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安置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主观:
可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类别: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滚尘液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大物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兄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❷ 购买安置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购买安置房可以公积金贷款。
对于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有所不同。罩轮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是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笑如。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根据要求办理。
安置房交易的注意事项如下:
1、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
2、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
3、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物升信诱发纠纷。如果在完成过户之前,卖房人死亡了,而卖房人的继承人对于该买卖合同产生争议,买房人为了完成过户,就不得不与从未谋面的继承人进行交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❸ 安置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安置房是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的,但是这个前提条件是拆迁安置户需要购买安置房才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如果是购买拆迁安置房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我们需要明白这两者的区别,并不是说安置房随便什么情况都可以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安置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通常安置房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等。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的住户进行安置所建设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或者其他原因进行拆迁,然后用来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如果不是拆迁安置户而购买拆迁安置房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拆迁安置户在取得产权证契税证后的6个月时间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安置房的地已归为国有土地的话,那栋房子是可以办到产权证的,如果安置房为集资的土地,则是办不到产权证的。
买安置如果只是自己住的话,合同签得好的话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如果买来用于交易的话就有风险。
购买安置房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因为安置房属于个人,比如上海的安置房三年内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所以在购买时要注意该安置房是否在这个期限期。另外有的安置房产权是50年,不同于商品房的期限70年,所以安置房购买需要注意规避风险。
二、安置房贷款条件与流程
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安置房贷款流程:
1、提出贷款申请,准备相关材料;
2、贷款机构审核材料,做出审批;
3、审批通过,双方签订贷款协议;
4、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
5、贷款机构发放贷款。
三、按揭房二次贷款要什么手续
按揭房抵押贷款,可以分为短期二次抵押贷款和银行二次抵押贷款。如果只是短期着急用钱,想用按揭房屋做贷款,那么可分为两种情况:
1、有房本,程序:抵押登记-借款公证-放款。可以当天放款,这个是从担保公司放款的,按月付息到期还本金,一般适合短期着急用钱的客户。
2、的房屋只能走担保公司,短期贷款也就长一年,而且手续不全,办不了银行的二次贷款。
其中应该注意的事项有:
1、有房本想长期贷款:可以办银行的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找新的银行申请贷款,等批贷后再和原先的银行解押,确保二次贷款一定可以放款。银行贷款只收取贷款服务费,正常商品房的话,是收贷款额的百分之一作为工作人员的服务费,银行批贷之后再收费。
2、有房本想长期贷款但又着急用钱的情况,可以当天从公司质押放款,然后马上操作银行贷款,正常银行贷款一个月左右就放款了,银行放款后还银行的月供,这样既解决了着急用钱的困难,也解决了长期贷款月供压力大的问题。
在进行安置房购买的时候,只要是拆迁户,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而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也是有一系列的手续,和购买普通的商品房手续差不多,就是所需要准备的材料会有一点差别,其他都差不多。
❹ 安置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贷款条件有哪些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那么,拆迁安置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山东省济南、青岛和烟台三市安置房可以公积金贷款。
青岛安置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2008年12月19日,青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无法办理住房抵押登记的拆迁安置房,推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业务。贷款以回迁安置房屋提供抵押担保或由青岛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提供保证担保,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30年。
拆迁安置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在申请贷款的近6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并持有《住宅房屋拆迁房屋补偿协议》(异地安置的,补偿协议应注明安置房屋的具体地址)。
另外,办理拆迁安置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部分须全额作为首付款,且补偿部分占回迁安置房屋市场价值的比重,不得低于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回迁安置房屋具备抵押条件的,以回迁安置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回迁安置房屋不具备抵押条件的,由青岛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提供保证担保,担保费率为万分之五/年。以住房置业担保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应向住房置业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即借款人提供担保中心认可的相应担保物。回迁安置房屋的开发商需与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拆迁安置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且不得超过回迁安置房屋差价款的总额。最长贷款年限为 30年,且不得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
济南安置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2010年5月,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门下发了《关于济南市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就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做出了专门的规定。
通知内容主要包括:凡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中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回迁安置房。同时通知特别指出,属于济南市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承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由该中心承担担保并同回迁安置职工签订“回迁安置协议”,该协议可代替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回迁职工提供该协议即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烟台安置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烟台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科的工作人员表示,拆迁安置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拆迁安置房贷款通常是老房子已经拆除,新房子没建好或者未交付,所以拆迁安置房贷款比一般公积金贷款多一些特殊要求:一是所购安置房或他房做抵押,二是只能对增加投资部分按一定比例办理贷款,三是拆迁安置协议条款要约齐全、表述清晰。符合一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再具备这三个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的。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5-0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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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安置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分析:购买安置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对于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有所不同。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根据要求办理。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是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❻ 买安置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分析:安置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购买安置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对于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有所不同。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根据要求办理。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是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用公积金是可以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❼ 安置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分析:安置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❽ 拆迁安置房,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一、拆迁安置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x0dx0a1、具有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x0dx0a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x0dx0a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x0dx0a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x0dx0a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x0dx0a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x0dx0a二、凡办理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均需提供以下材料:(都必须出示原件并提交3份复印件)x0dx0a1、夫妻双方身份证;x0dx0a2、户籍证明;x0dx0a3、结婚证(未婚证明);x0dx0a4、收入证明;x0dx0a5、刷新后的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缴存流水;x0dx0a6、房屋登记信息证明;x0dx0a7、拆迁安置协议;x0dx0a8、首期付款凭据、银行对账单;x0dx0a9、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❾ 安置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具体条件详细解读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那么安置房可以贷款吗?安置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安置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针对这些问题给大家带来最详细的回答。安置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属于划拨,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是不能贷款的,有房屋产权证可以贷款。安置房如果是政策性服务,那么估计银行不接受作为抵押物,也就不能进行抵押贷款。有些拆迁安置房跟普通商品房产权性质是一样的,这样的房子是可以抵押贷款的。安置房为大产权,可以向申请公积金贷款。
安置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过上面的介绍,安置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问题的答案已经很清楚了,如果安置房和商品房性质一样,在拿到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对贷款人的资质也有着严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