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武汉公积金贷款利率
一、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利率
1、贷款期限1-5年,年利率为2.6%;
2、贷款期限6-30年,年利率为3.1%。
二、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利率
1、贷款期限1-5年,年利率为3.025%;
2、贷款期限6-30年,年利率为3.575%。
注:贷款期限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其利率当年内不作调整,下年度的1月1日按相应利率档次进行调整。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规定,现就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五年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调整为2.6%,五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调整为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贷款利率3.025%,5年以上贷款利率3.575%。
二、2022年10月1日(含)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三、2022年10月1日前发放的未到期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相应档次利率执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Ⅱ 武汉公积金贷款2022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指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定向发放的用于购买自住住房时的贷款。
一、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一)贷款对象
凡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应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含其他城市),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6.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及公积金贷款记录均符合公积金贷款要求,且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抵押担保。
7.符合《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积金贷款的主要类型
(一)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包括购买新建商品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贷款。
(二)存量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可上市交易的存量房贷款,房屋建成年限应在30年(含)以内。所购住房必须为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成套住房。
(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转为公积金中心审核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转贷人应为商贷所购住房的产权所有人及原商贷借款人,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同时不得超过原商贷剩余金额和剩余年限。
(四)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异地贷款”)是指具有武汉市户籍,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目前受理范围为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及省内城市)。
异地贷款类型:含新建商品房、存量房贷款,不含商转公贷款;异地贷款比例、额度及年限均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注:(1)购买非成套住宅、公寓等以投资投机为主要目的的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2)所购房屋为联名购买的,不得办理公积金贷款(婚姻关系联名购房除外);
(3)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当我市住房公积金 “个贷率” 超过85%,将实施“分级预警,适度调控,保障刚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三、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及计算公式
(一)最高贷款额度确定原则
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实行动态管理,在基准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与我市个人住房贷款率(个贷率)挂钩,通过设置流动性调节系数进行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将根据“个贷率”调整并在官网公布。
当“个贷率”低于80%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的倍;
当“个贷率”介于80%(含)和90%之间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
当“个贷率”介于90%(含)和100%之间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的倍;
当“个贷率”高于100%(含)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即: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的倍。
(二)贷款额度与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包括商转公),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1、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购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最低首付款比例2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最低首付款比例30%。
购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类型
家庭房产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所购住房面积
最低首付比例
最高贷款比例
基准贷款额度
利率
首套房
无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面积≤144m2
20%
80%
90万
·贷款期限1-5年,年利率为·贷款期限6-30年,年利率为面积>144m2
30%
70%
二套房
·有一套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
·无房但有一次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
·有一套房且曾有一次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
面积≤144m2
20%
80%
70万
·贷款期限1-5年,年利率为·贷款期限6-30年,年利率为面积>144m2
30%
70%
当前存在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
当前已有两套房(不含此次申请贷款房屋)
有两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2、存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购存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半年之内,贷款比例和最低首付款比例按房屋建成年限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级房屋房龄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总房价的70%,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二级房屋房龄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第三级房屋房龄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其中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和交易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
存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类型
家庭房产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所购住房建成年限
所购住房面积
最低首付比例
最高贷款比例
基准贷款额度
利率
首套房
无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10年(含)以内
面积≤144m2
20%
80%
90万
·贷款期限1-5年,年利率为·贷款期限6-30年,年利率为面积>144m2
30%
70%
11—20年
/
30%
60%
21-30年
/
30%
50%
二套房
·有1套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
·无房但有1次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
·有1套房且曾有1次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
10年(含)以内
面积≤144m2
20%
80%
70万
·贷款期限1-5年,年利率为·贷款期限6-30年,年利率为面积>144m2
30%
70%
11—20年
/
30%
60%
21-30年
/
30%
50%
当前存在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
当前已有两套房产(不含此次申请贷款房屋)
已有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包括商转公),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同时不得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不得超过上述关于新建商品房、存量房贷款比例的规定。
