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蚌埠买二手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一、贷款条件
1、购房人及其所在单位在本市(含所辖三县)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及以上。
[本省内其他城市按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的职工,本人(或配偶)具有蚌埠市户籍或在蚌埠市工作且在蚌埠市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符合相关条件的,在本市购买普通自住房也可向本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2、购买本市普通自住房,所购二手住宅位于市区内或市辖三县县城,原则上应是住宅小区(房产证上标明是小区)的成套住房,房屋竣工年限不超过20年,面积不低于50㎡,有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非普通住宅不贷,如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144㎡及以上住宅等等)
3、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信用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有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所有买受人均不得低于18周岁)和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首付款+贷款额=总房价,二手房总房价按交易价和评估价的较低值计)。[家庭首套公积金贷款,房龄10年以内(含10年)的首付不低于30%,房龄10年以上的首付不低于40%;家庭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不低于60%(停办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家庭二套公积金贷款);停止家庭第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5、本市缴存职工家庭首套公积金贷款还清后的次月可再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
6、申贷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市区二手房由市购房贷款担保公司阶段担保并办理过户及抵押手续)。
8、对于父母与子女等直系亲属间的二手房交易不予提供贷款支持。
9、组合贷款中涉及商业贷款的,其贷款套数、首付、利率、申请材料等由贷款银行按其有关规定执行。
10、管理中心和贷款承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程序
1、咨询与准备。到市公积金中心(或县管理部)咨询,确定贷款银行,开立还贷账户,准备材料。
2、提出申请。到中心业务大厅(或三县管理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现场打表,当面签字。
3、中心审核。中心受理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将材料转贷款银行。
4、银行调查。贷款银行对申贷资料和个人信用记录进行调查。
5、签定合同。与银行签定担保借款合同,办理借款合同公证。
6、银行放款。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担保公司出具担保手续,中心向银行划款,银行放款。
(办理时借款人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约,有其他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的,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夫妻也需到场签约;若委托他人代签,须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中心业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办理,一楼是中心审核,二楼是合作银行和担保公司窗口,担保公司监督买卖双方夫妻签订《房地产转让契约》、负责过户和办证及落实抵押等)
三、贷款额度
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夫妻双方均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最高额度40万元;职工一方缴存(或单身),最高额度30万元。
在省内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夫妻双方均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最高额度20万元;职工仅一方缴存(或单身),最高额度15万元。职工夫妻一方在本市缴存且另一方在省内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比照夫妻双方均在本市缴存办理。
单笔公积金贷款额度,原则上不高于借款人或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符合贷款条件,夫妻双方连续足额缴满6个月及以上,计算额度不足15万元的可放宽至15万元;一方连续足额缴满6个月及以上,计算额度不足10万元的可放宽至10万元)。
四、贷款期限:
二手房最长贷款年限为20年,且贷款年限加房屋竣工年限不超过30年。借款人应在退休之前申请,且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规定(男65岁,女60岁)。具体每笔公积金贷款的期限、额度根据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年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资信收入状况、房屋价款等因素综合核定。
五、贷款利率:
目前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4.0%,5年以上年利率4.5%;家庭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遇到利率调整,按国家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前利率调整的,适用新的利率;贷款发放后利率调整,期限1年以上的,自每次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贷款人不另行通知,请借款人关注国家利率变化,按时足额还款)。
六、申报材料
1、《蚌埠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1式2份(申请时当场打印);
2、借款人及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薄(军官证)、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各3份;(未婚的提交未婚证明,丧偶的提交丧偶及未再婚证明,离异的提交离婚证或法院、民政文书和离异未再婚证明,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
3、卖房人身份证、户口、婚姻、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原件,复印件2份;
4、首付款缴款凭证(存入指定账户)原件,复印件2份;
5、房地产转让契约(市区由市购房贷款担保公司监督签署、三县由贷款银行监督签署)、贷款银行认可的房屋评估报告;
6、申请人及还款人的收入证明各1份(附工资存折或单位盖章的工资单),复印件1份;
7、还贷储蓄存折(卡)(以借款人名称在贷款银行开立,签定借款合同时出示,贷款银行查验)
