必定推高地价。未来的工业革命也一样道理。
所以我觉得,固定利率比较好,如作者所讲,lpr不稳定因素太多,出现风险无人兜底,一但出现就是崩盘。
最新的房贷利率模式是什么
1、目前,多家银行已经通知,所有存量房贷利率计算方式需要换成"LPR+点数"的模式,于2022年3月1日开始办理。
2、LPR是以最近一个月5年期利率作为基准,再加上BP点数来作为房贷利率计算。一个基点是0.01%,对首套房和二套房的利率都会产生影响。
3、对于在2022年1月1日之前签订贷款合同,但未发放参考基准利率的商贷和公积金组合住房贷款,需要重新签订新的利率合同。
4、若贷款在2022年12月31日前到期,可以不需要转化为新的利率模式。
5、办理时,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到对应的贷款银行转化为新的利率模式。
相关新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自2022年3月1日至8月31日,将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进行转换。这意味着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也将进行转换。借款人可与银行协商确定选择固定利率,或者是转换为LPR,也就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 房贷“巨变”!今天起,通通转为“LPR”
8月12日,国有5大银行均发布了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的公告,公告称,将于8月25日起,对符合转换LPR条件但未办理LPR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
什么意思?就是说从今天开始,只要你的房贷符合LPR转换条件而你还没选择是否转换的,不需要你同意,银行将自动帮你转换成LPR。
很多网友就说了,银行这是公然违约,是出尔反尔,这是强制转换是不合法的。
这种说法成立么?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银行的这种做法让很多老百姓很反感,这种反感一方面源于银行的单方面变更合同,另一方面源于银行多年以来在老百姓心中的就是“地主”的形象,类似于“吸血鬼”的存在,又怎么会主动做有利于老百姓的事。
然而,这次,很多人可能真的想错了,LPR转换或许是有利于绝大多数老百姓的。
央行规定,2019年12月31日以前存量活动利率贷款原则上要在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之间完成利率定价方式转换。
也就是说,不管房贷要转换成哪种方式,你都必须要在8月31日之前完成选择,而在8月以前,仍然有很多购房者没进行房贷转换,银行虽然通过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进行了宣传,但是很多人仍然是不买账的。
而银行做出的对未进行房贷转换的通通转换为LPR的决策或许真的是从老百姓的利益出发的,他们认为转为LPR是对老百姓有益的。而且也并没有对这种转换进行最终确定,只要你不想转为LPR,仍然可以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转为固定利率。
为什么银行对未进行转换的房贷通通转为LPR呢?因为能不能达到少还利息的目的,与原来的房贷是多少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只是看LPR是升是降,如果LPR下跌,房贷利率就会下跌,LPR上涨,房贷利率自然也就上涨。从这个角度来看,房贷LPR转换是有风险的。
然而,LPR的走势其实是有迹可循的,上世纪的90年代,我国的贷款基准利率接近10%,2007年下降到7%,2019年12月5年期LPR下降到4.8%,30年的时间下降了5个百分点。
从今年起,4个月的时间,5年期LPR又下降了1.5个百分点,并维持了4个月保持不变。
不管从短期看还是长期看,LPR下跌的走势都很明显。另外,对比欧美以及一些发达国家,我们的贷款利率仍然处于高位,很多发达国家利率已经跌破1%,美联储也在0利率附近徘徊,而日本已经进入负利率时代。
可见,国内LPR下降空间仍然很大。
我国的贷款大部分都投入了房地产市场,但我们都知道,靠房地产中国变不成发达国家,支撑一个国家发展的永远是实体经济。央行已经明确表示,未来的信贷资金将向实体经济倾斜,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8月6日发布《2020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报告要求发挥货币信贷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而降低利率,有利于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有利于实体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经历了“黑天鹅”事件,全球经济受到严重影响,中国也不例外,这时候通过发挥信贷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更显而易见。
可见,降息的势头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会持续。
LPR转换是国家决策,从金融宏观调控的角度来讲,它是从国民利益出发的,大家大可不必担心。退一万步讲,即使未来LPR上涨,亏的是绝大多数人,并不是只有你自己。何况,LPR大概率是下降的。
还有,会不会有另外一种可能,国家大力促成LPR转换,是为了降房价做好铺垫,通过少还房贷利息降低贷款买房人的损失。虽然没有多少,但最起码是个安慰,起到安抚人心的作用。对于当今的房地产市场,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所以,房贷LPR转换大概率是件好事,大家大可不必担心!
