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房贷利率 » 徐州购房贷款比例
扩展阅读
如何在银行贷款3万 2025-01-31 07:22:56
工行年率32的抵押贷款 2025-01-31 06:54:09

徐州购房贷款比例

发布时间: 2023-04-22 14:18:30

⑴ 徐州首套房利率是多少

房价一直以来都是老百姓高度关注的问题,现如今房子的价格也是越来越贵。购房的资金庞大,因此,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都会选择分期贷款。那么,徐州首套房利率是多少?徐州首套房贷款有哪些优惠政策?以下内容就是关于徐州贷款的相关知识介绍。

一、徐州首套房利率是多少

1、 在徐州使用商业贷首套,可贷到房屋评估价的70%,打个比方,购买首套房的市场价格在100万的话,那么就可以贷款到70%,也就是70万,如果是二手房,房屋市场价格是200万,评估价180万,那贷180万的70%,则是126万,首付就是200万(房款)-126万(贷款数)=74万(首付)。

2、利率打折(基准利率的85%)的商业贷款既认房又认贷:之前没有过贷款记录,或过房贷已经还清,都会被都算记录。

3、首次购房90平米以内的,可贷到房屋评估价的80%,根据不同城市会有所调整,在非限购城市,首次购房最低也只能贷75%,公积金一般只能贷80万,但还要看看公积金缴存额和缴存比例。

二、徐州首套房贷款的优惠政策

1、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首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但是购买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买房人年满18周岁;b、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2、购房人现在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结语:上文就是关于徐州首套房利率的介绍,希望对您在徐州购买过程中有所帮助。购买是一件大事情,在买房前就需要多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才能避免上当。

⑵ 徐州二套房首付比例2017,一套房是全额付款的,如果准备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房贷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3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50%-70%,执行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各地区首付比例会有差别。

一手山李困房按揭套次、实际按揭利率、按揭成数及按揭年限最终以银行审批为准;(一般情况下:首套房贷,普通住房首付不低于30%,执行基准利率;二套房贷首付均不低于60%,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三套房不准入。

目前贷款买房,在购买新逗念房与购买二手房时,贷款首付的计算有较大区别。办理新房贷款时,首付款是按照购买时的市场价作为参考,并根据个人贷款次数和个人贷款的信誉程度进行多方面的审核来制定贷款比例。

而与新房贷款相区别的是,办理二手房屋贷款是根据“二手房评估价”作为参考。所谓评估价是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通过银行指定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评估而计算出来的。

一般二手房评估价低于市场价。评估价大多为二手房市场价值的80%-90%,部分房屋会更低。

⑶ 2016徐州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首付几成首套房

就目前来看,大多数城市的二手房的贷款利率都会由基准利率去执行,但是也会有不少城市因为二手房的特殊性,所以会有5%~20%的贷款力量浮动,当然,也有一些银行是不接受二手房贷款的。
而二手房呢?一般都是根据“二手房评估价”作为参考来计算首付比例的。据小编了解,一般二手房的评估价是低于市场价的,多数为二手房市场价值的80%-90%,有的房子会更加低。
那么这两种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呢?
一手房首付计算方式:首付款=总房款-客户贷款额
贷款额=合同价(市场价)x 80%(首次贷款额度最高可达80%)
二手房首付计算方式:净首付款=实际成交价-客户贷款额(净首付款:不包括国家税费和中介服务佣金的首付款)
贷款额=二手房评估价*80%(首次贷款额度可达80%)
假设二手房的成交总价为30万,那么如果是首次购房的话,贷款比例可以为80%,但银行评估这套房子的总价仅22万,因此首付款应该为:
1、贷款额=评估价*贷款比例
即220000*80%=176000元
2、净首付款=总房款-贷款额
即30万-176000元=124000元
那有人想要了解二手房每月月供,这个要怎么计算的呢?一般来说有以下两种计算方式:
1.等额法的计算公式:每月还款金额=(月利率×(1+月利率)供款总期数/(1+月利率)供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2.递减法的计算公式:每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供款总期数+(本金-累计已偿还本金)×月利率

