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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龄

发布时间: 2023-04-13 07:08:37

Ⅰ 沈阳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沈阳住房公积金政策
1、贷款额度
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7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90万元。郊县贷款最高限额按规定执行:辽中、新民管理部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5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60万元。康平、法库管理部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3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5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
具体额度计算公式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还贷系数×12个月×贷款年限。
2、贷款年限:
首次购买普通商品房,贷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商品房成交价的80%,且不得超过贷款最高额度。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30年。
还贷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65周岁,女60周岁。
3、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
二、沈阳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或委托银行网点个人贷款受理窗口进行申请。
2、审核:受理人员按贷款政策进行个人信用(含配偶)及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输出合同文本、贷款支付凭证及委托扣款协议等文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上述文本上签字确认。
3、办理抵押: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贷款窗口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4、放款:待房产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后,管理部复核贷款材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的开发企业账户,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委托银行领取相应回执。
在沈阳地区买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最高限额,同时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个人的还贷年龄可以延长至退休后五年。还款利率则是全国统一的,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Ⅱ 沈阳公积金贷款房龄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购买新增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贷款的最长期限为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限。购买产权转让住房的,房屋竣工使用年限10年(含10年)以下的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房屋竣工使用年限10年以上的住房,贷款最长期限为: 30年减房龄。以上贷款均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限。房屋竣工使用年限30年以上的或列入拆迁范围的住房,不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Ⅲ 沈阳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法律分析:
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贷款公积金的条件及要求:
1、借款人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申请人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4、借款人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文件,并且按照规定支付了购房首付款,购房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首套房首付款至少为20%,购房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首套房首付款至少为30%;
5、借款人按时、足额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并且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6、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名下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提供符合法律规定并经管理中心审定的资产作为担保。
8、满足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出具有关证件和证明,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提供担保。
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管理中心承担。

衍生问题:
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形有哪些?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依照前款第(一)、(五)项规定,在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足时,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依照前款第(二)、(三)、(四)、(六)、(七)、(八)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Ⅳ 沈阳买房可以用外地公积金贷款吗

如您在辽宁省沈阳市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要求如下: 一、贷款年限: 1、商品房最高年限30年、存量房(二手房)最高年限为25年减房屋竣工年限,且贷款最高年限不得超过20年,存量房房屋竣工使用年限超过25年或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 2、您的申请贷款年限还需满足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即男60岁,女55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出生年份计算,不取具体月份日期。 如男满45周岁或女满40周岁,以家庭为单位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连续缴存3年以上,贷款年限可延长至男65周岁、女60周岁。 二、贷款额度计算: 1、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2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8万元。 三、办理条件: 1、您或申请人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开户日期满足180天。 2、您或申请人没有尚未还清的债务,且个人信用情况符合规定。 3、您或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4、您或申请人12个月内无现金提取公积金记录。 5、所买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保证协议。 6、您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24个月内(或在《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下发24个月内)准予贷款。 7、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需正常缴存社会保险,缴存月份与公积金缴存月份相符。 四、限购随市地限购政策 请您在办理时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国银行在线客服:https://95566.boc.cn/ZIM/
欢迎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或关注“中国银行微银行”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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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https://ebsnew.boc.cn/boc15/studentLoan.html?locale=zh&v=20180518020405613
在线申请信用卡:http://www.boc.cn/ebanking/online/201310/t20131024_2567833.html

Ⅳ 沈阳公积金上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公积金贷款条件:①连续缴存6个月公积金,中途无断档、晚缴或提取;②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无不良记录。若有未结清商贷,满足相关条件也可申请。
2、公积金贷款额度:沈阳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人40万,双人60万,三人80万。计算公式为:
个人缴存额÷个人缴存比×0.4×12×贷款年限;注意:最高可贷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5倍,余额不足2万元的,最高按30万申请。
3、公积金贷款比例:①首套公积金贷款,房龄在10年内的能贷7成,房龄在10年以上的能贷6成;②二套公积金贷款,房龄在10年内的能贷5成,房龄在10年以上的能贷4成。
4、公积金贷款年限:按房龄计算:35-房龄;按贷款人年龄计算:贷款最大年龄-现在年龄。二者取最低值,上限为30年。
首次:男性不能超过65周岁,女性不能超过60周岁;
非首次:男性不能超过60周岁,女性不能超过55周岁。
5、公积金房贷利率:目前,商业贷款记录也作为公积金二套房认定的标准,首付比例为五成。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Ⅵ 沈阳公积金最新政策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相应调整,关于各类人员贷款首付比例、贷款期限及贷款额度等最新调整详见全文。
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支持政策
沈阳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高层次人才和经认定的其他符合条件人才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沈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最高可放宽到当期贷款最高限额的 倍。其中,高层次A、B、C类人才和D类人才贷款限额倍数分别为4倍、3倍、2倍和 倍。
取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中提取公积金后准贷时限
将贷款申请条件中“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12个月内无现金提取公积金(不含委托还贷)记录"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现金提取公积金后,即可申请非同一房产住房公积金贷款”。
延长职工贷款偿还期限
将延长职工贷款偿还期限政策由“男方年满45周岁,女方年满40周岁,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年龄限制放宽为男65周岁,女60周岁"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偿还贷款年龄限制放宽为男65周岁,女60周岁”。
延长二手房最高贷款期限
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政策由“购买产权转让住房的,房屋竣工年限超过25年(不含25年)的住房,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25年减房龄。二手房最高贷款期限为20年"调整为“购买产权转让住房的,房屋竣工年限超过35年(不含35年)的住房,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35年减房龄,二手房最高贷款期限为30年"。
调整住房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第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二手住房,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10年(含)以下的,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10年以上,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购买第二套二手住房,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10年(含)以下的,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5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10年以上,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60%”调整为"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职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家庭成员3人以上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调整为“职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家庭成员3人以上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90万元"。
高校毕业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在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铁路分中心)、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最高可放宽到当期贷款最高限额的倍。
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已生育二孩或三孩,且孩子未满18周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含本地和异地缴存职工家庭,且二孩或三孩由一对夫妻生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