F. 2021房贷政策
2020年12月31日,央行和银保监会联手颁布了一条关于房贷的重磅政策。而且,自2021年1月1日起直接实行。这是自房地产领域“三条红线”融资新规后的最重磅规定,且没有给任何过渡期。
1、这个规定的全称是《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主要目的是对银行业房地产贷款进行集中管理。按这条新规,以后银行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均有上限,不得突破。文件的附件中,给出了极其明确的比例限制。
根据《通知》,两部门根据不同银行的资产规模及机构类型,分成5档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具体来看:
第一档也就是中资大型银行,包括工农中建交邮储6家国有大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
第二档也就是中资中型银行,包括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以及资产规模较大的几家城商行如上海银行、北京银行等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27.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20%。
第三档为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包括除了第二档以外的城商行、民营银行以及大中城市和城区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的占比上限分别为22.5%和17.5%。
第四档为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的占比上限分别为17.5%和12.5%;
第五档为村镇银行,两项贷款的占比上限为12.5%和7.5%。
(6)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目的扩展阅读:
1、银行系统中的贷款比例作出限制的原因
央行公告中提出“为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抵御房地产市场波动的能力,防范金融体系对房地产贷款过度集中带来的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2020年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的讲话,也曾提到了中国金融体系对房地产贷款的依赖和集中度。
按郭主席的说法:中国房地产相关贷款,占银行业贷款的39%。而且这些仅仅只是银行体系内的贷款,那些房企自行发行的债券,融资的股权,已经信托等影子银行的资金,均不在这39%里面。
还有很多人,直接用经营性贷款去全款买房,这其实也算房价,只不过在表内看起来像发给工厂企业的经营性贷款而已。加上这些七七八八的表外贷款,房地产贷款会占到我国金融体系的40~50%左右。这是一个非常恐怖的比例,真正的半壁江山。过去世界上总共产生了130多次金融危机,其中100多次和房地产有关。
最近的一次,2008年的美国金融危机,起因是房地产。日本金融崩溃,起因也是房地产。所以郭主席将房地产定义为我国金融风险最大的“灰犀牛”。先搞了一个房企融资的“三条红线”,如今又开始限制整个银行体系的贷款上限。半壁江山实在太高了,哪怕是39%也很高。
所以现在规矩改了,直接通过放贷上限来压制全体金融系统。和现状比,压的不多,因为房地产贷款占中国金融体系的比例实在是太大了,大到不能动,不敢动。但这是首次以行政令的形式颁布贷款占比红线,给各银行都戴了一个紧箍咒。防范银行过多的贷款投向房地产领域,或出现一些不符合贷款要求的做法,比如近两年很火热的首付贷。
2、LPR影响
LPR是由我国18家报价银行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贷款市场供求、信用溢价所报出来的结果。18家银行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其他数据平均构成LPR数据。
按照新规定:“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这意味着从2021年1月开始,住房贷款利率更多地将由市场机制决定,和2020年、2019年的利率形成机制有了不同。
自2021年开始,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如果转为固定利率,未来贷款利率就固定不变了;如果转换为LPR,贷款利率会随着市场利率变化。根据新通告,今后贷款浮动利率将参照LPR,其定价模式为:房贷利率=LPR+固定点差(固定点差可能为负数)。
12月21日,最新数据显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维持3.85;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维持4.65%。由于2020年12月的LPR相比2019年12月的LPR下降15个基点,若购房者的房贷利率转换日定在每年的1月1日,则从2021年1月月开始,房贷利率将降息15个基点,个人住房贷款者月供还款将减少。根据“房贷利率=LPR+固定点差”的计价模式。
举例来说:假设一个人在2019年10月8日之前,向银行按揭了30年期的100万房贷,利率为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1倍,那么实际利率为5.39%(4.9%×1.1)。
但如果转换为浮动利率,其固定点差(0.59%)=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5.39%)-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4.8%)。
换言之,在往后的日子里,他的的房贷利率定价公式为:房贷利率=LPR+0.59%;在2020年,利率保持5.39%不变;但从2021年开始,即可享受利率下行的优势。现在,2020年12月五年期以上LPR降低至4.65%。那么2021年的利率就为5.24%,相比转为固定利率下降0.15个百分点。
在利率下降的情况下,如果这个人选择等额本息还款,他每月会比之前少还多少钱呢?如果实际利率为5.39%(4.9%×1.1),他过去每月需要还银行贷款5609.07元。2021年的利率变为5.24%,相比固定利率下降0.15个百分点之后,他每月需要还款5515.84元。每月减少还款93.23元。
当然,个人如果选择转换为固定利率,那么2019年1月1日-2049年12月21日间利率均为5.39%,每月还款就是固定不变的。和世界许多国家相比,我国当前利率较高,回旋余地较大。从长期来看,LPR进一步下降的可能性较大,如果这样,那么房贷利率还有望再降低,贷款购房者未来还有希望再减少利率支出。
通知给银行设定了关于房贷规模的“两道红杠”:第一道红杠,是“房地产贷款占比”,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余额占该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第二道红杠,是“个人住房贷款占比”,是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
央行通知给出了“房地产贷款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计算公式:值得一提的是,这两道红杠以后,对普通购房者而言:意味着以往“小银行”通过更“灵活”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拓展该部分业务的空间将受到限制,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资格等方面的管理将更加严格。
