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陕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我国建立了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那么陕西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关于陕西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我整理了关于陕西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一、陕西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陕西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最高贷款额度
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贷款最高不超过75万元,取消原贷款额度与公积金余额相关联政策。
家庭月收入的核定
核定借款人及配偶收入时,月工资总额按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月工资总额按实际收入金额计算(需提供可证明有效收入的银行流水或完税证明)。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1-3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对距法定年龄剩余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确需要延长贷款年限的,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后5年。
该规定的内容自8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上述规定只限于在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的职工,目的是为了提高公积金使用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公积金贷款时仍要参照账户余额,贷款金额是账户余额的18倍。
而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庆油田分中心、西安铁路局分中心缴存职工如果账户余额不够的话,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各自的管理机构开异地贷款缴存证明,然后前往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委托银行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2. 西安公积金贷款要求
法律主观:西安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贷款额度是多少?以下为大家整理了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欢迎阅读!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贷款条件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已全面实施贷款流程相应简化个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有效身份证件;(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文件;购买二手房的还需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四)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五)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启脊闷保;(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贷款流程1、一手房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流程(1)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提出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2)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各种资料后,对借款人有关情况进行贷前审查,并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3)由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受托银行应当将借款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转交担保公司。4、经担保公司审核同意办理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担保和反担保有关手续。(4)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受托银行收押保管。(5)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办结证明或受托银行出具的质押办结证明,开具贷款划拨通知书。受托银行凭贷款划拨通知书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账户,发放贷款。2、西安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贷款材料(一)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借款人婚姻证明原件及复野乎印件(若为单身,需提供单身声明);(三)合法的购房合同、协议原件;(四)购房首付款凭证及复印件;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资金证明;(五)借款人具有稳定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的证明;(六)借款人征信报告;(七)借款人及配偶印章;(八)其他相关资料。贷款额度(一)贷款额度1.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70%。2.精装修房屋和房价明显高于本地区市场平均水平的房屋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60%。3.第二套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50%,贷款利率在当年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1倍。4.第三套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不予受理。温馨提示: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相关阅读:西安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7月10日起最高可贷75万元注意:单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悄弯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二)贷款期限1.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30年;2.购买二手房的,最长贷款期限20年(须在法定的房屋使用年限内);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10年。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确需延长贷款期限的,经本人申请并通过特别预审批,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三)贷款利率2016年度西安市贷款基准利率为:首套住房:(1)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2)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25%。注:二套房贷款利率在首套房的基础上上浮10%。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为1~30年,且贷款期限加主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规定年龄(男职工为65周岁,女职工为60周岁)。贷款还贷(一)正常还贷: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自银行划款之日的次月起进入还款期,在每月还款日偿还贷款本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按照下列两种方式之一偿还贷款本息:1.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贷款期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2.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相关阅读:西安公积金冲还贷办理指南(二)提前还贷:借款人可以在贷款发放半年以后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贷款,提前偿还贷款应当向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1.提前全部还款的,应在归还当期贷款本息的同时结清全部剩余贷款本金。2.提前部分还款的,按照剩余本金、剩余期限重新计算以后的月应还本息额。还清贷款本息后,应及时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抵押手续、受委托银行将质押的有价证券退还借款人。注:借款人提前还款,此前已计收的贷款利息及相关费用不再调整。法律客观:《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第八条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70%(具体比例以现行贷款政策规定为准)。精装修房屋和房价明显高于本地区市场平均水平的房屋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60%。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不予受理。单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3. 西安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
西安市的公积金贷款实行贷款担保原则,贷款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有效身份证、收入稳定,信用良好,由还本付息的能力、购房的必须有合法的住房合同,建造、返修住房的必须有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必须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4. 西安公积金贷款基数要求
西安公积金贷款基数要求:
1、西安市公皮纯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完整的公积金缴存记录,累计缴存满燃仔咐24个月,且每月缴存金额不少于本市最低缴存基戚宏数的2/3;
2、西安市应届社会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完整的公积金缴存记录,累计缴存满12个月,且每月缴存金额不少于本市最低缴存基数的2/3;
3、西安市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完整的公积金缴存记录,且每月缴存金额不少于本市最低缴存基数的2/3;
4、本市最低缴存基数规定为每月1000元,即最低每月缴存金额为666.67元。
5. 西安公积金贷款政策
贷款政策包括贷款对象和条件、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贷款程序、贷款担保、贷款偿还、贷款风险分类、贷后检查、逾期贷款的管理与处置、借款合同的变更和终止、贷款信息管理和档案管理、监督管理以及附则等。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已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政策性住房贷款。职工购买的自住普通住房包括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等。公积金贷款由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按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公积金中心作为公积金贷款的债权人,委托商业银行作为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购房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