8、本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另外提交当地公积金管理机关出具的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申请前近1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记录(账单)和本人(或配偶)的蚌埠户口薄或在蚌埠市工作单位证明及一年纳税凭证(或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9、中心与贷款承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材料如实提供,如有疑义,中心有权要求补充材料进行核实(复印件A4纸,2-4项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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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安徽蚌埠买房公积金能贷多少,程序怎么走
贷款额与你的公积金账户钱数、还款能力、购房总价款、还有是否夫妻双方贷款等因素有关。具体参考:
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新建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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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贷款条件
1、购房人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在本中心(含三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2、所购新建商品住宅符合规定且该项目必须与市公积金中心签有合作协议(请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站查阅已签约楼盘——可贷楼盘)。(酒店式公寓和别墅不贷)
3、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在蚌埠市常住;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公积金月缴存额可计入家庭收入)。
4、有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合同中有2人或以上买受人的,申贷人为所购房屋第一买受人,所有买受人均不得低于18周岁)和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首付款+贷款额=总房价)。(家庭首次公积金贷款,首付不低于30%;家庭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不低于60%;第三套住房不贷)。
5、申贷人夫妻双方及房屋共有权人夫妻双方无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
7、组合贷款中涉及商业贷款的,其首付、贷款次数、利率等相关规定由贷款承办银行按照人民银行及本行有关规定执行。
8、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对借款人所在单位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超过3个月的可暂停贷款)
二、贷款程序
1、个人申请。借款人(购房人)填写《蚌埠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与共有人到管理中心当面签字,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2、中心审查。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合格后,将材料转贷款银行。
3、银行调查。贷款银行对贷款项目和申贷资料及信用记录进行调查。
4、签定合同。与银行签定担保借款合同(所有产权人亲自到场签字,若委托他人代签,须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5、银行放款。办理借款合同公证,中心向银行划款由银行放款。
(办理时需申贷人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约,有其他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的,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夫妻也需到场;业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办理,一楼大厅为中心贷款审核,二楼大厅为合作银行办理签订借款合同等手续)
三、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夫妻双方均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市区购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在市辖三县购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5万元(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或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余额之和的20倍)。
购新建商品房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借款人应在退休之前申请,且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规定(男65岁,女60岁)。具体每笔公积金贷款的期限、额度根据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年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资信收入状况、房屋价款等因素综合核定。
目前家庭首套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4.45%,5年以上年利率4.9%;家庭第二套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遇到利率调整,按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前利率调整的,适用新的利率;贷款发放后利率调整,期限1年以上的,自每次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利率执行新的利率,贷款人不另行通知,请借款人关注国家利率变化,按时足额还款)。
四、申报材料
1、《蚌埠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1式2份(黑色水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签字栏须现场当面签字);
2、借款人及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各3份;(外地户口的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在蚌暂住证;未婚的提交未婚证明,丧偶的提交丧偶及未再婚证明,离异的提交离婚证或法院、民政文书和离异未再婚证明,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且1个月内有效)
3、首付款发票(收据)原件,复印件2份;
4、购房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申请人及还款人的收入证明各1份,复印件1份;
6、中心与贷款承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委托书、售房单位出具担保函等)。
上述材料应如实提供,如有异议,管理中心有权要求提供补充材料进一步核实。
(复印件均用A4纸;2-3项核对原件留复印件;通过交行办理的,2-5项各加1份复印件,建行要求提供工资单)
③ 蚌埠公积金缴纳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可以贷款买房。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④ 蚌埠公积金贷款政策
蚌埠市公积金贷款政策:缴存职工家庭一方(含单身)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夫妻双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已结清相应贷款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