我们个人住房贷款,一般每月还贷额度最好不超过家庭收入的30%,这被视为一个家庭财产的“安全线”,如此能保证个人月还款后的正常家庭生活开支;7大国有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占比”最高,达到总贷款的32.5%。说明央行也把国有银行“总贷款的30%”附近,视为一个国家“住房金融”的安全线。
G. 什么叫做存量浮动利率贷款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利率在贷款期内根据事先约定的时间间隔、以某种选定的市场利率作为基础利率,然后在基础利率上加上银行确定的某个百分点计算,利率随选定的基础利率的变动而浮动的贷款。
作为基础利率的可以是中央银行再贴现利率、国库券利率、市场同业拆借利率、次级可转让定期存单利率或其他金融市场利率。1981年1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允许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在20%的幅度内浮动;1988年浮动幅度扩大到30%,同时包括固定资金贷款。但中国浮动利率的基础利率是金融当局统一确定的基准利率而不是市场利率。
(7)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目的扩展阅读:
越发达的国家,基准利率越低,基准利率反应的是一个国家的宏观经济。目前,我国的借贷基准利率是4.9%,随着供给侧改革,我国的基准利率会降低,但是不会立刻降到2.5%。我国现在处于并将很长一段时间处于发展中国家,所以还需要中高速发展,利率反应的其实也是综合收益率,所以中高速发展的经济周期内,利率一定不会大降。也就是我国基准利率会降低,但是不会降太多。
H. 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转换有什么好处
转换之后,贷款利率就会随着lpr改变而改变。目前经济来说,利率下滑是肯定的事,所以,转换之后会有可能少还贷款的。
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转换范围:
1、转换范围为以人行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
2、固定利率贷款、公积金委托贷款(以公积金利率定价)、不良贷款不纳入转换范围。
(8)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目的扩展阅读:
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转换规则:
(一)对于借款人名下在转换范围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将原合同浮动利率定价基准转换为LPR。
贷款期限在5年期以内(含5年期)的业务,以1年期LPR为定价基准;贷款期限在5年期以上的业务,以5年期以上LPR为定价基准。
具体转换时,将保持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不变进行等价转换,并按《公告》规定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计算加点数值(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二)对于借款人名下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的其他在转换范围内的个人贷款(包括小微企业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等),借款人可选择将原合同浮动利率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或转换为固定利率。
对于转换为LPR的贷款,贷款期限在5年期以内(含5年期)的业务,以1年期LPR为定价基准;贷款期限在5年期以上的业务,以5年期以上LPR为定价基准。对于转换为固定利率的贷款,贷款执行利率在合同剩余期限内不再发生变化。
具体转换时,将保持原合同最近执行利率不变进行等价转换,并以转换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发布的相应期限LPR计算加点数值(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三)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I. 为什么央行要推出LPR
央行推出LPR目的是为了让房贷利率与基准利率脱钩。国家宏观经济发展与基准利率有关(基准利率对应的是各行各业的经济,不仅仅是房地产)。对于央行来说,既要搞(刺激)经济,又不想刺激房地产,所以推出了LPR+X(点)的形式。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邮储银行8月12日均发布《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LPR的公告》,公告均表示,将于2020年8月25日起,对符合转换条件但尚未办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
也就是说,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或已签订合同未发放,且截至2020年8月24日(含),尚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含个人商用房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贴息贷款),五大行将统一自2020年8月25日起批量转换,你无需自己进行任何操作了。
(9)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目的扩展阅读:
国有大行此次批量转换的规则
一、转换时点等价转换,加点数值(可为负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的LPR的差值。
二、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三、利率调整周期、利率调整日与原合同保持不变;从转换时点至第一个利率调整日(不含)利率水平不变;在每个利率调整日,贷款利率水平由利率调整日前一日的相应期限LPR与转换时确定的加点数值计算确定。
如果你不想批量转换,而是想保持原合同的定价方式,则可以在各家银行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掌银、网银、客服或者原贷款经办行进行登记。
J.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什么意思
“存量”是指2020年1月1日前已经发放,或者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
“浮动利率贷款”是指贷款利率参考的是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利率类型为浮动利率定价的贷款。浮动利率贷款的特点是有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一般为1年,重定价日一般为每年的1月1日或贷款发放日的对月对日。
简单来说,“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就是指在2020年1月1日前办理的,参考央行基准利率定价的,需要根据重定价周期调整贷款利率的贷款。
相对的,合同期限内利率水平不变的固定利率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积金商贷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以不必参与此次的定价基准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