1、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不足5000元的,贷款额度不超过25万元;
2、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超过5000元不足1万元的,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
3、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超过1万元不足2万元的,贷款额度不超过35万元。
4、外地转入公积金,外地缴存时间和西安缴存时间没有断交的,时间和余额均可累加;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6.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详情见正文。
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指南
篇幅较长,建议读者按照分页阅读:
1、申请对象条件,申请材料,首付比例,贷款额度
2、贷款期限利率,贷款费用,冲还贷办理,提前还贷还清,还款人变更
3、还款方式,信息,申请信息,还款打印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个人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规定期限(当前12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规定期限的,已完成转移接续后,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或缴存明细合并计算。
二、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已婚的须夫妻双签;
(四)借款人应为房屋买受人。房屋买受人为父母子女或亲戚朋友联名购买的,不予受理;
(五)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六)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资料
三、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资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借款人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买卖契约原件;
(四)购房首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借款人及配偶具有稳定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的证明;
(六)借款人及配偶征信报告原件;
(七)借款人及配偶印章(×厘米正楷);
(八)其他相关资料:
1.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异地缴存职工提供)。
2.用工关系证明、劳动合同(人才代缴职工提供)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二手房提供)。
4.其他资料(视情况提供)。
四、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m2(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面积在144m2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对结清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购房面积在144m2(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购房面积在144m2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同上。组合贷款首付比例应当同时满足商业贷款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要求。
房屋总价的认定:一手房以网签购房合同为准;二手房房屋价格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和实际成交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
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单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5万元。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及配偶缴存基数之和的50%。借款人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按其月收入金额计算,需提供可证明有效收入的银行流水或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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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西安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和额度
贷款条件
个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文件;购买二手房的还需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四)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五)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流程
1、一手房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流程
(1)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提出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
(2)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各种资料后,对借款人有关情况进行贷前审查,并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
(3)由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受托银行应当将借款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转交担保公司。经担保公司审核同意办理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担保和反担保有关手续。
(4)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受托银行收押保管。
(5)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办结证明或受托银行出具的质押办结证明,开具贷款划拨通知书。受托银行凭贷款划拨通知书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账户,发放贷款。
2、西安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贷款材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借款人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合法的购房合同、协议原件;
(四)购房首付款凭证及复印件;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资金证明;
(五)借款人具有稳定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的证明;
(六)借款人征信报告;
(七)借款人及配偶印章;
(八)其他相关资料。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贷款额度
1.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70%。
2.精装修房屋和房价明显高于本地区市场平均水平的房屋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60%。
3.第二套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合同总价款的50%,贷款利率在当年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1倍。
4.第三套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不予受理。
注意:单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二)贷款期限
1.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30年;
2.购买二手房的,最长贷款期限20年(须在法定的房屋使用年限内);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10年。
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确需延长贷款期限的,经本人申请并通过特别预审批,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三)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一月一日,按相应的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贷款还贷
(一)正常还贷:
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自银行划款之日的次月起进入还款期,在每月还款日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按照下列两种方式之一偿还贷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贷款期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
2.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二)提前还贷:
借款人可以在贷款发放半年以后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贷款,提前偿还贷款应当向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
1.提前全部还款的,应在归还当期贷款本息的同时结清全部剩余贷款本金。
2.提前部分还款的,按照剩余本金、剩余期限重新计算以后的月应还本息额。
还清贷款本息后,应及时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抵押手续、受委托银行将质押的有价证券退还借款人。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8. 西安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西安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西安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同意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西安公积金贷款的要求:
(1)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2)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3)须具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文件;
(4)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9. 西安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是什么
《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第七条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身份证件;
2、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文件;购买二手房的还需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4、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5、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本息;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