4、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异地缴存职工家庭在缴存城市的房屋套数及公积金贷款次数与本地记录合并计算;贷款额度、期限不得超过上述关于新建商品房、存量房贷款额度与比例的规定,异地贷款类型为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贷款(不含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三)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点击查看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点击查看
四、公积金贷款期限及利率:点击查看
五、公积金贷款的归还及结清办理
(一)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日期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的次月开始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实行固定日还款,还款日为每月20日。
(二)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方式。
(三)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
借款人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可到其委托行所属经办网点办理提前还款业务。还款金额可选择100元(含100元)以上的任意金额,所还金额依次顺序归还逾期罚息、逾期利息、逾期本金(逾期本息按期次顺序归还)、本期利息、本期本金、提前还款。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借款人不能提前部分还款。
(四)公积金贷款结清办理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在还款至最后一个月时,应到贷款委托银行办理还贷结清手续;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点击查看
Ⅲ 武汉公积金商转公政策2022
注意啦,武汉商转公积金贷款政策已经出炉,本文将为您介绍武汉公积金商转政策及办理指南,包括贷款申请条件、贷款额度、贷款利率、额度计算公式、贷款流程和材料等,一起来了解!2023年武汉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商转公是什么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贷款”)指——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转为公积金中心审核发放的公积金贷款。
转贷人应为商贷所购住房的产权所有人及原商贷借款人,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同时不得超过原商贷剩余金额和剩余年限。
二、武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
凡在武汉地区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一手房)或存量房(二手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必须以本人(以下简称“转贷人”)名义申请商转公贷款。
申请要求:
1、转贷人及配偶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年龄在18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即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2、转贷人及配偶信用良好,同意授权受托银行和公积金中心查询本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并符合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3、转贷人及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且无影响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5、同意提前结清原商贷余额;
6、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12个月及以上,并提供由发放该笔贷款的商业银行出具的原商贷正常还款和贷款余额证明;
7、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明晰;
8、转贷人及配偶同意由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机构提供商转公贷款担保;
9、转贷人及配偶同意由公积金中心委托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存量房《房屋估价报告书》;
10、同意用原商贷住房进行抵押担保;
11、存量房商转公贷款房屋房龄(以建成年份为准,下同)不超过30年(含30年)。
重要提醒:
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及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鉴于当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比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已超过85%,以下五种情况不能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1、非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能办理。
2、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含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金贷款时,在近6个月内就同一套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不能办理。
3、在商业贷款还款期间如存在逾期不良征信记录的,不能办理。
4、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仅限于首套房,二套房不能办理。
5、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原商贷借款人与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必须保持一致。
三、武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及贷款利率
最高限额: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剩余的商贷金额,同时不得超过公积金中心关于新建商品房、存量房贷款额度与比例的规定。2022年10月8日起,武汉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包括商转公)最高额度为90万元。
注意: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仅限于首套房,二套房不能办理。
贷款利率:
商转公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实行合同利率,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其利率当年内不作调整,具体调整时间为次年的1月1日,按相应的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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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武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年限。
2、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具体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
注:
(1)新参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账户开户时间应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满180天,且按月连续正常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不含一次性补缴),缴存账户状态为正常。
(2)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内需连续、正常、足额汇缴住房公积金,不得出现断缴,停缴现象。
(3)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其个人公积金账户最后一次汇缴月至少为贷款申请月的上一月度。
(4)已参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按实际汇缴(不含一次性补缴)月数计算缴存时间,确定对应缴存时间系数及贷款额度。
(5)对于异地调入武汉市的职工,应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对通过全国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的异地转移缴存职工不需要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其缴存时间系数参数值统一设定为缴存余额参与贷款额度计算。否则,按武汉市新参缴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审核条件,核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
(6)缴存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即: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多次发生调整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以受托贷款银行录入公积金信息系统时间为准)按近6个月汇缴记录中最低工资基数计算可贷款额度。
(7)配偶方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参与借款人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8)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款额度应以贷款银行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时通过的可贷款额度为准。缴存职工前期通过公积金中心官网、手机APP或柜面进行的贷款额度试算结果仅做参考。
以上两个公式取小值,贷款额度试算结果仅供参考,具体贷款额度应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征信记录等因素综合确定,以贷款审批下来的额度为准。
五、武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期限