⑷ 徐州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子面积60平方

您好,徐州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子面积60平方,首先要了解的是,徐州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贷款,可以用于购买徐州市内的二手房。徐州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面积限制是60平方米以上,但是有一定的贷款比例,即贷款总额不能超过房屋总价的70%,所以如果您想购买60平方米以上的二手房,可以申请徐州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但是您需要满足一定的贷款条件,才能获得贷款。

⑸ 徐州: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20%

6月6日,江苏省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同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高层住宅项目工程进度由施工进度达到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二,调整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此外,《通知》提到,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允许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同时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该条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自6月6日起,将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
同日,徐州还发布了《关于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有关支持政策的通知》,6月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提取金额按发生金额据实提取,夫妻双方每月最高提取金额由800元提高至1200元,年度提取金额不超过14400元。
在此之前,徐州市住建局、市资规局、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于今年4月28日在徐州市住建局召开房地产行业复工复产及纾困解难工作会,会上提出,徐州市将根据市场变化精准投放住宅用地,对去化周期较长的区域控制供地规模;挂牌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按土地挂牌起始价由原来的100%调整为50%缴纳,剩余出让金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缴清,最长不超过6个月。
同时,徐州市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下调住房贷款利率,积极开展“公积金 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有效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
为满足各类消费者的需求,徐州市也明确,新购商品住宅144平方米以上的不限制转让,土地出让合同另外约定的除外。

⑹ 2021年徐州各银行房贷政策

房价有限!二手房堆起来扔了!2023年一季度或二季度仍然是买房的好时机。最近很多购房者开始搬家,准备自己动手建房。那么如何在徐州买房呢?在徐州买房需要哪些材料?贷款怎么办?

首先,销售限制政策毁局搜

不限购:徐州目前的不限购政策是本地人和外地人都可以在徐州买房。

售:2017年6月起,徐州楼市进入限售阶段;2018年6月5日,徐州限售升级,市政府出台相关办公文件,要求自2018年6月10日起,商品住房取得许可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点:

1、徐州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商品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下同)自权属登记之日起未满2年或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准备时间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2.城镇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非城镇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自权属登记之日起未满3年或者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编制时间未满6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3.商品房出卖人在出售房屋时应提供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居民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2023年徐州最新最全购房政策

第二,贷款政策

目前,大多数人通过贷款的方式买房。目前徐州的主流贷款方式有三种,分别是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

1.商业贷款

徐州商业贷款最低首付,首套房三成,二套房四成,大部分银行认贷认房。

前段时间同事调查了徐州部分银行的房贷利率。调查结果显示,首套主流贷款约为5.7%,二套主流贷款约为5.9%。可以参考一下。

2.公积金贷款

2020年6月24日起,徐州实行新版公积金政策,包括徐州市区(含铜山区)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50万,夫妻双方最高贷款70万;县个人公积金最高腊告可贷40万,夫妻最高可贷50万。

此外,市区(含铜山区)职工公积金余额符合一定条件的,无论单方申请还是双方申请,最高提取贷款不超过90万元。

公积金贷款条件

本市常住户口或其他合法有效的居住身份;

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信用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和建造住房的证明材料;

经公积金中心认可的作为抵押或质押的资产,或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担保人;

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和个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申请贷款当月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个人及其所在单位职工,均可申请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款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还款额合计] *贷款期限(月)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工作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款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还款额合计] *贷款期限(月)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纤历例)

个人还款能力系数:按40%计算

公积金贷款期限: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贷款申请人(包括共同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同时不得超过所购房屋的剩余使用年限。

贷款流程

中心接受禁令

办理组合贷款的条件:

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二手房)作为唯一住房;

第一次使用公积金。

办理组合贷款的要求:

组合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所购商品住房总价款的70%;

存量房(二套房)首贷不超过总房价的60%;

组合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比例,首付加组合贷款总额不得高于购房款总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用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到期日距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5年。

可以办理组合贷款的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建设银行徐州分行、淮海农商银行、华夏银行。

4.“企业对公共”住房政策

搬运材料:

处理流程:

收费标准:

第三,定居政策

2019年底,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徐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管理办法(试行)》,细化了目标任务,明确了工作措施。江苏省公安厅对此进行了详细解释。其中,徐州的落户政策如下:

全面放开对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及技术工人的落户限制。

对参军进入城市人口,有能力在城市稳定就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当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办理居住证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可以设定不超过5年的要求。

此外,徐州目前实行有利于人才引进的户口准入政策、鼓励购房的户口准入政策、鼓励投资的户口准入政策、鼓励经商的户口准入政策、“三投靠”户口迁移政策符合条件即可在徐州落户,具体内容如下表:

四、徐州房产交易税费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除正常购房需要的费用,新房在拿房时还需要缴纳契税、维修基金、物业费等;二手房需要缴纳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他费用。

1、徐州市新房交易税

2、徐州市二手房交易税费

3、维修基金

2015年11月1日,徐州开始实施新的维修资金交存标准:

①不含电梯的商品房60元/_;

②带电梯的商品房90元/_。

交易过程会产生的其他费用:印花税,是房价款的万分之五;申办产权证的过程中需要交登记费0.3元/m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4元/本等。

五、购房补贴

徐州发布2021年—2023年人才引入新政,在这期间,每年将引入领军人才500名、专门人才5000名、大学毕业生5万名,为了加大引入力度,这些人才将享受一系列的政策优惠,其中就包括了首次购房优惠补贴。

1、引才范围

2、支持政策

领军人才享受13条支持政策,其中包括首次购房,最高100万的购房补贴。

专门人才享受6项支持政策,其中包括首次购房,最高20万的购房补贴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自住住房,公积金可贷最高额度上浮20%。

大学生7项支持政策: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徐州首次买房,按照购房总款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其中企业全职引入的在徐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世界名校博士,在徐首次购房,给予30万购房补贴;

相关问答:

⑺ 江苏徐州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三孩家庭首次贷款再提高十万元,透露啥信息

徐州提高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上限,额度提高了10万,现在全国各地都有出台照顾多孩家庭的一些政策。有的地方是可以携带两个孩子,免费坐地铁,有的地方给了更多的教育资源倾斜,有的地方给了公积金这方面的照顾。

现在只是一个开始而已,现在觉得三孩配套的相关政策只是一个小措施,没有太大的用处,未来当这些政策聚合到一起的时候,它就会产生用处了,而且随着以后越来越重视新生儿数量的增加,也必然会在政策上进行更大的变动和改革,就是为了刺激大家的生育意愿。能有更多的新生儿,未来才能有更多的劳动力,才能对现在的老龄化人口结构进行一定的冲击。

⑻ 徐州公积金新政策2022


徐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主要内容#
1.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新房最低20%,二手房最低30%。
2.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
3.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4.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
原文内容如下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
徐公积金〔2022〕16号
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我市缴存职工自住住房需求,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我市房地产市场深入调研,结合缴存职工和开发企业集中诉求,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在对当前资金使用进行综合测算的基础上,现就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通知如下:
一、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高层住宅项目工程进度由施工进度达到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二,调整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三、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允许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同时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该条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四、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6月6日《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调整的背景依据
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我市缴存职工自住住房需求,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我市房地产市场深入调研,结合缴存职工和开发企业集中诉求,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在对当前资金使用进行综合测算的基础上,阶段性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二、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高层住宅项目工程进度由施工进度达到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二,调整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
(三)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允许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同时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四)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
三、政策调整的相关说明
(一)关于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为满足缴存职工自住住房需求,切实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对于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购买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申请组合贷款的,参照此标准执行。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支持开发企业住房项目建设,提高便民服务效率,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方面,高层住宅项目工程进度由施工进度达到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二,调整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三)关于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坚持“房住不炒”的原则,在现行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还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不变的基础上,回应职工关心关切,积极拓宽提取范围,结合住房公积金保障性和互助性特点,优先满足缴存职工刚性住房需求,优先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业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后续将出台具体实施办法,首先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国有银行开办此项业务。该条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四)关于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此前在资金运用率偏低的情况下,阶段性开办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目的是为了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方便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逐月偿还购房贷款。近年来,我市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提高贷款额度,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大,资金运用率持续增长,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相关规定,为保障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平稳健康发展,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在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前提下,参照我省大多数城市做法,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该条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五)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
为满足职工高效便捷办理组合贷款业务需求,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渠道,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2年6月6日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