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省市买房时使用吗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时可以在外省市买房使用的,只需要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缴存证明中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就可以办理审核审批的手续了。
办理流程:
1、在你所需要贷款的城市公积金中心进行异地贷款业务咨询,一次了解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然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如果你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了,那就有一个使用证明就可以了。
3、在你所需要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你的异地贷款申请,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
4、你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你住房公积金账户后,会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1)南京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盱眙贷款吗扩展阅读
职责分工:
1、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
2、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❷ 南京住房公积金支持异地贷款买房吗
2014年11月出台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中并没有提及异地贷款的事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由于南京公积金“余额不足”,所以并不支持在南京缴纳公积金,到外地买房的情况。
全国各个城市公积金贷款的发放率不同,南京属于需求旺盛的城市,放贷率已经高于85%,所以首先要保障在本市买房的消费者的基本需求,无力顾及到外地买房的消费者。此外,由于公积金信息和房产信息各地并没有联网,所以实际操作中也存在诸多问题。
至于在其他城市缴纳公积金,是否可以到南京来买房,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这要看所在城市的情况,如果缴纳公积金所在的城市公积金存量富余,就可能支持异地贷款。但各个城市都处在根据国家新政的政策调整中,并不明确哪些城市支持异地贷款。
不过,对于在外地的缴费记录南京是承认的,公积金贷款一般需要至少连续缴纳6个月才能申请。如果有市民在上海缴纳了4个月公积金,现在到南京来工作,接着缴纳2个月的公积金就可以申请贷款了。
❸ 南京的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吗
法律分析:南京公积金也是可以在异地买房的,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条款规定也为了推进公积金的异地购房推行,在各省和各直辖市内进行房屋公积金异地互认已经逐步完成,可以在就业地出具相关的缴存证明,同时申请个人公积金的贷款业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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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南京公积金可以在异地贷款买房
南京公积金可以在异地贷款买房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接下来我整理了南京公积金可以在异地贷款买房的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南京公积金可以在异地贷款买房?
1、南京公积金可以在异地贷款买房。贷款流程如下:
2、领表咨询。贷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3、开具证明。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
4、核实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5、开设账户。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
6、办理贷款。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柜员内部操作时应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职业录入系统中的借款人资料表中的申请人职业栏)
南京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1、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该证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3、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相同。
;❺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省市买房时使用吗
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
早在2015年,住建部就出台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具体操作程序。其中规定,异地贷款需要在缴存城市开具公积金缴存证明。
2014年,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中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针对部分地区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偏紧,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等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对外发文,明确自今年10月8日起将实施多项举措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包括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
三部门提出,要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相互配合,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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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川买房,异地贷款政策:
四川省住建厅透露,三部委的通知已交由四川省住建厅、财政厅、央行成都分行三方会签,将于本月(2014年10月30日)内转发、执行。
此次三部门的新政中比较突出的就是异地贷款,四川省住建厅强调,申请贷款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时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
前述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向本报记者解释,比如,户籍在自贡市的职工在成都市工作并缴存公积金,那他在自贡买房,持在成都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可以向自贡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能在其他地区申请公积金贷款。
另外,四川省住建厅将对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二套房的面积、价格进行限制,必须满足在当地“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标准。不过,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全省不会统一划出具体标准。
❻ 南京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吗
南京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相关规定如下:
1、根据目前的公积金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区域外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是可以用公积金异地买房的;
2、符合条件的职工是指具有所购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当事人需要按时偿还贷款,并且缴存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会协同贷款的公积金中心督促还款,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1)贷款咨询:需要向申请办理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咨询,询问一下当地是否允许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
(2)贷款申请:提交申请上去之后,就会有工作人员会进行来检查,看看当事人所述的信息是否属实,确认无误之后,工作人员将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提交资料:持相关资料前往申请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它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放款:申请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就会为你办理贷款手续,并且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