1、新建商品房商转公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
2、存量房商转公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并不得超过按房屋评估基准日剩余使用年限折半计算的期限。
3、同时不得超过转贷人法定离退休时间后的5年,贷款期限取实际年龄的整年计算。
4、商转公贷款期限不得长于原商贷的剩余期限。
注:上述贷款期限以其中最短期限作为贷款期限。
六、武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
1、贷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需签署单身声明);
3、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原商贷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5、原商贷银行出具的转贷人原商业贷款近12个月的还款记录,以及截止商转公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贷款期限的证明;
6、由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
7、公积金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武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贷款咨询→提交申请→贷款受理→办理担保→签订合同→预存资金→银行复审→公积金中心终审→贷款发放→办理抵押。
办理时限:商转公贷款终审环节不超过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点击查看详细流程步骤
八、武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办理银行
受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有: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汉口银行、招商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湖北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以及其受理公积金贷款的经办网点。
具体银行网点查询:点击进入(进入后选择“委托贷款银行受理网点”即可查询)
武汉公积金客服热线:027-12329
九、武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担保公司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主要是为了落实公积金贷款的抵押担保手续,以防范贷款风险。
目前为武汉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担保机构有2家,分别是:
1、武汉中_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担保公司地址及电话
Ⅳ 武汉住房贷款利率为多少
武汉住房贷款利率:
一、商业贷款武汉地区首套房贷款政策主流是仍需首付3成,贷款执行基准利率,即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6.55%;
二、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总的来说,按照现有的首套房执行标准就是:新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是三成,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首套房90_(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90_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Ⅳ 武汉: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15个百分点
10月11日,武汉发布关于调整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五年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调整为2.6%,五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调整为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贷款利率3.025%,5年以上贷款利率3.575%。
2022年10月1日(含)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2022年10月1日前发放的未到期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相应档次利率执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另据了解,9月29日晚,央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2022年底之前,6-8月新房价格同环比连续下降城市,当地政府可自主决定维持、下调或取消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此前,各地执行的首套房贷款利率为5年期LPR(4.3%)-20bp,即5年以下、5年以上利率执行下限分别为4.1%和4.9%。
根据统计局70大中城市房价指数口径计算,有23个城市符合6-8月商品房销售价格同环比下降的新政要求,其中二线城市8个,三线城市15个。而在70大中城市以外,还有不少三四线城市房价连续下降,符合新政要求。
10月7日,武汉一置业顾问在朋友圈打出了“武汉首套房贷利率开始执行3.9%”的广告。武汉市多家银行也透露首套房贷款利率已降至3.9%。
Ⅵ 武汉公积金最多贷款多少
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90万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70万元。
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包括商转公),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
2、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10月9日截图自武汉公积金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意事项:
1、若您仍有疑问,您可以通过拨打12329热线进行咨询。
2、武汉公积金异地贷款额度按照《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执行。借款人及配偶其中一方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另一方在异地缴存的,或者借款人及配偶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异地贷款时,贷款额度合并计算。
Ⅶ 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两分钟教你学会算
经常会有用户来问到小编,武汉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多少?那么,现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多少,关于武汉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又有哪些呢?为此小编给大家总结一下:
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武汉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60万。
1)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仍为60万元。可贷款比例如下: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是一手房(含商品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为: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8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是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为: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8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7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1-20年(含20年)以内,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6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21-30年(含30年)以内,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50%。
(3)购买第二套住房(包括一手房和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李首款最高比例,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文件)有关规定,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40%。
2)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
举例来说,市民张先生曾经用公积金贷款20万元购买首套房,现在符合二套房的贷款条件,但他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要用60万元减去曾经使用过的20万元,只能是40万元。
二、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贷款人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根据规定,每个贷款人按缴存公积金金额的不同,能贷款的额度也不同,需要根据缴存金额、比例和贷款年限等具体计算出结果。计算方式有以下两种:(以下两种计算方式取最低可贷款额度即为个人可贷金额)
1)按实际还款能力来计算。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年限。
贷款年限:一手房不高于30年,二手房不高于20年。
2)按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来计算。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借款人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公积金计算器:http://www.rong360.com/calculator/gongjijin.html
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
