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济宁市公积金贷款政策
10月1日起,济宁市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第二次使用公积金取消间隔1年限制。政策适用范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申请办理的公积金贷款。
一、提高双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双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二、提高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养育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同时符合双缴存职工和多子女情形的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作累加。
三、调整公积金祥行贷款首付款比例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40%调整为30%。
四、取消两次公积金贷款间隔12个月以上的限制
取消“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累计为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须距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日超过12个月”的限制。
五、其他需说明事项
(一)双缴存职工家庭是指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家庭,即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状态均为正常且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及以上。
(二)多子女家庭是指养轮悔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养育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是指养育一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有离异婚史的,以抚养权腊宴正核定子女数量及未成年子女。
(三)首套自住住房按我市现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济住字〔2021〕33号)执行,即职工家庭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自住住房,认定为首套自住住房。
(四)本次调整的政策为阶段性支持政策,适用范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申请办理的公积金贷款。2022年10月1日前已受理但尚未发放的贷款可依申请予以追溯调整。
(五)本次调整未涉及的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❷ 济宁公积金额度6000能贷多少
您好,6000元公积金贷款,最多可贷款15万元,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具体卜老贷款额度按贷款人的家庭收入和贷款期限确定。在最大贷款期限的情况下,6000元的公积金可贷款约11.5万元,具体贷款额度以实际审批为准。其次,济宁公积金本次贷款最高额度可达6000元型或升,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此外,济宁公积金贷款分两次给予,可贷款千元起,最高可贷款6000元,但在申请贷款时,需要考虑到贷款人的实际情况,如收入水平、资产状况以及贷款资金的使用用途等,贷团纤款机构最终贷款额度将由实际情况决定。
❸ 济宁公积金贷款额度
借款人的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缴存时间、还贷能力、债务情况等确定。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济宁市公积金贷款额度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根据以下规定综合分析确定:
1、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2、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现有价值的70%;以有价证券作质押担保的,不得超过有价证券面值的90%,并以有价证券到期日为贷款期限。
3、借款人的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缴存时间、还贷能力、债务情况等确定。
计算公式1:
(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倍数缴存时间系数:连续足额缴存3年以下为连续足额缴存3年及3年以上为1;倍数为10倍。
计算公式2:
借款人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近12个月平均缴存基数×12个月×贷款期限×40%。
可贷额度为计算公式1和计算公式2中的较低值扣除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尚未还清的债务总额。
❹ 济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月29日,据济宁住房公积金官网,山东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
通知显示,自2023年2月1日起,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调整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以及取消淮海经济区、鲁南经济圈区域内缴存职工在济宁申请异地贷款的户籍或工作所在地限制等。
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方面,通知提到,双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
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养育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及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
按照规定,同时符合多种情形的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取最高限额,不做累加。
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方面,职工家庭名下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范围内无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职工家庭名下合计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济宁市范围内无自住住房的,执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家庭名下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济宁市范围内合计仅有1套自住住房的,执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家庭名下合计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济宁市范围内合计仅有1套自住住房的,执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职工家庭名下合计已有2套及以上自住住房或职工家庭名下合计已有2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调整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方面,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
同时,取消“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累计为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须距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日超过12个月”的限制。
此外,针对淮海经济区、鲁南经济圈区域内的缴存职工,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向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时,不受户籍或工作所在地限制。
同日,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发布了关于调整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3年2月1日起,符合济宁市行政区域内无房职工租房自住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租住本市商品住房的,单缴存职工家庭每年最高提取金额不超过14400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每年最高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21600元;多子女家庭按照实际租金支出提取,每年最高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24000元。符合多种类型家庭提取条件的,按最高提取金额执行。
❺ 济宁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法律主观:
我们都知道近几年连续几次的加息,使得商业贷款5年以上的基准利率很高,从而使得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公积金贷款购房,原因就在于年基准很低的低利率,这在很大程度上大大降低了购房成本及还贷压力。一、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怎么算1、以还贷能力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40%-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贷额]×12(月)×贷款年限。其中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2、以房屋价格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其中贷款比例根据不同类型来确定,一般来说,购买房屋的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款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放款的80%。3、按照贷款最高额度计算: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且符合其申请条件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的,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4、以公积金账户余额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二、公积金贷款的含义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要分几种情形来看:以还贷能力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以房屋价格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按照贷款最高额度计算;以公积金账户余额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以上就是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怎么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❻ 济宁公积金额度6000能贷多少
根据济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每个家庭每人最高可贷款额度为6000元,但是具体贷款额度取决于家庭收入情况和房屋价格,一般情况下,如果家庭收入低,比如斗肆3000元/月以下,则可册迹以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80%!的(MISSING)购买价格,即最多可贷款4800元;如果家庭收入高,比如大于3000元/月,则可以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70%!的(MISSING)购买价格,即州销并最多可贷款4200元。
❼ 济宁市65万的总房款,可以贷50万的公积金吗
不可以。济宁市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为30万,且购买首液悉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最高贷款额不得高于购房总价款的70%,总房款为65万是不可以贷者乎50万的公积金的。房款公积埋御金,是根据个人收入决定的。
❽ 2022年济宁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政策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贷款受托银行:
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阶段性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双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双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二、提高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养育未宏芹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同时符合双缴存职工和多子女情形的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作累加。
三、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40%调整为30%。
四、取消两次公积金贷款间隔12个月以上的限制
取消“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累计为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须距离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日超过12个月”的限制。
五、其他需说明事项
(一)双缴存职工家庭是指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家庭,即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状态均为正常且均按时蔽穗毕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及以上。
(二)多子女家庭是指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养育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是指养育一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有离族卖异婚史的,以抚养权核定子女数量及未成年子女。
(三)首套自住住房按我市现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济住字〔2021〕33号)执行,即职工家庭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自住住房,认定为首套自住住房。
(四)本次调整的政策为阶段性支持政策,适用范围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申请办理的公积金贷款。2022年10月1日前已受理但尚未发放的贷款可依申请予以追溯调整。
(五)本次调整未涉及的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