武汉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解读:
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缴存时间缩至6个月
武汉公积金贷款条件放宽
1.父母虽未缴交公积金但住房困难,购买经济适用房其子女正常缴交公积金者,可以其子女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父母子女联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第一,必须是同户居住的直系亲属(以户口本为准);第二,产权人或共虚凳有产权人必须出具同意将房屋用作抵押的具结书并进行公证。
2.公积金缴存时间由连续缴存满12个月(含12个月)调哪誉数整为6个月(含6个月),且申请贷款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并有6个月以上时间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3.单方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800元(含单位补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可按房屋总价的70%(购买90m2以下房屋的为80%)申请公积金贷款。
4.允许办理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的情况下,办理提取公积金还贷时,可自愿选择先偿还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
二手房贷款比例分三档
二手房贷款以1980年以后建成的房屋为限,贷款最高比例按房屋建成年份分为3档:1980-1989年建成的房屋,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评估价的50%;1990-1999年建成的房屋不超过评估价的60%;2000年(含)以后建成的房屋不超过评估价的70%(单方职工且公积金月缴存额在800元以下的,为50%)。二手房的评估价与交易价不一致时,以价值低的为准。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更方便
1.转贷借款人应办妥《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方可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已进行期房抵押的房屋不再办理转贷。
2.原商贷已办理抵押房屋财产保险的,由转贷人自愿选择是否办理变更抵押房屋财产保险。
3.对借款人非恶意拖欠贷款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受理标准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3次(含3次)或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2期(含2期)。
4.同一套住房提取过公积金的,自提取之日起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3年后,可以申请办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以上便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总结的武汉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以及贷款政策。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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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公积金贷款必备条件
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以下统称“管理中心”)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在职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2)一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1、一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①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可放宽至80%);
②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50%,但公积金月缴存额达1400元及以上的(具体金额以管理中心公布的数据为准),在考虑其偿还能力的基础上,可放宽至不超过按上述第①款规定的比例。
2、一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且最高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拓展资料:
1、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2、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3、用公积金按揭贷款购买住房,银行的还款方式会比商业贷款购买住房更加的灵活,借贷人可以自己确定每个月的还款额,但是前提是每个月的还款额不要低于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这样一来,借贷人就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制定合理可行的还款计划,方便借贷人安排自己每月的经济支出。对于公积金按揭贷款的提前还款,借贷人可以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违约金
Ⅸ 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
1、购买首套住房基准贷款额度为70万元,购买二套住房基准贷款额度为50万元,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商品房的,上浮后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77万元和55万元。
2、 凡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3、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的次月开始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实行固定日还款,还款日为每月20日。
4、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加借款人的实际年龄一般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龄;但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稳定收入、无还贷方面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其贷款期限可以超出法定退休年龄一年至五年,但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厅闷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10号)相关规定,规范和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武汉地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含本等级,下同)绿色建筑商品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基准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1.1倍。
当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基准贷款额度为70万元,购买二套住房基准贷款额度为50万元,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商品房的,上浮后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77万元和55万元。
《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九条凡在武汉地区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二十二条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可以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扮型弯本金或者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第十四条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加借款人的实际年龄一般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龄;但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稳定收入、无还贷方面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租升其贷款期限可以超出法定退休年龄一年至五年,但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Ⅹ 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
按照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则,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按以下4项限额标准计算后取最小值:
1.不高于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
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首尘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2.不高于规定的贷款最高比例。
(1)购买首套住房且为一手房(含商品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者轮禅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总价的8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总价的70%。
购买二手房,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内,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桐备的6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2)购买第二套住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